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景颇族歌曲欣赏景颇儿歌

景颇族歌曲欣赏景颇儿歌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民族教育一、传统教育景颇族的传统教育是由景颇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决定的,其浓厚的原始社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传统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这是景颇族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景颇族双语教育史的发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内会这套文字的人很少,不到景颇族总人口的10%。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来到中国景颇族地区传教。
民族教育_中国景颇族

第一节 民族教育

一、传统教育

景颇族的传统教育是由景颇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决定的,其浓厚的原始社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传统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当然这种传统教育也适应了当时景颇族社会发展的水平和需要,对景颇族的社会发展、文化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综观景颇族教育发展史,景颇族社会的延续和进步、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在19世纪以前都是靠传统教育来完成的。景颇族在1949年以前的教育主要是在家庭或本族社会中进行的,是一种不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的自然教育模式。

(一)传统教育形式

1.家庭教育。在家庭内部进行的教育,即女儿跟随母亲学习纺织、采集、做饭,儿子跟父亲学会耕田、打猎等。家庭教育是长辈的天职,不付报酬,不规定时间,在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地传授,通过言传身教,儿女们在不知不觉中自然地学会了适应生产、生活需要的各种知识和技能。

2.社会教育。是在群体(如部落、氏族、家族等)活动中,年轻者向年老者学习某些适应群体活动的技能和知识,如拉弓射箭、械斗、宗教活动、婚丧嫁娶、围猎、盖房、耕种等。这些群体活动所需要的技能和知识主要是通过实践逐渐获取的。非组织的教育活动贯穿于一个民族的古今,有了人类活动就有这类教育活动。即使进入现代社会,有了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也还需要它,它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社会教育主要是在氏族、部落中的口传身授,它通过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仪式等使民族文化世代相传。

3.宗教教育。景颇族主要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人们相信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有鬼魂,它们都能作祟于人,给人以祸福。一般群众对鬼魂既崇敬又畏惧,在每年春播、秋收、冬藏之前及逢婚丧、生病、械斗时都要杀生祭鬼。近代以来,随着基督教的传入,有部分人信仰基督教。

(1)原始宗教教育。景颇族的宗教信仰是自然崇拜。相信万物有灵,把与景颇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现象都看成是有灵魂的,都要加以顶礼膜拜。人死后灵魂仍然存在,因此,要把死人的灵魂送回过去的老家。人生病、播种和秋收等都要祭祀鬼神,要请董萨举行祭祀仪式,豪饮、纵舞达数天。青少年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有神论思想的影响。

(2)外来宗教教育。景颇族宗教教育尽管是近代宗教传入的产物,但客观上使景颇族开始了有文字的历史,产生了以文字为媒介的有组织的教育形式。这是景颇族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景颇族双语教育史的发端。由于宗教教育的传播,景颇族中有文化的人日益增多,本民族的双语教育也由此开始出现。以前景颇族中也有一些双语(文)人,但他们不是自己本民族教育的结果,而是到其他民族学校中上学而掌握的。近代出现的景颇族宗教教育改变了这一现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19世纪末,景颇族有组织的教育形式产生,即近代出现的宗教教育。19世纪末美国传教士汉森(Hanson)等人在缅甸为景颇族创制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景颇文。1889年前后,外国传教士在缅甸创制的是大楷体拉丁字母变体形式的拼音文字。1920年前后,由景颇族载瓦支系知识分子在缅甸密支那仿照景颇文套改成载瓦文文字方案。创制文字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传教。当时用景颇文出版了《圣经》《赞美诗》《教徒手册》等一些宗教书籍。1892年在缅甸推行景颇文,并用这种文字编写出版了小学课本、报纸杂志等,在学校中进行教学。后来于1914年景颇文传入我国景颇族地区,载瓦文也曾传入我国景颇族地区,但范围极小。传教士在景颇族村寨开办了景颇文学校和进行社会扫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内会这套文字的人很少,不到景颇族总人口的10%。

为了更好地传教,基督教会外建立了很多教会学校,专门教授景颇文,其中最著名的教会学校有八莫教会学校、南坎教会学校、恩巴教会学校、罗凡教会学校、罗孔教会学校、密支那教会学校、多彭央教会学校等。这些教会学校培养了大批神职人员和知识分子。缅甸很多有名的学者都毕业于这些学校。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来到中国景颇族地区传教。景颇文于1914年传入瑞丽等嘎寨,建立了教堂和学校。第一批学生有14人,其性质为“教文合一”,学校和教堂合在一起,礼拜天做礼拜祷告,平时学文化,教景颇文和缅文。从此,景颇族有了用自己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历史。当时,大董萨首先信教,在他的影响下,群众信教的日益增多。据调查,瑞丽地区曾先后开办过13所教会学校,至1958年才完全停办。盈江县邦瓦寨是景颇族较聚居的地区。1918年由陇川人传入基督教,后又相继有美籍、瑞典籍牧师来传教。在新中国成立初邦瓦寨有78户,其中信基督教的有52户。梁河遮岛天主教堂,设有南化小学一所,对入学者给予补助。民国元年、民国2年在龙盆村设立教堂,并办学校,学费全免,信教者不仅可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又可免费治病,读书的也就多了,并且选拔青年男女到缅甸留学,回国后传教或教书。1943年在莲山龙盆寨由教会办小学一所。通过教会组织,许多景颇人到缅甸当兵、念书。到1951年莲山头人在缅甸当兵念书的有200多人。20世纪20年代末潞西县东山弄垠寨景颇族就有传教士来传教。山官家首先信了基督教,此后相继信教的12户,占本寨户数的30.7%。潞西县猛嘎教会学校还教信教者英文。天主教也于1927年由缅甸传入边境的景颇族村寨,以后逐渐向内延伸。解放前,景颇族地区有名的教会学校除了瑞丽等嘎学校外,还有陇川的弄贤教会学校、陇川么水教会学校、陇川广山教会学校、陇川邦弯教会学校、盈江龙盆教会学校、盈江盏西教会学校、盈江芒漳教会学校、潞西教会学校、潞西东山教会学校等。这些教会学校不仅培养了大批的基督教神职人员,还培养了相当多的景颇族知识分子,瑞丽的等嘎寨和陇川县吕梁山的芒崩寨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扫除了文盲。教会学校为景颇文的推行和发展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传统教育的内容

1.生产教育。早期的景颇族主要是经营旱地农业,工具简陋,耕作粗放,采用刀耕火种、轮歇丢荒这种耕种方式。近百年来,景颇族逐渐向汉、傣等民族学会了耕种水田的技术,逐渐从开垦旱地转向耕种水田。犁、耙、锄等较大的铁制农具已普遍应用,旱地农业的生产技术也有了改进。景颇族的儿童在与父母一同劳动的过程中逐渐学会如何刀耕火种,如何犁耕水田,在实践中,由父母言传身教学会了生产劳动技术,为他们独立生活打下了基础。景颇族长期生活在森林茂密的亚热带山区,刀和铜炮枪是男子的两件法宝,出外必佩在身。男孩从六七岁始就从父辈那里学会耍刀和打枪,懂得如何只身进入森林,征服猛兽。女孩除了参加生产劳动外,七八岁开始跟随母亲学习纺织筒裙、筒帕、护腿、挎包,学会如何采集野菜、野果,学会酿制米酒。景颇族有句古老的谚语:“小伙子不会耍刀不能出远门,小姑娘不会织筒裙不能嫁人。”

2.传统道德教育。传统道德教育与知识教育相比较,道德教育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一是道德教育的着眼点在于引导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道德教育注重的是引导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进行正确的实践,通过行为训练培养道德情感、坚定道德意志、涵养道德人格。二是道德教育更注重调动受教育者的内驱力。道德教育的对象是有思想、有激情、活生生的人,作为有自觉能动性的主体,他们具有明确的自我意识能力,具有自我驱动的实践能力,具有反观自省的认识能力,具有独特的情感体验。三是道德教育实施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受教育者对道德教育目的的价值认同。受教育者所具有的主体意识使他们具有自己衡量事物的内在价值尺度,道德教育实施的效果,除了其他因素之外,受教育者对道德教育目的的价值认同至关重要。传统道德教育,因其植根于深厚的景颇族文化土壤,具有具体实用、可操作性强、以先入为主的方式进行、语言生动简约等特点,特别是传统道德教育的方法与经验,对过去或将来的传统道德教育无疑有着极高的借鉴价值。

(1)家庭观教育。景颇族认为,教育不仅仅只是学校教育,伴随孩子更早、更长、更深的是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接受教育时间最长的老师,他们的教育观念、教育手段,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影响。父为家长,子女从父姓,家庭或家族世系按父系计算。夫妻在家中的地位一般是平等的,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个别地方妇女无土地继承权。因此,景颇族把这些传统性的东西作为教育内容传授给下一代人。

(2)妇女儿童教育。进入阶级社会后的景颇族妇女儿童教育就是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严重束缚了景颇族女性独立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能力的充分发挥。过去景颇族民间有个谚语:“女人不能讲大事,弹弓不能射大鸟。”充分说明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较低,如村寨的重大事件,妇女无权参与。景颇族民间流传这样的谚语:“谁也不请妇女去讲理,谁也不用竹子做臼。”景颇族的山官、头人、董萨都由男性担任。虽然在播种和秋收、取新火和送魂仪式中都要有妇女参与,但在景颇女性的一生中,婚嫁是最重要的。在《创世纪》中有这样的传说:人类的始祖繁衍了11个男性和11个女性,他们各有自己的才智和职能,而在11个姐妹中,长女的职能便是出嫁。

(3)尊老爱幼教育。景颇族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勤学好问精神、尊老爱幼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等传统美德,都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精神。结合妇女心理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润物无声般地渗透了景颇族传统美德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家庭中媳妇要服侍公婆,婆婆有教导媳妇的责任。媳妇与婆婆争吵,会受到公共舆论的谴责。在家中,幼子有高于兄长的地位,哥哥有责任尊重和帮助幼弟,幼子管家、继承财产和赡养父母。养子和继子经过一定仪式后有权继承财产。

(4)恋爱婚姻教育。景颇人实行的是等级内婚、同姓氏不通婚以及姨表不通婚基础上的单向姑舅表优先婚,即姑家男子必须优先取舅家女子为妻,但舅家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为妻,即不能“倒婚”。婚姻关系一旦缔结,男方姓氏就成为女方姓氏的“姑爷种”(景颇语称“达玛”,载瓦语称“作摸”),女方即成为男方姓氏的“丈人种”(景颇语称“默尤”,载瓦语称“孟”),从而世代相袭。因此,景颇族青年男女在成年找对象时都要弄清对方的姓氏,不合者不能谈恋爱。景颇人的村寨设有供青年男女社交的专门场所——公房。青年相约到公房去玩,叫“干脱总”,即“串姑娘”。男女在结婚前可以有较自由的性生活,结婚后就不允许有。

(5)亲缘关系教育。景颇族对血缘和亲属关系很重视,姑爷种和丈人种,即使相隔很远,来往仍不间断。景颇族十分重视亲子教育,并把它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早期教育。亲子教育通常是以亲缘关系为主要维系基础的。根据景颇族特有的家庭状况,这种关系被扩展为所有与幼儿密切接触的人,包括看护人与幼儿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看护人与幼儿之间的以互动为核心内容的亲子关系。所以,亲子教育是以爱护婴幼儿身心健康和开发婴幼儿潜能以及培养婴幼儿个性为目标,以不断提高新生人口的整体素质为宗旨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早期教育。

(6)待人接物教育。景颇族乐于助人,突出地表现出原始形态的“一家有事,全族支援”的互助之风,如建房盖屋全村出动,孤儿寡母人人关心,捕获猎物“见者有一份”。热情好客,盛情款待每一个过路的客人是景颇族的美德,每一个景颇人从小就懂得,“景颇族有打狗的棍子,没有赶客人出去的棍子”。从本民族传统教育情况看,主要是通过景颇族的史诗《创世纪》来实现。《创世纪》要念诵几天才完,它描述了人类的进化,人类与自然、社会的斗争,包含了各种哲理。造物母名木占威纯,是赋予大地上的人类和动物以生命的天后,是伟大的母亲和美丽的女神。传说她把甘甜的乳汁无私地撒遍大地,乳汁滋润之处,长出了各种酿酒的植物,世人采用它们酿出了香甜的美酒。从此,人类的心灵才充满了智慧,头脑才变得聪明,手脚才变得灵巧,事事才能称心如意。除造物母外,还有分管各类事物的女神,如智慧女神、音乐女神、记忆女神、纺织女神、生育女神、烹饪女神等,这些女神在景颇族人的宗教活动中受到崇拜和祭祀。另外其丰富的造房、种植、猎物的故事,总结了先民生产、生活的丰富经验。景颇族在祭祀死人时所吟颂的送魂路线叙述了景颇族的族源和本民族的迁徙史,歌颂了祖先的伟大功绩。景颇族中还广泛流传着“牛皮文字”的神话故事。景颇族男女从小就受到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熏陶,从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和智慧,在耳濡目染中从一个不懂世事的幼童成为一个景颇族社会合格的社会成员。

(7)特殊记忆教育。一是刻木记事。景颇族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的一种记事方法。凡是发生典当、抵押、租佃、买卖等情况,双方请定中人刻木为符号,并交定中人保管。如果有一方翻案,即取出为证。二是实物表意符号。根据民间传说,景颇族的实物表意符号产生于宁贯瓦时代。宁贯瓦率领族人从自然条件恶劣的青藏高原向南迁徙到遍布于高黎贡山以西、那加山以东的广大地区。为了便于同居住在不同地区的人们交往,互通信息,潘瓦能桑遮瓦能章创造了“公帕来嘎”实物表意符号,用实物代表词语意义。表达一件事情,将一些不同的物品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包在一起,当做文字符号送出去,对方根据物品的种类便能知道所传达的信息了。三是儿童实物表意符号。景颇族儿童在家庭和社会中通过家长和本族人的言传身教,通过同龄间的相互切磋,掌握了本民族的一套实物表意符号,可以熟练地传递信息,达到交际的目的。

(8)文学艺术教育。景颇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文学艺术十分丰富。一是传统文学教育。景颇族有史诗、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和山歌等,口头文学甚为丰富。景颇族有不少具有惊人记忆力的歌手,他们能够背诵上万行史诗,能够通宵达旦地吟唱各类诗篇,成为传播民族历史文化的大师。这些民族诗人,在各种节日上吟唱,青年男女聚精会神地倾听,从中得到各种知识,受到本族文化的熏陶。二是歌舞艺术教育。景颇族有本民族的《创世纪》长诗,有边唱边舞的贺新房长诗等。景颇族山歌高亢激昂、节奏铿锵。刀舞、象脚鼓舞和弦琴舞轻快有力。景颇族的舞蹈除了祭祀性、狩猎性、军事性、生产劳动性和欢庆性舞蹈外,还有一种几百人、两三千人甚至更多人一起跳的大型舞蹈——目瑙纵歌(意为大伙跳舞),其中包括多种舞蹈形式,排列成阵,舞步有序,节奏鲜明,表现了群舞的高水平。它更是民族文化的盛会,景颇族文化最绚丽多彩的部分都在此展现出来。年轻一代在这个盛会上受到了生动、形象、深刻的本民族文学、艺术、历史、宗教等各方面的民族文化教育。三是传统手工艺教育。景颇族有绘画、雕刻、织物和刺绣等工艺,且十分精美,用红毛线等编织的筒裙、挎包、护腿和包头等,工艺精巧,图案达三四百种。

(三)传统教育的特征

1.教育具有自发性和随意性的特点。教育无时无刻不在,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都随时随地出现。

2.教育内容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宗教、伦理道德、生产技术、民族历史、风俗礼仪等各方面的知识相互交织在一起,互相渗透,包罗万象,如景颇族祭祀鬼神的仪式不仅对青少年进行了宗教教育,而且董萨吟唱的送魂路线又使景颇族儿童了解了本民族的起源和迁徙的历史,受到了本民族历史的教育。女孩子在向母亲学习纺织的同时,也受到了本民族审美观的教育。

3.教育手段以口耳相传和实践模仿为主的特点。景颇族虽然在近代由传教士创立了文字,但会使用的人数不多。景颇族的家庭和社会教育仍然是口传身授,通过长辈、本民族的文化传承人董萨言语说教,本民族成员的亲身实践,让儿童模仿,从而学会本民族的各种生产技能和社会行为规范,懂得各种风俗礼仪,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除了向长辈模仿外,同龄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也是景颇族青少年获得教育和知识的重要途径。景颇族青年男女有自己的组织,有自己集会和休息的场所——王治,每个王治有自己的公共基金,加入会所的青少年通常要交一箩稻谷作会费,以作公共性的开支用。王治不仅是青年活动的场所,也是青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自我教育的场所。景颇族农历二月的能仙节是以唱歌和比武为青年男女社交提供条件的节日。姑娘和小伙子们相邀一起,到花山丛林中赛歌比武,年龄小的观察年长的哥哥姐姐们怎样对歌,怎样游戏。年长的也会将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龄小的。

4.巫师与教师合二为一的特点。

(1)教育为生产劳动服务的特点。原始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环境恶劣,生产力水平低下,所以人们普遍以群居的方式生存,生产关系是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平等,产品平均分配。此时,社会主要矛盾大都是氏族与氏族之间的矛盾。因此,此时的教育不可能是无阶级性。而教育的目的是为生产劳动服务,而非教育的特点。巫师董萨不是由山官委派,也不是世袭承继,而是由比较聪明、口才伶俐、知识较广、知道本民族历史较多的人担任。因此,董萨是景颇族的知识分子。景颇族的各项活动如生产、政治、军事等都有董萨参加。董萨不仅是宗教师,同时也是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教师。

(2)“教文合一”的特点。各地的基督教堂、天主教堂都是传教、文字教学同时进行,教堂和学堂合二为一。

(3)免费教育的特点。一些教会学校给予受教育者经济补贴,不收学费,还发衣服、学习用具,家庭只供饮食。如果由教会派去缅甸学习,其费用全由教会供给等。

(4)具有跨境性教育的特点。景颇族教育与境外紧密相连。教育的重要媒介文字来自于境外,同时教师也来自于境外,教材《圣经》和教科书来自于境外。国内有大批的景颇族子弟去缅甸求学。景颇族不仅学习本民族文字,还学习缅文。地处边境地区,受缅甸影响较大,受基督教影响更大,群众信徒多,几乎每个较大的村子就有一所教会办的小学,群众文化程度较高。

(5)牧师,是从事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又是教师。教师除了外籍牧师外,大部分由本民族到缅甸教会学校读过书的人担任。

(6)教学内容以教义为主,同时兼有世俗教育成分的特点。如女的大都学织布、缝衣、做鞋子等。教人们学习卫生常识,讲团结,不打架,不吸大烟,少杀牛、猪、鸡。这些对景颇族经济和文化发生了很大影响。信教的景颇族不祭鬼了,因祭祀而杀牛的现象少了,对改善景颇族经济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7)教育不分性别的特点。景颇族男女儿童都可入教会学校学习。

(8)变单语教育为双语教育的特点。在教会学校中不仅教学景颇文,还开设有缅文,有的学校还开设英文课程。学生使用双语或多语接受教育,如瑞丽县弄岛乡的等嘎教会学校不仅开设景颇文,学生还要学习缅文。由于双语教育的出现,景颇族中出现了许多双语双文人。潞西县东山弄历寨景颇族人早退曾在缅甸念书,识缅文、汉文,并熟悉边疆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曾连续数年参加中缅会案(解决中缅边界双方群众之间的纠纷),担任翻译。

5.教育的性别差异性。表现之一是景颇族的男女儿童在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受到不同的生产生活技能教育,男孩学会打仗、打猎、制作竹器、木器等,女孩学会采集、纺织和一些家务劳动。表现之二是男孩和女孩还被灌输不同的性别角色意识。男性要勇武善战,男孩一出生,外公外婆就给打好了一把大长刀,五六岁时刀就很少离身了。女孩从小就被灌输要孝敬公婆、抚育子女,承担全部的家务劳动和很多生产劳动。因此,景颇族妇女是非常勤劳能干的,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

6.本民族语的单语教育。整个教育活动使用本民族语作为教育媒介。儿童从小在与父母家人以及社会的接触和交往中逐渐感知和习得本民族语的发音、词语和语法系统,并以此为媒介接受教育,与他人交流。

二、现代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来,景颇族地区的教育事业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新阶段。党和政府为提高景颇族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建设人才,十分重视景颇族的教育事业发展。1950年开始,政府接管了原有教会学校,留用部分原有的教师,从内地抽调了大批教师到景颇族地区从事汉语文的教学工作。贯彻“教育为人民服务、学校为工农开门”的方针,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特别是对于无学校的景颇族地区,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兴办学校,想尽一切办法给景颇族人及其子女创造条件。许多内地教师到景颇族地区,积极主动学习民族语言文字,兢兢业业、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上学、放学时主动迎送,给学生洗澡、洗脸和理发,有病的送去看病,并亲自守护等,为景颇族适龄儿童跨进学校大门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兴办学校

1953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成立后,开办了一些寄宿制的民族学校。对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给予优待。在山区创办了一批半耕半读学校,专门教育年龄较大的学生。制定了人民助学金制度,实行免费教育,特别是景颇族地区的一些寄宿制学校,则基本实行全供给。景颇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50%。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学校没有正确处理好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和教材内容,学生流动性大,年级越高学生就越难巩固,有的学校甚至到五六年级就已经没有学生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党委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调实行双语制教学,对少数民族语文教学中的学制、教材、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重新作了改进。195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帮助下,确定了《景颇文改进方案初稿》《载瓦文字方案》等。民族文字决定后,组建了编译室,编译和出版民族文字教材,实行双语双文教学。民族文字的应用,进一步激发了景颇人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促使大量景颇族儿童入学。到1965年底,景颇族在校小学生达7512人,在校中学生235人。

(二)教育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民族教育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就。目前,德宏州有各级各类学校1048所,在校学生19.29万人,在校学生占全州总人口的20.3%,少数民族在校生9.78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50.7%。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902所,在校学生14.45万人。校内外学龄儿童13.30万人,入学13.16万人,入学率为98.95%,常年巩固率97.79%。小学毕业生1.615万人,升入初中(含农职初中)1.064万人,升学率65.88%。小学教职工5845人,其中专职教师5050人;另有代课教师1361人,临时工134人,占在编小学教职工的25.58%。普通中学73所,其中高完中18所,初中55所,另有15所小学附设初中35个班;初中招生1.0539万人,在校生达2.7942万人,高中招生1463人,在校生4171人;普通中学教职工2848人,其中专职教师:高中357人,初中1696人,另有中学代课教师116人,临时工141人,占在编教职工的9.02%。职业中学10所,其中职业初中3所,招生151人,在校生330人,另有“3+1”班学生146人;职业高中7所,招生732人,在校生1578人;中专、州民干校等职高班招生549人,在校职高生862人。职业初、高中年招生合计1281人,在校生1594人。职业初高中教职工267人,其中专任教师,职业初中31人,职业高中150人,另有代课教师17人,临时工25人,兼任教师19人,占在编职业中学教职工的22.85%。中等专业学校5所(含中等师范学校1所),招生477人,在校生1779人;教职工328人,其中专任教师196人。中等技工学校1所,招生130人,在校生265人,教职工31人,专任教师15人;教师进修学校5所,有教职工59人,其中专任教师32人。教育学院、电大各1所,两校招生117人,在校学生200人,教职工100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州委党校1所,招生161人,在校学生443人,教职工60人,其中专任教师28人。州民干校1所,招生13人,在校生22人,教职工48人,其中专业教师23人。幼儿园48所,招生7469人,在园(班)幼儿1.0484万人,教职工451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德宏景颇族地区为省内外各大专院校输送了大中专学生1500多人,毕业后绝大数都回景颇族地区工作。此外,一部分人参加了函授大学、自修大学的学习。

(三)特色教育

景颇族地区的特色教育是民汉双语文教学。景颇族主要聚居区的德宏州,全州傣族、景颇族小学共有667所,已开设傣文、景颇文、载瓦文的有435所,占65.2%;小学一年级中按民族语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的217班,5454人,占56.2%,小学二年级中进行双语双文教学的有354班,10888人,占24.1%。全州纯景颇族小学共有174所,其中开展景汉、载汉双语双文教学的学校已有43所,占学校总数的24.7%。这些双语双文教学的学校中,办学效果最显著的有两所:

1.等嘎小学。在景颇族地区办学时间最早、最长的是瑞丽县弄岛乡等嘎小学。基督教会于1914年在等嘎村开办景颇文学校,一直办到1960年。从1960年秋党和政府接管学校开始,就开展景汉双语文教学,一直坚持到现在。经过几十年来的教学实践,等嘎小学已经摸索出一套适合于民族地区,特别是适合于边疆山区的双语双文教学经验。1985年,省、州、县普及教育检查团对等嘎小学及所在村公所进行了全面验收,得到了好评。从“四率”情况看:全村公所适龄儿童95人,入学95人,入学率为100%;学年初学生108人,学年末107人,巩固率为99%;毕业班人数15人,毕业生数12人,毕业率为80%;15周岁儿童49人,扫除文盲49人,普及率为100%。从学生毕业情况看:1960年秋以来,共毕业学生15个班(次),升入大专4人,升入高中专20人,升入初中119人,小学毕业63人;并输送干部、职工28人,其中,乡、行政村干部6人,中专、小学教师12人,农技员4人,医生、护士6人。由于等嘎小学双语双文教学抓得紧、抓得好,在青少年中堵住了新文盲的产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成为景颇山上第一个无文盲行政村。

2.营盘小学。1986年9月,云南省民语委、德宏州教育局、潞西县教育局联合在潞西县西山乡营盘小学进行载汉双语双文教学实验。经过几年的实践,实验取得了较大的成功。1990年7月德宏州统考,营盘小学实验班(三年级)和弄丙小学普通班(三年级)比较,实验班实考人数22人,语文总分1698.4分,人均77.2分,及格19人,及格率86.36%;数学总分875.5分,人均39.8分,及格4人,及格率18.18%。普通班实考人数30人,语文总分825分,人均27.5分,及格1人,及格率3.33%;数学总分972分,人均32.4分,无人及格,及格率为0。1992年7月,德宏州小学升学统考,营盘小学实验班有20人参加升学考试,有3人考入潞西县民族中学,有17人考入遮放中学,升学率达100%。

(四)农村识字教育

1952年以来景颇族聚居的德宏州,一直在景颇族地区坚持开展社会扫盲工作。多年来,将扫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各级领导的责任目标,特别是国务院颁布了《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后,各级党政领导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在扫盲工作中做到了组织领导落实、任务责任落实、人员队伍落实、经费投入落实、办法措施落实等五个落实。在扫除文盲过程中学文化与学科学技术相结合,巩固提高扫盲成果与“扫、堵”相结合,扫盲教育与考核验收相结合等三结合。景颇族较集中的地区,除用汉文开展扫盲以外,重点用景颇文、载瓦文开展社会扫盲。据统计,1984~1992年先后开办景颇文、载瓦文文盲夜校1300班,学员31150人,脱盲18000人。景颇族的文盲率从1982年的63.13%,下降到1992年的9%,大大加快了景颇族地区扫除文盲的步伐。景颇族已基本扫除了文盲,成为一个无文盲的民族。

(五)现代教育的特征

1.教育为生产服务的特点。教育与生产劳动日趋结合。古代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分离,突出了教育为政治服务的特点。而现代,教育与生产劳动日趋结合。现代化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并且日益广泛地运用于生产,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加强学校与生产部门的联系,这就表现了现代教育为生产服务的特点。教育是培养各种劳动力最有效的途径。

2.提高劳动者素质的特点。现代教育打破了古代教育被统治者独占的局面。现代生产不仅要求培养各种专门人才,而且要求每个劳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3.教育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整个教育网络突破了单一的学校教育模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系统、多规格、多功能的教育机制和机构。

4.教育具有商品性的特点。商品经济决定了教育的最后产品——劳动力具有商品性,因而教育也要服从市场规律,具有商品性。当然,并不是说教育只具有商品性这样一个特征,更不意味着教育的一切方面都要商品化。例如,基础教育作为关系到国家未来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本方面,属免费义务教育,就不能商品化。

5.教育具有科学性的特点。教育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为生产培养劳动力。教育的科学性决定了科学教育是教育的基本内容和最重要方面。现代科学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占主导地位,也决定了它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6.教育具有发展性的特点。任何教育都具有发展性。不过古代教育的控制性要高于发展性,现代学校教育不但要使每个公民成为具有一定思想的不同类型和水平的劳动者,而且还要使每个公民的个性都得到比较全面和比较充分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