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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时间:2022-10-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消防管理工作中,把违反消防法规、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行为、现象,称之为火灾隐患。在燃气范围内所说的爆炸,是指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发生化学反应引起压力急剧升高;而爆破则是指容器由于压力升高遭到破坏。根据爆炸事故的特点,应该提高警惕,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掌握防爆知识,采取防爆技术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才能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和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防火防爆对于任何企业、单位以至家庭、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燃气企业来说,就更为重要了。曾发生的燃气火灾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充分说明了燃气单位作好防火防爆工作的重要意义。

9.1.1 燃烧与火灾

1)燃烧的概念

狭义来说,可燃物跟空气中的氧气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的氧化反应叫做燃烧。广义来说,任何发光发热的剧烈的化学反应均可称之为燃烧。一般把燃烧俗称为火。起火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或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相互作用,才可以发生燃烧,也就是产生了火。

燃气开始燃烧时的温度称为着火温度,不同可燃气体的着火温度不同。在纯氧中的着火温度比在空气中的数值低50~100℃。

2)火灾的概念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3)火灾的形成

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要有可燃物:就是能够在含氧空气中燃烧的物质都叫做可燃物,如木材、天然气、汽油等。

②要有助燃物:即凡是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如空气、氧气,还有硝酸盐、高锰酸盐等过氧化物,在受到光照或摩擦、撞击等作用时都能分解出氧气,起到助燃作用。

③着火源:能够引起可燃物燃烧的能源就叫着火源,常见的有电灯、电话、打火机、烟头,包括在天气干燥时衣服产生的静电等。

因此,有了可燃烧的物体,有了提供足够的热量的着火源,在含氧的空气中就会产生燃烧。这种燃烧失去人类的控制,就形成了火灾。

4)火灾特点

一起火灾往往是由小变大,最后形成大火。其发展阶段可分为酝酿期(没有火焰的阴燃),发展期(火苗蹿起,火势扩大),全盛期(可燃物全面着火),衰落期(灭火措施见效或可燃物燃尽,火势逐渐衰落直至熄灭)。

从火灾的发展过程来看,在火灾前期及时发现、扑灭阴燃或初起的小火,是见效快、危险性小的灭火有利时机。一旦火势扩大,灭火的困难程度和危险性要增加,而且效果也变差,甚至会出现难以收拾的局面。

5)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为A,B,C,D四类(国家标准GB 4968—85)。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6)引起火灾蔓延的主要因素

火势发展蔓延,是能量传播的过程。热量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热量传播有以下三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①热传导:是指热量通过直接接触的物体,从温度较高部位传递到温度较低部位的过程。

②热对流:是指热量通过流动介质,由空间的一处传播到另一处的现象。热对流是热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影响初期火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③热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当火灾处于发展阶段时,热辐射成为热传播的主要形式。

另外,会引起火灾蔓延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飞火。飞火是由上升气流将正在燃烧的可燃物带到空中后飘散到其他地区的一种火源,飞火飘移的距离可达十几千米或更远。

7)火灾隐患形式

消防管理工作中,把违反消防法规、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行为、现象,称之为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常见的主要有以下行为或现象:

a.建筑设计、布局,建材、装饰材料选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

b.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及其防火间距内使用明火的;

c.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无泄压设施或泄压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化工生产装置无安全防爆装置,或生产工艺不合理,超温超压不能排除的;

d.在有可燃物的场所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电线绝缘破损、老化,或超负荷用电的;该使用防爆电器的场所没有使用或没有选用合适的防爆电器,或未达到整体防爆要求的;在易燃易爆场所,无防雷、防静电、防撞击火花措施,或虽有而不合格的;

e.生产、经营、存放、输送易燃可燃气体、液体场所,有跑、冒、滴、漏危险的,或散发可燃气体场所通风不良的;

f.有自燃危险的物品,运输、存放环境或方法不当的;

g.可燃液(气)体贮罐应设未设消防系统或冷却系统或系统不能使用的;

h.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存在安全缺陷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i.其他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

8)火灾等级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火灾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②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③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④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1.2 爆炸

1)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物质发生非常急剧的变化,瞬时放出大量能量,产生破坏后果的现象。爆炸必然伴随着温度和压力的急剧升高,产生推动力和冲击波,并且往往会引起着火。

一般来说,引起压力急剧升高的原因,可分为物理原因和化学原因两种。

物理原因引起压力急剧升高如高压气流流入低压容器时,密闭容器中充满气体或液体发生热膨胀时,液体流动引起冲击现象时,容器、管道可能因压力升高而发生破坏。上述情况下,虽然也引起了压力急剧升高,但不能称为爆炸。

化学原因引起的压力急剧升高会产生爆炸现象。如混合气体的爆炸,气体的分解爆炸,粉尘、雾滴的爆炸,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的危险性物质爆炸等,都属于这种爆炸。

2)爆炸与爆破的区别

在燃气范围内所说的爆炸,是指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发生化学反应引起压力急剧升高;而爆破则是指容器由于压力升高遭到破坏。容器爆破不仅与压力升高有关,还与容器的耐压能力有关。容器因物理原因如打压过高、容器内气(液)受热膨胀等造成破裂,不能称为爆炸,应称为爆破。

对于压力容器因物理原因引起的爆破的预防措施,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造、维护和正确使用,就可以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

3)爆炸事故的特点

一个充分发展的爆炸事故,要经过爆炸性混合气形成与爆炸开始,爆炸范围扩大与爆炸威力升级,爆炸造成灾害性破坏等三个过程。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常常难以预料,事发前容易麻痹大意,一旦发生使人措手不及,这是爆炸事故的突然性。

②爆炸事故往往是摧毁性的,一旦发生,可能造成房屋倒塌、设备破坏、人员伤亡,这是爆炸事故的严重性。

③各种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灾害范围及其后果往往很不相同,这是爆炸事故的复杂性。

根据爆炸事故的特点,应该提高警惕,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掌握防爆知识,采取防爆技术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才能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和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知识窗

燃烧特性、爆炸极限

·燃烧的方式分类:燃烧的方式可根据和空气混合方式不同分为扩散式燃烧、大气式燃烧和无烟式燃烧。

·爆炸极限: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下限、爆炸上限: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2.5%~74%。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在低于爆炸下限时不爆炸也不着火;在高于爆炸上限时不会爆炸,但能燃烧。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即根据完全燃烧反应方程式计算的浓度比例)。

燃气的爆炸浓度极限是燃气的重要性质之一,常见三种燃气的爆炸极限如下:

①天然气:5%~15%。

②焦炉煤气:4.5%~35.8%。

③液化石油气: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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