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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市场竞争文化中的作用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者拒绝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市场竞争文化高度发达的表现。《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之后,培育、传播市场竞争文化的任务,主要应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来承担。

四、消费者在市场竞争文化中的作用

消费者是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消费者的意识形态与行为表现是市场竞争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竞争文化中,消费者因具备以下意识并积极践行。

1.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消费者权益

在日常的生活中,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常发生,例如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搭售和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因此当消费者在自己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而且应该积极通过下列途径寻求救济: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力量失衡问题,很多国家还成立了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保护运动。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则应该合理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自我权利保护。这是市场竞争文化对其最低层次的要求。

2.积极举报经营者违法竞争行为

虽然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市场经济中两大利益对立集团,但是特定的侵权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并不具有对称性。按照市场竞争文化的内涵要求,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应积极通过相关途径主张权利,未受到侵害的知情消费者最理想的表现是积极举报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例如特定的自然人知道某经营者在制造伪劣商品,虽然该自然人及其家属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不会使用该伪劣商品,但其最理想的表现不是持漠视态度,而是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举报经营者不法行为,使该经营者的不法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得到及时阻止和控制。为了培育消费者这种良好的市场竞争文化,很多国家建立了消费者举报激励机制。其不仅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的还规定了举报奖励办法。

3.拒绝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的商品

在市场营销学理论中,消费者总和等于市场。如果经营者的行为或者商品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与支持,那么这些经营者也就失去在市场立足的空间。因此,消费者如果能够放弃自身短期的利益而坚决抵制有害于市场竞争秩序的所有经营者违法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将不复存在。消费者拒绝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市场竞争文化高度发达的表现。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利害关系影响,一般很少国家的市场竞争文化能达到这种程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大量存在消费者购买明知道是仿冒或仿造名牌的商品现象,这就为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滋生与繁衍的生存空间。

以上是市场竞争文化在理论上所应涵盖的内容,具有高度的系统性。但在社会实践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市场竞争文化都尚未达到我们前面所阐述的理想状态所应具备的内容。当前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所客观存在的市场竞争文化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缺。虽然理论与实践常常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可能无法培育出完整的市场竞争文化;但是,市场竞争文化的存在与否和竞争文化发展程度是个“质”的问题,它直接影响一国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国政府所要做的是如何建立与如何在可能性条件下去完善本国的市场竞争文化。

培育和传播市场竞争文化,就是要向人们阐述竞争的道德价值及竞争对经济、政治、文化进步的贡献,要揭示垄断的危害,强调保护竞争的重要意义,最终使自由、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特别是法学界、新闻媒体在推动竞争法制建设,传播市场竞争文化方面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之后,培育、传播市场竞争文化的任务,主要应由反垄断执法机构来承担。市场竞争文化的培育对象,首先是直接担负反垄断法实施任务的政府官员、法官、律师,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现代反垄断法所蕴含的立法精神与立法理念,也只有他们才会萌生传播市场竞争文化的责任感。其次,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应经常向企业、消费者宣传竞争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广大消费者每天享受竞争带来的好处,但他们并不理解竞争的好处与垄断的危害,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应注重通过具体事例宣传反垄断知识,调动消费者反对垄断、保护竞争的积极性。21世纪初,美国曾刮起“反垄断风暴”,严厉打击国际卡特尔活动,但其实美国公众对垄断之危害及反垄断之必要性并不理解。为此,美国政府通过媒体播放了联邦调查局获取的部分录像、录音材料,将卡特尔成员的秘密活动公之于众,普通公众由此真正认识了卡特尔之“庐山真面目”,进而加大了政府对反垄断工作的支持力度,开启了美国反垄断的新纪元。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积极营造有效的竞争环境,如经常免费向企业、消费者发放诸如竞争政策与消费者保护之类的手册,建立宣传网站,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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