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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活动的多元化服务机制建设

时间:2022-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级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非赢利活动的农技推广。政府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重点应放在乡、镇一级。乡镇级服务组织建设重中之重是服务人员的配备。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加大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和网络平台建设力度。企业是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中最重要的主体。
农业科技活动的多元化服务机制建设_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研究

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关系着我国农业发展,面对已经形成的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内容复杂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农技推广现状,如何协调众多农技推广主体、采用不同策略扶持不同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建立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是当前我省农技推广事业面临的首要任务。

建立以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我国农业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目的就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实现农业农民知识化、农业产业化、土地专业化、产品商品化、经营企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总体目标,满足广大农民经营活动需求,使农技推广活动形成多元化服务机制。多元化服务机构,多元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渠道,多元化信息来源,多元化选择机会。我国农业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内容应按照“一个主导体系、两个基层组织,多家辅助团体”的原则组成多元体系,具体构思如下:

一是一个主导体系

一个主导体系就是从中央到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农技推广体系。五级机构的主要任务是非赢利活动的农技推广。政府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重点应放在乡、镇一级。乡镇级服务组织建设重中之重是服务人员的配备。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重点和自然资源开发需要及农业服务对象多少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两个基层组织

两个基层组织就是村级领导组织和农民专业经营组织。

村级领导组织促进农民采用科学技术走共同富裕道路。农民单家独户引进科技有时是办不到的,农民经营面积小,经济势力弱,文化水平低,不可能独家聘请专家和引进技术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这就要靠政府帮助农民选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基层村级领导组织,带领农民共同富裕。

农民专业经营组织

农民认识到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势,农民专业化经营组织是一种实际有效的自助组织。政府应在职能部门的协调管理下规范协会活动,支持农民专业经营协会的建立,以弥补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所不及,真正让农民走自主经营的道路。

三是多家辅助团体

多家辅助团体是政府媒体、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农资厂家、外贸公司、农产品加工储藏企业、慈善组织和个人服务机构等,以本单位教学、科研、产品加工、经销等各自优势和条件直接服务于农民。通过短期培训,推介新成果、新产品,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形成产加销一条龙产业链等方式达到双赢效果。主要是弥补单一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不足,既解决农村对技术、信息、销售等方面需求,又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在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中担负各级政府农技推广职能机构应主动加强与村级领导组织、农民专业组织和多家服务团体的沟通与合作,交流技术和信息,优势互补,真正使农民在农业经营活动中获得多元化科技服务,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系统阐述山东农技推广体系发展历程、六类农技推广主体建设现状,总结归纳三种创新的农技推广模式,提出加快构建山东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对策建议。

1.与生产管理相结合的政府公益性机构专职性科技服务模式一是政府引进型科技服务模式

各级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采取创办综合服务实体、政府购买服务、搭建信息平台等服务手段,引进科技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科技推广。

创办公益性综合服务实体。一些农技推广部门走服务实体化、物化技术产业化的路子,兴办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流通企业、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灾情预报、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产品检验检测等综合性农业服务,使农民从复杂的农业产、供、销系统中解脱出来,安心专业化生产与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将服务事项直接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完成,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后支付委托费用。政府财政出资购买农民田间学校和科技服务港、“村级三大员”(100名村级种植技术员、200名林果技术员、200名动物防疫员)、“四大员”(在三大员基础上,增加483名水务协管员、植保员、经纪人)、远程信息服务、爱农驿站服务模式。

搭建科技资源传播平台。政府加大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和网络平台建设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科研院所打造以“农技推广港”、“协调员工作站、爱农信息驿站、远程教育站点”、“星火学校、田间学校”,即“一港三站二校”为主要内容的科技资源传播和培训平台。这些平台的建设,加快科技信息传播速度,实现上联高校、院所,下接“三农”,成为科技互动交流的畅通、稳定渠道。

二是政府引导型科技服务模式

我国政府创新科技服务投入机制,充分发挥项目带动、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作用,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股份制合作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乡土能人)+农户”科技服务模式。

“政府+科研机构+基地”助推型服务模式。在政府有关部门引导下,联合科研院校,通过项目带动、基地建设、技术培训、品种展示等方式,为农业发展注入科技力量。如“一校带一镇”制度、农技推广教授制度等。

“政府+龙头企业+农户”拉动型服务模式。企业是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中最重要的主体。政府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促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进而带动服务组织及广大农户致富。有关部门从为龙头企业建原材料基地入手,主动为企业和农户牵线搭桥,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一批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组织、合作组织连农户的产业链,带动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政府+农民合作组织+基地+农民”联动型服务模式。农民合作组织上连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组织、龙头企业,下连农户,是农户联系推广组织的桥梁和纽带。政府技术扶植,合作组织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将成果或技术向分散经营农户扩散。

2.与科研相结合的科研院校兼职性科技服务模式

农业科研机构在为政府公益性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和农民等不同主体科技服务提供产品、技术和信息支撑外,还建立示范基地、农民培训、专家服务等方式,进行更直接的科技服务。

一是科研院校与涉农企业、合作组织联合。农业科研院所与涉农企业、合作组织或协会,以技术、基地、资金、市场为纽带开展合作。北京市农科院通过参加“科技入户”、“科技套餐配送”、“科技服务农家女”等系列科技项目,建立农业专家与农业合作组织、协会合作的科技帮扶关系,促进农业科技水平提高。

二是科研单位与县区科技合作。以科技项目为院区合作的切入点,建立科技需求互动机制,指导农业科研立项和县区科技服务。

三是院校间科技合作。北京市农科院将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等优势捆绑集成,启动了“1+1+X”的活动,即“1名专家+1当地专业技术人才+X农村实用人才”,发挥技术专家、农业科技带头人或技术示范户的传、帮、带作用。

四是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科技服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等单位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生产经营。

3.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多元市场化科技服务模式

有经营性收入的龙头企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经济活动主体,围绕产业化经营各环节需要,与农民接成紧密、松散或半松散的利益共同体,以企业效益为核心向农民提供企业生产所需科技服务。

一是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订单式推广服务模式。以企业为龙头,组织农民共同参与而联结成的经济联合体,推行订单生产。企业对基地农户有明确承诺,提供全程服务,包括品种、生资、新技术推广。

二是农资生产企业为主体的农资推广服务模式。农资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企业生产的农资产品,向农民直接提供所需的生资和使用技术。

加快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必须改革与完善乡镇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建制,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实行人、财、物统一垂直管理,健全基层公益性服务组织;提高基层专业人员待遇,建立一支直接对接农户的农村推广员队伍;扶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壮大龙头企业、鼓励科研院校与县区开展科技合作和促进农技推广创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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