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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诚信信用原则与基本义务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合同法》确认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我国传统道德及商业道德习惯在法律上的确认,对于弘扬道德观念、规范交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各个阶段,甚至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都应当严格依据诚信原则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但在行使中止权时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大陆法系国家,它常常被称为私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规则”。合同法中为什么要确认诚实信用原则呢?其必要性在于:

第一,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及商业道德。我国社会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历来崇尚诚实信用的道德伦理观念,诚实信用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信者,言之实也”(朱熹注)。“诚者自然,信是用力,诚是理,信是心,诚是天道,信是人道,诚是以命言,信是以性言,诚是以道言,信是以德言”(《性理大全·诚篇》)。在我国商业习惯中,也历来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作为重要的商业道德。我国《合同法》确认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我国传统道德及商业道德习惯在法律上的确认,对于弘扬道德观念、规范交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保障合同得到严守,维护社会交易秩序。《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各个阶段,甚至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都应当严格依据诚信原则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法律确认交易当事人在交易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遵循诚信原则,才能使商业交易当事人既能遵循商业道德,又能严格守约和正确履约,从而形成交易关系的秩序。只有在交易当事人具有诚实守信的观念时,合同才能得到严守。甚至在合同本身存在缺陷时,也要诚实地履行合同。反之,即使合同规定得再完备,而交易当事人是非诚实守信的,合同也难以被严守。

第三,原则的功能随着交易的发展而不断扩大,诚信原则不仅具有确定行为规则的作用,而且具有衡平利益冲突、为解释法律和合同提供准则等作用。尤其是考虑到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生活变化很快,许多法律规则已不符合现实的经济情况,如果采纳诚信原则,使法官依据诚信原则而补充法律漏洞,也不失为完善法律的一条途径。

在《合同法》中,诚信原则具体体现为:

1.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在合同订立阶段,尽管合同尚未成立,但当事人彼此间已具有订约上的联系,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忠实、诚实、保密、相互照顾和协助的附随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采用恶意谈判、欺诈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并致他人损害;也不得披露和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依据诚信原则产生的订约过程的附随义务,随着当事人之间联系的不断密切和发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这些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以前,当事人双方都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严守诺言,认真做好各种履约准备。如果存在着其他法定义务,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但在行使中止权时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行使中止权,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遵守诚信原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除了应履行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履行依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另一方面,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依据诚信原则履行义务。

3.合同终止以后应遵循保密和忠实的义务。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尽管双方当事人不再承担义务,但亦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承担某些必要的附随义务,如保密、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后契约义务。因一方违反这种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合同的解释应依循诚信原则。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使用的文字词句可能有所不当,未能将其真实意思表达清楚,或合同未能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合同难以正确履行,从而发生纠纷。此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各种因素(如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合同签订地的习惯等)以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正确地解释合同,从而判明是非,确定责任。

此外,在合同发生争议以后,当事人双方都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地处理争议,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无论是实行替代性购买还是替代性的销售,都应依据诚信原则进行,不得高价购买,低价变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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