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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甘肃财政科学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长远看,为了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与安全运行,甘肃省应建立稳定的、逐年增加的财政风险准备金,专款专用。偿债基金专项用于偿还内外债务,以提高地方财政控制和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实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预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阳光财政的基本要求。在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地方预算信息的公开也应该成为财政工作的重点。

五、促进甘肃财政科学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增加财政投入,扩大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认真落实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民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给予补偿,逐步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覆盖范围,灵活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事业,推动形成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严格按照规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要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切实按照规定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二)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力度,有利于扩展就业机会和市场交易机会,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并带动消费水平的提升。甘肃省要落实各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法定增长;降低县级财政配套的比率甚至取消某些县级财政配套,坚决取消乡镇本级财政资金配套,使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与各级政府的财力相匹配,以免造成新的欠账和村级债务;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加快诸如农村水利等准公共产品的产权制度改革,尝试进行产业化运作,吸引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取财政补助、补贴、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吸纳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激活各方面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体系;争取扩大农村公益性项目捐赠税前全额扣除的范围,将公益性项目从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扩大到农村公路、水利、电力设施、电信、广播电视、信息服务、邮政通讯等基础设施,以鼓励更多的企业、个人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对直接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给予减免税优惠。

(三)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作为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加强对国有资本的整体规划和调控,规范国有资本管理、监督、营运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国有资本出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实现国有资本收益的最大化。甘肃省已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应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和考核办法,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与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及经济责任审计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企业主动申报、财政审查复核、国资等预算单位负责督促上缴的机制;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反映国有资本经营过程、结果以及经营效率的财务信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的过程监控,提高资本营运质量。

(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首先,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明确政府债务的归口管理,明确财政部门在政府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树立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财政平衡的观念,建立信息充分披露制度,增强财政风险的透明度;建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体系,完善包括地方财政自给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内外债比率、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比例等指标体系,以记录和评估政府财政风险,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风险程度参考值,以利于政府部门随时了解财政风险程度,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化解风险;建立财政风险准备金和偿债基金。从长远看,为了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与安全运行,甘肃省应建立稳定的、逐年增加的财政风险准备金,专款专用。基金来源包括政府预算专项拨款、部分国债发行收入、国债投资回收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偿债基金专项用于偿还内外债务,以提高地方财政控制和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实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

预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阳光财政的基本要求。在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地方预算信息的公开也应该成为财政工作的重点。首先应该扩大财政预算公开的范围,除目前公开的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表、财政支出预算表、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之外,应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债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其次应完善预算报告内容,大力推进“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减少财政专业术语使用,在财政预算信息公布的同时一并公布编制说明,增加图表及翔实准确的解释,做好公布信息的解读;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部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调整、拆分和重新命名,将财政预算信息进一步细化,使财政收支账目更细,真正由“粗公开”转变为看得见也看得懂的“细公开”;可以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编印财政通俗读物等形式,努力使财政预算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方便公众从预算数据的字里行间里解读国家方针政策、政策导向和项目支持重点。

执笔人:王丹宇

课题组成员:马大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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