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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供给与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此意义,公共产品供给已然超越经济范畴,触及政治底线。贫富差距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全局性矛盾,公平的公共产品供给可有效缓解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公共产品供给中,三者关系呈现的最为典型。公共产品供给必须做出回应,在城乡公平的新要求下,形成协调城乡利益和利益再分配的合理化新机制,满足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三、公共产品供给与构建和谐社会

工人和农民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工业与农业的关系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关系,如何协调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涉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战略选择。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就是形成与和谐生活相适应的城乡社会发展文明形态(李泉)。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胡锦涛把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加以阐述。温家宝总理与中外记者见面时也谈道:“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公平正义基础上的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首先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可以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次,和谐社会是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能够得到有效调整的社会,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公共需求都能受到应有的平等尊重。因此,社会再分配的原则,不是平均,而是平等,平均并不能真正判断社会是否和谐。

当今中国社会,举凡与公民权利有关的公共产品,都成了国人炙手可热的公共需求。理论和实践证明,供给越是有缺口,公平越会成为关注的焦点,与供给过程和供给机制相比,供给取向更为人关注,也更为敏感。基于此意义,公共产品供给已然超越经济范畴,触及政治底线。

公共产品的公平供给,既体现上述实践特征,又承载着公平的价值理念,因此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路径。

“公平”的语义很丰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考察,本书使用的“公平视域”,是相对于“效率优先”和“伦理化供给”的意义提出的,适用于城乡平衡协调发展的语境。

(一)城乡公共产品公平供给是和谐社会的必答题

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就是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最深厚的基础,政府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社会性公共服务产品,能够减少贫困,减少收入不平等和社会地位不平等。贫富差距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全局性矛盾,公平的公共产品供给可有效缓解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如果政府无力实现公共产品供给基本均衡,任由地区、城乡差距和贫富分化等“社会结构紧张”情况持续,使社会矛盾日益积累并突出,社会将会被自己生产的财富所分化,导致社会失范和认同危机,从而对政治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严峻挑战。所以说,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内在和谐,而且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也是难点。我国国情要求公共产品供给不仅为城市发展锦上添花,还要为“三农”发展雪中送炭。这既是共同富裕的道德责任,也是城乡发展在优先次序上的契约义务。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城乡公共产品公平供给是服务型政府的天职

大卫·休谟认为,对每个人都有益处的某些事情,只能通过政府的参与来实现。公共产品供给就是休谟所说的“某些事情”。

如果把国家、社会、市场比作三匹马,我们希望是“三驾”马车,即三位一体,相互补充、相互制约,要防止“三马”驾车,若形不成合力,任何一方过度扩张,车上的公民都是不安全的。公共产品供给中,三者关系呈现的最为典型。与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相对应,任何单一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机制都无法有效地满足需求,公共产品的单一供给将逐渐被混合供给所取代,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供给主体应发挥各自优势。然而,政府虽不是公共产品天然的、惟一的提供者,但公共产品理论上的分类为确定政府的活动范围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政府除却提供公共产品外,还必须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等市场参与的“游戏规则”,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通过行政立法来保障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实现公共服务供给过程的法治化,提供良好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城乡公共产品公平供给是共享发展成果的保证

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解决社会失衡。胡锦涛在“7·23讲话”中指出:“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排除发展不够的问题,主要是共享不够引发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但政府必须用好全体社会成员授予的公共权力,通过出台社会政策等手段进行整合和再分配,合理分担市场运作的成本,以期缩小市场运作带来的不平等,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衡量成果共享的可以量化的指标。它一是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农村消费,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三是满足需要的同时促进其全面发展,提高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激发参与发展的愿望,调动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

(四)城乡公共产品公平供给是发展战略转型的需要

理论上说,保持适度的城乡收入差距有利于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但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则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以乡养城”、“以乡富城”、“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历史变迁。政府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城乡统筹就是把城市和农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加以考虑和制度安排,这要求政府提供可供城乡居民理性和自由选择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调整国家发展和投资的优先次序,合理配置资源,旨在消除制度和体制性因素引致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实现城乡的均衡和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公共产品供给必须做出回应,在城乡公平的新要求下,形成协调城乡利益和利益再分配的合理化新机制,满足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五)城乡公共产品公平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主题

“三农”问题一直是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农村发展的新阶段,尤其是考虑到全面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以此为基础,《十一五规划纲要》总结了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关系全局的战略举措。而“三农”问题主要是农民没有享受最基本的公共产品(迟福林)。所以公共产品供给是新农村建设和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和抓手。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过程。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受生物及其客观环境条件的约束。这种条件包括人文的和自然的,尤其对自然条件,有较大依赖。基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自身特点,各国政府大都对农业发展给予了重大关切,纷纷优化农业管理体制,以保证粮食安全。诸如推动农业产业化,农业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等,历数种种,都指向一个问题,即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所谓财政支农,就是按照城乡发展的轻重缓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通过公共产品供给的杠杆,密切城乡的经济联系,鼓励城乡要素的相互流动,加强城乡科技联系,推动城乡生态和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说到城市支持农村,其实质就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合理分配才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通过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给予农村更多的关怀,打破城乡分割,实现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注释】

[1]杜志雄、张兴华:《世界农村发展与城乡关系演变趋势及政策分析》,《调研世界》2006年第7期。

[2]杜志雄、张兴华:《世界农村发展与城乡关系演变趋势及政策分析》,《调研世界》2006年第7期。

[3]杜志雄、张兴华:《世界农村发展与城乡关系演变趋势及政策分析》,《调研世界》2006年第7期。

[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54页。

[5]《周恩来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页。

[6]《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页。

[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6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3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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