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合同履行不能(情势变更)

合同履行不能(情势变更)

时间:2022-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辨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如果承揽人转包,以致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履行不能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辨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还可以分成事实上的不能履行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灭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属于此类。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构成的不能履行。出卖禁止流通物为其典型。如订立之后履行之前,标的物被禁止流通,这属于法律不能,违约人可以免责。再如订立合同之后,特定标的物意外灭失,出卖人无法交付,这属于事实不能。嗣后履行事实不能是否构成违约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标的物是因不可抗力灭失,出卖人免责。如果承揽人转包,以致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风险一

1.风险名称:不能履行合同视同违约。

2.表现形式:将合同不履行的一方统统视为违约,未经了解一律提起诉讼。

3.法律后果:不能履行合同不一定就是违约,不能履行存在多种原因,如果该原因在免责事由范围内,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诉讼除了增加诉讼成本外,还存在败诉风险。

4.防范技巧和方法:对企业来说,在对方不履行合同后,首先,应及时了解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情况,或者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其次,应查看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对方不履行合同是否满足该条款的约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