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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与扣缴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任务7.4 个人所得税申报与扣缴

【任务描述】

1.确定源泉扣缴征收方式。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范围、扣缴期限;

2.确定自行申报的征收方式。确定自行申报的范围、申报期限、申报地点、申报内容;

3.填制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

【教学准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2.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纳税的经济业务资料。

【相关知识】

7.4.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1.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见表7-5)、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见表7-4)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4.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退还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应当按月填开收入退还书发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持收入退还书向指定的银行办理退库手续。

以上所指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表7-4 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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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

表7-5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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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1.自行申报的范围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2006年1月1日起当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者);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表7-6),于法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自行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自行申报的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5)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自行申报纳税的地点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6)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7)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①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②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③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纳税的内容

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表7-6),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1)12万元所得的构成

年所得12万元包括纳税人一年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不计入12万元的所得

①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②暂免征税所得。即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③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如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确定各项所得的年所得的方法

①工资、薪金所得。以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②劳务报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③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④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l0%、l5%),据此计算年所得。

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⑦股票转让所得。以1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任务设计】

工作实例:

承任务7.2的工作实例,请判断赵新是否需要进行自行申报?如果需要,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计算2009年度所得

①年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20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2800元)的收入额计算。

年工资、薪金所得=(2500+1000+2000+6000-2500-1000-550-300)×12+60000=145800(元)

②年利息所得

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但国债利息以及个人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不包括在内,所以年利息所得为0。

③年劳务报酬所得

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年劳务报酬所得=45000(元)

④年稿酬所得

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年稿酬所得=8000+1000+1000+1500=11500(元)

⑤年财产租赁所得

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也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年财产租赁所得=5000×12=60000(元)

⑥年特许权使用费

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0(元)

⑦年财产转让所得

年财产转让所得=80000(元)

⑧赵新2009年度所得

赵新年所得=145800+45000+11500+60000+30000+80000=372300(元)

因此赵新要进行自行申报。

第二步:填写纳税申报表

表7-6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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