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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水电项目贷款进行信贷监测分析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陇南市水资源丰富,水电项目之多居全省之首,水电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的支柱和带动百业兴旺的龙头产业。水电项目贷款审批后,开户行应立即指定1名主办客户经理、1名主任客户经理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借款人的信息收集、贷后管理和金融服务。项目贷后管理应由2名项目经理共同协作,做好日常检查、监测和金融服务工作。

小水电项目贷款进行信贷监测分析的调研报告

桑义军 黄 凯 刘 平

陇南市水资源丰富,水电项目之多居全省之首,水电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的支柱和带动百业兴旺的龙头产业。2007年以来,我行先后对16个水电项目进行了信贷支持,如何对水电项目进行信贷监测与管理,已成为我行信贷风险防控的当务之急。

一、陇南水电项目概况

陇南市位于甘肃东南边陲,属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区,是甘肃唯一的长江流域地区。水力理论蕴藏量425万千瓦,可开发量223万千瓦,约占全省的1/3,梯级开发水电能源潜力巨大。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水电站137座,在建79座,已核准未开工68座。预计到2015年,全市水电企业总装机容量将达到200万千瓦以上,产值将达到9.4亿元以上,可实现利税3.1亿元以上,水电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我行信贷支持情况

(一)在建项目的现状。目前我行在建的水电项目4个,2008年下半年以后,由于工程物资价格大幅上涨,项目投资不断增加,导致工程工期一再延长,均超过了设计方案。在建的4个项目中,有2个预计2013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有1个预计2014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还有1个因洪水严重受损,建成无望,已被我行认定为不良贷款。部分在建项目由于资金不足,时常发生欠息情况,还款计划不能如期落实,我行被动调整还款计划,压缩还款期,导致还款期内还款压力增加。

(二)已建设项目状况。从已建成投产的11个项目来看,有8个已形成销售收入,正常结算,有3个为新近投产,预计3个月后才有收入进账。以2011年运行情况为例,达产率最高的98.85%,最低的40.72%,平均达产率72.73%。但从债务履行情况来看,均能按时付息,基本能够落实还款计划。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经营方面。一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由于受到5·12地震、徽县8·12特大暴洪等灾害影响,项目建设期延长、投资成本增加,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建成投产。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企业属于小型水电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给基层行信贷监管造成了难度。三是拖欠贷款本息问题时有发生。少数水电贷款企业因当地税务部门监管要求,电费结算账户未在我行开立,电费收入的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偿还贷款本息受到影响。

(二)外部环境方面。部分电力输出设施老化,影响了水电站的按期投产发电和企业的正常经营。2011年以前,我行支持文县的部分电站输变电站功率仅有35KV,而当地小水电数量较多,到了发电旺季无法满足企业全负荷运转的需求,当地电力部门只能采取限制输出的措施,导致电站无法按设计标准运转,经营收入减少。

(三)我行信贷制度及信贷监管方面。受信贷资金来源及结构的影响,目前我行水电贷款的期限一般为8年,最长不过10年,但其经营期一般都在20年以上,我行贷款存在期限偏短的问题,加大了基层行收贷收息的压力。在内部管理方面,少数信贷人员还存在重贷轻管的思想,对企业的贷后监管工作不到位,存在操作风险隐患。

四、信贷监测建议

(一)监测指标的设置

1.借款人基本情况。及时收集证明借款人正常持续经营的书面材料,如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证)、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证明等。及时了解借款人发生改制、法人代表或重要股东或管理层变动等重大人事变动;对外投资、新建项目或对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对外提供担保、较大借款;卷入重大诉讼事件、重大亏损等可能对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资本金到位率。认真核实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贷款评估时约定的额度一致,来源是否属股东真实出资,股东出资是否属公司向股东的借款,有无私人借款充当项目资本金的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股东是否抽逃资本金造成资金缺口。检查企业是否先使用自有资金后使用我行贷款,或按约定比例统筹使用自有资金和贷款资金。

3.项目完成率。检查项目建设各部分的形象进度,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是否超过预算,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能否覆盖增加工程内容、不可预知因素以及工程物资涨价带来的投资增加;资金投入进度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定计划,预测项目能否按计划竣工和投产,是否会超过设计的建设期,我行贷款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

4.项目建设内容。检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项目立项及评估报告一致,有无更改或增减;主要生产设备是否及时安装到位,设备购置、安装和调试工作是否正常;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等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等。

5.项目效益。由于销售电价由国家电力部门统一确定,并基本稳定,所以水电项目的效益最终由发电量决定,而决定发电量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发电机组的有效负荷,另一个是年利用小时。因此,对于已建成投产的电站要适时监测机组的有效负荷,生产能力(设备)利用率,是否达到了设计标准。

6.销货款归行率。即售电收入归行率,根据企业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项,按月监测由电力公司划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销售收入额度,确定其归行率,归行率应达到100%。

(二)相关措施建议

1.确定监管人员。水电项目贷款审批后,开户行应立即指定1名主办客户经理、1名主任客户经理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借款人的信息收集、贷后管理和金融服务。项目贷后管理应由2名项目经理共同协作,做好日常检查、监测和金融服务工作。同时2名项目经理应互相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借款人的评级授信工作。对收集到的借款人基础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证)是否经过年检,企业是否按时缴纳税款,通过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适时掌握借款人的资金链状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充分利用CM2006系统测算功能,查看借款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认真分析系统的预警信号,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3.做好财务监测。对在建的项目,客户经理要认真审核每一笔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按照“小额勤调”的原则做好工程结算服务,寓监管于服务当中。对于已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督促企业将电费结算账户开立在我行,确保售电收入全额进入我行账户。同时,要按时收集企业财务报表,并对每一期财务报表认真分析,看财务指标是否正常。

4.做好贷后日常监管。对于在建项目,客户经理在做好财务监测的同时,要至少每季度赴现场查看一次,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核实企业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对于已建成投产的项目,可采用非现场监测为主、现场监测为辅的方式,主要从财务数据方面看企业是否经营正常。

5.落实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还款计划的制订要符合企业实际,在丰水期可多安排还款,枯水期少安排还款。对于尚处于建设期的项目可暂不安排还款或少还款。对于建设期延长,还款压力过大的项目,要及时与企业协商增资扩股、贷款重组等措施,促进项目建成,降低信贷风险。

6.做好担保能力的监测。在贷款发放环节,要严把担保手续关口,办理足额、合法、有效的抵(质押)担保手续,并要求借款人对电站项目每年办理以我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同时要密切关注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情况,对抵(质)押物价值的变化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如果保证能力、抵(质)押物价值出现下降或损失,要及时与借款人协商,补充担保,确保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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