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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记者的制约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我国有关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记者的制约我国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用来调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它们具有强制性,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具有强烈的制约性,它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法律在地位与效力上仅次于宪法。

一、我国有关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记者的制约

我国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用来调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它们具有强制性,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具有强烈的制约性,它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广义上说,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比如,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都指导和制约着整个新闻传播活动,新闻传播活动从内容到方式不得同《宪法》发生任何抵触。从狭义上说,《宪法》有些条款是直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如《宪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都是对新闻传播活动具有根本意义的法律规范;《宪法》还有些条款是间接规范新闻传播的,如《宪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因此,无论是从广义还是狭义,《宪法》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有着根本的制约作用。

(二)法律

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两大类,前者由全国人大制定,后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在地位与效力上仅次于宪法。在我国,迄今还未制定新闻法、出版法、广播电视法之类的专门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但现行的《刑法》、《民法通则》、《广告法》、《著作权法》等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中含有很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或者同新闻传播活动有不同程度的关系。比如现行《刑法》第四章中对侮辱罪和诽谤罪的规定,《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人格尊严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的规定,《广告法》中关于大众传媒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规定,《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规定等,都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有着制约作用。

(三)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就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现行司法解释中的许多内容也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进行规范。如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同新闻传播活动关系最为密切的10种罪名的应用,作了具体解释;其他的如199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也都能够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有着制约作用。

(四)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命令发布。我国现行的《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新闻传播领域的行政法规,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有着更为直接的制约作用。

(五)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其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发布。我国现行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等新闻传播领域的部门规章,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也有着更为直接的制约作用。

(六)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地方性政府规章则是由上述各类行政区的人民政府所制订。目前我国许多地方也颁布了与新闻传播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前者如甘肃省的《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上海市的《上海市有线电视管理办法》,这些法规、规章对当地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也有很大的制约作用。

(七)其他规范性文件

我国现行还有为数众多的与新闻传播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它们虽然不属于法律法规,也不属于司法解释和规章,但由于它们是有关党政部门制定和发布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同样对新闻传播活动有着规范作用,对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有着制约作用。这类文件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都大量存在,比如《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关于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必须延时播出的通知》等。

另外,国际条约和协定属于国际法范畴,对签约国具有约束力。因此,凡是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其中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对我国记者的新闻传播行为同样有制约作用。如我国1992年加入的《世界版权公约》和1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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