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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改革发展历程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2年底,银川市成立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银川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稳步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开通了银川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和紧急避孕援助热线、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人口计生改革发展历程_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史研究

人口问题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提供持久动力,是银川市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从1978年到2015年,银川市计生工作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1.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制度阶段(1978~1991年)

1978年,中共中央下达的中发〔1978〕69号文件,要求各级党委第一书记要亲自抓计划生育,要采取经济手段管理,提出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要求。银川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下达了〔1979〕44号文件,这是全自治区第一个将计划生育与经济处罚挂钩的实施文件。随后动员了一批育龄妇女采取了各种节育措施,有643对已有一个孩子的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初见成效。1979年12月11日,银川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了银川市第一次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了17个先进集体、220名先进工作者、781名先进个人。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又颁布了新《婚姻法》。同年,自治区政府也下发了66号文件,提出“计划生育者奖、超生者罚”的规定。银川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确立了用思想教育和经济手段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法,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取得了一定成效。

1982年底,银川市成立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在1983年元旦、春节期间,银川市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983年3月,银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银川市第二次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803人。1984年中共中央下达〔1984〕7号文件,开始纠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偏差。这一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人口过快增长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从1963年的41.5‰下降到1983年的13‰,自然增长率由1964年的32.2‰下降到1983年的9.3‰,多胎率也比上一年降低了5.87%,全市顺利通过了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

从1985年起,全市多胎生育在城市已得到基本控制,农村则逐年下降。银川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稳步发展。1990年4月,银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成为市政府的一个职能组成部门,负责全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1990年8月14日,银川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银川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1992~2000年)

1995年以后,银川市各级技术服务机构初具规模,并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乡(镇)街微机全部配备到位,并和银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域网实现联网,提高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科技水平。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开通了银川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和紧急避孕援助热线、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开展了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和各种形式的献爱心、送温暖募捐活动,各级组织投入大量帮扶资金和实物,通过典型引路、传授技术、落实项目、小额贷款等,为计划生育户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全程服务。先后为500多位贫困母亲发放幸福工程贷款、妇女发展项目款74万元,扶持贫困母亲发展生产。此外还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为女孩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环境。

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中,银川市落实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成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局,社区配备了协警员,把市直各部门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建立起流出地办证,流入地验证的双向管理机制,加强与西北五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作交流,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同时,在流动人口中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建立流动人口之家,设置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打开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后,国家继续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同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200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阶段(2001~2005年)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简称“一法三规”)的颁布和地方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2002年9月1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川市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银川市计划生育暂行办法》(银川市政府第129号令)。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也顺利实现了更名,2004年4月银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银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人口和综合协调职能。2004年9月1日,出台了《银川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实行,标志着符合银川市实际情况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式形成。

银川市从2001年开始把政策性移民搬迁户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属地管理。2003年,出台《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吊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2005年10月14日,银川市委、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2005年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将银川市列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银川市成立了“银川市60周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符合奖励扶助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至2005年5月31日上报符合条件的人员309人。

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银川市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生育水平逐年下降,人口再生产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90年的19.61‰和14.31‰下降到2005年的10.02‰和6.69‰,分别下降了9.59和7.62千分点。

4.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阶段(2006~2015年)

2006年2月,银川市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将创建“三无”和“一无”乡(镇、街)活动纳入考核之中,建立了县、乡、村计划生育三级承包责任制。当年,银川市被国家确定为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后,银川市在三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新机制。成功承办了全区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现场会,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江帆、国家药具发展中心主任刘继武先后视察了银川市4个区级药具优质服务试点单位,对银川市的药具优质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7年,银川市政府拿出41.7万元资金,兑现了创建“三无”“一无”和目标管理责任奖。积极开展创建和巩固“三无”“一无”乡(镇、街)活动,抓重点,攻难点,加大了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力度。启动了“生育关怀行动”,募集11万元启动资金,为育龄夫妇发放了10万张“生殖健康温馨卡”。广泛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全市6个县区服务站和42个乡服务所都取得执业许可证,4个县区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区,2个县(市)荣获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

2008年,银川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制定了《银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及考评办法》,拓展责任范围,将责任部门由7个增加到37个,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出台了《人口计划生育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完善“一票否决制”,坚持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提名的区、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的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评先评优等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把好“一票否决”关。

2009年,银川市突出人口文化特色,打造了市级“塞上回乡”人口文化品牌,“塞上回乡”文化品牌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国家级少数民族人口文化开发项目。开展婚育文明星级“五级联创”活动,顺利通过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家评估组的考核评估。制定下发了《创建基层先进计划生育协会三年规划实施意见》,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完成市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全市共建立各级协会749个,会员总人数达18919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9%。2010年举办了首届银川人口文化节系列活动,投入150万元免费为全市5000名城乡困难家庭待孕及孕期妇女进行新生儿出生缺陷系统干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8个城市街道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将此列入2010年银川市实施为民办10件实事,启动了新生人口出生缺陷一、二级干预。同时,加大对计划生育各类先进单位、个人的奖励力度,为连续在基层工作15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了奖励。

2011年,下发了《银川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形成部门“一盘棋”、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银川市政府下发了《全面开展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将2011年确定为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质量提升年。进一步简化了市人口计生委承办的三项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并将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服务纳入到22个街道办事处的市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服务流程进行再造,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2012年,银川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切实加大创建幸福家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态移民和农场人口计生等重点工作指导力度。银川市新生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系统干预工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创新奖”。此外,出台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商城、市场成立流动人口协会。

2013年,银川市在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人口文化展示厅,全市共新建人口文化街(长廊、大院)39处,累计建设婚育文明星级联创点356个,建成427个标准化村(居)人口宣传服务阵地。全力落实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自治区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二级干预(银川市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免费孕期优生筛查)工作。

2014年,依托银川市计划生育指导服务中心阵地,打造了集“婴幼儿早期教育、青少年身心健康辅导、老年人精神抚慰(心理咨询)”为一体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基地。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通知》,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一孩准生证)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领取及“生育关怀资金”申报等工作进行了再梳理、再简化,取消乡(镇、街道)一级盖章、公示环节,简政放权、方便群众。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决策,这一决定必将带来深远的影响,银川市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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