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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及其衡量标准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首先要分析审计质量。两者的关系在于,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传递着审计质量高低的信号,有助于消除审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审计质量是对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审计活动水平高低的一种计量与评价。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报告违约行为就会遭受损失,则证券市场相信他们具有独立性。这样,与其他客户相关的准租金就成为该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担保。由于上述原因,审计质量的衡量成本是显而易见的。

3.1 审计质量及其衡量标准

3.1.1 审计质量的含义

研究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首先要分析审计质量。两者的关系在于,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传递着审计质量高低的信号,有助于消除审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审计质量是对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审计活动水平高低的一种计量与评价。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财务报告则试图用精确的定量方式来表述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对于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质量如果进行评价,到目前为止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存在较大的争议。而审计又是对财务报告是否遵守了既定的会计准则、是否真实且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发表专业意见,审计活动的履行不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生成过程进行追踪、检验,还要求其行使必要的专业判断。如果说前者可以用注册会计师投入实际审计程序的人数、时间等来衡量,后者就是一个完全无法观察与衡量的现象。由此我们认为,审计活动的质量本身一般无法直接观察与计量。

在没有更确切的计量指标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报告客户违约行为的概率曾被认为是审计质量的最佳计量。这种评价又受到被审计企业财务报告总体水平的影响。一组经营活动好且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偏离会计准则的样本和另外一组经营活动混乱、财务报告质量低下的样本,比较它们的注册会计师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是没有意义的。为此,Watts和Zimmerman(1982)作了进一步细分,即在给定客户发生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注册会计师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取决于:(1)注册会计师发现某一特定违约行为的概率;(2)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或披露的概率。第一个概率(发现违约行为)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在审计方面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第二个概率(报告违约行为)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相对于客户的独立性。假如客户对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不让披露已发现的违约行为,注册会计师能顶住客户的压力吗?

为了激发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注册会计师们应当使证券市场相信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即注册会计师发现违约行为的概率不会等于零),而且他们与客户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即注册会计师报告违约行为也具有非零的概率)。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报告违约行为就会遭受损失,则证券市场相信他们具有独立性。如果注册会计师屈从于公司管理当局的压力,不报告他们的违约行为而又对自己没有损失,或若管理当局可以迫使注册会计师付出代价,注册会计师将屈从于这种压力。

注册会计师若不屈从于这种压力,公司管理当局可能迫使注册会计师付出代价。DeAngelo(1981)认为,迫使注册会计师付出代价的一种方法是更换注册会计师。这种更换行为致使注册会计师丧失其“准租金”(Quasi-rent)来源。她认为“准租金”是因为采用“低价揽客(Low-bowling)”的做法而形成的。

为了理解“准租金”和“低价揽客”的本质,让我们来考察一个例子[1]。假设进行第一次审计时,需投入大笔的启动成本,这些启动成本可包括诸多因素:原始资产的验证和了解客户业务所发生的成本。假定某一审计业务在起始年使注册会计师发生的成本为150美元,而以后各年是100美元。这种成本模式会影响嗣后审计的收费,审计服务收费一般会超过审计成本。如果客户更换了注册会计师,新的注册会计师就会发生较高的初始成本(150美元),这其中的一些费用以较高服务费的形式转移给(或迟或早)这一客户。比如说,注册会计师在嗣后的审计业务中可向客户收取102美元的服务费而不至于引起再次更换注册会计师。服务费与成本之间的差额2美元(102-100)代表注册会计师可望回收的未来准租金,因为150美元的启动成本已经发生了。请注意,这2美元的差异是针对这个特定客户而言的。

在存在着竞争的审计市场上,未来的准租金(2美元)在第一次审计时就已形成。例如,假使期望准租金流入的现值是10美元,当第一次审计业务进行投标时,潜在注册会计师对第一年的最低报价是140美元(150-10)。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竞争将使得在第一次投标中,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得超出总成本的报酬。但是,在第一次审计合同签订以后中标的注册会计师就拥有成本优势(已经发生了初始成本),从而使该注册会计师能获得与特定客户有关的准租金收入。但不应当忘记,中标的注册会计师是以报价低于第一年的审计成本(140美元的服务费对150美元的成本,即是“低价揽客行为”)为代价而“买入”这些准租金收入。因而,在第一次报价中采用“低价揽客”并不能使注册会计师赚取高于市场报酬率的报酬。

当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时,客户会以更换注册会计师来威胁,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予报告,如果客户真的中断聘约,这时该注册会计师就损失了与特定客户有关的准租金现值(前例是10美元),就此而言,注册会计师有替客户隐瞒真相的利益动机。但是,如果市场事后发现注册会计师在欺骗投资者,其审计报告的可信性受到怀疑,它就有可能丢失所有的客户,即丧失与其他客户的准租金。这样,与其他客户相关的准租金就成为该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担保。即如果市场认为注册会计师会屈服于客户的压力,进而认为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服务毫无价值,这样,客户也就不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产生需求。

既然审计服务一直存在,各种机构和契约机制必定存在,借以刺激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和抵制管理当局的压力。这些机构和机制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声誉、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以及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此外,这些机构和契约机制将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化不断地发展完善。

3.1.2 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

外界审计报告的用户评估某一特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并报告某一违约行为的联合概率,也即是衡量其审计质量是需要成本的。第一,该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对用户而言一般是不能直接被查知的;第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对某一特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契约所引起诸多动机知之甚少,而该契约有可能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某一违约行为的概率的。由于上述原因,审计质量的衡量成本是显而易见的。

当对审计质量的直接衡量是需要花费较多成本时,那么理性的消费者就有动机去寻找一个间接衡量指标来区分不同质量的事务所。这些间接衡量指标并不一定与审计质量最相关,但以其来衡量审计质量比直接衡量的成本要低得多。这些间接衡量指标有:(1)事务所规模(DeAngelo,1981);(2)诉讼发生率(Palmrose,1986);(3)事务所品牌声誉(Defond,1992);(4)行业专长(Defond,Mark L,1992);(5)审计费用(O’sullivan,2000);(6)审计意见(Fan,Wong,Li,2001)等等。我们着重论述事务所品牌声誉与事务所规模这两个间接衡量指标,因为从我们日常的经验看,其他几个指标相对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这两个指标来说,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较弱。

3.1.2.1 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Brand name reputation)

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声誉是衡量审计质量的标志之一,因为品牌声誉给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的动机(Benston,1975)[2]。树立一种发现并报告违约行为的品牌声誉需要高昂的代价。但是,一旦树立起来,这种品牌声誉就可增加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和他的服务报酬(因为市场认为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较高)。如果发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比预期的要差,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声誉就会受到破坏,其服务价值就随之下降,事务所将蒙受损失。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声誉是一种无形的、有价值的资产,对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有约束力。

Watts和Zimmerman(1983)认为,审计服务就是一种信用保证服务,产生于委托代理环境下管理者取信于所有者的努力。因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就成为其在审计服务市场上区别其他竞争者的重要标志。Watts和Zimmerman曾举一个早期美国执业审计的例子来说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如何关心他们的声誉[3]。19世纪后期,英国的普华(Price Waterhouse & Co.)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界已经有一定的声誉。它曾派两位代表去美国设立办事处。由于这两位代表不是合伙人,普华担心其声誉受到损失,因而不允许他们对外公开使用普华这一名称。

3.1.2.2 会计师事务所规模

与审计质量不能直接观察和衡量相似,品牌声誉本身也很难直接评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只有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最具有传递审计服务声誉与审计质量的信号效应。亦即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通常被认为品牌声誉要高于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一推论从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具体分析中也可得到支持。

从目前各种文献看,注册会计师无论是其专业胜任能力,还是独立性,最后都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相关。通常,专业胜任能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应当存在正的相关关系,亦即:事务所规模越大,其专业胜任能力越强。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挑选、内部员工的培训、专业分工等各方面都具有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就客户对象而言,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其相应的经营活动及其特点自然存在差异,从而要求注册会计师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也不同。比如,一个金融企业与一个石油企业的经营活动完全不同,它们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安排、风险的控制等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别,对注册会计师的知识要求必将不同。规模大的事务所通常会在人员分工上更细致,其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某一行业的审计,熟悉该行业企业的具体特点和运作方式,以及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经营情况,这些知识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有效地发现客户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对潜在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价等。此外,经济全球化也使得企业跨国经营越来越普及,因为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其遍布全球的网络,以相同的标准对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子公司进行审计,所以其在专业胜任能力上的表现也远高于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

在独立审计出现的早期,专业胜任能力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与当时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活动人员的身份有关,他们大多是兼职,且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但是,随着相应行业管理机构的出现,取得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必须要接受一定要求的教育(比如为期四年的大学教育等),通过资格考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等,使得专业胜任能力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可以说,目前人们对注册会计师的关注,主要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

独立审计服务是一种信用保证服务。其作用在于让所有者相信管理者是尽职尽力履行了受托责任,管理者本人不存在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一份无保留意见的独立审计报告表明:管理者自己提供的财务报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是可信的。如果所有者预见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不会报告他所发现的违约行为,独立审计就没有增加受托责任报告的可信度,独立审计本身就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当所有者相信注册会计师充分独立、注册会计师会报告其所发现的重大违约事件时,审计报告才会提高客户受托责任报告的价值。

按照DeAngelo(1981)的逻辑分析,给定其他条件不变,注册会计师的客户数量越多,其准租所产生的担保价值越大,独立性相对越高。而客户数量的多少,又与事务所的规模相关,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数量通常比小会计师事务所要多,大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某个客户更换注册会计师而引起的“准租金”损失很可能小于未能报告违约行为而造成的对事务所声誉及其审计收入的影响。由此得出结论: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与独立性存在正相关关系。这一推论也为后来的部分经验研究所支持。比如,AICPA(1971)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聘请“全国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是股票承销商的要求,其目的在于以较高价格发行股票;一些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IPO公司可以通过聘请大会计师事务所来提高发行价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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