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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融资概述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面额股票也称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无面额股票的价值随股份公司净资产和预期未来收益的增减而相应增减。这是指持有者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按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获取投资收益的性能。认购了股票,投资者既有可能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股票转让意味着转让者将其出资金额以股价的形式收回,而将股票所代表的股东身份及各种权益让渡给了受让者。

一、股票融资概述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票一经发行,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即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股东凭借股票可以获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有一定的格式。从股票发行历史来看,最初的股票票面格式既不统一,也不规范,由各发行公司自行决定。随着股份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许多国家对股票票面格式作了规定,提出票面应载明的事项和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载明的事项主要有: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的类型

股票的种类很多,分类方法亦有差异。常见的股票类型如下:

1.普通股和优先股

按股东享有权利不同,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普通股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的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较多时,普通股股东可获得较高的股利收益,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故其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与优先股相比,普通股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

(2)优先股。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的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优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分配上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有关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详细内容,将在下文做详细阐述。

2.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股票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记名股票的特点主要有: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2)无记名股票。所谓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无记名股票也称不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差别不是在股东权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的记载方式上。无记名股票发行时一般留有存根联,它在形式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了有关公司的事项,如公司名称、股票所代表的股数等;另一部分是股票息,用于进行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无记名股票的特点主要有:股东权利所属股票的持有人;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转让相对简便;安全性较差。

3.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股票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1)有面额股票。所谓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这一记载的金额也称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或股票面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2)无面额股票。所谓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无面额股票也称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无面额股票的价值随股份公司净资产和预期未来收益的增减而相应增减。它与有面额股票的差别仅在表现形式上,也就是说,它们都代表着股东对公司资本总额的投资比例,股东享有同等的股东权利。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三)股票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1.收益性

这是指持有者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按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获取投资收益的性能。认购股票就有权享有公司的收益,这既是股票认购者向公司投资的目的,也是公司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股票收益的大小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一般情况下,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要高于银行储蓄的利息收入,也高于债券的利息收入。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持有者利用股票可以获得价差收入和实现货币保值。也就是说,股票持有者可以通过低进高出赚取价差利润;或者在货币贬值时,股票会因为公司资产的增值而升值,或以低于市价的特价或无偿获取公司配发的新股而使股票持有者得到利益。

2.风险性

股票的风险性是与股票的收益性相对应的。认购了股票,投资者既有可能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收益是一个事先难以确定的动态数值,它要随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而波动,同时也受到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公司经营得越好,股票持有者获取的股息和红利就越多;公司经营不善,股票持有者能分得的盈利就会减少,甚至无利可分。这样,股票的市场价格就会下跌,股票持有者就会因股票贬值而遭受损失;如果公司破产,则股票持有者连本金也保不住。由此可见,股票的风险性是与收益性并存的,股东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所担风险的补偿。股票收益的大小与风险的大小成正比。

3.稳定性

稳定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1)股东与发行股票的公司之间存在稳定的经济关系。

(2)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使公司有一个稳定的存续时间。股票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它反映着股东与公司之间比较稳定的经济关系;同时,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就不能退股,股票的有效存在又是与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的。对于认购者来说,只要其持有股票,公司股东的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同时,股票又代表着股东的永久性投资,他只有在股票市场上转让股票才能收回本金。对公司来说,股票则是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由于股票始终置身于股票交易市场而不能退出,因此,通过发行股票所筹集到的资金在公司存续期间就是一笔稳定的自有资本。

4.流通性

股票具有很高的流通性。在股票交易市场上,股票可以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随时转让。股票转让意味着转让者将其出资金额以股价的形式收回,而将股票所代表的股东身份及各种权益让渡给了受让者。

流通性是股票的一个基本特征。股票的流通性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持有股票类似于持有货币,随时可以在股票市场兑现。股票的流通性促进了社会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资金的合理配置。

除此之外,股票在运用过程中,还引申出了下面三个区别于其他有价证券的特征。

5.股份的伸缩性

股份的伸缩性是指股票所代表的股份既可以拆细,又可以合并。

(1)股份的拆细,即是将原来的一股分为若干股。股份拆细并没有改变资本总额,只是增加了股份总量和股权总数。当公司利润增多或股票价格上涨后,投资者购入一股股票所需的资金增多,股票市场交易就会发生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股份拆细,即采取分割股份的方式来降低单位股票的价格,以争取更多的投资者,扩大市场的交易量。

(2)股份的合并,即是将若干股股票合并成较少的几股或1股。股份合并一般是在股票面值过低时采用。公司实行股份合并主要出于如下原因:公司资本减少,公司合并或是股票市价由于供应减少而回升。

6.价格的波动性

股票价格的高低不仅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紧密相关,而且与股票收益与市场利率的对比关系密切相连。此外,股票价格还会受到国内外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7.经营决策的参与性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即是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股东参与权的行使而实现的。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额达到决策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成为公司的决策者。

(四)项目融资中的股票融资

对于工程项目而言,通过股票融资,或者说权益融资进行项目资金筹集,对于项目投资人来说可以使其降低投资风险,也可以更好地为工程项目筹措负债资金。与负债融资方式相比,以股权方式筹集资金更具吸引力、资金成本更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更有利。它以公司上市为前提,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社会小股东资金,发展壮大公司业务,通过把公司全面推向社会,提高适应性,增强竞争力。

这里所说的股票融资,主要是指认购公司的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项目资本金的投入相对简单,基本上来自投资者自有资金的直接投入。近年来,在项目融资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况,在安排项目融资时,直接安排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项目所需要的股本资金。在我国,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批准,项目公司也可以通过募集设立的办法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向社会公开募集股本金,但是不能公开向社会发行,也不能上市交易。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健全,股权融资方式还包括配股、增发、发行认股权证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除了首次上市的公司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项目融资外,已经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配股和增发进行权益融资。配股和增发在国外证券市场上泛指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之外上市公司再次发行股本式证券。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发售的对象不同,配股是上市公司面对现存的老股东发售新股,并按照老股东持有的股份实行一定的比例配售,老股东可以选择执行、放弃或将认购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增发的发售对象则不局限于现有的老股东,通常是上市公司将要发售的股票卖给承销商,再由承销商卖给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由于增发引入了新股东,因而增发股份的数量以及筹资额通常都会高于配股。如果所有股东都全额认购了企业的增发和配股,增发和配股的发行价只影响募集资金的多少,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比例的变化。但如果有股东放弃或转让增配权,股东的股权比例将会发生变化。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增发是上市公司权益融资的主要形式。

自我国资本市场开创以来,配股一直是上市公司权益再融资的主要方式,在1998年以前也是唯一的形式。1998年起,监管部门开始逐步试行公募增发,拓宽了上市公司权益再融资的渠道。至此,上市公司便有了一定的选择空间,可以在这两种相近的权益融资方式中做出最优的融资决策。最初采取增发新股的方式主要是为了国企解困,增发实施时间短,且增发的家数少。2001年3月份以来,随着《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拟增发和实施增发的公司急剧增加,增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在开展新项目进行融资时,采用配股和增发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融资,不失为一种切合实际的融资选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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