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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谈判的立场

时间:2022-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首要的任务是为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及可持续发展争取必需的排放空间。中国需要高举国际合作大旗,积极参与多种合作机制和渠道下的讨论,推动主渠道的谈判取得进展。目前,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

五、中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谈判的立场

(一)中国在未来国际气候制度谈判中的立场

1.在气候变化国际协调中充分发挥主动性。作为拥有全球性影响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要在全面加入发达国家主导建立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体系的同时,积极发挥大国的制度构建作用,使国际制度处于正常有序的运转状态和利益分配的公正状态,在相对公正和稳定的国际合作中维护和促进我国的国家利益。无论面对多大的国际压力,中国必须继续积极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不断增强参与的程度,力争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首要的任务是为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及可持续发展争取必需的排放空间。同时,还应该开展全方位的环境外交,争取更多的盟友,以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引导气候谈判的方向。

2.坚守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保持立场的坚定性与灵活性。面对日趋复杂和严峻的气候政治态势,欧美之间协调明显加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也渐趋一致,这种条件下发展中国家既不能和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发生正面冲突,又要维护未来发展权益;既要警惕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代价,又要占领全球创新体系和经济分工高地;既要做大做强自己,又要为推进世界各国在能源和经济转型方面作出贡献。作为新兴发展中大国,中国既要在维护减排空间和负责任大国形象中找到平衡点,又必须根据气候格局的演变在气候外交上作出适当改变。

3.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的主导作用。公约及议定书是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机制和主渠道,是气候变化国际博弈的主战场,其所确立的原则和机制有利于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权益。通过公约缔约方会议达成未来国际协议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识,也具有最广泛的政治基础。中国需要高举国际合作大旗,积极参与多种合作机制和渠道下的讨论,推动主渠道的谈判取得进展。

4.加强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协同合作,维持“77国集团+中国”整体立场,坚决抵制分割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做法。随着谈判的不断深入,国际气候政治格局日益分化,维持发展中国家整体团结已十分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要加强发展中国家内部团结,争取形成共同立场,从总体上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二)争取在未来清洁发展机制国际规则谈判中的主动权

1.参与多边谈判,有效控制CDM项目的潜在风险。政府应该参与各种气候谈判和碳交易谈判,协调国内有关方面在谈判过程中的意见,拟订谈判方案,承担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工作并签署有关文件。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双边和多边金融计划等CDM项目合作,并且建立和促进国际CDM项目金融机制,鼓励金融资本市场向CDM项目提供资金,提高CDM项目的融资能力。

2.积极争取国际排放权贸易的裁判权,参与制定国际排放权贸易的相关规则和标准。“从长远来看,中国还不能仅仅局限于对CDM的利用,2012年后,国际社会很可能要求中国承担一定的减排义务,那时我们就不只是参与CDM项目,而是要全面参与国际排放权贸易。[98]据一些国际机构预测,国际排放权贸易将很快超过国际石油贸易。面对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及交易规则,中国必须积极主动去争取自己的相应地位,尤其是裁判权地位,要尽一切可能使中国成为这一市场的规则制定者和修订者之一。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从CDM项目中获得更充分的利益,而且有利于中国获得国际排放权贸易体系中应有的贸易地位。”[99]

3.占据CDM项目技术规则和CERs价格权的制高点,将成为我国未来是否能在这个国际贸易新战场上把握主动的关键所在。如果美国加入《京都议定书》,碳排放价格将被拉得更高。而在中国市场上,近年来国内所有CDM项目平均每吨排放权价格也不到6欧元,而同期发达国家超标排放每吨罚款高达40欧元。因此,对中国的CDM项目来说还存在着有利的议价空间。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未来也将面临减排问题,如果在CDM项目的审核标准、废气排放的技术标准上没有发言权,那么必将在回购减排量的交易中受制于人。

(三)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合作开展清洁发展机制研究

1.由于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对中国政策缺乏充分的了解,致使中国一些可再生能源项目得不到及时的注册,这已成为中国CDM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CDM作为一种有效的合作机制,在2012年后应该继续得到实施。为此,中国必须利用多种途径积极推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对国际规则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调整,加快项目注册和签发的进程,并促进先进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以推动中国为全球减缓气候变化作出更多贡献。

2.加强CDM项目开发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CDM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缺少专业性相关经验,必须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具体可通过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加强与国外具有CDM项目开展经验的机构间交流与合作:学习其先进经验和专业知识,如项目的选择、方法学的建立等,降低项目风险。

二是加强与附件一国家即CERs购买方的交流与合作:主要是关于技术和资金投资、CERs价格、相关法律体制等方面的交流和协调,争取更多有利于我国的政策实施,降低项目开展成本。

三是加强与先进技术支持单位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合作加强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创新,加强我国技术人员对先进设备的操作能力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是加强与国际经营实体和相关中介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在项目设计文件的设计和审批过程中,通过交流与合作可以加快项目审批进程,提高项目审批通过率,降低相关中介费用。

3.积极参与第五次IPCC评估工作。我国在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战略及宏观决策过程中,要把参与IPCC相关活动的能力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在IPCC第五次评估工作启动之际,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加大对气候变化科学基础以及气候变化应对措施制定等方面的科技投入;审视各国和国际上各利益集团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重点,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我国参与IPCC评估工作的思路;扬长避短,努力夯实气候变化研究相关的科学基础,提高我国气候变化科技的软实力。

(四)做好中国减排承诺的法律准备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参加了几乎所有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多边进程、国际公约或条约,实践着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目前,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100]我国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并没有明确的减排义务,而且国内也没有法规对碳排放权进行强制性约束。CDM短期内除了会给中国产业带来收益外,也在传输大气资源利用有偿性的市场信号。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面对全球气候的恶化和能源危机,可以预见的是,我国经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能源的使用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速,预计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将有增加的趋势。承担减排义务终不可避免。

尽管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以何种方式去实现气候变化公约的目标,但我们可以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级政府的具体方案看出,我国已经积极进行多方准备。我们应该抓住在第一承诺期的机会,积极开展碳排放相关的项目,促进我国资源的循环利用。通过这些项目的国际合作,我国可以获得现实的项目开展经验,引进先进的技术。在下一承诺期,我国将更有能力利用这些技术、管理经验来开展节能环保等项目,完成减排任务。

【注释】

[1]参见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第一部分第一句。

[2]文中有关中国气候变化的主要观测事实与趋势均来自于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第一部分“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3]参见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第二部分“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与挑战”,或者参见2008年10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第一部分“气候变化与中国国情”。

[4]参见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第三部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5]2008年12月23日,中国准备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能力建设项目启动会在京召开,目前项目尚未完结。

[6]The Asia-Pacific Partnership on Clean Development and Climate,http:// www.pm.gov.au/news/media_releases/media_Release1482.html,last visited on February 06,2010.

[7]它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争取到2020年单位GDP的CO2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的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

[8]Peter D Carneron and Donald Zilman ed.,Kyoto:From Principles to Practic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2,p.283.

[9]详见后文关于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项目实施机构的论述。

[10]2005年《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15条。

[11]2005年《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17条。

[12]2005年《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18条。

[13]2005年《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18条。

[14]2005年《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20条。

[15]See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9-11/19/content_12493213. htm,last visited on February 2,2010.

[16]关于支持扶持领域,可参见http://www.cdmfund.org/list_ detail.asp?ID_ID=IDID070425154212869543,last visited on February 6,2010.

[17]关于支持扶持领域,可参见http://www.cdmfund.org/list_ detail.asp?ID_ID=IDID070425154212869543,last visited on Februart 6,2010.

[18]参见张璐、刘伟:《CDM在中国的实施》,载《时代经贸》2009年12月(上旬刊),第31页。

[19]高海然:《我国CDM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载《中国能源》2008年第6期,第34页。

[20]See http://www.cdmfund.org/jjAbout.Asp?ID_ID=about_jjzz,last visited on February 4,2010.

[21]参见唐茵:《CDM市场发展过快遭遇瓶颈》,载《中国化工报》2007年12月10日,第5版。

[22]参见田春秀、李丽平:《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问题与政策建议》,载周冯琦、胡秀莲、[美]理查德·汉利主编:《应对能源安全与全球变暖的挑战》,学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166页。

[23]参见方虹、罗炜、刘春平:《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现状、问题及趋势》,载《中国科技投资》2010年第8期,第43页。

[24]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我国首个CDM项目北京安定填埋场试车成功》,http://cdm.ccchina.gov.cn/web/NewsInfo.asp?NewsId= 238,last visited on February 5,2010.

[25]关于计算方式、过程和数据结果参见王灿、傅平、陈吉宁:《CDM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载《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年第3期,第362页。

[26]也有学者从不同角度将中国实施CDM的正面效果归类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微观层面包括企业可以获得融资新渠道以及正常商业途径所无法获得的先进技术;宏观层面包括增加外国投资、调整中国能源结构、增加就业、促进GDP增长、增加出口创汇以及增强国民环保意识。详见方虹、罗炜、刘春平:《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现状、问题及趋势》,载《中国科技投资》2010年第8期,第43页。

[27]See http://www.hqcx.net/news/content.jsp?id=1221584,last visited on March 16,2010.

[28]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4页。

[29]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5页。

[30]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4页。

[31]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4页。

[32]参见吕学都、刘德顺主编:《CDM在中国:采取积极和可持续的方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137页。

[33]董慧芹、蒋栋、孟亚君等:《我国节能减排与清洁发展机制研究》,载《节能技术》2009年第6期,第547页。

[34]康晓琴、刘振宏、徐淑媛:《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现状分析》,载《中外能源》2009年第8期,第26页。

[35]杜立、陈少青、周津、倪芸萍:《CDM中国家职责问题研究》,载《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32期,第65页。

[36]See http://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_0949094951530688.html,last visited on Dccember 16,2009.

[37]See http://www.ccchina.gov.cn/cn/NewsInfo.asp?NewsId=22299,last visited on March 14,2010.

[38]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chinatcx.com.cn/.

[39]孟祥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拟建立中国气候中心》,消息来源于点碳公司Point Carbon网站,经中国CDM基金网站2009年9月21日转载,see http://www.cdmfund.org/list_detail.asp?ID_ID=IDID090921104632662879,last visited on February 6,2010.

[40]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动态,参见http://www.chinatcx.com.cn/channel. action?id=memorabilia,last visited on September 14,2010.

[41]资料来源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9/03/06/003917957. shtml,last visited on September 14,2010.

[42]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1页。

[43]关于CDM的注册风险,参见杜立、陈少青、周津、倪芸萍:《CDM中国家职责问题研究》,载《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32期,第67页。

[44]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45]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3页。

[46]刘畅:《我国CDM制度研究》,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0年第2期,第35页。

[47]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3页。

[48]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

[49]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

[50]刘畅:《我国CDM制度研究》,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0年第2期,第34页。

[51]陈霖:《CDM:提高外资质量的新契机》,载《国际经济合作》2005年第6期,第37页。

[52]See Andrew Schatz,Foreword:Beyond Kyoto—The Developing World and Climate Change,Georgetow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Vol.20,No.4,2008,p.534.

[53]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由于能源生产和提高能效领域的CDM项目更有利于吸引投资和技术引进,因此也成为企业参与CDM项目的主要领域。参见陈亮、刘玫:《我国企业参与CDM情况及标准需求调查研究》,载《标准科学》2009年第6期,第55~60页。

[54]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2页。

[55]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6页。

[56]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6页。

[57]方虹、罗炜、刘春平:《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现状、问题及趋势》,载《中国科技投资》2010年第8期,第43页。

[58]杜立、陈少青、周津、倪芸萍:《CDM中国家职责问题研究》,载《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32期,第68页。这是国际CDM市场上通用的做法,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前尤其是项目注册方面的风险,see Christopher Carr and Flavia Rosembuj,Flexible Mechanisms for Climate Change Compliance:Emission Offset Purchases under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New York University Environmental Law Journal,Vol.16,No.1,2008,p.56.

[59]参见高海然:《我国CDM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载《中国能源》2008年第6期,第37页。

[60]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2页。

[61]参见田春秀、李丽平:《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问题与政策建议》,载周冯琦、胡秀莲、[美]理查德·汉利主编:《应对能源安全与全球变暖的挑战》,学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页。

[62]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3页。

[63]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6页。

[64]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6页。

[65]项目于2007年启动时建立了项目网站:http://www.euchinacdm.org/,为项目进展提供信息平台,实现各合作方之间的信息汇总和对外宣传。此外,项目定期发布简讯(Newsletter),寄送或发放到各利益相关者。

[66]See Final Report of EU-China CDM Facilitation Project,http:// www.euchina-cdm.org/media/docs/Final%20report_EN.pdf,last visited on September 6,2010.

[67]潘凌:《论CDM中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68]林黎:《我国CDM的现状及问题》,载《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第2期,第71页。

[69]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6页。

[70]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7页。

[71]参见余裕平、严玉平、王文军:《CDM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载《江西能源》2007年第4期,第15页。

[72]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7页。

[73]See Wolfgang Sterk and Bettina Wittneben,Enhancing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through Sector Approaches:Definitions,Applications and Ways Forward,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Agreements,Vol.6,No.2,2006,pp.271-287.

[74]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4页。

[75]关于CDM法律制度的完善与中国能源法制度的创新,参见曾文革、张婷:《后京都时代中国能源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载《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第109页。

[76]参见高海然:《我国CDM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载《中国能源》2008年第6期,第37页。

[77]齐海云、张一婷、张尊举、姚淑霞:《CDM项目合格性识别方法》,载《环境保护》2008年第12期,第85页。

[78]李静云、别涛:《CDM及其在中国实施的法律保障》,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48页。

[79]李静云、别涛:《CDM及其在中国实施的法律保障》,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48页。

[80]陈怡、朱睿智:《金融危机影响下CDM及其相关产业发展》,载《技术经济》2009年第10期,第36页。

[81]田春秀、李丽平:《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问题与政策建议》,载周冯琦、胡秀莲、[美]理查德·汉利主编:《应对能源安全与全球变暖的挑战》,学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169页。

[82]高海然:《我国CDM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载《中国能源》2008年第6期,第37页。

[83]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4页。

[84]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4页。

[85]参见王江、赵莉:《中国开展CDM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载《未来与发展》2009年第1期,第7~11页。

[86]杜立、陈少青、周津、倪芸萍:《CDM中国家职责问题研究》,载《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32期,第68页。

[87]参见田春秀、李丽平:《CDM项目中的技术转让:问题与政策建议》,载周冯琦、胡秀莲、[美]理查德·汉利主编:《应对能源安全与全球变暖的挑战》,学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170页。

[88]参见高海然:《我国CDM项目实施现状和政策建议》,载《中国能源》2008年第6期,第37页。

[89]林黎:《我国CDM的现状及问题》,载《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第2期,第71页。

[90]余裕平、严玉平、王文军:《CDM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载《江西能源》2007年第4期,第15页。

[91]关于发展CDM中介机构,参见林黎:《我国CDM的现状及问题》,载《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第2期,第71页。

[92]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3~34页。

[93]关于企业如何提高CDM参与能力,参见附录中表8调查显示我国企业认为CDM项目实施亟须改进的政策和管理标准应涵括的几个方面。

[94]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3页。

[95]郭升选、李娟伟、徐波:《我国CDM项目运行中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33页。

[96]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7页。

[97]胡迟:《排污权交易的最新发展及我国的对策》,载《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2月27日,第8版。

[98]如果中国被迫承担较大的减排额度,一旦中国需要在国际市场上购买CERs,将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于现今的低价。从发展趋势看,中国最终会成为CDM净买方。参见方虹、罗炜、刘春平:《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现状、问题及趋势》,载《中国科技投资》2010年第8期,第42页。

[99]肖慈方、王洪雅:《中国对CDM的低效利用与对策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217页。

[100]亦有资料表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See John Copeland Nagle,Discounting China's CDMDams,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Vol.7,No.1,2009,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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