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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来源及筹资渠道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筹集的资金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企业筹资的时机应与投资计划的安排相衔接。因此,企业应根据资金投放的需要,适时筹措资金。因此,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应合理安排筹资结构,寻求筹资方式的最优组合,以便在负债经营过程中,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平衡。因此,企业的资本金就是其注册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设立时,必须有法定资本金。

第一节 企业筹资概述

一、企业筹资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企业筹资的基本概念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筹措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资金。企业为组建设立、维持正常的运营、扩大再生产、对外投资或优化资本结构等都需要筹集资金。筹集资金是企业财务活动的起点,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筹资可以按多种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而涉及以下一些基本概念:

1.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筹资渠道,是指企业取得资金来源的通道,即表明企业的资金来自于哪里。目前我国企业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法人单位的资金、职工和社会个人资金、企业自留资金、外商资金等。

筹资方式,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即企业以何种方式取得资金。目前我国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借款、租赁、内部资本积累、商业信用等。

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如国家财政资金只能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方式取得,银行信贷资金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或借款等方式取得。研究和掌握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是企业筹资的必要前提。

2.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企业筹集的资金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权益资金又称权益资本或自有资本,是指企业依法筹集并可长期占有、自由支配的资金,其所有权属于企业的投资者,它包括企业的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权益资本是企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它体现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它也是企业举债的基础。债务资金又可称为借入资金,是指企业依法筹措、须按期偿还的资金,其所有权属于企业的债权人。债务资金主要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债券、应付票据等,它也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

3.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企业筹资按其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可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内部筹资是指企业通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取或留存资金、吸纳本企业职工的投资等方式作为企业的资金来源。内部筹资一般具有自由、方便的特点,通常不需花费筹资费用。外部筹资是指企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形成资金来源,如发行有价证券、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方式筹资;外部筹资往往受金融环境的影响很大,且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筹资费用。

4.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企业筹集的资金按筹资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直接筹资是指企业不以金融机构为媒介,直接与资金供应者达成协议而取得资金,如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直接筹资范围很广,有利于企业大规模筹资,但往往受到有关法规制度的限制较多,因此筹资手续复杂、效率较低、筹资费用较高。间接筹资是指企业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所进行的筹资活动,如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间接筹资范围较窄,方式单一,但筹资手续简便、效率较高、筹资费用较低。

5.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企业筹集的资金按其期限不同,可分为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长期资金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长期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开展长期投资以及垫支于长期性流动资产方面,通常可采用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长期银行借款等方式筹资。短期资金是指企业筹集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金,短期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波动性流动资产的需求以及零星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等,一般可通过短期借款、商业信用等方式筹资。

(二)企业筹资的基本原则

企业的筹资活动往往会受到内外部许多因素的影响,为了做好筹资决策,提高筹资的综合效益,企业在筹资活动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模适宜原则。企业筹资的数量不能盲目地确定,而应主要依据企业投资的合理要求确定资金需求量,即做到以“投”定“筹”。若筹资不足,必然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反之,若筹资过剩,又会造成资金浪费,降低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企业筹资应掌握一个合理的界限,使资金的筹集量与需求量达到平衡。

2.时机适当原则。企业筹资的时机应与投资计划的安排相衔接。筹资过早会造成资金的闲置,而筹资太迟又会影响投资机会。因此,企业应根据资金投放的需要,适时筹措资金。

3.经济有效原则。企业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多种多样。企业在选择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时,应比较其资金成本的高低、筹资的难易程度、资金供给者对企业的约束条件等,做出最优决策,力求以最低的综合资金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4.结构合理原则。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风险程度的影响是不同的。有效地利用负债经营,能使企业的所有者享受到一定的利益,但负债过多,必然会使企业的偿债负担加重,财务风险增大。因此,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应合理安排筹资结构,寻求筹资方式的最优组合,以便在负债经营过程中,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平衡。

二、企业资本金

(一)资本金的概念及其构成

1.资本金的概念。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开办企业的本钱,是企业吸收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在会计上一般通过“实收资本”等账户来反映。从理论上看,资本金与注册资本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各国有不同的要求。在资本金的确定上,主要有三种方法:

(1)实收资本制。又称法定资本制,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确定资本金总额,并一次认足,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必须一致,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2)授权资本制。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资本金总额,但资本金是否一次认足,与公司成立无关,只要出资者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公司即可以成立,未缴足部分委托董事会在公司成立以后根据需要进行筹资,即可以允许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

(3)折中资本制。指要求公司成立时确定资本金总额,并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接近于授权资本制,但对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一般要做出限定。

从我国的《公司法》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看,一般强调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一致的原则,即我国公司资本金制度基本上属于法定资本制。因此,企业的资本金就是其注册资金。

2.资本金的构成。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等。

(1)国家资本金。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投资者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而形成的资本金。

(2)法人资本金。是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3)个人资本金。是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而形成的资本金。

(4)外商资本金。是外国投资者及我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而形成的资本金。

(二)法定资本金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设立时,必须有法定资本金。所谓法定资本金,又叫法定最低资本金,是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必须筹集的最低资本金数额,即企业设立时必须要有最低数额的资本,以保证企业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和适当的承担风险的能力。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的规定,企业设立时资本金最低限额的具体标准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①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②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③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有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最低比例或最低限额具体规定为:①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0%;②投资总额在300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③投资总额在1000万~3000万美元的(含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④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三)资本金的筹集与管理

1.筹资方式。企业筹集资本金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吸收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但是,为了保证企业资本金的实际价值,国家规定企业吸收的无形资产出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应超过注册资本的20%。如果情况特殊,含有高新技术,确实需要超过20%,应当经过审批部门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

2.筹资期限。企业应按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即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验资。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以保证企业所筹集的资本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价公平合理。企业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可以向投资者发放出资证明书。

4.投资者在出资中违约及其责任。企业筹集资本金的方式、投资者出资期限等均要在投资合同、协议中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做出规定。如果投资者未按合同、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出资,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即根据法律程序要求违约方支付延迟出资的利息,赔偿经济损失。

5.资本金的管理。资本金管理的基本要求集中体现在以下四项原则中:

(1)资本确定原则。即要求有关法律和企业章程中都必须明确规定企业的最低资本数额或注册资本额。具体要求如前所述。

(2)资本充实原则。即企业必须维持相当于企业资本的财产。具体保障制度有:股份公司不得折价发行股票;企业有盈利必须提存公积金;企业没有盈利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

(3)资本不变原则。即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的出资可以依法转让,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企业的资本金确定以后,除非按法定程序办理增资或减资外,一般不得随意变动。

(4)资本保全原则。即要求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应以保持资本完整无损为前提来确认损益,因此,企业资产的变动、应计入本期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的支出以及本期的其他损益,均不得涉及资本金的增减变动,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四)建立企业资本金制度的意义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对于上述各项及其他有关的围绕企业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方面所做出的法律规范。建立企业资本金制度,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保障所有者权益。建立企业资本金制度之前,我国的资金管理体制是学习20世纪50年代苏联的模式发展起来的,企业在计提折旧,以及固定资产的盘亏、损毁、报废等情况下,投资者投入的资金都要随之减少,企业的生产经营损失直接转嫁给了所有者。建立资本金制度,从根本上理顺了产权关系,并且实行资本保全原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损毁、报废等损失,均不得冲减资本金,这就使所有者权益从制度上得到了保证,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

2.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措资金,但自有资金是企业的首要资金来源,并且是保证企业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基础。没有必要的资本金,企业很难向债权人借得到资金。而且,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若经营不善会发生亏损,因此,要求企业具有承担亏损的能力。资本金制度要求企业设立时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这就使企业有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本钱,有了这笔本钱,企业才能将本求利、以本负亏。所以,建立资本金制度将有利于促进企业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健全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

3.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建立资本金制度之前,由于出现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损毁、报废等情况时,要相应调整企业的资金,这样不仅无法实现资本保全,而且也使企业盈亏不实。有财产溢余时,调增资金,使企业盈利少计一部分;而有资产损失时,调减资金,会使企业盈利虚增一部分,甚至出现未保本先获利的现象,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建立资本金制度后,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损毁、报废等不再调整企业的资本金,在企业的资本金得到保全的前提下,收入超过成本费用的差额才确认为利润,这样体现了企业真实的损益,使企业能够正确核算盈亏,如实反映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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