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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明确宁波市级政府功能定位,建立全市投融资统筹决策和要素平衡机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之内。制定实施《宁波城镇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创新投融资模式。同时,明确宁波财政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用于弥补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有效提升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首先,明确宁波市级政府功能定位,建立全市投融资统筹决策和要素平衡机制。重点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公共项目和监督制度,为非经营性项目建立稳定、可靠的政府资金供给机制,完善以市场运作为基础的投融资环境。其次,整合政府现有资源,通过搭建统一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对财力相关的负债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增强多元化融资能力,吸引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会资金。再次,按照项目性质,明确投融资主体,增设城镇化建设投融资管理决策委员会和项目评估中心,确保全市城镇化项目建设,强化政府规划和监督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项目,增强风险防范与成本控制意识,实现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统筹能力。

制定宁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和专项债券融资权限向本市倾斜,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健全债务偿还机制。编制公开透明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和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发行以财政收支状况和政府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地方政府债券。同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债务的风险偿债基金和“自发自还+风险基金”地方政府债融资模式,用足地方政府债自发自还试点政策,做好发行、管理、使用和偿还工作。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之内。

加大推广PPP模式,编制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化重点项目引导目录,明确合作方式、回报预期和运营模式。建立健全PPP项目库,加快成立全市PPP政府引导基金,积极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辖内外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与投资建设,各方共同承担责任、融资风险与共享收益。对于非经营性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以财政投入为主,并配以固定的税种或费种作为资金保障,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引入社会资本和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的技术、经营等能力,低成本、高质量地提供公共产品。制定实施《宁波城镇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创新投融资模式。对于城镇化建设中的经营性项目,由于其具有收费机制和稳定的资金流入,可通过项目收益资产证券化为项目融资,以证券化基础资产设立信托,让与作为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的信托机构,由其向投资者发行受益券证,如水电、住房、道路、桥梁等城镇化建设中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设立城市发展投资基金,引入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介入现有平台的重组整合,提供重组整合的过桥资金,并投资于具体城镇化中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其主体要求一般是主板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研究完善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的措施和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成效,构建长效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着力改善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与监管环境,引导和督促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力度,针对中小微企业集聚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开发和丰富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致力于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设,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这将推进宁波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引导鼓励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部,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比重。拓展政府融资渠道,降低政府融资成本。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比重,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直接融资工具使用。

在金融政策方面,增强金融机构化解中小微企业不良资产的能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明确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处置办法。针对城镇基础设施、农业现代化,实施县(区)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试点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探索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包括农村中小微企业在内的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目标,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

在信用担保方面,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宁波财政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对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微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和降低收费标准进行补助和奖励,即按已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对管理规范、资本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给予资助,以进一步发挥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上的积极作用。同时,明确宁波财政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用于弥补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有效提升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整合现有国有投融资平台。适当归并集中优质国有资产,重点组建市属国有资本投资管理公司,更多专注于资本运作,不再经营和持有实业。具体来说,建议探索组建“金融航母”。即组建宁波市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整合部分现有投融资平台资源,并实现市与县(市、区)二级投融资平台母子管理,充分发挥母公司资金池作用。借鉴温州九大集团、重庆八大投等做法,以宁波市工业投资集团、宁波市开发投资集团等基础,以各地区地方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司为依托,对宁波现有较为分散、造血功能不足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战略重组,形成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实现对宁波政府融资资源的集中控制。积极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对现有全市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平台公司进行整合改制,战略投资者进入领域主要是介入现有平台的重组整合,提供重组整合的过桥资金,以及投资于具体城镇化中的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关注组建金融控股型融资平台的最新政策法规动向,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升全市投融资平台的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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