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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维护我国税收权益,矫正贫富差距,我国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初步形成由三个法律、法规组成的个人所得征税制度。为此,在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建国以后,我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实行低工资制度,因而不具备对公民个人征税的客观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政策,来华的高收入外籍人员日益增加,中国公民的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维护我国税收权益,矫正贫富差距,我国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初步形成由三个法律、法规组成的个人所得征税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对个人收入的征税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同属个人所得,区别对象,分别适用不同税种,税法不规范,不统一;第二,费用扣除偏低,名义税率过高,生产税负偏重;第三,征税范围、应税项目不全,减税、免税政策不完善。

为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朝着法制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的方向发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建立起了统一的个人所得征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在维护我国权益、增加财政收入、服务改革开放、吸引国外人才、调节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在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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