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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我国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的基本要求(一)坚持党性原则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党性原则,简单地讲就是要服从党组织的领导,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突出中心工作,对党的工作进行建设性的监督等。

三、我国电视新闻突发事件报道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性原则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党性原则,简单地讲就是要服从党组织的领导,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突出中心工作,对党的工作进行建设性的监督等。胡锦涛总书记曾经说过:“舆论导向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导向错误,误党误国误民。”“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突发事件因其突发性、危害性、牵连性等特点,它的发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滋生了很多不健康的舆论。如果新闻媒介没有很好地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错误的舆论可能形成巨大的“舆论螺旋”,并和谣言遥相呼应,从而混淆视听,涣散人心,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定团结造成不利影响。这时电视新闻应对突发事件报道,要坚持党性原则,不仅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还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凝聚人心、激励斗志,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正义,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稳定、增进团结和谐的目的。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怎样坚持党性原则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1.树立正面导向,提高引导艺术

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大,加上公众复杂,如果没有正面的舆论导向,容易滋生负面的舆论导向,产生巨大的社会动荡。突发事件常常是突然发生,其发展走向很难把握,舆论导向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什么才是正面的舆论导向呢?电视新闻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政治大局上要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及时引导舆论,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更是如此,这一点毋庸置疑。我国的舆论导向不是由新闻媒介一方担当的,而是由政府、媒介、公众的合力形成的。政府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主要控制者,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保证绝对不能出现任何政治问题,因此舆论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这就给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指明了方向。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树立正面舆论导向,组织舆论,引导舆论,并设置不同的议程,通过大量的新闻报道,既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也传播人民的声音,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声音,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把握舆论导向的主导权。总体上以正面示范为主,关注那些有助于社会文明的社会运动,鼓励各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群体倡议及伴随的社会活动,也要适当传播负面新闻,尽量真实全面地报道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包括灾难)等消极的事件,满足受众对知情权的需求,提高人们对现实环境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应对困难、挫折的承受力。当然电视新闻媒介要发挥传播优势,讲究舆论引导艺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摆事实,讲道理”,恰当现场连线,通过来自现场的画面和声音,带给公众真实、生动、具有说服力的信息,及时地对群众的诉求、公众的情绪和突发事件本身进行权威的解释和引导,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社会舆论逐渐趋于一致,稳定社会情绪,激励救灾人员,弘扬社会正义。

2.建设性地进行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介的一项重要职能,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更应发挥电视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党性原则,其舆论监督也应该是建设性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发生到解决也是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其中难免涉及某些机构和某些人的行为。电视新闻因其交流的即时性、事实的再现性、细节的展示性等特色,要成为公共事务的“晒客”,把一切权威、权力乃至整个社会都置于大众的不断监督之下,使政府机构成为阳光政府,高效运转,让老百姓安心;赈灾款物能够透明流转,让全社会的捐赠者舒心;各种谣言能够逆转,使全社会舆论趋于一致,众志成城,全力抗灾救灾。电视新闻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讨论,反思问题,引起思考。

3.因事因时而异,区别对待

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要服从党组织的领导,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要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报道,因时因事而异,区别对待。因事而异区别对待,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在报道中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掌握好报道时机,选择好报道角度,把握好报道分量。因时而异区别对待,就是抓住突发事件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确定报道的重点。突发事件本身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一般来说,突发事件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潜伏期、爆发期、发展期和解决期。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必须在突发事件的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能够成为党和政府安抚民心、解决问题的帮手,因此在不同阶段要根据党和政府工作的调整,电视新闻也要调整报道内容和报道重点,既符合突发事件的发展规律,又要突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因此,电视新闻媒介对各个阶段的报道要认真策划,提出阶段性特点和重点。

(二)坚持实事求是遵循新闻规律

实事求是地报道新闻是新闻报道一贯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突发事件报道中也不例外。突发事件因其突发性特点,一时间给社会造成恐慌和混乱,这时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得到真实的信息,作为主要报道载体的电视新闻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报道原则,遵循新闻规律,使突发事件报道的信息能够快速、真实、客观、全面,不断满足公众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那么,在突发事件报道中该怎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1.坚持真实性原则

突发事件报道中坚持实事求是,首先就是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媒介建立公信力、树立品牌的重要衡量指标。突发事件发生后,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都需要及时得到真实的信息,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新闻媒介就是及时传播真实信息的有效工具,作为电视新闻媒介就要发挥电视传播的优势,如现场直播、现场连线等,通过这样快速而有现场感的信息传播为政府决策、公众防范等起到关键性作用。突发事件报道虽然要求速度快,能够在第一时间传播信息,但是所传播的信息必须要求真实、准确,这就要求电视记者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的采访核实,掌握真实信息,尽快发回台里报道。电视记者不能道听途说、偏听偏信,也不能夸张、渲染。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进行合适的报道,区别对待自然性突发事件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要跟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帮忙而不添乱,对于社会上流传的负面舆论要进行必要引导,发挥电视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

2.坚持深入报道突发事件本身

20世纪80年代以前,突发事件的报道总是站在“人”的角度进行报道,充分肯定人的精神和力量,对突发事件本身往往是轻描淡写。突发事件报道肯定人的精神和力量并没有错,能够鼓舞人心,但过分拔高人的力量而忽视对事件本身的报道,往往会掩盖事件本身带来的损害及其相关问题,而且使突发事件中的受害者尤其是其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无法保证。因此,突发事件报道坚持实事求是,必须纠正“人情型”报道模式,要求电视记者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深入社会,如实报道突发事件本身及其造成的危害,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过程和处理的过程及结果都要如实报道。在报道中要正视各种社会问题,对于突发事件中政府官员的渎职行为和行政不作为等也要进行充分的报道和揭露,以提高政府官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对突发事件中某些人的不文明言行要进行监督,促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3.坚持深入调查研究

由于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复杂,发生后的可变性非常大,真实全面的信息获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全面展示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经过及其结果,而不是局部的、零碎的信息传播。因此,电视新闻记者必须追踪突发事件的发展经过,在追踪过程中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突发事件本身及其相关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信息,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对于有些突发事件本身尤其是社会性突发事件,在相关当事人和单位隐瞒实情或采访受到干扰不能深入采访的情况下,电视记者应该坚持真理,坚守职业精神,敢于冲破信息封锁,以对党对人民对新闻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合理合法地进行深入调查,借助电视新闻的权威性、影响力,尽力让真相公之于众,发挥好电视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还要注意收集多方意见,邀请知名专家进行综合分析,让受众在事件报道的逐步展开及深入分析中明辨是非。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在这方面摸索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值得地方电视台学习借鉴。

近几年来,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采用现场直播、现场连线、全程追踪、滚动播出等方式,展现了事件发展的全过程,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力求受众对信息的获取与事件发生同步。除此之外,还在把握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立足于对事件前因后果的发开,大量运用连续报道、系列报道、组合报道等深度报道模式,充分发掘新闻资源,增强了报道的连续性和冲击力,满足了受众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就是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将人作为考察一切事物中心的价值取向。它的核心是尊重人、关怀人、强调人的价值,关怀人的生存状态和权益。虽然许多新闻媒介号称以人为本,张扬“人文关怀”,但在报道中,有时“人文关怀”只是流于形式,在突发事件报道上人文关怀的缺失尤为突出。突发事件往往造成伤害,甚至场面是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带给人们的往往是巨大的损失和痛苦,因此,电视新闻在报道的画面选取和用词上,应该庄重。当然电视新闻对现场的纪录、描写是必要的,但是在纪录和描写时如果不考虑受众的心理感受,一味用血腥和刺激的场面来获得“轰动”效应,会引起受众的反感,表现出对当事人的不尊重。

那么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文关怀?

1.关注突发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亲属

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值得同情和关心的是受害者及其亲属。新闻媒介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关注其中的受害者及其亲属,关注他们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利益,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弱势群体,听取他们的声音,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和精神境遇。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中受害者的报道,注重人文关怀,要尊重他们、关心他们,注意报道方式,尤其是对灾害现场的死伤情形、罪犯的残忍程度等,不要突出某个细节或过度渲染某个情节。对于突发事件中的死难者,电视新闻报道应该给予哀悼,不能显得冷酷无情,对于事件中的受伤者不要因为采访干扰对他们的抢救,不要渲染血腥和恐怖,避免“二次伤害”。电视新闻要让受众了解事实真相,还要谴责肇事者、抚慰幸存者及受害者家属;既要关注新闻价值,也要把握道德价值,电视新闻要关心和尊重受害者亲属当时的特殊感受,并且在报道和采访中要体现这种尊重和关心,不要强行采访和报道,报道过程中不要出现伤害受害者及亲属的图像和言语,应发动社会力量安慰他们,抚平他们的心灵创伤,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审慎把握报道基调

对突发事件报道要把握好基调,维持感情与理性的平衡,既要求电视记者站在同情、悲伤的感情基调上报道事实,又要求记者站在客观的角度对人的行为和所处的困境及精神状态进行反思,深入挖掘悲剧产生的复杂背景和主客观原因,分析事件发生造成的种种影响,并展望事情的发展趋势。

突发事件发生后,一般受众会由此及彼产生对自身未来活动的不安、焦虑、紧张心理。这就要求电视新闻媒介充分认识并理解受众的这种防范心理,在报道突发事件本身、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和理性反思的同时,推广防范知识与手段,帮助受众树立防灾意识。

3.弘扬人性

在报道悲剧性事件时,电视新闻在镜头的选择上要慎重,不要出现尸体或非常悲伤的图像,在用词上要把握分寸和感情色彩,比如小孩溺水、老人坠楼、食物中毒等事件,避免用“淹死”、“摔死”、“毒死”等刺激性强的词语,应尽量用“不幸夭折”、“不幸遇难”等富有同情心和怜惜感的词语,同时要从中挖掘出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突发事件不能仅限于直面悲剧,更应该从人性角度审视事件,关注事件中人的生命和人性中的真善美,这种悲剧性的审美体验,具有强烈的新闻品格和无穷的魅力,给受众以强烈震撼,引起受众的共鸣。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瞬间,人的求生本能、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关爱、互帮互助等,都会在瞬间得以最原始、最真实的显现。电视新闻要捕捉那些绽放人性光芒、彰显社会道德的闪光点如实报道,让受众感受到人性的温暖、人的崇高与尊严,唤醒人类的良知与道德,保持人性中善的一面,从而体现对人类的终极关怀。

如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报道中,很多电视记者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电视新闻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客观、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报道了抗震救灾,有力地引导了社会舆论,疏导了情绪,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赢得了国内外各界的一致好评。其中不乏细节报道的范例,如“敬礼娃娃”、“警察妈妈”、“可乐男孩”等,以小切口诠释大主题,展现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使新闻舆论引导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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