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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及其运输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水路危规,目前也采用这一标准。根据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质和类别,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标志可分为主标志和副标志。凡向运输部门托运的危险货物,每个包装件上都必须粘贴“危规”所规定的相应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粘贴的位置:若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积载、隔离均符合“危规”的要求,那么运输工具本身的构造、设备是否也达到装运危险货物的要求,就成为确保运输安全的重要条件了。

任务二 危险货物及其运输

任务情景

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就要知道该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分类,以及在运输中的处理方法。

任务连接

一、危险货物品名编号

危险货物品名编号由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明危险货物所属的类别、项号和顺序号。

类别、项号和顺序号根据GB 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类别项号、品名标号确定。

每一危险货物指定一个编号,但对性质基本相同,运输条件和灭火、急救方法相同的危险货物,也可使用同一编号。例如,品名为煤气的编号为:GB No.23023,表明该危险货物为第2类第3项有毒气体(顺序号为023)。

二、危险货物包装

危险品货物运输包装是保护产品质量不受损坏和数量完整、防止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核辐射等事故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安全运输的基础。

使用一些包装材料,将商品或产品组合成符合运翰要求的单件,以适应运输、贮存和销售等方面的要求,这些材料所构成的物体称为包装。包装有商品包装和运输包装两类。对于运输装卸过程,主要着重检查货物的运输包装。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作用在于:

(1)防止因接触雨雪、阳光、潮湿空气和杂质使产品变质、或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2)减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受的碰撞、滚动、摩擦和挤压,使其在包装的保护下处于完整和相对稳定状态,从而保证安全运输。

(3)防止因货物撒漏、挥发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直接接触而发生事故,或污染运输设备及其他货物。

(4)便于运输过程中的装卸、搬运和保管,做到及时运输。

三、包装的一般要求

1.包装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

由于危险货物的性质不同,对包装以及容器的材质有不同的要求。如浓硫酸和盐酸都属于强酸,都是腐蚀品,但包装容器材质的选择却不相同。浓硫酸可用铁质容器,而盐酸则需用玻璃容器,氢氟酸可用塑料、橡胶质容器装运,而不能用玻璃容器;硝酸是一种强酸,对大多数金属有强腐蚀性,并可引起有机材料如木材、棉花及其纤维产品的燃烧。因此,硝酸可用玻璃瓶、耐硝酸腐蚀的塑料瓶或金属制成的桶来盛装。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因其处于较高压力的状态下,应使用耐压的钢瓶来装运。

包装与所装物品直接接触的部分,不应受某些物品的化学或其他作用的影响,必要时,制造包装的材料可采用惰性的材料或涂有适当的内深层,以防止发生危险反应。

2.包装应具有一定的强度

包装应有一定的强度,一般来说,性质比较危险、发生事故造成危害较大的危险货物,其包装强度要求就高。同一种危险货物,单位包装重量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因而包装强度的要求也越高。质量较差或用于瓶装液体的内容气包装强度要求应较高。同一种类包装,运输距离越大,倒载次数越多,包装强度要求也应越高。所以在设计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时,应考虑其构造能否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受温度、湿度和压力等方面变化的影响,使包装不发生损坏,所装物品无任何渗漏。如盛装低沸点液体的包装强度,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以承受住包装内部可能产生的较高的蒸气压力,因此这类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船舶装运危险货物时,由于舱容大、船舱深,一般万吨级货船,舱深为8m左右,因此包装应有一定的强度,能经受住其上面货物重量的压力以及在航行途中风浪等引起货物的挤压、振动而不损坏。

3.包装的封口应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

对于危险货物的包装,一般来讲,封口均应严密,特别是易挥发和腐蚀性强的各种气体,封口应更严密。但也有些危险货物其封口则不要求密封,而且还要求设有通气孔。因此,如何封口要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特性来确定。

根据包装性能的要求,封口可分为气密封口(不透蒸气的封口)、液密封口(不透液体的封口)和牢固封口(关闭的程度应使所装的干燥物质在正常运愉过程中不致漏出)三种。

4.内、外包装之间应有适当的衬垫

内包装(容器)应装在外包装内,以防止内包装(容器)在正常运输的条件下发生破裂、戳穿或渗漏,而使内容器中所装物品进入外包装,特别是对于易破裂或戳穿的内包装(容器),如玻璃、陶瓷或某些塑料等制成的内包装(容器),应采用适当的减震衬垫材料固定在外包装内。属于防震、防摩擦的衬垫材料有瓦楞纸、泡沫塑料、塑料袋等,属于吸收性材料有矿土、陶土等。

5.包装应便于装卸、运输和贮存

每件包装的最大容积和最大净重均有规定。根据“国际海运危规”的规定,包装的最大容积为450L,最大净重为400kg。我国的水路危规,目前也采用这一标准。由此看来,每个包装的最大容积和最大净重不得过大或过重。对于较重的包装件应设有便于提起的提手或吊装的吊扣,以便于搬运和装卸。同样,包装的外形尺寸应与船舱的容积、载重、装卸机具相配合,以利于装卸、积载、搬运和贮存。

四、包装类型及标志

1.包装类型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除第2类、第7类危险货物所用的包装另有规定外,其他的各类危险货物包装,根据其危险程度不同,可分为三个等级:

Ⅰ类包装物—适用于内装危险性较大的货物;

Ⅱ类包装物—适用子内装危险性中等的货物;

Ⅲ类包装物—适用于内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

2.包装标记

凡通过性能试验合格的包装,均应标注持久清晰的标记,以示证明。例如,X-用于I类包装,Y-用于Ⅱ类包装,Z-用于Ⅲ类包装。

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标志

(1)标志的种类及式样

根据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质和类别,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标志可分为主标志和副标志。主标志为表示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货物类别号等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与主标志的区别在于没有危险货物类别号。当某一危险货物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危险性时,需同时采用主标志和副标志。

主标志和副标志的图案力求简单明了,并能准确地表示危险货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质。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底色尽量与所表示货物的危险性相对应。

我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中的文字一般采用中文。考虑到外贸运输的需要,也可采用中外文对照或外文形式,外文一般采用英文。

(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尺寸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尺寸一般不得小于100mm×100mm;集装箱和可移动罐柜上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尺寸一般不得小于250mm×250mm。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见附录一。

(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材质和粘贴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材质和粘贴应满足运输的要求。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要求在海水中浸泡三个月后不脱落,图案文字仍清晰。考虑到实际情况,作为最低标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要求在储运期间不脱落、不褪色、图案文字清晰。

(4)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标用方法

凡向运输部门托运的危险货物,每个包装件上都必须粘贴“危规”所规定的相应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粘贴的位置:

①箱状包装:应位于包装两端或两侧的明显处;

②袋状包装:应位于包装明显的一面;

③桶状包装:应位于桶盖或桶身;

④集装箱应位于箱的四侧。

五、装运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

装运危险货物只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条件并辅以谨慎操作,就可以达到安全运输的目的。

若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积载、隔离均符合“危规”的要求,那么运输工具本身的构造、设备是否也达到装运危险货物的要求,就成为确保运输安全的重要条件了。运输工具既需要符合运输安全的基本条件,又必须适应装载危险货物的特殊要求。例如,船舶要满足建造规范,稳性规范和抗沉规范等。按照这些规范建造的船舶,能够满足装运货物的基本要求。

六、危险货物的承运及其装运与积载要求

1.装运危险货物的运输工具条件

装运危险货物应采用优质运输工具,应有可靠的电器连接装置或避雷装置,同时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如防火、救灾的设备。装运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及遇湿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都应符合相应的运输要求。

2.危险货物的承运要求

(1)具有合格的包装。包装的材质、形式、包装方法及包装封口等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包装制作恰当,且状况完好;包装的内表面与被运输内装物质接触时,应具有不致发生危险性反应的特性;包装应坚固,具有一定的强度,能经受得住装卸及运输方式的一般风险;液体包装容器内要有适当的衬垫,在布置上应能防止货物移动;所采用的吸收材料,在数量上应足够吸收液体,防止由于容器万一破裂时所造成的货物外漏。

危险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要求,并被主管部门确认,取得“包装适用证书”方可使用。装有危险货物的包装应经有关检验机关检验合格,取得“包装检验证明书”。

(2)具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及标牌。每个装有危险货物的包件都应标有其内装物的正确运输名称的耐久标记,其标注方法应符合运输与包装的要求。标记在海水中至少浸泡3个月后仍然清晰,含有海洋污染物的包件还应标以耐久的海洋污染物标记。

除另有规定者(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没有特殊的标志要求)外,一切盛装有危险货的包件应有适当的识别标志、图案标志或标牌,以表明货物的危险性质。

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危险货物的包件,应贴主标志和副标志。副标志下角无类别号,以示主、副区别。一般在物质明细表中都应注明主、副标志。

(3)具有正常完备的托运单证。托运人提交的危险货物申报单内必须填写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数量、货物的类别及细分类(对第1-4物质和物品还应说明配装类及积载需求)、联合国编号(托运“限量内危险货物”无此要求)以及“国际危规”页码,并需出具危险货物包装审核单位签署的“包装适用证书”及危险货包装检验机构签署的“包装检验证明书”。在危险货物申报单中应附有说明该交付托运的危险货物业已妥善包装和妥善地加上了标记、标志和标牌以及合适的装运状态的证明书或声明书。

如危险货物系海洋污染物(凡含有10%或以上的一种或几种对海洋会造成污染的以及含有1%以上对海洋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潜在污染的溶液或混合物),应标明“海洋污染物”。

托运“国际危规”中未列明的危险货物时,应填报“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

对放射性物品还应提交有关核查单位签发的“放射性货物剂量检查证明书”。

采用集装箱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在运输前取得装箱部门提供的、经有关法定机关或监装机关签发的“危险货物装箱证明”。采用水运方式,则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出具列明船上所装危险货物及其位置的特殊清单或舱单。标明所有危险货物类别并注明其在船上位置的详细的货物积载图可以代替此种特殊清单或舱单。

七、危险货物的装运与积载要求及注意事项

要认真核对货主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理化特性、所属类别、包装数量、积载要求、消防急救措施及对运输管理的要求等。对性质不清的货物,必须搞清其性质。对“国际危规”品名表中未列明的危险货物(即对运输中不常见的或国际贸易中的新产品,其性质属该类别定义范围内,并在各类中授予了联合国编号,但在该规则中未列出具体名称的物质或物品),应要求托运单位提交“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在装运前,须认真检查包装和标志,对具有多种危险性质的货物,应坚持标贴副标志。凡不符合规定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一律不接受托运。

如运输设备有明显缺陷,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改装。装运危险货物时,必须事先对运输设备、装运进行临时检验。在检查认可合格,并取得“合格装运危险品证书”后,方可接受承运。

装卸危险货物集装箱前的准备工作

(1)明确危险货物的性质,积载位置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申请监装,取得适装证书。

(2)应将审签的货物积载图交当地法定机关进行审定。

(3)保证舱室清洁、干燥和水密。

(4)在装卸货现场,备妥相应的消防设备,并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5)夜间作业应备好足够的照明设备,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必须使用防爆式或封闭式安全照明设备,严禁使用其他不安全灯具

(6)起卸放射性物品或能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危险货物前,应进行充分的通风。应有防止摩擦产生火花的措施,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才能开始卸货作业。

八、装卸危险货物的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的装卸工作尽可能安排在专用作业场地,严格按货物积载图装货,执行装卸货注意事项,加强监装监卸,注意装卸货安全。

(1)装卸作业时,要悬挂显示规定的灯号或标志。

(2)装卸危险品时,应有专人值班,并进行监装监卸工作,坚守岗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装货时,监装人员应逐件检查货物包装及标志,破、漏、渗的包装件应拒装。

(4)严格按积载图装卸及执行危险货物卸货的注意事项。

(5)装卸危险货物时,应使用适当的机器。在装卸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放射性危险货物时,装卸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在装卸易然或爆炸品时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6)装卸危险货物时应采取正确的作业方法,小心谨慎地操作,平稳吊落货物,轻拿轻放,严禁撞击、摩擦、拖拉、滑跌、抛丢、坠落、翻滚、挖井等野蛮作业。保持包装完好,严禁超高堆装,堆码整齐牢固。桶盖、瓶口应朝上,禁止倒置、倒放。

(7)根据危险货物不同的性质,活用相应的铺垫隔衬材料进行衬垫、遮盖、绑扎和加固。

(8)起卸包装破漏的危险品现场严禁明火,有关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对包装破损严重的,要进行必要的修理和清洁工作,以避免危险品的大量渗漏,但必须十分注意安全,并根据“应急措施表”及“医疗急救指南”采取相应的措施。

(9)在装卸爆炸品或烈性易燃品时,不得进行能产生火花的检修工作和拷铲油漆作业。

(10)装卸危险货物过程中,遇有闪电、雷击、雨雪天或附近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

(11)停装停卸时,应关闭照明及电源。

(l2)装完货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监装。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保管应符合有关堆放、储存、转运的法令法规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

实操训练

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案例分析

第一步:阅读案例

2003年8月3日9时50分左右,意大利邮船公司所属巴拿马籍集装箱船“意实”轮在盐田港锚泊时发生火灾,经深圳海事局及时组织施救,于8月6日扑灭。“意实”轮为第五代集装箱船,在锚泊盐田港之前,先后在上海、宁波两港装货,共装载3 709个集装箱,总重34 290吨,其中有47个装载危险货物(36个在上海港装船,11个在宁波港装船)。积载时按《国际海运危规》的要求进行隔离。积载的甲板面清洁,箱体完好无损。集装箱固定绑扎良好。

8月1日,“意实”轮驶往深圳盐田港区。8月2日15时,在盐田港区4号锚地候泊。

8月3日上午9时50分,船长发现第四舱舱面31BAY位左舷有白烟冒出,立即下令船员采取应急措施。大副立即跑到31BAY位处,发现主甲板4号货舱面31BAY位第一层的左舷外档,BAY位号为311482的集装箱内起火。火焰从集装箱门底部接缝处冒出,已达到集装箱四分之一的高度;集装箱门顶部接缝处则冒出大量白色和黑色浓烟。大副随即查实,该箱内货物为液体过氧化甲基乙基酮。

船长立即向深圳海事局报告,并且立即组织船员用水泵打水灭火。但是火势未能受到控制。深圳海事局及时组织救援,将着火货物和危险货物安全转移离船,保护了船舶和其他货物的安全,未造成人员伤亡。这场火灾造成的损失是:“意实”轮第4舱面有烧损痕迹,损失轻微;10个20英尺和35个40英尺集装箱全损;49个集装箱内货物全损。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 000万元。

第二步:案例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船员的描述,可以确定积载在BAY311482号位的集装箱是这次火灾的起火点。由于该箱号位的外部没有引发火源的条件,因此,起火原因应当从箱内货物的特性上查找。积载在该箱位的是一只在上海港装上船的集装箱,箱号为EISU3504664。内装货物为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在该箱右舷装有四个内装打火机的集装箱;前方位BAY29位对应位置积载的四个集装箱内装的也是打火机;后方位BAY37位积载的是装有易燃液体和腐蚀品的集装箱各两个。

过氧化甲基乙基酮,联合国编号为3101,属第五类?有机过氧化物。无色透明液体,受热和受振动引起爆炸的敏感性极强。过氧化甲基乙基酮要投入运输,必须用苯二甲酸二乙脂做溶剂稀释,在45%稀释溶剂中的自行分解温度为63℃,在100℃时会分解爆炸。毒物品有多种异构体,有些结构状态对振动的敏感性特别强,稍有振动就会爆炸,因而储运要求特别严格。该物品遇氧化物、有机物、易燃物、促进剂都会引起剧烈反应。

一只20英尺的集装箱如果满载这种货物可装载18吨,但该批货物仅13.3吨,因此这只集装箱并没有装满。合理的积载方法应当是用木板和木棱在箱内衬垫、支撑和固定,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颠簸而引起碰撞、挤压、移动甚至倒塌。有机过氧化物的装箱要求尤为严格:箱壁的四周要有木板隔离,箱内所留有的空隙(包括货物与货物之间)应用木板、填补器或支撑的办法加以固定,钉子还不能外露,所用的材料质地要良好,木板上不能有树皮,没有油污、杂物沾附,集装箱内不得有酸类、硫化物、木屑及粉状可燃等物质。(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从该集装箱起火及完全受损的现状分析,最大的可能是:箱内的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在没有满载的情况下,装箱人员没有按严格的积载要求给予固定。从上海港装船后,该船在宁波港加载,航行驶至盐田港,到事故发生之日共17天,如果装箱不稳妥,箱内货物就会发生倾斜甚至倒塌。由于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在常温下就会分解,湿度越高分解越快,所以在包装桶的开口处留有透气孔。这种特殊的密封透气装置就是为了减少桶内的压力而设计的。当包装桶倾斜或侧放时,稀释溶剂就会堵住透气孔,但桶内货物的分解反应仍在继续进行,这样桶内的压力在不断增大,桶内液体的泄漏速度也就会加快。集装箱长期使用后必然会出现油漆脱落、锈蚀,螺栓、螺母裸露等现象,这是一些具有还原剂性质的物质,过氧化物与之接触后的反应是相当强烈的,反应产生热量使温度升高,高温促使反应加快。温度只要上升到70℃左右,燃烧的条件就具备了。集装箱在船上积载具有特殊性,集装箱本身封闭性又使火灾发生后的救援工作带来难度,反之相邻的集装箱受热辐射则很快升温,致使易燃物受热燃烧。因此,火灾扩散快,而灭火难度相当大。

第三步:案例总结

问题1:在该案例中对于危险货物(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在哪些方面处理不当,造成了损失?

问题2:针对于该案例,你认为应当怎么处理该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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