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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的义务

时间:2022-11-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除非获香港交易所特别豁免,否则各做市商必须于其获授执照期间的所有交易日对开价要求作出响应或提供持续报价。除了持续报价做市商及响应报价做市商,香港期权市场推出了主要做市商计划。主要做市商必须提供持续报价及回应报价,并且为规定的股票期权提供报价服务。主要做市商在1个月内应当对负责的股票期权合约提供持续报价达交易时段的80%或以上,在1

做市商在期权市场上承担着流动性提供者的职责,做市商的报价要求是做市商制度的核心内容,做市商必须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或约定进行报价,履行做市商的义务,保证投资者能够顺利地买入或卖出期权合约,对于保障期权市场的流动性、稳定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报价方式分为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持续报价是指做市商对于其负责的期权合约,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边报价。回应报价指做市商在投资者发出询价要求时,按照规定提供回应报价。各期权市场在具体规定做市商报价要求时,通常包括以下报价指标:

一是同时适用于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的报价指标,包括最大买卖价差、最小报价数量和参与率。最大买卖价差是指做市商可以报价的范围,只有在价差范围内的报价才是符合做市要求的报价。买卖价差越小,表明市场流动性越好;买卖价差过大,容易出现价格不连续,表明市场流动性不足。最小报价数量是指做市商每次报价的最低数量。参与率在持续报价中是指报价时间占交易时间的比例,在回应报价中是指报价数量占询价数量的比例。

二是只适用于持续报价的报价指标,即持续报价合约量,指做市商对于同一标的期权承担持续报价责任的必须达到的最低数量或比例。

三是只适用于回应报价的报价指标,包括回应报价最长时限和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回应报价最长时限是指做市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回应报价。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是指做市商必须将提供的回应报价保留一定的时间。

1.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

CBOE实行指定做市商(DPM)与普通做市商(Market-Maker)相结合的做市商制度。指定做市商在期权市场中承担着主要的报价责任。当价格出现不连续、某一特定期权合约买卖失衡或同类期权合约价格出现扭曲时,指定做市商有责任保证所负责的合约或品种价格合理、交易有序,提供连续报价,以改善交易环境,促进市场流动性。具体来说,做市商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买卖报价差在要求的范围内;二是做市商对其所负责合约的成交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对其所负责合约所有的询价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回复率。

以指定做市商为例,指定做市商(其他类型做市商的报价要求详见表5.1)的具体报价要求包括:

(1)最大买卖价差

指定做市商的最大买卖价差采取了分档设置价差的方式,根据期权交易价格区间的不同,设置了相应的最大买卖价差:2美元以下的,价差为0.5美元;2美元到5美元之间的,价差为0.8美元;5美元到10美元之间的,价差为1美元;10美元到20美元之间的,价差为2美元;20美元到50美元之间的,价差为3美元;50美元到100美元之间的,价差为5美元;100美元到200美元之间的,价差为8美元;200美元以上的,价差为12美元。

(2)最小报价数量

公开喊价交易中,非证券商的最低报价数量为10张,证券商的最低报价数量可以为1张。电子化交易为10张,如果期权合约标的少于1 000股,则期权合约的最低报价数量可以为1张。

(3)持续报价合约率

对于多地上市的同一标的期权,提供不少于90%的期权合约电子化持续报价;对单一上市地的同一标的期权提供100%的持续报价;对于在交易大厅提供做市业务的,必须对公开喊价提供回应报价。

表5.1 CBOE做市商的报价要求

续表

2.香港交易所(HKEx)

香港期权市场对于一般做市商与主要做市商规定了不同的报价要求。通过竞投程序,交易所为每只期权选定不多于5名主要做市商。竞投程序主要考虑申请人承诺的做市商责任水平及过往的做市商表现。

主要做市商的报价要求是通过竞投程序予以明确,并记载于授予主要做市商的委任信中。除获交易所特别豁免外,各主要做市商必须于其获授执照期间的所有交易日对开价要求作出回应及提供持续报价。

(1)一般做市商的报价要求

在登记成为香港期权市场的一般做市商时,做市商须向交易所注明其选择的责任范围是持续报价还是回应报价。除非获香港交易所特别豁免,否则各做市商必须于其获授执照期间的所有交易日对开价要求作出响应或提供持续报价。

对于一般做市商具体报价要求详见表5.2。

表5.2 香港一般做市商具体报价要求

续表

①最大买卖价差

香港期权市场的最大买卖价差根据到期月份不同、标的股票流通量不同,规定了不同的价差要求。香港交易所将标的股票区分为流通量1和流通量2。以下以被香港交易所定性为流通量1的标的股票为例,介绍不同月份期权合约的差价要求。

当月离到期日不多于3天的合约,最大买卖价差为期权买价的2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3倍(以较低者为准);当月离到期日最少4天及最近的3个到期月份的合约,最大买卖价差为期权买价的1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3倍(以较低者为准);之后2个季月的合约,最大买卖价差为期权买价的20%或标的最佳买卖差价的4倍(以较低者为准);第3个季月及由交易所因应需要而加入的任何较长期的到期月份的合约,最大买卖价差为期权买价的2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8倍(以较低者为准)。

②最小报价数量

以被香港交易所确定为流通量1的股票为标的的期权合约的最小报价数量为30张,以流通量2的股票为标的的期权合约的最小报价数量为15张。

③参与率

一般做市商在1个月内对所负责的股票期权合约提供持续报价应当达到交易时段的50%或以上;一般做市商在1个月内对所负责的股票期权合约的开价要求应当提供回应报价达50%或以上。

④持续报价合约量

一般做市商应当从同一标的的多个期权合约中选择不少于港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期权合约个数提供双边持续报价。

⑤回应报价最长时限

一般做市商必须在接到开价要求后20秒内作出回应。

⑥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

一般做市商必须将报价保留最少20秒。如果在这20秒时限内相关股票水平出现变化,做市商可以改变它们的报价。

(2)主要做市商的报价要求

除了持续报价做市商及响应报价做市商,香港期权市场推出了主要做市商计划。主要做市商必须提供持续报价及回应报价,并且为规定的股票期权提供报价服务。

表5.3 香港主要做市商具体报价要求

续表

①最大买卖价差

主要做市商的最大买卖价差没有区分标的股票的流通量因素,只是根据到期日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价差要求。当月离到期日不多于3天的合约,价差为买价的2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4倍(以较低者为准);当月离到期日最少4天及第二、第三及第四个历月的合约,价差为买价的1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4倍(以较低者为准);之后的2个季月的合约,价差为买价的2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6倍(以较低者为准);第三个季月的合约,价差为买价的20%或标的的最佳买卖差价的12倍(以较低者为准)。

②最小报价数量

香港交易所根据到期月份不同,对主要做市商提出不同的要求:对当月及随后最近3个历月的合约,最小报价数量为30张;对随后3个季月合约,最小报价数量为15张。

③参与率

主要做市商在1个月内应当对负责的股票期权合约提供持续报价达交易时段的80%或以上,在1个月内对负责的股票期权合约的询价要求作出回应报价达80%或以上。

④持续报价合约量

主要做市商应当从同一标的的多个期权合约中选择不少于港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期权合约个数提供双边持续报价。

⑤回应报价最长时限

和一般做市商一样,主要做市商必须在接到开价要求后20秒内作出回应。

⑥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

和一般做市商一样,主要做市商必须将报价保留最少20秒。如果在这20秒时限内相关股票水平出现变化,主要做市商可以改变它们的报价。

3.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

Eurex期权市场分别对一般做市商、永久做市商和高级做市商规定了不同的报价要求。一般做市商只提供回应报价,永久做市商和高级做市商既提供持续报价,也提供特定期权的回应报价。任何投资者均可向做市商询价。

表5.4 Eurex做市商的具体报价要求

续表

(1)最大买卖价差

Eurex市场关于最大买卖价差的规定相对复杂,包含20个不同的价差类别。价差要求适用于各类做市商。在交易所认定发生市场巨幅波动(fast market)时,最大买卖价差提高100%。

对于最后2个到期月份的合约,最大买卖价差将比正常价差提高2倍。

表5.5 Eurex一般做市商(RMM)报价上限与最大价格差对应表

表5.6 Eurex永久做市商(PMM)报价范围与最大价格差对应表

表5.7 Eurex永久做市商(PMM)报价上限与最大价格差对应表(个股)

表5.8 Eurex永久做市商(PMM)报价上限与最大价格差对应表(指数)

表5.9 Eurex高级做市商(AMM)报价上限与最大价格差对应表

(2)最小报价数量

一般做市商的最小报价数量是50张合约。

永久做市商和高级做市商的最小报价数量规定也相对复杂,不同标的期权合约的最小报价数量是不同的,从5张合约、10张合约、15张合约、20张合约、50张合约到100张合约都有,Eurex提供明细表可查。在交易所认定发生市场巨幅波动时,最小报价数量减少50%。

(3)参与度

一般做市商每月应当至少对50%的询价提供回应报价,每天最多有150次询价。永久做市商和高级做市商的回应报价要求和一般做市商相同。

永久做市商和高级做市商提供持续报价参与率不得少于85%,并且当一个期权有15个合约时,为其中7个合约提供持续双边报价;一个期权有7个合约时,为其中的5个合约提供持续双边报价。

(4)回应报价最长时限

做市商应当在接到询价的1分钟以内给出回应报价。

(5)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

做市商应当至少将回应报价保留10秒钟。

4.台湾期货交易所(TAIFEX)

台湾期货交易所首先对询价和报价作了定义。询价指交易人基于交易需要,可请期货商营业员,通过期货商电脑系统执行报价请求之指令,要求做市商对某一合约进行报价。期货商执行询价时,其内容应明确合约代码,但无须声明数量,亦无须标明买卖方向。期交所交易系统接收询价信息后,即将询价信息传递于所有负责该合约做市商,并回复接受信息予代为执行询价之期货商,同时对市场披露该笔询价资讯。询价者可于盘中时段进行询价。至于盘前时段,因委托资讯并不揭示,在报价资讯不披露的情形下,系统不接受询价。

报价指询价信息传递到做市商后,负责该合约的做市商须于20秒内执行买卖双向报价。报价者所报出之价格,如询价者认为可以接受时,可以通过委托单参与竞价撮合。做市商所报的价格,必须在交易所规定买卖价差范围内,所申报的数量(如最小申报数量)亦须符合规定。

每一个输入的报价将仅持续一段时间(目前为20秒),若未成交,即从系统中移除。但做市商可选择该项报价为“当日有效”(rest of day),则该报价将持续至成交或做市商主动取消或新报价输入或交易时间结束时始失效。同一个做市商对于同一合约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报价,新输入的报价将取代并取消先前一笔的报价。做市商的报价实际上是一笔确定的委托单,因此报价委托输入系统后,将与一般委托一样,参与撮合及行情展示。

台湾期货交易所对做市商的要求如下。

(1)最大买卖价差

表5.10 台湾期权市场做市商最大买卖价差要求

其他要求包括:最小报价数量,报价买卖申报数量不得少于5张合约。参与率,每月回应报价笔数,应达到当月总询价笔数的70%以上。回应报价最长时限,在市场出现询价信息20秒内,应进行买卖双向报价。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每次回应报价应维持20秒以上。做市量要求是台湾期权市场独有的报价要求。每月各档股票期权做市量应达800个合约以上,或每月做市商应当对最近月份的平值合约上下3档共12个合约中的6个合约提供平均每日不少于1小时的报价。

5.上交所期权做市商报价要求

参考境外期权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上交所对做市商报价的最大买卖价差、最小报价数量、持续报价参与率、持续报价合约覆盖率、回应报价最长时限、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和回应报价参与率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1)最大买卖价差

最大买卖价差是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共用的考核指标。最大买卖价差越小,说明市场流动性越好,做市商报价能力越强。通常,相对近月的合约交易比较活跃,需要设定较小的价差;远期的合约交易不太活跃,价差可以放大一些。因此,借鉴香港交易所的做法,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于做市商的最大买卖价差,根据期权合约到期日不同,设定不同的买卖价差:当月及下月合约的最大买卖价差不超过买价的10%;下季及隔季合约的最大买卖价差不超过买价的20%;当买价为0.01元及以下时,最大买卖价差不超过0.005元。

(2)最小报价数量

最小报价数量是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共用的报价指标。连续竞价期间的最小报价数量为5张;集合竞价期间的最小报价数量为1张。考虑到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需求,可能交易的合约张数不会很多,做市商作为其交易对手方,根据投资者的交易量水平提供相应的报价,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3)持续报价参与率

持续报价的参与率指持续报价时间在交易时间中的比例,包括两个指标:一是连续竞价参与率,指当日报价时长与连续竞价时长比例。其中连续竞价时长是剔除停牌、涨跌停、盘中集合竞价等情况后的连续竞价时间,计算单位为分钟。二是集合竞价参与率,指参与集合竞价次数与统计期内有效集合竞价次数的比例。

主做市商提供的连续竞价参与率指当日报价时长与连续竞价时长比例,应当不低于80%。回应报价参与率指回应报价数量与询价数量的比例。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回应报价参与率均不应低于设定的比率。

集合竞价参与率,指参与集合竞价次数与统计期内集合竞价次数的比例,开盘和盘中集合竞价参与率,应当不低于50%;收盘集合竞价参与率应为100%。

此处参与率要求是对做市商的基本要求,满足这一参与率要求的做市商才能够享有交易所给予的优惠措施。

(4)持续报价合约覆盖率

合约覆盖率是仅适用于持续报价的报价指标。除集合竞价外,主做市商对某一合约品种履行持续报价义务时,应当对不低于某一合约品种80%的期权合约履行报价义务。例如,在一个新增合约品种有40个合约的情况下,主做市商应当至少为32个期权合约提供持续报价,基本与香港期权市场所规定的水平相当。开盘集合竞价中,主做市商应当对不低于合约品种50%的合约履行报价义务;收盘集合竞价中,主做市商须对所有合约履行报价义务。

上述持续报价合约覆盖率包括发生调整的合约。

(5)回应报价最长时限

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提供的回应报价服务,应当在收到询价的规定时间内(如15秒、30秒)以内给出报价。回应报价时限短,做市商将承担较大压力;回应报价时限长,则对做市商的要求相对宽松。考虑到我国股票期权市场初建,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期货公司其做市能力有限,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因此,与香港期权市场做市商相比,上交所规定了较长的时限。

(6)回应报价保留最短时间

回应报价保留的最短时间,既要考虑投资者见到报价后处理的时间,又要考虑做市商在该时间内报价所承担的市场波动风险。回应报价保留的时间越长,对做市商的潜在风险越大;时间要求短,则有助于做市商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及时调整报价。从减轻做市商压力的角度考虑,将回应报价保留的最短时间设定为15秒。

(7)回应报价参与率

回应报价参与率是用于衡量回应报价的报价指标,指回应报价数量占询价数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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