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用户操作界面如图6-5-10所示,在页面,录入“个人身份证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后回车,系统提取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点击按钮,可以进行打印维护,点击按钮,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证明。点击按钮,可以进行打印维护,点击按钮,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证明。
6.5.3 个人所得税证明
◆业务简述
代扣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后,为个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权限说明
开票员有此权限。
◆功能入口
选择【申报征收平台】→【文书】→【个人所得税证明】功能菜单(见图6-5-10)。
图6-5-10
◆操作说明
武汉用户与其他用户进入此功能的操作页面不相同,以下分别予以说明:
1.一般用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一般用户操作界面如图6-5-10所示,在【个人所得税证明】页面,录入“个人身份证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后回车,系统提取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点击【打印维护】按钮,可以进行打印维护,点击【保存并打印】按钮,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证明。
2.武汉用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武汉用户操作界面如图6-5-11所示,当选中“证明信息录入”复选框后,系统不提取申报征收数据,所有打印项全部通过手工录入。点击【打印维护】按钮,可以进行打印维护,点击【保存并打印】按钮,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证明。
图6-5-11
◆数据校验及功能约束
个人所得税缴纳信息取自“自助办税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信息。
◆后续重要的业务操作
无
◆补充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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