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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概述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税收征收管理主要包括管理、征收、检查三个环节。国务院所属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具体负责实施各项税收征收管理。税务机关作为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税款征收权是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管理过程中享有的最主要的职权。行政处罚权是确保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和强有力的保障,只有充分合理运用处罚权,才能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义务。

2.1 税收管理概述

2.1.1 税收管理的定义

税收管理(Tax Administration)伴随着税收而产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为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控,以保证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活动。

2.1.2 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属于预算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与责任的一项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体制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权关系,调动中央与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2.1.3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定义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征税机关依据国家税收、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标准,通过法定程序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种行政行为,是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的过程。

税收征收管理主要包括管理、征收、检查三个环节。管理是建立健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征收管理制度,掌控税源,开展税法宣传,实施对日常税收征纳活动的指导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征收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应纳税款缴入国库;检查是指对征纳双方履行税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三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管理是征收和检查的基础或前提条件,征收是管理和检查的最终目的。检查是征收和管理的保证。

2.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实际上就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进行确认的过程,基本内容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义务主体地位的确认(纳税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义务数额的确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确认;税务机关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质量的确认。具体细化为:

税收基础管理。是为了保证税款的顺利征收所做的一些基础性工作,是税款征收的前提。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及纳税申报管理。

税款征纳。这是税款入库的过程。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的过程;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的过程。

发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纳等方面所进行的管理。发票管理应该属于税收基础管理的内容,但由于发票是一类非常重要的凭证,尤其是专用发票可以作为税款抵扣的凭证,因此单独进行介绍。

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为了减少税款流失,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法律责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正确履行义务、发生违法行为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税收征管法》规定了一定的制裁措施,根据情节轻重,可划分为违反税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危害税收征管罪。

税收争议的解决。是指作为征管方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在税款征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争议予以解决的方针。针对不同情形可采取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当税务机关的行为不当,给纳税人造成相对损失时,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予以赔偿。

3.税收征收管理机构及其权限的划分

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全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国务院所属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具体负责实施各项税收征收管理。为了适应我国分税制的要求,国家还按照税种分别设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由于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大部分要纳入中央财政收入,所以,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主要是一些大宗税种。而地方税务局征收上来的税收收入将纳入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是用于地方建设的各项支出,所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主要是一些税源分散、适宜地方征管、有利于调动地方征管积极性的税种。海关负责征收关税

4.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税务机关的权利。税务机关作为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为了确保税务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广泛的权利。

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的制定权。

②税务管理权。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只有正确行使税收管理权,才能保证纳税人建立起各项完善的制度,将纳税人纳入税务部门的监管范围内,才能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税款征收权。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将纳税人依照税法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及时足额地收入国库的行为。税款征收权是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管理过程中享有的最主要的职权。具体体现在:

依法计征权。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依法确定计算征收税款的形式和方法。

核定税款权。税务机关有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税务机关有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予以审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减免税的决定。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为了保证国家税收的完整,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税款追征权。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④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困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⑤税务检查权。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⑥行政处罚权。税务机关有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如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权是确保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和强有力的保障,只有充分合理运用处罚权,才能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义务。

(2)税务机关的义务。

①正确贯彻和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税法、普及税法知识、辅导纳税人纳税等。

②保密义务。为被检查人保密,为举报人保密。

③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①知悉权。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②要求保密权。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必然会了解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一些情况。如果这些信息被不当使用,必然会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带来损失,所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保密。

③依法申请减税、免税和退税权。

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纳税人在日常的缴纳税款的过程中,由于非故意原因而造成多缴税款可以在一定期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并有权得到税务机关的帮助。

申请延期申报权、延期缴纳税款权。

陈述、申辩权。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控告和检举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①依法办理纳税登记的义务。

②接受账簿、凭证管理的义务。

③按照规定印制、领购、开具、使用、取得、保管发票的义务。

④纳税申报的义务。

⑤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义务。

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⑦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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