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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之后,江泽民代表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于1992年6月在中央党校发表了重要讲话。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的问题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地解决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个伟大创举。

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的一大创造。这一理论的创立,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方式理论的突破和创新科学地解决了计划与市场结合方式的经济学难题。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他又多次发表关于市场经济问题的谈话,明确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从而初步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事业,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其中也涉及到了一些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的原则问题,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但是,他没有来得及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的问题并化为政策,这个任务历史地落在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肩上。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之后,江泽民代表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于1992年6月在中央党校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以较大篇幅论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江泽民指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建立新的经济体制的关键问题,就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上的作用。在当时理论界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种提法中,明确提出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规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在随后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上,又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实践上的重大突破,从而推动了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

其二,正确地解决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如何结合的问题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地解决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既可以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这就正确地解决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问题,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

其三,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作了进一步阐述,全面系统地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内容。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步骤,即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明确指出:要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继续发展各类市场,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不仅为我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本身也是对邓小平理论的极大丰富与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个伟大创举。这一创举实现了三大突破,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

一是突破了市场机制引进论。它明确告诉我们,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条件下,通过公有制经济的产权权能分解、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改革就能建立和发展起来,从而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二是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西方经济理论在国家干预与自由放任谁多谁少、或计划与市场是否相等问题上的长期争论,把我国经济理论引导到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优势如何全面有机结合的问题上去,为中国经济问题研究指明了方向。

三是既突破了西方经济理论单纯的“资源配置目标论”,又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单纯的“调整经济关系目标论”,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定位于“调整经济关系”同“资源配置”二者有机结合的统一目标上来。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高度,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论,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位,解决了社会主义如何发展市场经济的问题,为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其一,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范畴,并准确阐述了其内涵。

1992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在谈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时,明确使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这一新的提法,表明了社会主义不仅可以发展市场经济,而且可以更好地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相对于以往的提法来说更为科学,更为彻底。

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和新贡献,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理解市场经济的内涵,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这表明,我们党已经科学而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方式,而不具有社会经济制度属性,从而彻底摆脱了把市场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所特有东西的传统观念和错误认识。1993年3月,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肯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其二,科学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在正确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思路,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2)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首先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总的要求是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具体内容上,一方面要改革现有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发展商品市场。另一方面,当前要着重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其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形成、运行和调节机制。

(3)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要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4)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坚持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发展商业性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5)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生产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经济体制。

坚持不断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兴办服务性的经济实体,为家庭经营提供服务,逐步积累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6)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总的要求是,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经济合作,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依照我国国情和国际经济活动的一般准则,规范对外经济活动,正确处理对外经济关系,不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7)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

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新型体制,促进科学进步,实现经济、科技和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积极发展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科技企业,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机构及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要面向市场,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增强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并积极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

(8)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做到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的统一,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法制建设的目标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事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行机制,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三,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1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指出:“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基本完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2)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健康发展。

(3)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放开市场,放开价格,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调控体系。

(5)改革投资体制保障,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新的投资体制。

(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税收监督,加快税费改革和预算制度改革,健全税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

(7)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其四,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还指出,“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两者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1993年5月,江泽民在上海主持召开六省一市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解决当前经济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沿用过去的老办法,而应通过改革,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力度。

1993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要努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抓紧时机努力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一是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二是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律;三是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法律;四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

1993年7月,江泽民与出席全国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的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当前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要在两方面有所突破:一方面,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属于企业的自主权切实下放给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把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切实转移给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搞好总量平衡与综合协调,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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