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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成本台账表格模板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工程成本的核算一、工程成本的构成内容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耗费在一定数量的建筑产品上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工程实际成本可以通过工程各项施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程序计算确定。它综合地反映了各地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的社会平均耗费水平,是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控制企业成本开支的最高限额和考核工程成本节约或超支的重要尺度。

第三节 工程成本的核算

一、工程成本的构成内容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耗费在一定数量的建筑产品上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它由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施工建筑产品相关的费用构成。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施工费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具体用途也各不相同。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施工费用按其经济用途进行分类的费用项目,即为工程成本项目。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以下五项:

(1)材料费。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和租赁费用等。使用结构件较多的工程,也可以单独设置“结构件”成本项目。

(2)人工费。主要包括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劳动保护费等。

(3)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所支付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等。

(4)其他直接费。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铁路和公路工程行车干扰费、送变电工程干扰通讯保护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等。

(5)间接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所属各施工单位(如工区、工程处、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和施工单位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前四项构成建筑安装工程的直接成本,第五项为建筑安装工程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之和构成建筑安装工程的成本。

二、工程成本的分类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和工程成本管理的要求,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一般可以分为工程实际成本和工程合同成本两大类:

(1)工程实际成本。是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一定建筑安装工程而实际发生的施工费用。它综合地反映了企业进行工程施工活动的个别耗费水平,是影响工程结算利润的基本因素。工程实际成本可以通过工程各项施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程序计算确定。

(2)工程合同成本。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设计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实物量和国家或地区制定的预算定额、预算单价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算确定的工程成本。它综合地反映了各地区进行工程施工活动的社会平均耗费水平,是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控制企业成本开支的最高限额和考核工程成本节约或超支的重要尺度。

三、工程成本的核算

在工程成本的核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应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内容以及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的情况和管理的要求来确定。

按照工程成本核算内容的详细程度不同,工程成本核算的程序可以分为总分类核算程序和明细分类核算程序两个方面。工程成本的总分类核算程序,是指总括地核算工程成本时一般应采取的步骤和顺序。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一般实施二级或三级核算,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以实行一级核算。

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施工费用,首先应按其用途和发生的地点进行归集。有些施工费用(如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建筑安装工人工资、材料费等)可以直接计入受益的各个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中;有些施工费用(如间接费用等)则需要先进行归集,然后再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受益的各个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中。

(一)科目设置

为了核算和监督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费用的发生、归集和分配情况,正确计算工程成本,施工企业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科目;有所属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设置“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并确定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工程施工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等的建筑工程,管道、输电线路、通信导线等的敷设工程,特殊炉的砌筑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上下水道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矿山掘进工程,以及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等的施工费用。其中房屋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费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费用外,还应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费用以及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的试车费用,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2)“机械作业”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借方登记机械作业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按受益对象分配结转的机械作业成本,期末一般无余额。

此外,施工企业还应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用来核算应分摊或预提计入工程成本的有关费用。

(二)工程实际成本的核算

工程实际成本的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如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耗用的各种材料、使用机械设备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等,根据内部有关部门提供的手续完备的凭证资料进行汇总,然后再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各工程的实际成本。

1.材料费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的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施工企业的材料,除了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外,还用于临时设施、福利设施等专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非生产性耗用。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严格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

2.人工费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的人工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建筑安装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采用计件工资制度的,企业支付的工资一般都能分清是为哪个工程所发生的,可以根据“工程任务单”和有关工资结算凭证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项目;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企业支付的工资如果能够分清受益对象,可以根据有关工资结算凭证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但是一个施工单位一般同时有若干个工地,建筑安装工人往往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不同的工地之间流动施工生产,即使在同一个工地,也可能有若干个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同时施工,工人需要根据施工要求进行流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支付给建筑安装工人的计时工资,应采用适当的办法在各成本核算对象间进行分配。

采用计时工资制度的,计入成本的工资,一般是按照当月工资总额和工人总的出勤工日计算的日平均工资及各工程当月实际用工数计算分配的。包括在人工费中的工程施工人员职工福利费,可以根据计提比例(14%)提取,并随同工资总额一并分配计入工程成本。

【例7-1】 星华建筑公司第一工区2006年度同时承建A工程和B工程。6月份该工区共发生应付工程施工人员工资600 000元,当月施工实际耗用3 000个工日,其中:A工程实际耗用2 000个工日,B工程实际耗用1 000个工日。该公司按14%的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劳保费按施工人员工资比例分配,当月的劳动保护费为60 000元,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给工人。有关“工程施工人员人工费分配表”如表7-1。

工程施工人员人工费分配表

表7-1             2006年6月             单位:元

根据工程施工人员人工费分配表,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工程——人工费      496 000

   工程施工——B工程——人工费      248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84 000

    库存现金                  60 000

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的台班费和使用从外单位租入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既有自有施工机械,也有租入外单位施工机械,两者应采用不同方法核算。

(1)租入机械费用的核算。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一般可以根据”机械租赁费结算账单”所列金额,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机械使用费”成本项目。如果发生的租赁费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则根据所支付的租赁费总额和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实际使用台班数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公式:

某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租赁费=该成本核算对象实际使用台班数×平均台班租赁费

平均台班租赁费=支付的租赁费总额/租入施工机械作业总台班数

(2)自有机械费用的核算。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者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首先应该通过“机械作业”科目,按机械类别或每台机械分别归集,月末再根据各个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情况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应分摊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更好地归集机械作业费用,计算机械作业成本,应在“机械作业”科目下,按机械类别或者每台机械设置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A.自有机械费的归集。施工企业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费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施工企业所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和运输队,应根据上述成本项目,归集当月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总额,计算当月机械作业的总成本,并根据当月机械运转台班或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当月机械作业的实际单位成本。施工企业所属各施工单位的自有施工机械设备,一般只计算机械作业的直接费成本,而将间接费用直接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成本项目。

【例7-2】 第一工区自有施工机械本月发生费用如表7-2所示:

机械作业费用明细表

表7-2             2006年6月             单位:元

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机械作业——挖土机——人工费       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 000

 借:机械作业——挖土机——燃料及动力     50 000

  贷:原材料——其他材料             50 000

 借:机械作业——挖土机——水电费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借:机械作业——挖土机——折旧、修理费    40 000

  贷:累计折旧                  40 000

B.自有机械费用的分配。月末应将归集的机械作业费用按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

①台班分配法。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某成本核算对象应分摊的某种机械使用费=该种机械每台班实际成本×某成本核算对象实际使用台班数

某种机械每台班实际成本=该种机械实际发生费用总额/该种机械实际作业台班数

台班分配法适用于按单机或机组进行成本核算的施工机械。

【例7-3】 上述挖土机为A、B两个工程合用,其使用情况为:A工程使用挖土机20台班,B工程使用挖土机30台班,按照台班分配法,则:

挖土机分配率(台班成本)=125 000÷(20+30)=2 500(元/台班)

分配结果见表7-3:

机械使用费分配表

表7-3                  2006年6月

根据上表进行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工程——机械使用费      50 000

       ——B工程——机械使用费      75 000

  贷:机械作业——挖土机             125 000

②预算分配法。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机械使用费的比率=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总额/全部受益成本核算对象预算机械使用费总额×100%

某受益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机械使用费=该受益成本核算对象预算机械使用费×实际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机械使用费的比率

预算分配法适用于不便计算机械使用台班、无机械台班和台班单价预算定额的中小型机械使用费,如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的费用。

【例7-4】 第一工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本月发生机械使用费2 400 000元,已知A工程预算机械使用费为40 000元,B工程为60 000元,则机械使用费分配如下:

本月机械使用费分配率=2 400 000÷(40 000+60 000)=24

A工程应分配的设备使用费=40 000×24=960 000(元)

B工程应分配的设备使用费=60 000×24=1 440 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工程——机械使用费      960 000

       ——B工程——机械使用费     1 440 000

  贷:机械作业——混凝土搅拌机          2 400 000

③作业量分配法。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机械单位作业量实际成本=该种机械实际发生作业费用总额/该种机械实际完成作业量

某受益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该种机械使用费=该种机械单位作业量实际成本×该种机械为受益成本核算对象提供的作业量

作业量分配法一般适用于能计算完成作业量的单台或某类机械,如汽车运输作业,按单台或一个种类汽车提供的吨公里计算作业量。

【例7-5】 第一工区自有载重汽车3辆,本月实际发生费用60 000元,提供运输作业6 000吨公里,其中,为A工程提供的作业量3 500吨公里,为B工程提供的作业量2 500吨公里。按作业量分配。分配情况如表7-4所示:

机械使用费分配表

表7-4                     2006年6月

根据上表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工程——机械使用费      35 000

   工程施工——B工程——机械使用费      25 000

  贷:机械作业——载重汽车             60 000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外的直接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例7-6】 第一工区本月发生下列有关其他直接费的经济业务:

(1)结转本月由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为A工程和B工程提供业务所发生的费用440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440 000

  贷:生产成本                  440 000

(2)摊销本月施工生产用的工具使用费69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69 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69 000

(3)以银行存款支付检验费和场地清理费等160 3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160 300

  贷:银行存款                  160 300

(4)将本月发生的其他直接费按工程的料工机实际成本分配,则A工程和B工程应负担的其他直接费计算如下:

A工程料工机实际成本=7 734 000(元)

B工程料工机实际成本=5 652 000(元)

其他直接费总额=440 000+69 000+160 300=669 300(元)

其他直接费分配率=669 300÷(7 734 000+5 652 000)×100%=5%

A工程应分配的其他直接费=7 734 000×5%=386 700(元)

B工程应分配的其他直接费=5 652 000×5%=282 6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工程            386 700

       ——B工程              282 600

  贷: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669 300

5.间接费用的核算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等。

(1)间接费用的归集。间接费用虽然也构成了工程成本的组成内容,但是间接费用在发生时一般不易直接划清受益对象,因此,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工程成本。在会计实务中,发生的间接费用一般先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借方进行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例7-7】 第一工区本月发生管理人员工资600 000元,计提福利费84 000元,折旧费60 530元,材料消耗85 000元,保险费本月应分摊300 000元,临时设施费的摊销额为107 760元,支付水电费100 000元,间接费用归集分录如下:

A.归集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68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84 000

B.归集折旧费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60 530

  贷:累计折旧                  60 530

C.归集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85 000

  贷:原材料                   85 000

D.归集保险费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E.归集临时设施费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107 760

  贷:临时设施摊销               107 760

(2)间接费用的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

A.人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实际发生的人工费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实际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当期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之和

某项工程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项工程当期实际发生的人工费×间接费用分配率

B.直接费用比例法。是以各成本对象发生的直接费用为基数分配间接费用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当期实际发生的全部间接费用/当期各工程发生的直接费用之和

某项工程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该项工程当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

建筑工程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采用直接费用比例法,安装工程间接费用一般采用人工费比例法分配,而产品、劳务、作业间接费用的分配可根据各施工单位实际情况选用。

【例7-8】 第一工区两项工程本月份共发生间接费用1 405 530元,采用直接费用比例法进行分配有关计算结果如表7-5所示:

间接费用分配表

表7-5             2006年6月             单位:元

 借:工程施工——A工程          812 070

   工程施工——B工程          593 460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1 405 530

(三)工程实际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1.工程实际成本的计算

工程成本的计算方法,一般应根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来确定。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可以采取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按月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应按月结转已完工程成本;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或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应按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期,结转已完工程成本。

(1)工程成本竣工结算法。是以合同工程(一般为单位工程)为对象归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费用,在工程竣工后按照所归集的全部施工费用,结算该项工程的实际成本总额。在工程竣工以前,所归集的施工费用累计额,即为该项工程的未完工程(在建工程)实际成本。

在工程成本竣工结算法下,竣工单位工程的实际成本,就是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施工期间实际发生的施工费用。

为了正确确定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盘点剩余材料和残次料,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同时应核实所归集的施工费用是否全面、准确,凡应计未计的费用应予补计,凡不应计入的已计费用则应予冲减,以便保证竣工工程成本卡完整、准确地归集全部施工费用。

(2)工程成本月份结算法。是在按单位工程归集施工费用的基础上,逐月定期地结算单位工程的已完工程实际成本。也就是既要以单位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于工程竣工后办理单位工程成本结算,又要按月计算单位工程中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办理工程成本中间结算。

按月结算工程成本,必须将已归集的施工费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可根据期末未结算工程成本累计减未完工程成本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是:

本期已完工程成本=期初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未完工程成本

在这个公式中,期初未完工程成本和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是已知数,可以在“工程施工”科目查出,所以只要计算出期末未完工程成本就可以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已完工程成本。未完工程成本是指期末尚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工程成本,计算中通常采用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未完施工预算成本可由“估量法”和“估价法”两种计算方法确定。

①估量法。也叫约当产量法,它是根据施工现场盘点确定的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工序的未完施工实物量,经过估计,将其折合成相当于已完工程数量,并乘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算出其预算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折合成已完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

②估价法。它是先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内各个工序耗用的直接费占整个预算单价的百分比,用以计算出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乘以未完工程各工序完成量,来确定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某工序耗用直接费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工程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该工序单价)

按估价法计算未完工程成本,先要计算出每个工序单价,如果工序过多,应将工序适当归并,计算每一扩大的工序单价,然后再乘以未完工程各扩大工序完成量,计算手续比较复杂,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采用此法的不多。

实行分段结算办法的合同工程,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计算原理与上述月结成本法相似。

2.工程实际成本的结转

为了计算各项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会计部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后,就应按不同成本核算对象开设工程施工成本明细分类账(或工程成本卡片),用以记录各项工程成本。为了反映和考核年度内各施工单位施工工程成本的情况,便于编制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成本表,除了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施工成本明细账外,还要按施工单位设置工程施工成本明细账,用以记录各施工单位在年度内施工工程的成本。

工程施工成本明细账中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登记施工单位或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每月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根据上述“材料费用分配表”、“人工费用分配表”、“机械使用费分配表”、“间接费用分配表”等所列数字记入。月末或项目竣工后,计算转出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对于尚未竣工的工程,其实际成本计算出来后,不予结转,仍然保留在“工程施工”科目,从而可以反映工程自开工至今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对于已竣工的工程其实际成本计算出来后应及时予以结转,从“工程施工”科目的贷方转入“工程结算”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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