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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其他运输方式的国际货物运输量比重明显上升,陆上、航空、邮包及多式联运货物保险业务均脱离海上运输保险,各自成为独立的保险条款。陆运险的承保范围不包括附加险。其承保范围也分别类似于海运保险的“水渍险”和“一切险”。

第八节 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

除了海洋运输这种主要的国际贸易的运输方式下货物需要保险外,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也需办理保险。尤其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其他运输方式的国际货物运输量比重明显上升,陆上、航空、邮包及多式联运货物保险业务均脱离海上运输保险,各自成为独立的保险条款。

一、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陆运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附加险与海运货物保险一样,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一)陆运险的承保范围

这个险别类似于海运保险中的“水渍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仅限于火车和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现出轨以及驳船在驳运过程因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风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在不超过该批被救助货物保险金额的条件下,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陆运险的承保范围不包括附加险。

(二)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这种陆运险别的责任范围相似于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即保险公司除承担上述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即包括了一般附加险。

此外,还有冷藏货物险,也具有基本险的性质,其责任范围除包括陆运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赔偿由于冷藏设备在运输途中损坏而导致货物变质的损失。

(三)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期限

陆运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也采用“仓至仓”条款。保险人负责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始生效,包括正常陆运及有关水上驳运,直至该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或被保险人用作分派、分配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止。

投保陆运一切险时,如果加保战争险,则仅以铁路运输为限,其责任起讫不是“仓至仓”,而是以货物置于运输工具为限。

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航空货物运输险也包括两种基本险别,即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及各种附加险。其承保范围也分别类似于海运保险的“水渍险”和“一切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也采用“仓至仓”条款。与海运、陆运货物保险的“仓至仓”条款不同的是,如果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而未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离飞机满30天时责任终止。如在上述3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自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责任终止。

三、邮包保险

邮包保险也有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基本险,其承保范围与前述两种货运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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