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使馆区的历史由来
北京东交民巷(旧称东江米巷)外国公使馆区是根据《辛丑条约》而划定的专用使馆区。在东江米巷一带,从19世纪60年代外国公使馆就开始在此设置。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后,被迫与俄、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允许西方各国公使驻京,修筑使馆,具体时间和各馆位置参见表1.3、图1.4。
表1.3 1900年以前各国驻京使馆一览表
资料来源:陈越,张复合.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近代建筑群的形成与影响.见:张复合.中国近代建筑研究与保护(三).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图1.4 1900年的使馆区
资料来源:根据L C Arlington,William Lewisohn.In Search of Old Peking,HK.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改绘
1861年,俄国将东江米巷路北原东正教堂改做公使馆,英国公使馆以每年租金1 000两白银选中御河桥西“梁公府”为馆址,法国公使馆买了台基厂南段西侧的“纯公府”为馆址;1862年美国公使馆建于东江米巷西段路南。此后,各国也纷纷在这一带购地建馆。荷兰使馆设于东交民巷西口路南,毗邻美国使馆;德国公使馆建在台基厂南口,东交民巷东段路南;日本公使馆初设东交民巷路北,使馆界划定后,扩占御河东岸原肃亲王府和詹事府地;意大利使馆初在台基厂路东,1900年台基厂北口西侧原满族神庙“堂子”烧毁后迁其址;奥地利公使馆购得台基厂北口路东空地建馆,参见图1.5。
图1.5 使馆界扩大之后的京师全图之东交民巷使馆区(1901年)
资料来源:张复合.北京近代建筑史.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各国在东交民巷建立公使馆后,曾以东交民巷周围的道路状况不好为借口,自行修筑道路并自设巡警,使当时的清政府失去了该地区的管理权。后来,清政府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维护主权,防止公使馆区的势力范围进一步向内城蚕食、蔓延,颁布法令禁止外国人在北京新开设商店,禁止国人把房屋租借或转卖给外人[25]。还有一些朝臣认为,要注重北京城内道路设施的完善,特别是公使馆区附近的道路设施建设及管理,以控制道路的管理权限。
《辛丑条约》正式将东至崇文门内大街、南至内城城墙、西至兵部街、北至东长安街的范围划作使馆区,允许各国使馆界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26]。使馆区内部分作三个主要区域,包括日、意、西、法、德、奥、比等国使馆的东使馆区和美、荷、俄等国使馆的西使馆区,以及区位相对独立的英国使馆区。《辛丑条约》的附件划定了使馆区的“四至”,即东至海岱门(今崇文门)大街,西界前门内兵部街,南自南城根,北至东长安街。整个东交民巷地区内除了各国公使馆和住宅外,还建有银行、邮政局、洋行、医院、饭店、俱乐部等相关设施。使馆区内原有的翰林院、銮驾库、王公府第、祠堂、寺庙、民宅等均被外国公使馆或侵占辟建使馆,或辟为兵营操场。各国使馆分别有自己的围墙,整个地区的外围又筑起高墙,建起炮台碉堡,墙外以壕沟为隔离带,各出入口架设铁栅栏门,由外国士兵荷枪把守。因南面有城墙、护城河作为屏障,东北西三面拆除一切障碍,开辟空地,便于守卫和兼做操场之用,使得东交民巷俨然为国际兵营,参见图1.6、表1.4。当时,各国还推选意大利、奥匈帝国和法国公使与清政府成立小组,商定增改扩充北京各使馆界章程十四条,并于1905年5月公布。1914年各国列强还签订《北京公使馆区域规则》,成立行政委员会,管理区内包括警察事务在内的行政事务,使使馆区成为北京城内不受中国政府管辖、驻有外国军队的特殊区域。
北京城内划定扩充的使馆界同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其他城市建立的租界一样,是我国丧失主权的国耻标志之一[27]。
表1.4 东交民巷各国兵营概况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东交民巷使馆区调查材料一组》整理,档案号:40—1—25
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定都南京,各国使馆相继迁往南京,但东交民巷仍为各国所控制。1937年日本占领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没有受到冲击。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除轴心国国家外,使馆区人员多数撤离北京。1945年日本投降后,北京的使馆区没有大的变化。北京解放时,使馆区人员则纷纷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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