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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2009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制度体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使全校党员干部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

纪检监察工作

2009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制度体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持续深入

(一)抓好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召开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使全校党员干部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会议总结学校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布置学校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把反腐倡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观看干部作风教育影片《情暧万家》,结合学校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邀请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陆寿万同志作反腐倡廉教育报告,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抓好反腐倡廉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校园网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规章制度,让广大师生了解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按照中纪委、中宣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的部署,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活动,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坚持订阅《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教材》等反腐倡廉学习资料,全年发放《党风廉政教材》600多份。组织党员撰写廉政文化建设论文参加全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和广西高校廉政建设基地揭牌仪式。

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一)总结学校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学校贯彻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自治区高校纪工委,接受高校纪工委检查组的检查。

(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学校党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分工方案》,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学校成立廉洁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广西民族大学廉洁教育实施方案》,实施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三)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修订了《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选择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学校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制度对工程立项、施工招标、竣工验收、物资采购、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2009—2010年党风廉政责建设任书,把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党委、纪委的规定,作出廉政承诺。按照自治区纪委规定布置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各学院、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及全体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能按规定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都按规定向自治区纪委和高校工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2009年,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和廉政勤政状况良好,未发生廉政责任事故。

四、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学校《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问责制等监督制度。开展处级领导干部网络述职述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干部会上述职述廉、学校领导书面述职述廉等。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对学校重大决策、各项收费、干部提拔聘任、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建设等实行公开。通过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人员通报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等形式,努力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防止权力运行失控。

(二)加强基建和物资招投标采购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主要是对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网球馆、三栋教职工高层住宅楼、西校区学生公寓B6—7号楼的竣工验收,东校区四坡学生宿舍楼、西校区学生公寓楼、理工实验楼、民族预科楼、艺术楼等基建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学校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基建工程进行排查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物资招标采购和竞争性谈判及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全年参与学校基建工程和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共30余项,参与小型项目校内竞争性谈判评标会监督达30余项。

(三)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对年度财务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管财务工作的学校领导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财务工作报告。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上级抽查几个阶段工作,查出全校有部分单位存在“小金库”,总金额达728万元,并按期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得到纠正。

(四)加强招生和特殊类型考试监督。全程监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和在学校举行的广西艺术高考、广西体育高考及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防止不正之风发生。

(五)加强劳动人事干部管理工作监督。对学校教职员工招聘人员面试、考试及录用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党政管理、教辅人员和专任辅导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参与监督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的考察,并对拟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

(六)督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调查问卷;深入各学院和直属单位开展检查指导活动;督促各单位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做好民主生活会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分析检查阶段报告评议监督工作等,促进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五、信访和案件查办有序开展

(一)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查澄清干部公选考核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调查核实有关学生文凭问题;受理学生申诉和教职工来信来访,作出澄清说明;调查澄清西校区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有关问题。

(二)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群众举报“小金库”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尚在进行当中。(周文伟、吴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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