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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土地制度,破解“三农”问题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授 胡景北中国经济转型发轫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30年经济改革后,目前却滞于“三农”问题,其解决路径的选择,将会极大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增长前景。“三农”问题的产生,主要与土地制度相关。因此,农业土地制度安排的改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而土地私有化可能是其中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授 胡景北

中国经济转型发轫于农业、农村、农民(下称“三农”)问题,30年经济改革后,目前却滞于“三农”问题,其解决路径的选择,将会极大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增长前景。

“三农”问题的产生,主要与土地制度相关。中国目前的土地制度可分为三类:一是城市土地制度,因为城市土地还会变,就像中国青岛出现的问题一样,70年到期后怎么办?二是近期很可能实现工业化的农村土地制度。三是纯粹农村的土地制度。但有些土地转移用处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就是不管在什么制度下,土地只能用于农用,没有其他用途。安徽、江西、浙江南部等现在纯粹是农村,在基本没有可能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如何寻找出路是个问题。

因为非纯农区的农民通过土地本身被工业化、被城镇化,农业问题也已经解决了,说到底没有农地就没有了农业,当小区都建起来的时候,农村也就不再是农村了,因此,“三农”问题也就几乎不存在。

存在所谓“三农”问题的是在纯农区,那里的土地不可能转化为工业用地,这在其他国家也是一样的。在所有发达国家中,被有效利用的土地,除了林地,大部分还是农用土地。在目前中国的制度安排下,纯农区的土地除了农民建造自己住的房子,几乎只能用作农用,纯农区的农民目前处于中国最穷、最落后的经济地位。

因此,农业土地制度安排的改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而土地私有化可能是其中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一旦纯农区的土地私有化,地方利益集团就不能随意更改土地用途;即便改变了用途,农民也可以分享土地用途转变带来的收益。而且随着中国城市化的推进,更多的进城农民在日益丧失农业技能的同时挣着城市工资。由于城乡工资收入的差异,进城农民已经不愿、也没有能力回到农村。

有人担心,一旦土地私有化,就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现象。就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历史来看,农民并不会随便卖掉自己的土地,并且国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保险,使得农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需要卖地,这样就避免了大规模土地兼并现象的产生。

退一步而言,即便发生土地兼并现象,或农业收入持续低迷导致农民向城市流动,继而造成农地使用效率的下降,也不会构成太大危机。农地大规模经营可能会带来亩产率的下降,但规模经营的效应确实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这从整体农业经济角度来说未尝不是好事。

当然,我觉得对支持土地私有化的人来说,讨论土地私有化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是首先要做的事,因为这样的思考有助于土地私有化过程的决策,以避免这些不利后果,或者说把这些不利后果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而关于土地私有化具体应该怎么展开,参照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觉得首先要平均地权。在这一点上,我们国家的土地承包责任制有着先天的优势,更利于改革的开展。

当然,具体到操作层面,还有太多值得研究的细节。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在改革过程中必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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