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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农产品安全生产环境控制技术

时间:2022-1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也要考虑减少畜牧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畜牧场在其生产过程中,既要满足畜禽的饮用水,也要满足生产用水,因此,必须有一个可靠的水源。畜牧场要求交通便利,特别是大型集约化商品牧场,其物资需求和产品产量较大,对外联系密切,故应保证交通方便,但也要考虑防疫卫生条件,与主要公路的距离至少要在300m以上。畜牧场的规划布局,应根据具体条件,在遵循下列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订。

(一)饲料环境控制

1.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包括畜禽舍周边的环境、地形地势、水源水质等环境因子。

(1)地形地势。 畜禽场所一般应选择地势高、干燥的地方建场,避免在低洼潮湿地建造畜舍,并远离沼泽地区,以保证场内环境的干燥。 地势要向阳避风,特别应避开西北方向的山口和长形谷地。 尽量避免在山区、谷地或山坝里修建畜牧场。 畜牧场的地面要平坦而稍有坡度。 地面坡度以1%~3%较为理想,最大不得超过25%。 地形要开阔整齐,不可过于狭长或边角太多,以免影响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增加生产组织和卫生防疫的困难。

场区的面积要根据畜禽的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饲养管理方式、集约化程度)等因素确定,在保证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用地。 如有可能,可预留发展余地。

畜牧场不应建在疫病污染区,附近也不应有此类土壤,要远离污染源(如化工厂、造纸厂、制革厂和屠宰场等)。 也要考虑减少畜牧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土质。 作为畜牧场的土壤最好应满足下列条件:透气透水性强,毛细管作用弱,吸湿性和导热性小,质地均匀,抗压性强。 在砂土、黏土和砂壤土3种典型土壤中,以砂壤土最为理想。 如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土壤条件稍差,则应在畜舍的设计、施工、使用和其他日常管理上,设法弥补当地土壤的缺陷。

(3)水源。 畜牧场在其生产过程中,既要满足畜禽的饮用水,也要满足生产用水,因此,必须有一个可靠的水源。 要求畜牧场的水源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取用方便,设备投资少,处理技术简便易行。 在地面水、地下水和降水3类水源中,应当首选地下水。 在将地面水作为畜牧场的水源时,应尽量选用水量大、流动的地面水。 供饮用的地面水一般应进行人工净化和消毒处理。 降水已受到污染,收集不易,储存困难,水量难以保证,故一般不宜作为畜牧场的水源。

(4)周边环境。 畜禽场所的周边环境指畜牧场周围的居民区、交通运输和电力供应等状况。

畜牧场的场址应选在居民点的下风处,地势低于居民点,但要离开居民点污水排出口,并与居民点保持一定间距:一般小场200m以上;鸡、兔和羊场500m以上;大型牛场500m以上;大型猪、鸡场1500m以上。

畜牧场要求交通便利,特别是大型集约化商品牧场,其物资需求和产品产量较大,对外联系密切,故应保证交通方便,但也要考虑防疫卫生条件,与主要公路的距离至少要在300m以上。

畜牧场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尽量靠近输电线路,并应有备用电源。

2.内部环境和布局

内部环境和布局包括畜禽生活环境的气象因素、场所的绿化和清洁卫生、分区规划和布局、生活区设置、生产区场地设施与建筑布局、隔离舍与兽医室、尸体处理设施、粪尿等污染处理场所布局。

(1)气象因素。 太阳辐射与畜禽生产力存在密切关系,在高温时,强烈的太阳辐射影响畜体的热调节,破坏热平衡,对家畜的各种生产力都有不良的影响。 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防止太阳辐射的不良影响。 在牧地上种植遮阴树或搭盖凉棚,是防止太阳辐射的基本措施。合理组织夏季的饲养管理,如实行野营舍饲制,利用青刈牧草、青贮料等饲养乳牛和肉牛,或采用清晨、黄昏和夜间放牧,早晚使役等,都能减轻太阳辐射热的伤害。

空气湿度对家畜的影响与环境温度有密切关系。 当家畜处于适温区时,湿度的高低对畜体的热调节和生产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这时,常出于其他的考虑,来限制空气湿度,一般要求畜舍内的相对湿度以50%~80%为宜。

光照对禽畜也有重要影响,如红外线照射到动物体上,可促进组织的新陈代谢及细胞增生,具有消炎、镇痛等作用。 因此,在畜牧生产中,常用红外线作为热源,对雏鸡仔猪、羔羊和病畜进行照射,不仅可以御寒,而且可以改善血液循环,促进生长发育,效果良好。 紫外线的照射具有很多作用,如红斑用于兽医的理疗;紫外线的杀菌作用可用于手术室、消毒室或畜舍内的空气消毒,也可用于表面感染的治疗;紫外线照射具有预防和治疗佝偻病、软骨症的作用,紫外线引起的色素沉着作用可以预防动物内部组织的损害,实现对动物体的保护;增强免疫力和抗病力。 此外,紫外线照射还能引起动物的光敏性皮炎和光照性眼炎。

消除畜舍中的有害气体也是改善畜舍空气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由于造成畜舍内有害气体浓度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消除舍内有害气体必须采取综合措施。 具体措施有:在畜舍内设置除粪装置和排水系统;及时清除粪尿污水;防止舍内潮湿;合理组织通风换气;使用垫料(麦秸、稻草)和吸附剂(过磷酸钾)吸收有害气体。

(2)场地分区规划与建筑布局。 在选定的场址上,畜牧场应进行分区规划并进行建筑物的合理布局。 畜牧场通常分3个功能区,即生产区(包括畜舍、饲料储存、加工、调制建筑物等)、管理区(包括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及职工生活福利建筑物与设施等)和病畜处理区(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等)。 在进行畜牧场分区规划时,应从人畜保健的角度出发,以建立最佳生产联系和卫生防疫条件,来合理安排各区位置。 考虑地势和主风方向,应按顺序安排各区(图5-2)。

图5-2 畜牧场各区依地势、风向配置示意图

此外,生产区与管理区应保持200~300m的距离(羊场、畜场500m),生产区与病畜处理区保持300m的距离,各区之间还应有必要的隔离设施,并防止生活区、管理区的生活污水和地表径流进入生产区。

畜牧场的规划布局,应根据具体条件,在遵循下列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订。而不应生搬硬套现成的模式。

①根据生产环节确定的建筑物之间的最佳生产联系。 畜牧生产过程由许多生产环节组成,各个环节需在不同的建筑物中进行。 畜牧场建筑的布局应按彼此间的功能联系统筹安排(图5-3),否则将影响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图5-3 畜牧场各类建筑物之间的功能联系

②遵循兽医卫生和防火安全的规定。 综合考虑防疫、防火、通风、采光等因素,畜舍间应保持20m以上的间距。 在兽医卫生方面不安全的建筑物应位于地势低处及下风向。 此外,应保证运料道、牧道与粪道不交叉。

③为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创造条件。 应当在遵守兽医卫生和防火要求的基础上,按建筑物之间的功能联系,尽量使建筑物配置紧凑,以保证最短的运输、供电和供水线路,并为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减少基建投资、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创造条件。 例如,饲料库、青贮建筑物、饲料加工调制间等,不仅可以集中于一地,且相距各畜舍的总距离应最小或靠近消耗饲料最多的畜舍;畜舍应平行整齐排列,并尽量布置成方形或近似方形;储粪场应设置在与饲料调制间相反的一侧,并使之到各畜舍的总距离最短等。

(3)畜禽运动场与场内道路的设置

①畜禽运动场的设置。 为保证畜禽健康,一般都应设置舍外运动场,特别是种用家畜。运动场应选择在背风向阳的地方,一般是利用畜舍间距,也可设在畜舍两侧,或设在场内比较开阔的地方;运动场要平坦、稍有坡度,四周应设置围栏或墙(牛1.2m、猪1.1m),围栏外应设排水沟。

②场内道路的设置。 要求道路直而线路短;主干道路宽度为5.5~6.5m,支干道路宽度为2.0~3.5m;运输饲料、畜产品的道路不与除粪道通用或交叉;路面坚实、排水良好(有一定弧度)。

(4)畜牧场的公共卫生设施。 畜牧场场界要划分明确,四周应建较高的围墙或坚固的防疫沟,以防止场外人员及动物自由进入场区;场内各区之间,应设较矮的围墙或较浅的防疫沟,或结合绿化培植隔离林带;在畜牧场大门及各区域入口处、各舍入口处,应设相应的消毒设施,如车辆消毒池、脚踏消毒槽或喷雾消毒室、更衣换鞋间等。

(5)畜牧场的储粪设施。 粪尿分离时,储粪场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处,与畜舍保持100m的卫生间距(有围墙及防护设备时可缩小为50cm),并应便于运往农田。 贮粪池的深度以不受地下水的浸渍为宜,一般深1m,大小应视储放时间及家畜种类而定。

当实行水冲清粪时,粪水不分,除要求容积较大的粪水储积池外,还必须具备:①沉淀池或氧化池;②可往粪沟或粪水池中加水的有关设备;③用以提升、抽走粪水的泵、搅动装置、充气装置等;④槽车或灌溉设施以及足以充分利用这些粪水的土地。

(6)畜禽场的绿化。 畜牧场的绿化,不仅可以改善场区小气候、净化空气,而且在防疫和防火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 绿化的区域有场界林带,场内各区间的隔离林带、场内外道路两旁及运动场的遮阴林。

(二)场区畜禽的质量控制

1.疫病的控制

畜禽疫病的防治措施可分为以预防为目的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在发生传染病时所采取的扑灭措施。

(1)预防措施。

①坚持自繁自养。 很多传染病都是从外地引入畜禽的过程中由于误引病畜禽(临床症状不明显)或带菌(毒)畜禽所引起。 所以,饲养畜禽以当地自繁自养为最好,不随意引入畜禽,以杜绝病原体的传入,是防止畜禽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②加强检疫。 必须引进或购入畜禽时,应委托有关部门(如动物检疫部门、兽医部门)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检疫,以便及时病畜禽或带菌(毒)畜禽,认真处理,消灭传染源。 引入的畜禽应在专门的隔离场地进行饲养,进一步观察和检疫,不能随意合群,确实证明健康无病且不带病原体时,才能合群。 一般隔离观察时间至少2~3周。

集市贸易市场和畜禽的屠宰场地都是传染病最易传播的地方,应是检疫的重点对象,严禁病畜禽进入市场交易或进行收购、屠宰。 检疫时发现的病畜禽或者畜禽产品,应根据传染病的性质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预防消毒。 开展经常性的消毒,可以有效地杀灭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从而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 一般每1~2个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 消毒前应先对圈舍的墙壁、地面、运动场等进行打扫或清洗,然后再用消毒药液喷洒或涂刷。 常用的消毒药物有烧碱水、石灰乳、漂白粉、煤酚皂(来苏儿)液、草木灰液、氨水等。 其中石灰乳需现配现用,漂白粉混悬液在48h内用完,烧碱水加盐使用效果最好。

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就是通常说的打预防针,有些还可通过口服,饮水或气雾接种,就是给畜禽注射或服用某种菌苗或疫苗,使畜禽产生对某种传染病的抵抗力,在一定时期内(免疫期)保护畜禽不发生某种传染病。 在现在的畜牧业中,预防接种是防治畜禽传染病很重要和有效的措施之一,应当做好畜禽的预防接种工作。

(2)疫苗扑灭措施。 畜禽中一旦发生传染病,应立即采取扑灭措施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

①报告疫情。 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将发病畜禽的情况、头(只)数、流行范围、主要症状及死亡情况等向当地兽医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诊断,并采取相应的扑灭措施。

②隔离病畜禽。 病畜禽是主要的传染源,因此隔离病畜禽是控制传染源的重要措施,可防止病原体的进一步扩散,以便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加以就地扑灭。 具体方法是划出专门的隔离场地及圈舍,与健康畜禽的饲养场地或圈舍完全断绝来往,配备专人进行饲养。隔离区内的用具、饲料、粪便等,未经彻底消毒处理,不得运出。 没有治疗价值的病畜禽,由兽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密处理。

可疑感染的畜禽,应另选地方将其隔离、看管,限制其活动,详加观察,出现症状的则按病畜禽处理。 没出现症状的畜禽应立即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治疗。

③封锁。 发生传染病的地区称为疫区,范围更小一点的如某一个村子或院落称为疫点。当暴发某些重要传染病如口蹄疫、猪水疱病、鸡新城疫等时,对疫区或疫点应该实行封锁。封锁的目的是防止传染病向周围地带扩散,保护非疫区的健康畜禽不受传染,并把传染病迅速扑灭在该区,不能将它们调到安全区去。

④紧急接种。 在发生传染病时,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病的流行,而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尚未发病的畜禽进行的应急性免疫接种。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疫区内使用某些疫(菌)苗进行紧急接种,效果较好。

在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时,必须对所有受到传染威胁的畜禽逐头(只)进行详细的观察和检查,只能对正常无病的畜禽进行紧急接种,对病畜禽及可能已受到感染的潜伏期病畜禽,必须在严格消毒的情况下立即隔离,不能再接种疫(菌)苗。

⑤临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临时消毒指在发生传染病时,为了及时消灭病畜排出的病原体所进行的紧急消毒措施,可根据实际需要,多次或每天随时进行消毒。 终末消毒指为了解除封锁,消灭疫点内可能残留的病原体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大消毒。

⑥药物预防和治疗。 对畜禽进行药物预防和治疗是防疫的一个较新途径,由于某些疫病尚没有安全有效的疫苗,在疫区内采用用药物预防方法可收到显著的效果。 方法是把抗菌药物加到饲料和饮水中,让畜禽食入或饮入。

对患病畜禽进行治疗,一方面是为了挽救畜禽,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消灭传染病,因而是综合性防治措施的一个组成部分。 治疗时应以针对病原体的对因治疗为主,主要是选用特异性的免疫血清、抗生素和化学药物等,杀灭患病畜禽体内的病原体。

2.品质的控制

(1)抗生素残留的控制。

①正确选择抗生素种类和确定剂量。 根据使用目的、畜禽种类、生长阶段和生产选择安全、有效的抗生素,做到对症下药,并确定安全有效的添加量。 治疗时注意一次性投足剂量以达到预期结果。 在以防治为目的时,应在兽医处方和指导下方可用于饲料。 以促进生长,节约饲料为目的时应尽量少用。

②各种抗生素交替使用。 抗生素的交替使用,可防止畜禽体内微生物产生且有利于抗生素作用的发挥,并能防止体内残留。

③间隔使用。 为避免耐药性的产生和畜产品内抗生素的残留,有些抗生素要间用,特别是高剂量添加时。

④严格控制添加量。 特别是对幼畜、禽和待屠宰的畜禽,严防投给超定剂量或添加量的计算出现较大误差。

⑤屠宰前严格执行停药期。 以便畜产品抗生素的残留降到最低程度。

⑥抗生素并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2)激素残留的控制。

①加强激素类药物的合理使用规范 包括合理配伍用药、使用兽用专用药,能用一种药的情况下不用多种药,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3种抗菌药物。 对各种兽药制定具体而可行的使用规范。 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饲养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②加强监督检测工作 明确发布禁止用作添加剂的药物名单;对禁用的药物产品的源头进行有效的查封,并追究违法人员刑事责任。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提高检验检测水平,肉品检验部门、饲料监督检查部门以及技术监督部门应该加强动物饲料和动物性食品中的药物残留的检测,建立并完善分析系统,以保证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提高食品质量,减少因消费动物性食品引起变态反应的危险性。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畜禽屠宰或肉产品上市前再设一道防线。 对动物的血液、尿液、宰杀后的肉及内脏进行检测,以确认是否含违禁药品残留。 开发并应用新型绿色安全的饲料添加剂,如微生态制剂、酶制剂、酸化剂、中草药制剂、天然生理活性物质、糖菇素、甘露寡糖、大蒜素等。 逐渐替代现有的药物添加剂,减少致残留的药物和药物添加剂的使用。

③严格规定休药期并制定动物性食品药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为保证给予动物内服或注射药物后药物在动物组织中残留浓度能降至安全范围,必须严格规定药物休药期,并制定最大残留限量(MRL)。 为了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1986年FAO/WHO成立了食品中兽药残留立法委员会(CCRVDF),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动物组织和产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maxi-mum residue limit for veterinary drug,MRLVD)法规和停药期。 停药期是指畜禽从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和它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我国农业部发布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明确了110种兽药的最高限量。2000年成立了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及其他技术项目。2001年农业部颁布了无公害生猪肉鸡、蛋鸡、乳牛兽药使用准则(NY/T 5030—2001、NY/T5035—2001、NY/T5040—2001、NY/T5046—2001)和水产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T5071—2002),以及《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NY/T472—2001),发布了《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NY/T468—2001)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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