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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广西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总称。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工作问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失职渎职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导致职权范围内出现腐败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形势下广西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郑文临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总称。《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法规依据。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结合社会对税收关注度日益上升,税务系统面临的工作环境日益复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迫在眉睫的新形势,围绕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真正落实好工作任务,实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广西地税系统惩防体系,确保税款和人员安全,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

一、主要职责

广西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抓好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日常教育,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抓好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抓好作风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树立廉洁和谐的地税机关形象,为促进地税事业科学健康发展、队伍平安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具体就是要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实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要主动渗入税收业务之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对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治税。二是建设廉洁地税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面向全体地税干部职工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教育,推进廉政文化与地税机关建设相结合;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把廉政风险防控的内控机制建设融入到税收业务建设之中,并在明确地税干部岗位职能规范和要求、完善工作流程和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工作问责和考核,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地税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和良好作风养成。三是促进团结平安和谐。纪检监察工作要从构建和谐地税的角度出发,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要引导地税干部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廉洁从税、执法规范和服务优化,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努力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为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广西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和领导班子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每年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和报告制度,执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信访监督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督促和协助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将其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抓好落实,加强对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指导与督促,定期向党组和领导班子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内控机制建设,督促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贯彻执行有关税收政策、人事、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工作督促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

面向全体地税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开展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按照建立健全长效教育机制的目的和实行廉政教育主题日和月工作制度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形势教育、作风教育、法纪教育、风险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加强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一局一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崇廉、尚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通过文字、图片、网络、庭院、走廊、会议室等多种媒介,积极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形成特色、形成环境、形成氛围,让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意识融入到工作中、浸化到生活里、渗透到血液内。

(四)进行日常性的“两权”监督检查

抓住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0个重点环节、基层6个重要岗位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组织进行日常性的“两权”监督检查,重点对基建工程、税收减免、信息化建设、发票印制、干部任用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制度,按程序办事,实行公开透明;重点对基层税款征缴、票款结报、税收征收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贪污、截留、挪用税款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堵塞以税谋私、以税谋利的体制机制漏洞,严格执行制度,公开程序、阳光操作、公正执法。加强工作问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失职渎职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导致职权范围内出现腐败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抓好所辖范围内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实行党务公开,推进民主作风建设,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按年度制定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推进党务、政务、税务公开工作并抓好落实,把“两权”的行使和运用置于公开监督之下,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优化税务政务环境、完善办税服务基础设施等“硬”件,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办税效率、增强业务能力等“软”件。抓好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建设,结合组织开展的纠风工作,深化“五廉”活动、“地税开放日”、公开大接访等活动,畅通渠道,广泛纳谏,将纳税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确保政风行风问题得到整改,取得实效。

(六)加强信访及案件查办工作

重视信访举报案源管理工作,发挥信访监督主渠道作用。注意从督察内审、税务稽查和案件查办中寻找案件线索,加强与纪委、检察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建立重大案件信息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预防有机结合起来。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自2005年以来,广西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经过全区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总结提炼,明确了工作职责,基本形成了以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主的工作任务,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以六大机制建设为任务内容,就是着力构建包括责任、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在内的广西地税系统六大机制的惩防体系。

(一)责任机制建设

就是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责任保障五个环节,形成明确、规范、制度化的责任机制。通过采取年初签订责任状、年中听取汇报和检查、年底检查考核的办法来实施。年初采取“立体式”纵横两向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年终纳入绩效考评,强化责任落实。

(二)教育机制建设

就是要形成以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为教育重点,面向全体税务人员的长效教育机制。通过点、面、节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以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点”就是实行廉政主题教育月和日制度,集中开展教育活动;“面”就是开展以“一局一品”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税的环境和氛围;“节”就是将廉政教育融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新提任干部任职前教育、新录地税人员岗前教育、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教育、案发单位的整改教育之中,在干部学习教育的一些关键环节突出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同时,通过明确区市县“三级教育”工作机制,各有侧重,落实到位。区局主要通过组织全区性的教育活动和在地税网站设立专栏,着重于宏观引导和主旨宣传;市局主要抓好任务落实和结合年度教育重点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县级局作为基本教育单位,通过制订年度廉政教育计划,落实主题教育日活动安排,抓好日常的教育引导。

(三)制度机制建设

就是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是从现已制订的制度出发,把好制度质量关、贯彻落实关、责任追究关,切实做到有制可依、有制必依、违制必究,是贯穿于其他六个机制的制度性文件。一是责任制度,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等;二是教育制度,如《关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三级教育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等;三是监督制度,如《广西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若干意见》、《广西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四是纠风制度,如《关于开展“五廉”活动的通知》等;五是惩治制度,如《广西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督促检查办法》等。

(四)监督机制建设

就是要做到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两权”的监督,它是六大机制中的核心,而内控机制建设又是核心中的核心,其目的是形成大预防工作格局。由于“两权”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过程,具有人人有工作、人人就有权、有权就要监督的特点,就内容而言非常繁杂,就过程而言需要经过一个持久的过程。所以,我们必须找准工作突破点,要着力在营造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突出监督重点、调动各方监督力量、确保监督到位上下工夫。一是树立一个监督理念,就是制度、责任、阳光监督的工作理念,通过制度规定,明确责任,推行权力制衡、流程控制、公开透明、痕迹管理,融入科技和信息化,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二是明确一条监督主线,即建立起业务部门是首要监督层次,其他内外监督主体是中间监督层次,专门监督部门是最后监督防线的监督工作机制;三是打造两个监督平台,在地税机关建立起政务公开的内外两个监督平台,分别是以“文明办税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对外税务公开,以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对内公开;四是抓住三个监督重点,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0个重点环节、基层6个重点;五是落实四位一体监督责任,落实领导、业务部门、岗位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四位一体”的责任;六是建立动态绩效管理,对内控机制建设和风险防范建立起责任、执行、督查、考评等管理。

(五)纠风机制建设

地税部门是窗口行业,在经济利益的前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要注意在社会上树立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纠风工作也成为每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一是明确一个理念。管理行业必须管行风,要通过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二是落实两项任务。专项治理的任务、优化纳税服务的任务。三是抓好一个活动。深入开展以“示廉、督廉、守廉、促廉、助廉”为载体的“五廉”活动。四是做好几项工作。做好12366热线、地税开放日、“阳光在线”节目、大接访、明察暗访、群众评议和满意度调查、媒体网络宣传等。

(六)惩治机制建设

就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运用惩治手段、达到教育的目的和效果,使地税系统不发生或少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办案和惩处依法依纪、规范科学。一是信访受理及案件督办。坚持分级受理逐级负责,明确查办并接受督办的责任、范围,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强化相关责任。二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办案工作的方针,明确查办案件的重点、权限、措施、程序、时限等。三是严格案件审理制度。按照要求和时限,及时准确审结违纪案件和申诉案件,依纪依法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结案后,要进行案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整改回访、案发单位要建章立制等。五是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强化办案手段,落实办案经费,组织协调部门配合。

三、措施保障

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明确了广西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应该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要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和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熟悉掌握政策、服务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攻坚克难办案、有效预防腐败、推进改革创新、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秉公执纪、严于律己,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有了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各级地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就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年初,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税收工作,做到同谋划、同布置,年中、年底要分别向同级党组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及时反映和研究有关问题。按照纪检监察办事程序、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督促检查等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要积极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税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主动运用信息化工具,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正确处理好相关工作关系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尤其是在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要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一是争取上级重视支持与业务工作结合的关系,要通过加强与纪委、检察机关横向联系,宣传沟通税收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二是要处理好同一单位领导重视与群众参与的关系,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授权监督管理,同时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三是要处理好同一系统落实领导责任和加强基层监管的问题,要抓好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要抓好最基层办税厅、所、分局日常监督检查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四是要处理好上下级联动的问题,在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对同一工作如何明确重点、有所侧重、具有针对性,对不同工作,如何借鉴、如何预防,以点带面。

(四)发挥基层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组和行政班子决议、决定,当好参谋助手,主动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党组和行政班子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安排得到贯彻执行,及时协调解决构建和谐地税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促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单位:自治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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