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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力探索对语用原则的评析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Ⅵ 语言力探索对语用原则的评析语用学所提出来的语用原则并不完全符合日常的交际活动,主要的缺陷就在于学者们忽视了个人的心理素质。无论是在日常交际活动还是在撰写的文章中,话语的基本目的是让对方理解。日常交际是以口语为主,书面语言在一般情况之下也同样是以口语为基础的。话语含义和语词的“个性”有关。)这里也看出英语和汉语的不同,汉语不大讲:她的衣服是白的和红的。

Ⅵ 语言力探索对语用原则的评析

语用学所提出来的语用原则并不完全符合日常的交际活动,主要的缺陷就在于学者们忽视了个人的心理素质。所以,这里我们把语用原则和心理素质结合起来讨论,可以看到语言的力量。

什么是语用原则?

无论是在日常交际活动还是在撰写的文章中,话语的基本目的是让对方理解。日常交际是以口语为主,书面语言在一般情况之下也同样是以口语为基础的。语言时常出现含蓄现象。所谓含蓄现象是指从表面上看去有时是所答非所问的,然而在事实上,所答的确是非常巧妙和含蓄。如:

A 她说起话来倒很刻薄。

B 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林黛玉。

B的答语似乎和A的问话不符,实际上这是一个绝妙的问答,而且有一个人人皆知的含蓄。因为林黛玉这个曹雪芹创造出来的女性说话时总是话中有话,尖酸刻薄,“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林黛玉”这句话语中包含了“当然啰,她像林黛玉一样,说起话来是相当刻薄的”。所以要了解B的话中意思就要从含蓄中去找。

美国一位女作家格赖斯·豪塞尔(Grace Halsell)写过一篇文章《和纳位尤印第安人住在一起》,其中提到一个问答:

A What is your religion?

B What is your life?

就是当你问一个纳位尤印第安人:“你的宗教是什么?”而你得到的回答是:“你的生活是什么”这句反问。因为在印第安人那里,宗教就是全部的生活,教堂存在于思想中,可以小到无限小,也可以大到全人类。所以用一个反问回答,包含了印第安人的哲学观点。所以这个反问并不是所答非所问,而包括了一个完整的回答。

这里讨论的话语含义是一项综合性的研究,它和言语行为及预设都有关系,我们可以看到话语的结构。过去,人们谈到句子结构只是外部的联系,而没有看到包含在句内的思想结构。如前面所说:

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林黛玉。

这是一句复句,“她是一个林黛玉”是“谁不知道”的宾语从句。现在我们还要分析一下该句含义的结构。

(1)“林黛玉”一定有所指。

(2)“她是一个林黛玉”是一个隐喻。

(3)预设是:她在一定程度上有林黛玉的特征。

(4)非表现行为是:她说话尖酸刻薄。

(5)此句话和话语含义是:她像《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一样,说起话来是相当刻薄的。

这里体会到句子(话语)是像词一样具有立体性,即:语音、语法、语义,而且在语义方面又包括各种可能性的意义,诸如词面意思、非词面意思等等。

一句话语含蓄的内容有规约性及非规约性两种。这里提到的规约性和非规约性的问题,可以参见前面所提到的塞尔的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如:

他是运动员,所以他身体强健。

He is a sportsman;therefore,he is strong.

“所以”(therefore)在此句中把前后联系起来,一般说“运动员”就暗示了“身体强健”,这里用一个规约性的词“所以”,也就决定了这句话的规约性。“他身体强健”是“他是运动员”的结论。这句话的前后关系是直接的,它的含义是“所以”后面的部分表现了出来,可见规约性含蓄内容的直接性。

非规约性含蓄不同,这种含蓄和说话人所用的单词,以及其他词语之间没有直接联系,表现出来的是见解关系。这里讨论的话语含义是指非规约性的含蓄内容。

一、话语含义的一般意义

人们在日常交际中,并不是要了解某句话语一定和另一句话语对等,从而揭示说话人说此句话的具体意思,即不像翻译式的理解,而是人们对说者的话很快会意。比如,有一位老先生(如德国的康德)有个习惯,每天下午5点必定散步走过某条他的必经之路。某日下午这个街区的人问某人:

A 现在是几点钟了?

B 康德先生刚走过去。

A立刻便知道B所说话语中的含蓄意义。B虽然没有说出时间,但A知道其含义。A不需要把B的话阐释一下,只是会意地了解了B的话语意味着“5时左右”,因为康德先生刚刚已经走过去了。“康德先生刚走过去”是一个信息,虽然B没有戴表,但他提供出一个非常可靠、可以参照的时间信息,意义虽然有限,却相当有用。

话语含义和语词的“个性”有关。语词的个性就是指它在应用中的特点。比如and或“和”、“并且”这个词的个性是,它可以把同类型的事物、短语、句子连在一起,成为并列句。如: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和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城市。

这里的“和”是一般的用法,只起到联系两个句子的作用,你可以说成或写成:

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和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

因为两个句子没有先后,随便怎样说都可以,但下面的例子便不同了:

The man jumped on his horse and rode into the sunset.

(此人跳上了马并且进了夕阳下的黄昏。)

句子的意思很明显,但是这个句子不能把and前后的两个部分换个地位,如换了地位,整个意思便不通了。因为这里有先后之分,只有先上马,然后再骑马奔去,不是先骑马奔去,然后再上马。

这里就可以看出“和”,“并且”这类词在具体语境中所显示出的功能有别。一个词及一个话语都可能有多种话语含义。如:

Her dress is white.

(她的衣服是白色的。)

但如果用and后,情况便不同了:

Her dress is white and red.

(她的衣服红白相间。)

这里也看出英语和汉语的不同,汉语不大讲:

她的衣服是白的和红的。

在英语中完全可以用and,相当于汉语:

她的衣服是由红白两种颜色所构成的。

当说Her dress is white,指衣服是全白的;而用and red,那白色只是部分。颜色就是颜色,颜色本身没有变化。

另外,有意思的是根据话语含义的特点,可以组成同义结构群。当然,这只是在广义上的同义,实际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所以要看语境的不同来确认具体含义。如有一些例子在前面的章节中曾提到过,而且在汉英两种语言中其功能几乎是相似的。

(1)把门关上。

Close the door.

(2)我要你把门关上。

I want you to close the door.

(3)请把门关上。

Please close the door.

(4)你可以把门关上吗?

Can you close the door?

(5)请你把门关上好吗?

Would you mind closing the door?

(6)是不是有点儿风?

How about a bit less breeze?

(7)看,张华,大人们进来后该怎么样?

Now,Zhang Hua,what do big people do when they come in?

(8)行,张华,还要我说一遍吗?

OK,Zhang Hua,what am I going to say next?

以上是一组广义上的同义群,但语气上有差别。(1)和(2)都是直接命令句;(3)也是命令句,语气上比前两句略客气一些;(4)和(5)都带有请求的口吻,语气上更加客气;(6)是采用了建议的口气,比较有礼貌,通过间接的方式暗示听者该做什么;(7)和(8)两句都是对儿童说的,带有教训的意味,要孩子模仿并记住进房后应随手关门。这里举的只是一部分例子,其说的范围还可以更加广泛。

话语含义是通过在一个交际场中说者和听者双方合作而表现出来的。双方要在一个共识、合理推导的语境之中进行。听者应当毫不费力地从说者的语境中得出解释。双方相互之间对广义的结构群要有共同的理解。如果脱离了这一基本问题,就可能导出许多是非。同时,对不同的听者要注意使用不同的语气,否则会遭到冷漠、甚至轻视的拒绝。比如在火车上,说者是一个年轻人,对一位长者说:

你把窗户关上!

这显然是不合适的。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得从语用原则的理论上着手。

二、话语含义的合作原则

在研究话语含义的合作原则之前,先谈一小段下面的事:李先生和某家出版社一位资深编辑关系好,准备出一本著作,编辑把要求意图都讲得很清楚。一天李先生碰到王先生,他知道王先生对那位编辑很了解,便打听这位编辑的信用度如何。王先生说:

“难办难办,很麻烦。”李先生一听,心想这个编辑信用度不高,便写信取回稿子。后来他发现那位编辑非常讲信用,李先生知道自己做错了。便和王先生谈到此事。王先生说:

“我正准备出一本书,他就是我的责任编辑。”

“你不是讲他很难办吗?”

“噢!”王先生想了一下,说道,“从写文章到出版是一件麻烦事,当然难办,不过这位编辑是很好的。”

本来是一种成功的事,没有办成功。其原因是两人的对话没有从合作原则出发,没有在共识的基础上及合理推导的语境中进行,所以出现了误解。话语含义的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赖斯(H.P.Grice)提出来的。1967年格赖斯教授在美国哈佛大学作了三次讲演,这些讲演后来用《逻辑和会话》的书名于1975年出版。他认为在会话过程中,会话双方要遵守一定的原则,特别是要遵守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所谓合作原则,按照格赖斯自己的说法,就是在会话过程中,要让你的会话成为必要的,要让你的所说被听者接受。

在一个言语交际场中,说者和听者应该采取合作的方式进行交谈,双方都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能得到互相理解。遵守合作原则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相互理解的目的。在理论上是这样讲,而在实际交往中人们往往违背了合作原则。常见的是说谎,而且是一种不自觉的说谎,甚至把谎言变成事实,造成话语含义的不清楚。因为一句谎言就能破坏整个交际。当然,谎言也不一定都会影响交谈,这里的过程是复杂的。比如在北京问路,本来是向东,有的人会有意说向西,这种不合作的态度使对方上当。有时谎言和不遵守合作原则不相同,谎言是有意说谎使人受骗,而不遵守合作原则有时是从礼貌或谦虚的情况出发,或者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比如医生给病人检查身体,明明发现了癌症,但为了病人的情绪,就没有把病情告诉患者。虽然这样说是违反了合作原则,但对患者有好处。有时谈话的一方觉得对方有可疑之处,就要考虑从其表现意义中悟出其非表现意义。说话人是否遵守合作原则和话语含义特别相关。格赖斯正是从这里形成了他的话语含义理论。应该说这一理论是最近几十年来在语用学方面的重大成绩之一。合作原则是一个客观存在,虽然格赖斯第一次提出这个名词,然而在历史中人们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在汉语中,孔子是最初涉及合作原则的,不过他没有提出这个原则,只是间接地涉及。比如他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

这里是说,在言语交际中,双方要有信,如果一方说话不诚实,就不能立身处世,就如同车辕前的横木上没有活销一样,车子自然不能行走。孔子特别提到慎言。所谓慎言,一方面指说话者要谨慎,另一方面是指交际双方要采取合作态度。唯有合作才能达到慎言。又如:

君子……不失口于人。(《礼记·表记》)

这里意味着交际双方只有言语谨慎才能达到交际目的。汉语史中确实出现了一些言语交际方面的原则性问题,但没有总结出一种有系统的理论。西方提出的一套有系统的理论,也同样适用于汉语。因为语用理论是属于全人类的。在会话过程中,双方有一种共同愿望,相互合作,从而达到相互了解。交谈双方在配合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合作原则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什么是合作原则呢?下面介绍一些有关格赖斯合作原则理论的问题。

1)数量准则

数量准则规定:(1)所说的话应当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2)所说的话不应当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格赖斯认为,所谓数量准则,比如对方为我修车,我需要4枚螺丝,我希望对方拿来4枚,既不是2枚,也不是6枚。如果他拿来的的确是4枚螺丝,这就符合合作原则的数量准则。有一个例子是许多语用学著作中都引用的,即:

One farmer meets Sam and says:“Hey,Sam,my horse’s got distemper.What did you give yours when he had it?”

“Turpentine,”grunted Sam

A week later they meet again and the first farmer shouts:“Sam,I gave my horse turpentine like you said and it killed him.”

“So did mine,”nodded Sam.

(一天一位农民遇到萨姆,对他说:“喂,萨姆,我的马得了瘟热病,上次你的马得这种病时你给它用什么药?”“松节油。”萨姆嘟哝着。一个星期之后,他们两人又遇到,第一位农民大喊道:“萨姆,我给马用了你说的松节油,结果松节油毒死了马。”“我的马也被毒死了,”萨姆点头说道。)

这段会话中存在着违反数量原则的情况。第一位农民问萨姆:“上次你的马得这种病时你给它用什么药?”这个问话包括两个内容:(1)用的什么药。(2)用此药治疗的结果。其实他的目的很清楚,想了解所用的药和治疗的结果。但是他只问了用的是什么药。而萨姆也只满足了第一位农民的一个要求,也就是满足了一半要求,在他说的“松节油”这个词中没有提供全部信息,没有说明治疗的情况。第一位农民没有觉察他所得到的仅仅是一部分情况,而以为一定是有效的药,所以就照他说的方法去做,结果马死了。这里双方交谈中没有按照合作原则,违反了数量准则。

2)质量准则

质量准则规定,努力使自己所说的话真实,即:(1)不要说自己明知是虚假的话;(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如:

一位外国商人:以后我还准备和你们合作。

中方公司经理:谢谢,我们公司产品质量还不够好,希望多多提意见。

结果,外国商人听后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就走了,这项协议没有完成。问题在于中方公司经理违背了质量准则,他企图运用谦虚的方法得到外国商人的尊重与称赞,而没有完全讲真实的话,也就是说,事实上他们公司的产品是好的。外国商人对中方的自谦语以为是真实的话,所以导致合作的失败。中国人强调谦虚原则,而谦虚原则却违反了质量准则。又如有一位英国女教师对一位中国女学生说:“Oh,you are beautiful today!(哦,你今天很漂亮。)中国女学生从中国人传统的谦虚原则出发,说道:No,no,not at all.I am not beautiful....(不,没有什么漂亮。我不漂亮。)结果这次会话失败,英国女教师不快而去。中国女学生谦虚导致英国女教师不愉快。英国女教师不是随便说的,她讲的是出自心里的真话,她是有根据地表扬中国女学生;而中国女学生却用谦虚原则说了虚假的话。当然,这里存在着一些有意思的实际问题,留待后面讨论。

3)关系准则

关系准则规定:语句之间要有关联。

在一些会话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人由于某种原因而故意运用违反关系准则的话来扭转不自然或可能导致不好结果的局面。格赖斯本人曾经举过下面的一个例子:

A Mrs X is an old bag.

B The weather has been quite delightful this summer,hasn’t it?

(A:X夫人是一个老丑妇。B:今年夏天的天气是多么宜人,是不是?)

B的话和A的话是没有关联的。因为关系准则要求说话要有关联,B的话违背了关系准则。但是A在当众批评X夫人,这种行为也许是不好的,B感到这样谈下去,不仅不文雅,而且对A本人也不好。可是B没有办法阻止他,所以故意用了一句无关联的话,把A的论题岔开。这样他运用违反关系准则的方式而扭转谈话的局面。

4)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规定所说的话要清楚明白:(1)避免语言晦涩;(2)避免语言歧义;(3)语言简洁不啰嗦;(4)说的话要井然有序。

方式准则要说话的人避免语言歧义,见下例:

A Name and title,please?(什么名字和职称?)

B John Smith,Associate Editor and Professor.(约翰·史密斯,副主编和教授)答句中出现了歧义,associate这里可以修饰editor和professor两个词(即副主编和副教授),也可以只修饰editor,而不修饰professor(即副主编及教授)。所以这句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能确定,只有说者自己明白,读者及听者不能了解。也许说话的人是为了让听者或读者误解他是副主编兼教授,从而提高自己的身份。这个例句也是格赖斯的原句,不过格赖斯忽视了一点,这里实际上没有歧义。因为在英语里正教授的正式写法是full professor,严格地说这里的associate是修饰professor的,即这里应该是副教授。

一般认为在合作原则中最基本的是关联原则。因为在交际过程中,说者所说的必须和整个话题以及对方所涉及的话题相关联。比如下例:

A 你什么时间上课?

B1 8时整。

B2 你吃早餐的时间。

B1和B2的语言都和A的问句有关联。B1是直接回答,而B2所说的时间暗示是8时,因为每天上午8时正是A吃早饭的时间。

三、会话准则违反的意义

在会话或交际过程之中,双方如真正能符合会话准则,交际活动自然能提高效率。这当属合理的言语交际。可是在交际活动时要完全符合会话准则并不容易,因为形式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有一定的差别。不能要求用形式逻辑来简单地解释自然语言。这时就需要语用学方面的推理。会话准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准则规约,和严格的语言规则是不同的。这就是说,并非不能违反会话规则,也不是违反了会话规则就可以导致新的情况,可见违反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人都有其特点,不能要求谈话双方都一样。从心理学上看人的气质不同,有胆汁质、多血质的、忧郁质等不同类型。有一种忧郁质的人或在特殊情况下的人就是不愿意遵守会话的合作原则。不管你怎么说,他(她)都没有反应,或反应很慢,这样自然形成障碍,也产生不了会话含义。如下面一段对话:

A 来一杯咖啡怎么样?

B 我不喜欢咖啡。

A 来一杯茶呢?

B 我不喝茶。

A 那么,冰箱里的饮料?

B 谁要喝饮料?

A 哦,我给你10元钱,你自己去买吧!

B 谢谢你,妈妈。

这一对话,母亲终于了解了孩子的意思。孩子一开始违反合作原则是有意向的,又如:

A How did Jimmy do his history examination?(吉米的历史考试怎么样?)

B Oh,not at all well.They asked him things has happened before the poor boy was born.(哦,很差,他们考他的东西都是这个小家伙出生之前发生的。)

当然,这个回答是一个笑话,因为会话的另一方从后面的这句话中会推导出此人认为孩子考不好不能怪孩子。在这个答话中,说者是故意违反了数量准则中的第二条:所说的话不应当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这句话的后半句正超出了所问的范围。在日常交际中这种情况是很多的。因为说话人想寻找理由为自己辩护。如:

A 他评上高级经济师了吗?

B 没有。现在都是当官的上,哪会轮到平民老百姓

这十分明显,B所说的后面的话都是超出的信息,是多余的。然而在会话中这是不可少的,是经常发生的。的确,有时有一些同义反复的句子,本身违反了合作原则,从语义学角度上看也许是没有意义的,而从语用学上来看,其语用含义却颇为深刻。如一个女学生因为某件事哭了:

A 她真喜欢哭!

B 女孩子总是女孩子嘛。

从B的话里可以推导出这样的意思:女孩子总是会哭的,这次她哭是正常的,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听见违反会话的合作原则不一定就是错的,恰当的违反那些规则反而增加了语用力。而且如果句句都符合会话的合作原则,整个会话一定会变得十分刻板。其次,在日常言语交际中,人们常说不真实的话,即说谎。尽管这种情况违反了质量准则,然而虚假的话不仅很多,而且也是正常的。也正是因为这些虚假的话丰富了人们的日常言语交际。例如:

A 今天这个晚会你得参加。

B 对不起,有一个远方的朋友今晚到我家中来。

因为B不愿意去参加晚会,便故意想个理由推辞,在B讲这句话时一定要装得很真实,让对方知道他所说的是真话,因为他的目的是使对方相信自己的假话是真话,所以B说谎违反了质量准则。如果B的目的是让对方知道自己不想去,这样说不过是托词,那么A一定知道B所说的是违反了质量准则。如果要求大家必须遵守格赖斯的几条准则,言语交际将变得多么枯燥无味。

不成功的会话不一定由于违反准则而造成,有时由于误导形成,如下例:

A 你们是哪里的?

B 我们是五邑大学的。

A 你们当然是五邑大学的,但你们不是这个班的。

B听了这句话后,便和几个其他同学离开了这个教室。原来一位名教授被请到五邑大学讲学,某日在某班讲些什么。这一天这位教师走进教室,便问前面的几个同学是哪里的,他想和同学建立友谊。而这些同学没有领会问句的意思,问句意为是哪个班的,结果答成“是五邑大学的”,这个答句所提供的信息少于A所希望知道的,而B的回答是符合质量标准的,他没有说虚假的话。A接下去想和B等更随便些,说:“你们当然是五邑大学的,但你们不是这个班的”,意思中隐含着对他们表示欢迎。而B以为A不欢迎他们而离开教室。这个例子说明,说者都没有意识到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有些违背数量准则的会话不能怪说者,说者是很诚实的,最简单的例子是把前面例子改动一下:

A 小王住在哪里?

B 住在学校里。

数量准则要求说者所说的话应该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这里B的回答等于没有回答,因为A希望了解更具体的信息。但B所提供的信息少于A所希望知道的信息,所以B违反质量准则。然而,B符合质量准则,可能B只知道小王住在学校中,而不晓得更具体的住址。按照格赖斯的理论,这个例句中,是B违反了数量准则,因为B知道A的话语含义,他如此用无会话含义的回答是不想把小王住处告诉A。其实也不完全如此,也不能仅仅把责任推到B身上。因为A的问话也同样违反了数量准则,他的问句应该更具体地,如:

小王住在哪一幢楼?

小王住在学校哪里?

不过A也可能同样符合质量准则,他根本不知道小王住在哪里,如果是这样,AB双方都没有违反任何合作原则,这段会话应完成才行,刚才只是未完成会话。

A 小王住在哪里?

B 住在学校里。

A 住在学校的什么地方?

B ……

会话的合作原则要从整体上来理解,不能只从一两句话分析。在会话过程中总会出现不理解、误解、歧义等问题,理顺会话过程才会顺利进行会话。在会话过程中,不能随便认为是某人违反合作原则。确实,违背准则会导致会话中断和失败。但违背准则有时是为了更准确地提供有关信息,目的仍然是为了遵循原则。那么听者要从说者的话语中推出信息。如:

A 小王在哪里?

B 那辆高级摩托停在专家楼门口。

看上去B的回答是答非所问,其实B没有办法讲清楚小王究竟在哪儿。但双方有一个共识,就是小王有一辆高级摩托车。而他的这辆摩托车正停在专家楼门口。A应该从B的话语中推导出小王有可能在专家楼。B的话语是B所能知道的信息。在会话过程中不能要求双方都掌握必要的信息量,不能认为不了解信息就违反准则。前例中B实际上是遵循合作原则的。有时说者是故意违反合作原则,违反的原因有多种,如:

A The hostess is an awful bore,don’t you think?

(这位女老板是一位非常令人讨厌的人,你说呢?)

B The roses are lovely,aren’t they?(这些玫瑰花是可爱的,你说呢?)

B是有意违反关联准则,B之所以违反准则,可能认为A不该这么问,或A的问话是不近人情的。当然有时说者故意违反准则就是表示个人的不满意,如:

A 这位小姐唱得怎么样?

B 癞蛤蟆叫。

B的回答表明他对这位歌唱家不敢恭维,她唱得极差。以上分析只说明一个问题:不能随便认为会话的不成功都是由于违背合作原则中的任何准则。会话准则的违反实际上具有一定的意义,特别应注意到,有时故意违反准则是为了达到会话的更好效果。

四、会话准则的推导和隐喻

质量准则要求说话的人努力说真话,然而在平时人们交谈中常用的隐喻或别的修辞手段故意表示出与事实不符的事。表面上是违背了会话规则,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增强了言语的效果。关于修辞力的问题将在其他篇章里讨论。这里只探讨一下质量准则的推导和隐喻或其他修辞手段的关系。比如,A去找C有事,找了几次都没有找到。于是他问B:

A 你知道C到哪里去了?

B 天涯海角。

当然,C去天涯海角是不真实的,不符合质量准则,但“天涯海角”这里是一个隐喻,意思指C这个人到处乱跑,谁也不知道他的踪迹,所以要到天涯海角去找他。又如It’s a warm day,isn’t it?(今天是一个暖和的日子,是吗?)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教师进入教室,发现同学们都冷得很,老师便说了这样一句话,有意把冷天说得暖和,违反了准则。这里用的虽然是反语,然而学生们理会了其中含义,不仅心情愉快,而且精神大振。其他这类例子很多。比如明明某人没有把事情办好,说者却说:You have done a good job.(你做得很好。)有时说者明明一天都生活得不愉快,可是对别人却说:We’d a nice time today!(今天过得很愉快。)这些句子当然都违反了质量准则,可是听者能够从中获得会话含义。

在平时的交往中,人们随便都会用到隐喻,尽管这些用词有时是极端荒谬的,完全不符合合作原则,可是这些荒谬的词所起的作用却是其他词无法完成的。比如有两个人由于某件事争执起来,越吵越厉害,就出现了下面的对话:

A You are a fox.(你是只狐狸。)

B You have a heart of stone.(你是铁石心肠。)

当然,人不可能是动物。把人说成动物,违反了质量准则,但是在传统中,人们把狐狸看成是狡猾的动物,所以“你是只狐狸”含义是“你是个狡猾的家伙”。另一句把人心说成是石头,也同样不真实,违反准则,而这里“你是铁石心肠”对听者来说是相当明白的,其含义表明这个人是很厉害的,没有任何同情心。所有这一类荒谬的词在语句中出现时,听者都不认为是荒谬,都能把这些不合情理的词作出合理的解释,这些情况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和文化。因为修辞中的夸张实际上也是隐喻中的一种,夸张有夸大和夸小(弱言法),一是说得大大地过头,另一是说得大大地缩小,如:Haven’t seen you for ages.age有“百年”之意,这句话意为“(我)好几个世纪没有见到你了”,很像中国的成语,“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夸大。又如,有一件艰巨的工作要某人去完成,甚至有生命的危险,而他却答道:

“放心吧,做这件事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把一件事说得容易得就像吹灰那样。其他如:“林黛玉是个针尖儿。”当然林黛玉不可能是个针尖儿,但这里的会话含义是:林黛玉气量小,说话带刺。又如,明明是个大热天,却说成:It’s a bit warm today.(今天有一点热。)无论夸大或夸小,都不是说真话,违背质量准则,但人们在交谈中决不会因此而不理解。相反的是人们特别喜欢夸张。一个女孩子听到别人说她“美如仙女”,心里特别高兴,其实谁见到过仙女?但女孩子愿意受这个骗,上这个当。

人们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开始就很重视隐喻的研究,隐喻是会话含义的一种特殊情况。本来格赖斯制定他的会话准则时,以为准则不能违反,可是事实上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想用数学公式的方式把会话限定在几条准则之中是决不可能的。我们现在从违反会话准则来研究隐喻,也就是从语用角度来解释隐喻。不过,以上解释还是简单了些,并没有揭示出隐喻的实质。违反准则不过是解释的第一步,是对隐喻解释的开始。隐喻在字面上是荒谬的,但在交际场合中,人们喜欢这种荒谬,双方都能成功地理解。读者可以参考前面有关言语行为的部分。只要和说话当时交际环境及交际双方的文化因素联系起来,隐喻就不难理解。如:

Freud lives here.

弗洛伊德早已去世,怎么好说Freud lives here(弗洛伊德住在这里呢)?这里Freud不指他本人,而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及学术思想”,lives here指“在这里盛行”。有点像汉语一般的说法“弗洛伊德的学术思想永存”。有一些隐喻虽不那么“荒谬”,但文化因素很浓,如:We were on the same boat.(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没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人是不能理解的。隐喻时常包含在成语之中,无论是中国的成语或是英国的成语,都包含了丰富的文化、深刻的含义。

单从语义上理解是不够的,必须联系到语境。语用学就要辨识出隐喻,找出隐喻的特点,把各种修辞和隐喻区分开来,然后再从隐喻中推导出合理及成功的解释。解释隐喻是指运用语用学理论来剖析隐喻,这本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涉及语用学,而且有深刻的哲学和文化的含义。隐喻的形成和应用也同样十分复杂。形成和应用本身是一个心理过程,一不注意就会发生偏差,出现误解,解释隐喻必须把各方面知识(心理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和语境结合起来。

五、会话含义的特征

在语用学中,根据格赖斯的理论,会话含义有5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可取消性。所谓可取消性是指在一个肯定的句子中,如果附加上某个预设,肯定句的原来含义便取消了。比如:“王先生有两个孩子。”这句话的意思很肯定,没有任何怀疑,但是:“王先生有两个孩子,或许是三个。”把“或许是三个”加上去,那么前面“王先生有两个孩子”的原有含义便被取消了。因为:

“P是Q”和“P是Q或R”是不同的。可取消性这个特征是很重要的,在会话中时常发生,用附加部分否定原话的语用含义。再看一个格赖斯本人所举的例子:有一位律师Robert问自己仆人Surtees关于某个当事人的情况:

S:But she...

R:She?Who?

S:There is a young lady with him.She is crying.

R:Pretty?

S:I should say she is pretty,sir,in a quite inoffensive way.

(S:“可是她……”R:“她?是谁?”S:“和他一起的一位年轻女士,先生,她正在哭。”R:“漂亮吗?”S:“我可以说她漂亮,先生,这是在从不冒犯的情况下说的。”)

这里看到,这个仆人原来说“她漂亮”,但是他考虑到这里不是讨论上层社会中年轻女士的外貌,所以加上“这是在从不冒犯的情况下说的”。那么,原来“她漂亮”的语用含义便取消了。取消话语原意的情况很多,随时都会遇到。比如一个家长和一个老师谈论自己孩子的成绩,老师的评价是:“这个孩子成绩比别人差,不过……”因为一用“不过”之后,肯定后面的内容有变,前面的原有含义便动摇了,如:“这个孩子成绩比别人差,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那么,实际上,这孩子的成绩并不差。

第二个特征是不可分离性。

语言是用其语义内容作为理解根据的,如果某一个人具有某种特征,你即使用相反的话语结构去说他,他原来的特征不会失去。这就是说,话语含义依附于话语内容,而不是依附于话语形式,所以,不能用同义互换的方式把语用含义从话语中分离出去。如有一个青年人是一个很平庸的人,有一次他走进教室时,有人说:“看,天才走进来了。”这里的“天才”是反语,谁都能听懂。如果不用“天才”,用“天才”的同义语来说,这个反语的意义也会存在,此人是个平庸的人的意义不会分离出去,如:“看,神童进来了。”“看,语言学大师进来了。”“看,最聪明的人进来了。”不管怎么说,此人的平庸特点都表现在每一个反语中,不会分离出去。话语中含义在正常情况下有一种相对稳定的内容,即使用一些别的有关的词来替换某些词,其原来含义也不变。如“我想”,“我认为”,“我以为”,“我相信”等用在句子中,其原含义不可分离。

第三个特征是可推导性。

前面所叙述到的会话准则和隐喻问题,正说明了这个问题。在不同的语境中,根据合作原则中的几个准则,可以推导出语用含义。比如前面的例子:He is a fox.(他是一只狐狸。)

a.这里说者说了P(He is a fox.)。

b.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说者不遵守合作原则中的准则,至少作者是遵守准则的。

c.说者说了P。从前面情况(a和b)来看,说者是企图用P来表达Q。

d.说者一定知道,而且听者也应知道得很清楚,如果说者从合作愿望出发P必须含Q。

e.说者无法阻止听者考虑Q。

f.说者的意图就是让听者考虑到Q,在说到P时就意味着Q。

从以上推导可以看出P:他是一只狐狸。Q:他是一个狡猾调皮的人。P具有会话含义Q,从整个推导过程看出,听者会自然地从P推导出Q,这也是说者本人的意图。

第四个特征是非规约性。

在言语行为中我们知道,话语有字面意义(表现意义)及非字面意义(即非表现意义)。一个话语的字面意义仍然是字面意义,它是不变的,但是在不同的语境中其语用含义是会变的。比如:“天下雨了。”“天下雨了”仍然是“天下雨了”的意思,但是在不同的语境下,其语用含义各不相同,如:

(1)屋外正晒着许多衣服,这时说“天下雨了”其语用意思是:快去收衣服。

(2)某人正准备出去,这时天下雨了,家里人对他说“天下雨了”,意思是说:你要带伞出去。

(3)某人在别人家作客,很想回家。这时天下雨了,主人说“天下雨了”等于说“等一会儿走,等雨停了再走”。

以上仅仅是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不同语境的例子。非规约性特点不表现在例题的真假上,命题的真假也不影响例题含义的真假。这是符合真假值的,即P真Q真;P真Q假;P假Q真;P假Q假。这属语义学的问题,这里不多讨论。

第五个特征是话语含意的不确定性。

某些单一词语所含意思不是单一的,也非确定性的。如下面的对话:

A 我看到她就讨厌。

B 她是老板的亲信。

这里B说的话“她是老板的亲信”是不确定的,因为这句话可能是警告,也可能是建议,要使这句话变得确定,就得加一些说明词:(a)你得注意,她是老板的亲信。(警告)(b)哎呀,她是老板的亲信。(惊讶)(c)不管怎么说,她是老板的亲信。(劝告)(d)可不是吗,她是老板的亲信。(附和)(e)真的,她是老板的亲信。(断言)加上一些说明词后意思就确定了。(a)的意思是:你要当心,她可是老板的亲信,她要知道你恨她,你可要吃亏。所以是警告。(b)的意思是:哎呀,原来你恨这个人因为她是老板的亲信。表示一种惊讶、吃惊的情感。(c)表示一种劝告:她是老板的亲信,对她的态度和缓些。(d)表明的是附和,她是老板的亲信,专门打小报告,是值得恨的。(e)和(d)差不多,不过这是一个断言。

六、礼貌原则

前面曾提到过,语言学家们(如柯日布斯基等)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冲突,甚至包括政治上的分歧常常都是由于使用语言不当造成,仅仅强调合作原则是不够的。我们认为合作原则只是指出言语交际在正常情况下的一种可能性方式,也只说明了某一个方面。事实上在言语交际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如误解、沉默、讽刺等等,所有这些都要想利用合作原则解决是不可能的。可以举出几例子来说明。英国前首相丘吉尔80岁生日时,一位年轻记者对他祝贺说:

“丘吉尔先生,很高兴参加您的80寿诞,我希望还能参加您的90华诞。”这位记者是诚心的,而丘吉尔却怀疑记者别有用心,用此话讽刺他,说他可能活不到90岁。所以他说道:“怎么啦,小伙子,我看你身体不错,怎么没有可能参加呢?”这可能是丘吉尔的一种老年变态心理,把别人的善意当成恶意。由于心理作用影响言语交际,想用一般的合作原则解决是不现实的。又比如,合作原则规定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这是不可能的。正像记者常去访问前美国总统卡特的母亲一样,常去访问使得她不一定高兴,但去访问时,她不得不说见到您很高兴这一类话。记者问她以及她的回答有下面一段话:

记者:您能告诉我您的独生子是否从来不说谎?

卡特母亲:说过,那都是善意的谎言。

记者:什么是善意的谎言,能否举个例子?

卡特母亲:比如说,您刚才进来时,我说见到您很高兴。

所以语言学家们认为需要用礼貌原则来配合合作原则才行。一些语言学家如布朗、列文森、利奇等人从语言学的各个方面提出了一个礼貌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在言语交际中要注意到礼貌问题,这样才可以弥补合作原则的不足之处。在正常交际中,无论口头或文字,礼貌是需要的,礼貌是文明的象征。写信给最不喜欢的人,在用语措辞上也不能随便。所以在言语交谈中就不能不注意到礼貌原则,如下例:

A 他们两个老了,我们都很想念他们。

B 是的,我很想念她。

A讲的是想念两个人,而B的回答只提到一个人。从合作原则上讲,违反了数量准则。B可能对另一个人(他)不感兴趣,不愿意提到他。但是出于礼貌,干脆只提“想念她”。又如,教师看到有几个学生不好好听讲,在下面看小说,教师说:

“同学们注意,我想找一位同学回答一个问题。”

教师之所以这样讲是完全出于礼貌,让他们自觉地听讲,而不点名批评。合作原则从理论上看,可以做到调节说话人的话语作用;而礼貌原则能更好地调节并且维护言语交际的顺利进行,保持双方的均等地位及友好关系。没有礼貌原则就难以进行顺利的交际。你对别人不礼貌,别人也就对你不客气。萧伯纳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一次一位肥头胖脑的富翁对他说:

“萧伯纳先生,一见到您,我就知道世界上正在闹饥荒。”

萧伯纳以牙还牙,说:

“是吗?而我一见到您,就知道世界上正在闹饥荒的原因了。”

以上的例子十分清楚地说明,你的态度不友好,我的态度也同样不友好。所以学者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使用礼貌原则,也就是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相互配合,会起到更好的交际作用。为什么要有礼貌原则呢?因为在人们交际中交际行为十分复杂,不同的交际行为会导致不同的交际结果,运用礼貌原则就可以改变言语交际行为,减少冲突,加强合作性。礼貌原则的特征和言语交际十分有关。

礼貌原则的第一个特征是竞争类的言语非表现行为(competitive)。从基本的意义上讲,竞争类的话语是不礼貌的,因为这些话语的目的是让对方按照自己的意志做某件事。比如我们先看以下的老例子:

把窗子关好!(Close the window!)

我要你把窗子关上。(I want you to close the window.)

这些都是带有命令的口吻,要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命令的口吻本质上当然是不友好的。不过由于人的身份地位不同,环境气氛的不同,命令句起到一定的作用。即使不是命令句,如请求、要求一类句子,也同样有一定的不礼貌特点,如:

你能把窗户关上吗?(Can you close the window?)

把窗户关上行吗?(Would you mind closing the window?)

看上去这里有一种商量的口气,然而其用意仍然要对方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所以在言语交际中,要增强言语交际的成功性,维护双方的友好关系,就要注意礼貌。

汉语言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到一次极大的破坏。因为当时按照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把人分成敌我两部分,敌人必须是百分之五。对待所谓敌人就不需要礼貌,都用命令句。哪怕一个普通的中学生、工人和战士,对待像刘少奇、贺龙等一些卓越的共产党人普遍都用不含任何礼貌的命令句。语言本身有传统性,一旦传统破坏,语言本身自然会遭受很大损失,要想恢复原状是十分困难的。直到今天,当年的造反派及所谓红卫兵小将仍然保留着某些不礼貌的言语习惯,而这种习惯又在不自觉中影响着下一代。这个影响就是这类人的言语特点从竞争特点出发,总是说者站在受益者的地位,使听者处于吃亏受害的地位。比如在评职称时,常常有些的确有学问的人评不上,而毫无水平的人一级一级上去,他们不仅是领导,而且也是职称当然的获得者,当有些人去找他们问为什么自己上不去的原因,为什么不比一下个人的成果时,不礼貌的言语便会脱口而出:“你的职称以后再考虑。张院长李书记还没有上,你能上吗?现在向年轻人倾斜,只有委屈你了!”这些语言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礼貌的,然而却在言语交际中流行着。因为说者总是站在受益者的地位,把对方降至受损者的地位。从历史上看汉语言是非常注意礼貌的,但一经破坏,恢复就比较困难。

第二个特征是和谐类(convival)。比如:您好!“谢谢您对我的帮助。”“今晚请您到我家来。”讲“您好”,是一种致意,在路上你对某人讲“您好”,他也会对你作出反应,实际上这是符合互换原则的。你对别人致意,也会换回别人对自己的致意。“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是感谢语,“今晚请您到我家来”是邀请语。这一类语言和前一类不同。竞争类言语本质上是不礼貌的,而和谐类言语从本质上讲是礼貌的。和谐类的言语行为使听者是受益人。比如有两个人曾经由于一件事而不来往,甚至于见了面也不打招呼。有一次,他们在路上遇到,有一段对话:

A 您好!您有空吗?

B 您好!有什么事?

A 我想请教您一件事,不知道可不可以?

B 您有事尽管说,不用“请教”两字。

因为A向B致意,B也向A致意,这就符合和谐方面的互换原则。接下去A又用了“请教”二字,使对方受益,两人关系马上改变,由原来的敌意而转为和谐。

第三种特征是合作类(collaborative)。在某一种情况下,比如AB双方在交换信息,B方向A方学习某一种技术或知识时,为了把事情讲清楚,在礼貌方面就不太注意。如在课堂上,教师和学生要保持合作态度,学生注意听课,不做其他的事情,有问题举手问,而教师作好充分准备,把所教的内容讲清楚,这就是合作,无须过分注意礼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所关心的是信息本身,一方要求准确地传达信息,一方要求无误地接受信息,当然,不需要太重视礼貌并不等于完全不注意礼貌用语。

第四种特征是冲突类的言语(conflictive)。有一些话语如威胁、指责、赌咒、责骂等从本质上讲是不礼貌的,不礼貌的话语就可能形成冲突性,冲突性的语言有可能形成对整个社会的破坏。当年胡风先生对中共的文艺方针提出了合理的建议,表明他的爱党爱人民的崇高思想。可是对他的建议的编者按语是用冲突性的话语构成的。于是颠倒黑白的事情便出来了,正确的被说成是错误的。所以,如何在语言中加强礼貌性、减少冲突性是很重要的。

言语交际要恰当,提倡合适性,反对冲突性,对社会秩序稳定是有意义的。在某些政治活动中,如反右斗争以及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些人自然地成为“打手”。而红卫兵最容易成为“打手”角色,他们被授意使用不礼貌的语言,用最具有冲突性的语言,甚至正是由于这些冲突性的语言,使得不少有杰出贡献的人遭难而死去。不管什么时代,语言的使用着重于交际,其功能应当着重于善意地影响对方,这才是文明社会的特点。不能运用非礼貌性语言加强冲突性。在所谓文化大革命中不少不懂事的青少年一夜之间变成了杀人犯或阶级敌人,常常是出自冲突性的语言挑动。所以,言语交际中除强调合作原则外,还应采取礼貌原则作补充。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制定了六项礼貌原则准则。这些准则的基本倾向是交际双方在使用语言时要尽量使自己有惠于对方,减少损伤或不损伤对方,无论哪一方都得如此。如美国的舆论就善于损伤别国,处处在语言中表现出它是一个国际警察或裁判,自然它会遭到全世界的反对。

言语交际中应注意到受惠和损伤方面的层次性:什么样的语言最使对方受惠,什么样的语言最使对方受损。指令一类语言无疑最使对方受损,如何用其他方式代替指令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当然不能取消指令,在某种场合下,指令是不可缺少的。但在日常交际中可以运用其他言语交际方式代替指令性语言。如:

给我把房间打扫干净。(Clean the house for me.)

这种语言会使对方不愉快。这类语言就可以少用。从下面例子中可以看出使用语言的层次性。

(1)借点钱给我!Lend me some money!

(2)我需要你借点钱给我。I want you to lend me some money.

(3)借点钱给我好吗?Will you lend me some money?

(4)你能借点钱给我吗?Can you lend me some money?

(5)可以借点钱给我吗?Could you lend me some money?

(6)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借点钱给我?Would it be possible for you to do me a favour by lending me some money?

以上几句一般来说是越来越有礼貌的,这里可以看出礼貌的层次性。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英国语言学家利奇的礼貌准则。

(1)得体准则(Tact Maxim):用于指令和承诺,目的供对方受损形象最小并受惠最大。比如您想向别人借书,说:“您那本书能借给我看一下吗?”这种语言是使听者受惠最大受损最少的,如说下面一句情况就正相反:“把那本书给我看!”

(2)宽宏准则(Generosity Maxim):用于指令和承诺,目的使说者本人受惠最小并受损最大。比如,你问对方要不要再喝一杯茶,说:“您想不想再喝一杯?”这就表现出礼貌,这种话对于说话的人受惠最小并受损最大。如果说下面一句话效果就不一样:“你再来一杯!”说话尽量征询别人意见,不要用主观决定代替对方,否则本来是好事,反而变成坏事。如中国在宴席上的劝酒对于西方人士就会感到有点不礼貌,别人不喝酒,而你一定要别人喝酒,这本身就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3)赞扬准则(Approbation Maxim):用于表达和表述,目的是尽量缩小对听者的贬损,并尽力夸大对听者的赞扬。比如某人对一位厨师或一位请他吃饭的家庭主妇说以下的话:

You are best cook in the world.(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厨师。)

What a marvelous cook you are.(你是一位多么神奇的厨师啊!)

You’re really agood cook.(你真是一位好厨师。)

这些话都是尽量赞扬对方的,当然有夸大性质,正由于这一特点,所以才起到最佳效果。因为一般人是比较喜欢受到别人表扬的。

(4)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用于表达说者的情感,目的是尽量减少对说者本人的赞扬,并尽量增多对说者本人的贬低。看下面一段对话:

A 你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姑娘!你总是得到好成绩。(What a bright girl you are!You always get full marks.)

B1 谢谢您。因为我有几位好教师。(Thank you.I’ve very good teathers.)

B2 谢谢您,因为考试题不算难。(Thank you.The exam questions are not very hard.)

B3 谢谢您,不过我并不是班里唯一得高分的人。(Thank you.But I’m not the only one in the class that gets full marks.)

从上面的回答可以看出答话的人总是尽量不称赞自己,而且处处有自贬的意图。

(5)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用于尽量减少说者和听者之间的分歧,并且尽量增大双方的一致性。比如下面对话:

A 她今天穿的衣服很漂亮,你看呢?(The dress she is wearing today is very beautiful,don’t you think?)

B1 当然漂亮。(Yes,absolutely.)

B2 你说的我再同意不过了。(Yes,I couldn’t agree with you more.)

B3 我也是这样想。(Yes,I think so too.)

B4 唔,我喜欢这颜色。(Well,I like the color.)

这里看出,说者的一方尽量用语言表达出自己的同意,保持和对方的一致性,减少双方的分歧。特别在非原则性问题上没有必要提出不一致的意见。

(6)同情原则(Sympathy Maxim):该准则的目的用于表达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并且增大双方同情。差不多任何一种语言文化都有这一特点,即当某人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时,你得站在他的一边用语言表示自己对他的同情。如:

A 昨天我丢了我的小狗,我一直没有忘记它。(I lost my little dog yesterday,and I still can’t get over it.)

B1 你丢失了宠物真是不幸的事。(It’s most unfortunate that you lost your pet.)

B2 我知道你的心情,我深表同情。(I know your feelings.You have all my sympathies.)

B3 听到这件事我很难过。(I’m sorry to hear that.)

B4 没有关系,你会有另一只的。(Never mind.You can find another one.)

从整体上看以上6条礼貌准则,第一个准则(得体准则)是最根本和最重要的。而且这一个准则实际上包括了其他5项准则。总之,在言语交际中,双方都要注意运用言语时尽量不贬损对方,同时宁可尽量贬损自己。考察一下各种文化背景下的人们语言习惯,中国和日本人最遵守这一准则。不过,近几十年来汉文化的许多方面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破坏,至今尚未完全恢复,这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人们一般认为,汉文化复苏不会是很远的事。汉语言文化的传统一般是倾向于前面的得体准则及谦逊准则。尽管这几十年来这种礼貌准则受到破坏,然而在日常对话中还可发现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我在学校中特别注意比较汉英语言运用上的不同。下面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一些问题。我先和一位美国妇女对话,她用中文讲,我就对她说:“You speak Chinese pretty well.”(你中文讲得挺不错。)她答道:“Thank you.”(谢谢你。)另一个例子是在学校举行英语讲演比赛的时候,一些同学来我这里试讲,有一个女学生无论在发音、语调、表情、流利等方面都很好。我说:“你讲得很好,语言语调真的不错。”她回答说:“不怎么样,好的可多着呢!”这就看出汉语言文化的特色。当你赞誉美国人时,她会感谢你对她的表扬;而当你赞誉中国女学生时,她即使内心十分高兴,而在答语上尽力谦虚。

虽然在某些方面中国人的谦虚近乎虚伪,然而这是汉语言文化的特色。如:

A 你又出了一本书,真了不起。

B 不行,哪里比得上你呢?

A 我可没有你的本领大,我可写不出你那样好。

B 你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B的讲话谦虚得很,运用了礼貌准则,尽量贬损自己,同时也尽量赞誉别人。在汉语言文化中,首先表现在称呼上,就是尊重别人并贬损自己的。如:

A 您贵姓?

B1 敝人姓王。

B2 免贵姓王。

“贵”这个词用于赞誉、尊重别人,“贵体安康”、“贵店兴旺”。而自己用“鄙”表示自谦。从汉文化历史来看,在过去存在着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色彩。女人自称“奴家”,地位低的人称“奴才”、“小人”等等。古代皇帝和别人不同,他不能自贬,他自称“朕”。中国虽然讲究贬己尊人,这只限于平民文化,上下级之间不是这样,那有严格的界限。中央领袖给别人写信不会贬称的,而英美不同,华盛顿总统当年给别人写信自称Your servant(你的仆人)。仔细把两种语言作对比是十分有趣的事。中国人很讲究称呼,有一定职位的人希望别人把这个职位表示出来,当了科长处长的人不希望别人叫他老王老张,而希望叫他王科长张处长。这也许是一种汉文化的心理沉淀,当然这也是和现实有关的。官本位的制度使人们对官职十分敏感。称呼恰当,人际关系就会显得和谐:

“那个穿短裙的请向左边走两步。”

尽管这句话中有一个“请”,听者仍然是不高兴,如果改一下:

“那位穿短裙的小姐请向左边走两步。”

加上“小姐”二字,听者马上就会高兴。中国人的地方观念、群体观念、家庭观念都很深。人如在火车上、旅行途中相遇,如果是同乡、同姓或者有某一种相同的关系,便会显得亲热。如:

A 噢,你也姓王,那我们是一家人了。

B 姓王的500年前都是一家人。

甚至毕业于同一个学校都有会感到特别亲切。如:

A 原来你是老北大。

B 40年前我是北大物理系毕业的。我们也算是同学,你可是我的小老弟了。

一般人们在见面时,由于礼貌关系,常常用一种客套语,写信时也有一套客套语,关系是否融洽,和客套语用得如何很有关系。一位年轻人看到一位老师,说道:“王老师,您的大作我读了几遍,真是得益匪浅。”这位王老师显得春风得意,对这个学生就特别喜欢。这一类套语如:“李先生,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您是饱学之士,著作等身。”“今日相见,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慕名而来,还望先生指点迷津。”这一类话在汉语中很多,而且成了一种平常的客套语。有的人不过写了几篇文章,别人就要说他“学富五车,著作等身”。有时一个人不过住在同一条街上,到某一个人家去求一件事也会说:“不远千里慕名来访。”“有机会见到您不胜荣幸。”中国人在写信时,信封的写法也大有讲究,英语中在信封上注重称呼,如Mr John Smith,Professor Golden等,汉语就更加复杂,如:“王有礼教授启”,其他如“大启”、“惠启”、“安启”等。虽说现在大陆上的年轻人不大用,而香港台湾都十分重视,又回过头来开始影响大陆。当信结束时,英语中很简单,如with best wishes,hoping your answer等。而汉语中是大不一样的。对老年人是“身体康泰”,对有地位的人讲“秋安”、“春安”,对作者是“著安”,对编者是“编安”,等等。写信非常重要,如果写得没有礼貌,事是办不成的。人家就觉得你缺少文化,也就不愿意和你来往。文化不同的人们在社交方面有不同的用语。中国人特别讲究尊重别人,贬低自己,这和英语国家的人不同。学习某一种语言应该了解这种语言的语用情况。只有掌握了语用特点,在交际中注意合作原则及礼貌原则,才能保证或加大实际的成功性。当前无论国内外对言语交际原则的研究都只是起步,需要进一步地揭示交际规律。

下面对语用原则作一个简单的评析。

从心理素质的角度来看。按照合作原则的理论,我们可以这样看,合作原则至少要求在日常的交际环境中愿意合作的人应该遵守合作原则,如果说者与听者不愿意合作,当然我们不去考虑。现在我们先假设:(1)是正常的交际环境;(2)说者与听者都愿意遵守合作原则;(3)说者与听者基本上有共识。有了以上三个假设,应该符合格赖斯的要求了。但是,如果用具体的话语来验证,立刻就会发现格赖斯理论的缺陷。

我们还是用格赖斯自己提出来的例子来进行分析。这里我们仍然要重新引用他的例子全文(只引用译文):

“一天一位农民遇到萨姆,对他说:‘喂,萨姆,我的马得了瘟热病,上次你的马得这种病时,你给它用的什么样的药?’

‘松节油。’萨姆嘟囔着。

一个星期之后,他们两人又遇到,第一位农民大喊道:‘我给马用了你所说的松节油,结果松节油毒死了马。’

‘我的马也被毒死了。’萨姆点头说道。”

语用学家们都认为,双方在交谈之中没有遵守合作原则,所以在这里违反了数量准则。我们现在要考察的就是他们究竟有没有违反合作原则里的数量准则。格赖斯所规定的数量准则的内容是:所说的话应当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而且所说的话不应当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我们暂时不考虑数量准则是否可行,我们只研究上述对话是否违反了数量准则。第一次农民遇到萨姆时,问道:“我的马得了瘟热病,上次你的马得这种病时你给它用什么药?”萨姆的回答是“松节油”。如果仅仅从这个对话来看,双方都没有违反数量准则。因为数量准则规定了所说的话不应当包含超出需要的内容。既然问的是用了什么药,回答用了松节油,当然一定也没有错。分析者们认为萨姆仅仅满足了农民的一半信息,为什么呢?因为实际上农民真正想了解的是用了松节油以后结果如何。也就是说,萨姆忽视了对农民的问话进行有效的推理。可是,农民所问的是用什么药,萨姆没有必要告诉他治疗的结果,没有告诉他治疗的结果决不是萨姆的错误。应该说萨姆还是遵守数量准则的,他的回答没有超出所需要包含的信息内容。这次会话失败的原因应该是出自农民。在萨姆告诉了他用的药是松节油之后,他应该立即补充问一句“你的马用松节油的效果如何”,这样萨姆才会告诉他具体的结果。

当然,在交际过程中的确需要进行推理,也只有运用推理才能够使交际过程更为有效。但是我们不能指望推理一定正确,更不能认为如果推理不正确就是违反了数量准则。其实许多语言学家也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特别是列文森和利奇等人,他们认为有必要改造合作原则的理论。所以利奇就提出了他的礼貌原则,弥补原来的合作原则的缺陷。应该说这样就使得语用原则更加有效。但是当我们进一步探讨时仍然发现存在着缺陷。这就需要从语言力学的角度来讨论了。

在任何一个交际场中,交际的双方都希望达到有效的结果,而在实际的交际过程当中双方都希望交际的结果对自己有利,或者对自己更为有利。语用学探究的范围是设计了一个理想的交际环境,而且把每一个个体都设计成为完全相同的模式,就好像工厂生产出的产品一样。当然这就不能达到有效的结果。我们先从下面的这个例子着手。纸糊的窗子,我们只需用手指就可以把窗纸捣破,可是用玻璃做成的窗户,想用手指捣破就不那么容易了。为什么呢?因为纸和玻璃的质量不同,就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对待纸和玻璃。在人际环境中,虽然人和其他的物质和物体不同,但是我们必须了解人和人之间也是有不同的。不妨再回过头来看一下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李尔王在一个比较恰当的交际场合和三个女儿讲同一个问题。说他自己已经老了,年龄过了八十岁,决定把国土分成三份。只要每个女儿说她自己如何热爱老父亲,就可以得到一份国土。一开始应该是充满了愉快的气氛,李尔王当时讲话是心平气和的。两位大女儿理解了老父亲的意思,也都满足了他的要求,说了不少使老父亲喜欢听的话,应该说这个交际是成功的。可是,唯独小女儿不理解他,所以产生了交际的无效。而且,李尔王又最爱小女儿,并且希望把最好的一份国土留给她。然而她宁可不要也不按照老父亲的话办。那么,这里究竟是谁出了差错。当然,从文学批评上看有许多说法,但是从语用学上还没有学者对他们进行评论。其实问题并不复杂,那就是李尔王没有注意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因为每个人的心理素质都有一定的差别,不了解这个问题,交际往往会失败。

这里我已经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待物体力作用必须了解不同物体的质量,对待语言力作用就必须了解人的不同心理素质。前面曾经提到物理力学的基本公式是:力等于质量乘以加速度。而语言力的公式同样可以用以下的表达方式:力等于个体的心理素质乘以言语的内容。关于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将在另一章节里叙述。我这里的意思就是语言学家们在设计语用原则时忽视了个体的心理素质。因为不同心理素质的个体对说者的语言有不同的接受能力和不同的反应。除心理素质外,与个体的文化背景以及生长环境也都有关系。比如美国人和中国人对语言的反应就有区别,这是和国家的文化背景有关。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女孩子喜欢谈论年龄和工资情况,而且谈得十分有趣。可是如果你遇到一位美国女孩子,你对她说道:

“你今年几岁呢?你每个月拿多少钱?”

你的问话很客气,又十分谦虚,你自觉问的时候很有礼貌。特别你认为你提的问题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符合礼貌原则。可是结果不如你想象的那么好和有效。因为她们的文化背景不同,她们根本不喜欢谈论有关年龄和工资的问题。你不了解这一点就可能带来交际上的失败。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个体的心理素质问题。比如我们可以举例子来说明。一位老师在班上和颜悦色地对学生问道:“你最喜欢吃什么?”这虽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然而孩子们的反应却不同。有的立刻举手要求回答,有的想回答但不敢举手,有的根本就是害怕回答。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们各人的心理素质不同。所以在一般的交际场合,说者必须注意到听者的心理素质。有经验的老师对这一点是非常了解的。所以我认为在探讨语用原则时应当把心理素质等有关的问题结合起来研究。

无疑,无论是格赖斯提出来的合作原则,还是利奇提出来的礼貌原则对语用学都有极大的贡献。但是他们提出来的原则并不能够解决语用学里的全部问题。利奇提出的6个原则事实上可以归纳成为下面几句话:(1)使听者受惠最大;(2)使说者受惠最小;(3)扩大对听者的赞扬;(4)增多对说者的贬低;(5)增大双方的一致;(6)增大对对方的同情。至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也同样可以归纳如下:(1)不要超出所需要的信息;(2)不讲虚假的话;(3)话语之间要有关联;(4)讲话要清楚明确。

我觉得研究语用原则首先本身就应该符合语用原则。如果我们把他们提出来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合并在一起研究,有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效果。我们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就有可能发挥更有效的语言力。即:平等互换,真实可靠,清楚明确,扬他抑己,语境含义,个体素质,倾听叙述,求同存异。这样不仅包括了格赖斯和利奇所提出来的内容,而且也有了新的补充。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人与人之间是生而平等的,所以在一般的交际场合就必须注意到这个问题。即使你是总统,当你对待一个普通群众的时候也同样要看到你和他是完全平等的。当然在公务上是另一回事。因为,有了平等才可能处理好人际关系,也才可能做到平等互换。比如,一位董事长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普通的职员,而且董事长又认识他,那么,董事长是否要等到职员向他打招呼后才对职员打招呼呢?如果董事长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一般群众当然就不敢和他接近,一遇到和董事长和自己交谈时就会感到不舒服,即使完全按照语用原则交际也可能会失败。所以应该把平等互换作为第一个语用原则。现在我们再来讨论这个原则的特点。日常交际是从普通的小事做起。一位老师在路上遇到几个学生,有的很懂礼貌,有的顽皮捣蛋,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就要注意,在这个时候你不能只对懂礼貌的学生打招呼,如果这样你就破坏了平等互换的原则,而且会受到一些学生的瞧不起。这时候你应该向每一个学生打招呼。平等互换原则是交际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不容忽视的。这个原则说明人是生而平等的,在交际场所里的言语交际也同样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特别在学生之间,一遇到这种情况甚至于连话也不讲。如果冲突的一方在路上遇到另一方时首先向他/她打招呼,很可能以往的冲突就一笔勾销了。可见,注意到平等互换连以往的隔阂与冲突都会消失。

第二个原则是真实可靠。这个原则实际上是格赖斯所提的质量准则。在正常的交际环境之中,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待,你对别人不真诚,别人自然也对你不真诚。这里的真诚是指交际内容的真诚。我在担任系主任的时候,副主任是一位加拿大来的外教。她每次来向我请假的时候都说某某院长同意了,或某董事长同意了,其实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这样我对她的话自然就不相信了。一次她要到香港去买书,说她已经得到常务副院长的同意。于是我就打电话给常务副院长,他说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这样就造成了我们之间的矛盾,自然影响到日常的交际活动。说者向听者提供不是虚假的信息,交际行为才能够继续下去。过去在北京问路,北京的小朋友喜欢有意地指错方向,人们以后就不敢再向孩子问路,向中年妇女问路是最可靠的。当然,有时候说者提供虚假信息并不是有意的,而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一时记错了,或者理解错了说者的问题,等等。这是情有可原的。当然有时也会遇到隐私的问题,等等。即使遇到此类问题,交际的另一方也应该原谅对方,这样才不至于产生纠纷。

第三个原则是清楚明确。实际上就是格赖斯所说的方式准则。要求清楚,就不至于出现语言的晦涩;要求明确,就不至于出现歧义。这也只是要求,因为在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因为语言的晦涩和歧义随时都会出现。即使是讲同一种语言的人也难以避免。先看英语,不仅有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而且有新加坡英语、澳大利亚英语、香港英语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英语。这些英语在发音和语法上都有一定的差异,甚至于在含义方面也有不同。就说在美国吧,除掉有标准美国语外,还有美国黑人英语。也许说者说的在他本人看来是清楚明确的,一点也没有晦涩和歧义,而在别人看来就出现了问题。汉语也是一样,从表面上看,中国有十大方言区,其实每一个方言区的语言也是千变万化的。我住在苏州,苏州属于吴语地区,但是吴语地区范围很大,语音的差异也很大,即使在苏州近郊人们所说的话就和市区人们所说的话差别很大,在交谈时就会出现语言的晦涩和歧义。我们只能要求做到尽量避免出现语言的晦涩和歧义,但要求一定要做到是不大现实的。理论上要求能够做到的在现实社会里就很难做到。

第四,扬他抑己。这实际上是利奇所提出来的礼貌原则中的前几个准则。总之,在任何交际场合作为说者,永远都要使对方受益受惠,而使自己尽量受损受贬,多多赞扬对方,尽量贬低自己。我们这里只用扬他抑己来代替。这就是说,在交际场合,任何一个说者都要注意到如何在言语里对另一方表扬赞扬,而对自己相对说来却是贬低。这对于一个领袖或者领导来说也许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一个单位里,有一位职员搞错了一个程序,造成一定的损失。这对于该单位来说是一件痛心的事情。但是这一位职员的行为决不是有意的,他一直都为单位努力地工作。该单位的领导在和他谈心时对他说:“你不要难过,这一次事件的造成不能完全怪你,我本人有很大的责任。要怪首先要怪我,是我没有预先注意到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这样的领导无疑是一位好领导。当然,不能把任何责任都拉到自己的身上,在工作中责任分明是很重要的。但是在日常交际中,特别在对待非原则的问题时可以扬他抑己。在扬他抑己的时候,从表面上看的确是吃亏了,而事实上这样做反而对自己有利。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过的那样,“吃小亏,占大便宜。”扬他抑己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语用原则。

第五,语境含义。这实际上也是格赖斯所提出来的会话含义的五个特征。我这里就没有必要从五个方面来叙述,只笼统地探讨一下。在交际场合,听者要考虑到说者话语里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如果搞不清说者的话语含义,就会使得交际失败。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语言场合可能有不同的含义。比如“他是一头猛虎”这句话可能是褒义,也可能是贬义。这要根据不同的语境来决定。在谈论古代英雄打仗时,某人在战场上杀敌勇猛,犹如猛虎进入羊群,长驱直入,“他是一头猛虎”无疑是赞美的意思。如果在谈论一个强盗,他经常出没于某地,杀人无数。有人想和他抗衡一下,于是别人就对他说,要他不要自讨苦吃,因为“他是一头猛虎”。无疑,在这里就是贬义。同样,“他是一个天才”我们不能认为这句话就一定是贬义。如果在正常的场合讲这句话,那就是赞美。比如说“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天才,那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有一个人并不怎么样,他处处以为自己了不起,好像他自己就是一个伟大的天才。这时他突然走来了,某人说道:“看,他是一个天才!”这里是反话,是讽刺语,是贬义。语境的问题很复杂,我们这里只能简单地讨论一下,来说明语境含义的意义所在。

第六,个体素质。个体素质在这里就是指个体的心理素质。医生为病人治病时不能够仅仅看什么病就开什么药,而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老人和儿童不同,男性和女性不同,身体强壮者和身体瘦弱者不同。越是好的医生越能够对症下药。在交际场所也是这样,和不同类型的人交谈就要用不同的方法,决不能千篇一律。从语用学的角度看,说者要了解听者的心理素质交际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如果不了解对方的心理素质,交际成功的可能性就小。当你坐在火车里,感到窗外的风很大,想把窗户关上,你对坐在对面的一位旅客说道:“对不起,能不能把车窗关上?”应该说你的这句问话是够礼貌的了,的确是符合利奇的礼貌原则了,你认为对方一定会很高兴地同意你的建议关上窗户。可是结果你失望了。对方望了你一眼,并没有明确的反应。这时候你该怎么办?你可能认为你的礼貌用语是一定会得到回答的。如果你这样考虑,你就完全错了。因为你在问话时没有考虑对方的心理素质,因为不同心理素质的人对你的问话会有不同的反应,这就是说你在运用礼貌用语时要考虑到对方的心理素质。不要因为对方对你的礼貌用语没有反应就认为对方不礼貌。

第七,倾听叙述。在交谈时各方都需要倾听对方的叙述,特别是医生在和病人交谈时。医生总是认为自己的医疗方案是正确可靠的,而且总是在责备病人不对。比如病人的血压降不下来,医生会指责病人。可是病人由于复杂的心理现象,对潜意识的心理无法控制,也就不能够完全配合医生的医治。所以医生应该仔细倾听病人的叙述,并且运用合适的语言帮助病人克服某些心理障碍,这对病人的康复是很有帮助的。否则就只能加重病人的病情,甚至于使病人的病情恶化。作为一个医生,不仅要从生理上而且要从心理上医治病人的疾病。

第八,求同存异。世界史上的各种斗争、理论上的争论以及人际之间的矛盾常常出自只要求同,而不求异。今天人们已经发现,如果大家都注意到求同存异,就有可能保持和平稳定,无论世界各国还是人际环境都会出现和谐的局面。

语用学要发挥语言力的作用就应该考虑上面的一些原则。语用学不是用来进行争论和制造矛盾的,而是用来发挥语言力的作用和改善人际之间的交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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