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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建国时期的民族语言政策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南亚各国纷纷独立,建设新的国家,其中一个重要事务就是确立民族语言的地位和重要性,把民族语言确定为官方语言,从而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提升民族和国家意识,因为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身份的象征,民族语言作为官方语言,就标志着这个国家的民族独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南亚各国纷纷独立,建设新的国家,其中一个重要事务就是确立民族语言的地位和重要性,把民族语言确定为官方语言,从而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提升民族和国家意识,因为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身份的象征,民族语言作为官方语言,就标志着这个国家的民族独立。

1975年老挝成立人民民主共和国后,由于法语的深远影响,法语仍然是老挝的工作语言和教学语言。1975年12月第一届老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决议,将老龙族老语确定为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通用语即官方标准老语(1988,杜敦信),学校要求使用标准老语教学 (郑淑花,2004),这是老挝历史上第一次出台了独立的语言政策。

1954年越南取得反法战争的胜利,法国殖民统治就此终结,法语不再作为越南的官方语言,在北越,越南语成为了各教育阶段的唯一语言 (Gayle, 1994),1961年越南语最终成为了唯一的可以用于教育的官方语言。相对而言,南越的语言政策形成得相对较慢,直到1968年,南越西贡政府才将越南语推广到各教育阶段。

1948年缅甸宣告独立,成立缅甸联邦,吴努政权就以宪法形式确立缅语为官方语言,把缅甸语作为各级公立学校的教学语言,在全国推广缅语,来提升缅语地位,提高其普及率和使用率。

柬埔寨1953年独立以后,确定高棉语取代了法语作为学校教育用语,由于法语在长达90年的殖民统治中所产生的影响,仍然作为政府的工作语言一直延续到红色高棉时期。

马来西亚在独立后联邦宣布马来语为国语,降低英语地位但仍保留其使用范围,并推行一元性文化,追求 “一个民族、一种语言”,英语的地位被逐渐削弱,最终只作为第二语言和通用语,是学校的一门科目。

印度尼西亚在1945年宣布独立,在1945年的宪法和1950年的临时宪法中规定印度尼西亚语为国家的官方语言。推广印度尼西亚语的过程中,荷兰语被完全抛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来确保印度尼西亚语的推广和传播。印度尼西亚独立后从苏加诺政权到苏哈托政权都实行印度尼西亚语为国语的语言政策,将印度尼西亚语作为教育、政府和商业的基本语言。

菲律宾在1935年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全国掀起发展国语、取代英语的爱国运动。1939年他加禄语被正式选作菲律宾的国语,并很快在学校开始推广。1946年7月4日宣布菲律宾独立,并在宪法中正式将国语他加禄语 (Pilipi-no)更名为菲律宾语 (Filipino)。

这些东南亚国家在获得独立后,都把民族语言确定为官方语言,确立民族语言的重要地位,去殖民化,摆脱殖民时期的影响,如缅甸在奈温政府时期为摆脱殖民时代的影响,降低英语的使用率,政府对缅语进行了适度的改造,缅语向英语借词的情况大为减少;马来西亚1967年制定了国家语言法,确立马来语为国家唯一的国语及官方语言,废除了英语作为官方语言的规定,结束了马来语和英语并行使用的过渡期,政府着手改革英校,以马来语代替英语为教学媒介语。

可以说,东南亚国家独立后,纷纷把民族语言作为 “强化独立的基本象征和国家利益,优先发展国语以取代外语,摈弃殖民体制。二是在法律上确立本国国语的官方语言地位。在英语已普遍成为通用语的情况下,各国纷纷确立本国国语的官方语言地位”(江健,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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