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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日常管理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贷款的日常管理是提高贷款质量的重要制度,包括贷款的基本分类、贷款的审查、贷后管理等内容。贷后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及时收回贷款本息,提高贷款质量和效益。贷款行负有对本级行审批发放的贷款和报上级行批准、本级行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的责任。委托管理的贷款要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贷款行和受托管理行的职责,按协议规定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3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节 贷款的日常管理

贷款的日常管理是提高贷款质量的重要制度,包括贷款的基本分类、贷款的审查、贷后管理等内容。在这里重点介绍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和贷后管理。

一、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

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

(一)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概述

审贷分离是指将贷款过程中的贷款调查工作和贷款的审查工作予以分离,从而形成贷前调查、贷时审查的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实行审贷分离后,调查部门工作的侧重点在于调查企业的真实性、经营的合法性、贷款的风险性和效益性。审查部门工作的侧重点在于审查贷款的依法合规性、要件的完整性、风险测算的准确性、手续的完备性。

分级审批是按贷款金额的大小、贷款的方式、贷款风险度的大小由上级授权,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贷款。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庞大,总行的行长不可能审批所有的贷款,所以须对贷款的审批权进行适当的分割,为此要做好授权与转授权工作。

(二)贷款审查机构

为贯彻审贷分离制度,贷款人的各级机构都应当建立由行长或副行长和有关部门参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负责贷款的审查,从而发挥集体的智慧,使贷款决策更加科学

二、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贷款管理全过程的重要阶段,包括从贷款发放之日直至贷款本息收回之时止的各个环节的贷款管理活动。贷后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及时收回贷款本息,提高贷款质量和效益。

(一)落实贷后管理责任

贷款行负有对本级行审批发放的贷款和报上级行批准、本级行发放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的责任。总行和一级分行直接发放的贷款可自行管理,也可委托借款人所在地的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落实贷后管理。委托管理的贷款要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贷款行和受托管理行的职责,按协议规定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贷后管理实行分工负责与部门合作制度,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客户经理责任

客户经理负责对分管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和本息催收;收集借款人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变化情况,登记信贷管理台账;按要求写出借款人贷后跟踪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本部门负责人认定;落实对借款人的监管措施。

2.信贷部门责任

信贷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组织本部门贷后管理工作,对贷后检查结果签字认定;逐户研究制定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以及服务优秀客户的具体措施,并监督落实;年初提交本部门分管的借款人上一年度情况的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本行行长和上级行信贷部门;对贷后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对借款大户的贷后检查须向行长报告,对涉及信贷资产保全的问题,应及时与资产风险管理部门沟通。

(二)贷后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此部分内容详见本章第三节“贷款检查”,此处不再赘述。

(三)贷款的5级分类

按照《贷款通则》规定,不良贷款具体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一次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一次后到期)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未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经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呆账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商业银行实行贷款5级分类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将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为5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3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1.贷款质量5级分类的目的

(1)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2)及时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监控、催收和不良资产清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施差异化信贷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3)为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

2.贷款质量5级分类的内容

(1)正常类贷款。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正常类贷款的主要特征是:

①借款人贷款本息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3个月。

②借款人生产、经营稳定。

③借款人用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且现金流量稳定。

④借款人贷款资料齐全。

(2)关注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关注类贷款的主要特征是:

①贷款本息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3个月。

②借款人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的早期征兆,如还款时间出现延误、净现金流量明显降低等。

③借款人经营状况开始出现不利趋势,但暂时尚未影响还款,但此趋势延续下去将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可能是自身经营不善、行业或宏观经济不景气、产品市场发生变化等,其主要标志是产品销售收入减少、营业收入降低等。

④贷款担保出现问题,如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或抵(质)押物价值明显降低、抵(质)押物控制权出现问题等。

⑤借款人信用状况出现可疑征兆,如未能及时取得适当的资料和文件、借款人不合作或难以联络等。

⑥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如借款人或借款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涉及法律诉讼等。

(3)次级类贷款。次级类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次级类贷款的主要特征是:

①贷款本息逾期超过3个月,或有十足担保,但贷款本息逾期超过12个月。

②借款人的经营出现明显问题,营业收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出现恶化趋势,借款人已不能正常归还贷款本息,还款需要执行担保。

③担保的价值可能不足以保证贷款本息的足额偿付。

④借款人贷款记录或还款记录不佳,或在向其他债权人还款方面出现困难。

⑤贷款档案资料不全、重要文件缺失,影响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及担保价值的正确判断或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及担保的法律责任。

⑥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差,有明显的逃废债务企图。

⑦借款人借债过多,负债比例较高。

⑧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可能影响正常还款。

⑨借款人出现其他影响还款的非财务性重大事件。

(4)可疑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是指贷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可疑类贷款的具体特征是:

①贷款本息逾期超过6个月。

②借款人失业、无其他收入来源偿还贷款,且贷款最终会形成较大损失。

③银行已诉诸法律进行催收的贷款,且贷款最终会形成较大损失。

④其他。

(5)损失类贷款。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损失类贷款的具体特征是:

①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还清的贷款,且贷款最终会形成损失。

②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在获得保险理赔后,仍不能偿还的贷款,且贷款最终会形成损失。

③经批准核销的贷款。

④其他。

在贷款的5级分类中,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3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3.贷款的分类管理

需要重组的贷款分类不得高于次级类。重组贷款是指因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而对还款条件作出调整的贷款,包括直接转期的借新还旧贷款和为盘活资产而追加的贷款。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或缺乏诚意归还贷款,其分类不得高于可疑类。重组贷款如按修订后的还款条件正常还款(其中按月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的,按季或半年正常还款1年以上的,按年正常还款2年以上的),可以考虑升级至关注类或正常类。

对借款人利用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形式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如贷款本息未逾期,则分类不得高于关注类;如贷款本息已逾期,分类不得高于可疑类。账外经营挂账的应收账款,其分类不得高于可疑类。

专栏7-7

接轨贷款规则——评银行贷款实行5级分类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2004年元旦起对中国各类银行推行贷款5级分类风险管理,通知还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原则作为各行实行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标准。

贷款风险分类风险管理又称贷款5级分类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类的一种管理方法(其中后3类称为不良贷款)。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把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作为银行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贷款5级分类管理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它的实施有利于银行及时发现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便于银行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按照贷款5级分类管理办法,银行应按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准备金提取有利于加强银行信贷抗风险的能力,从而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因此,这一政策的出台表明,中国的银行业已经步入与国际银行业运行同规则、同标准、同考核的指标体系,从运行上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

一方面,银行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有利于银行及时发现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能更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有效地跟踪贷款质量,便于银行及时采取措施,从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银行走向国际金融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标准,对贷款质量进行5级分类和披露,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一直采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对贷款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而贷款5级分类风险管理的使用将使银行的经营面临重要挑战。

挑战一,提取损失准备金会明显上升。全面推行贷款5级分类管理,要求商业银行提取损失准备金作出相应调整。银行在提取普通准备金以外,要按照5级分类的结果,根据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逐笔提取相应的专项准备金。由于分类办法的改变,按照5级分类办法所提取损失准备金会明显上升,这样银行很可能把一般准备金作为财务年度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

挑战二,银行的不良贷款会显著上升。采用新的分类方法后,目前银行的不良贷款会上升。我国银行是1998年引入5级分类方法试点的,从过去3年试运行的实际结果看,5级分类的不良贷款比率比“一逾两呆”的不良贷款比率有所上升。这反映了5级分类方法的客观性和我国银行业贷款质量的现状,但从长远考虑5级贷款分类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增强风险意识、加强信贷管理。这也反映了中国政府、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正视不良贷款问题的求实态度、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在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初期,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会因考核指标的变化显著上升。

因此,尽管从长远看,推行贷款5级分类风险管理,将有利于银行的稳健发展,但未来1—2年势必会给国内部分银行带来经营困难,一些银行可能会出现暂时的利润下降甚至严重亏损。所以,我们更应关注中资银行的贷款5级分类风险管理的准备金提取的重要影响。

资料来源:孙兆东:“接轨贷款规则——评银行贷款实行5级分类的影响”,经济学家中文网,http://www.jjxj.com.cn。

(四)不良贷款管理

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贷款人应当按季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上级行的同时,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信贷部门负责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

1.到期贷款本息催收

短期贷款在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在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借款人与贷款人不在同一城市的,上述时间为2个星期和5个星期。

2.不良贷款的认定和登记

贷款行要按照《贷款通则》和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不良贷款的登记工作。逾期贷款由贷款行会计部门在贷款到期的次日转入逾期贷款户;对逾期1年(含)以上的贷款和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1年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转入呆滞贷款户;对符合财政部规定的呆账贷款及时转入呆账贷款户。

3.不良贷款的催收

借款人按期归还到期贷款的,要依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上划收。对逾期、呆滞贷款,每季度要向借款人和贷款保证人发催收通知书,并留回执及其他往来信函等书面催收依据。对不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及其保证人,要注意不能中断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提起诉讼。

一般的催收通知书发送方法有:调查员送达并收取回执;明传电报;律师函等。若诉讼时效不慎中断,要立即设法补救,如发送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或由律师上门催收并作催收谈话笔录,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加以保全。

4.不良贷款的监管

资产风险管理部门要向行长定期汇报全行不良贷款的变化情况及原因,提出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的措施。会计部门对逾期贷款要密切监督企业存款情况,及时扣划贷款本息。信贷部门对有不良贷款、欠息和BBB级以下借款人贷款情况要加强监管、清收和转化,对并账贷款要单独建账、单独考核、专人管理、专项清收;对逾期贷款要及时向保证人催收,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对呆滞贷款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债资料,做好债权保全和呆账核销准备工作。

5.不良贷款的其他管理

要加大以存量贷款的结构调整力度,将BB级(含)以下借款人尤其是B级借款人列入清户压贷范围,逐年列出清户压贷名单,按户按额落实到人。对《商业银行法》实施以来新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其不良贷款占比必须控制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要加强银行债权管理,严防借款人各种形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依法维护银行的正当权益。

(五)贷款利息管理

利息收入是银行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借款人拖欠利息问题日益严重,不仅使银行收息率逐年下降,而且使银行大量占压信贷资金,影响财务状况,削弱筹资能力,更加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因此,要将贷款利息作为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贷款利息的管理。

1.利息管理工作职责

信贷、会计结算部门是银行收息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信贷人员负责落实企业的还息计划,督促企业增加货币资金归行率;会计结算人员负责准确计息,督促企业预先备足还贷款项,做好账户收息工作;计划财务、法律事务等其他部门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全行整体功能。

2.利息催收及欠息管理

对贷款未到期、尚未欠息的借款人,在距结息日10日前应向借款人发出付息通知书,提示借款人准备资金按时付息,结息日当天,会计部门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划收贷款利息,并于次日向信贷部门提供欠息企业明细账;结息日次日,对有欠息的借款人,信贷部门要向其发出催收通知,通告银行可能采取的制裁措施,敦促借款人偿还欠息。对贷款已到期的借款人,利息催收与本金催收同时进行。

对贷款未到期、已经欠息的借款人,会计部门要密切注意借款人存款账户,发现借款人有资金入账或账户有存款时,要首先扣划所欠利息。对在最近2个结息日连续发生欠息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借款即扣借款人在结息日所欠利息及结息日以来新发生的利息,直至利息还清为止,如有信贷或资产风险管理部门的扣划利息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对贷款已到期的借款人,及时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

对欠息大户,要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支持,或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或向保证人催收。

3.欠息企业的信贷管理措施

(1)对严重欠息的借款人要相应调整其信用等级:应付利息余额超过1季度平均应计利息额的,信用等级调降为BBB级;超过半年应计利息额的,信用等级调降为BB级;超过1年应计利息额的,信用等级调降为B级。

(2)严禁放贷收息。

(3)对欠息企业的贷款要从严控制,在未归还欠息前,不能对企业增加贷款。

(六)信贷档案管理

信贷档案是银行与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以及发放、管理乃至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一系列信用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反映。

1.信贷档案的一般内容

信贷档案一般包括贷款原始资料(包括借款人基础资料、贷款资料)、各类贷款管理台账、统计报表。

(1)借款人基础资料:主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验的验资报告复印件、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借款授权书、企业章程、借款人财务会计报表、贷款证及贷款证年检证明复印件、信用等级评定表、贷款分类认定表以及借款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趋势等信息资料。

(2)贷款资料:借款申请书(报告),抵(质)押物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复印件,保证人财务资料及其承诺,借款人的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银行内部的调查、审查、审批意见书,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据,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协议及其附件,银行对借款人的授信书,贷款检查记录,贷款检查分析报告,银行向借款人发送的关于贷款本息的催收通知书,上级行有关贷款管理的文件及批复。

(3)各类贷款管理台账:主要有借款人经济台账、贷款台账、借款人欠息台账、“二呆”贷款台账等。

(4)统计报表:规定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

2.信贷档案的日常管理

(1)建立信贷档案库。信贷部门要建立统一的信贷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实行“一户一档”,按时间顺序集中保管贷款原始资料。同时要在行内建立统一的贷款档案库,集中保管各部门的贷款原始资料。档案管理要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度和保密制度,管理人员变动要实行交接制度。已终止信贷关系的借款人档案资料仍要保管5年。

(2)登记贷款管理台账。信贷员要在贷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整理好贷款原始资料,登记信贷管理台账后,将全部原始资料移交贷款档案库保管。对贷后管理中的有关原始资料,也要及时登记台账并送交档案库。

(3)预测风险,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充分利用信贷管理台账,即期评估借款人信用等级,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变化情况,了解和掌握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贷款风险,及时、准确填制各种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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