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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投标报价

时间:2022-10-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是根据装饰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生产水平等实际情况,计算出拟建装饰工程的实际造价,在此基础上,考虑投标策略、利润、适当风险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后确定出投标报价。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是装饰工程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企业能否中标及中标后的盈利情况起决定性作用。

第五节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

一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特点及依据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是根据装饰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生产水平等实际情况,计算出拟建装饰工程的实际造价,在此基础上,考虑投标策略、利润、适当风险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后确定出投标报价。因此,它具有策略性和接近实际预算价的正确性。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不同于装饰工程的概(预)算,它是根据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及对装饰工程的理解程度来确定的。对同一装饰工程来讲,不同企业的投标报价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企业,由于考虑的利润和风险不同,其报价也不同。因此,投标报价直接反映了施工企业的实际水平和竞争策略。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是装饰工程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企业能否中标及中标后的盈利情况起决定性作用。要想得到一个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需要企业收集大量的装饰工程资料和信息。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有:①招标文件。包括装饰工程综合说明,工期、质量、安全、保险、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装饰工程及装饰材料的特殊要求等。②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采用的标准图集、有关厂家的技术资料、规定的装饰施工规范和质检标准。③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④当地现行的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装饰工程各项取费标准。⑤材料、机械设备预算价格、预算价差及市场价格信息,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补充预算价格。

二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

(1)报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并体现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报价一方面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如计算规则、取费标准进行,另一方面又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本企业的优势和特点,所采用定额水平要能反映本企业的实际水平。定额水平的确定,一般是以当地的装饰工程预算及各项取费标准为依据,在进行报价时,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工效、实际材料消耗水平、机械设备效率及装饰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等加以调整,以综合反映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2)报价计算要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影响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因素很多,由于投标报价往往时间紧迫,装饰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注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编制时应抓住主要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报价计算速度和质量。报价计算的重点包括招标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造价大的分项工程,质量不易控制的分项工程。对这些项目必须重点分析,努力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和质量要求。对次要因素、次要环节要尽量简化计算。

(3)报价要以施工方案的经济比较为基础。不同的施工方案会有不同的报价。因此施工企业应对不同的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施工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三 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计算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

报价人员应认真熟悉和掌握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精神,认真研究装饰工程的内容、特点、范围、工程量、工期、质量、责任及合同条款。

2.调查施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调查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当地劳动力资源及材料资源,调查各种材料、设备价格,包括国内或进口的各种装饰材料的价格及质量,真正做到对工程实际情况和目前市场行情了如指掌。通过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优施工方案。

3.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若招标文件已经给出实物工程量清单,在进行报价计算前应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以得到变更。如不能得到肯定答复,一般不能任意更改,可在标函中加以说明或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再加以纠正。

若招标文件没有给出实物工程量清单,则应根据给定的图纸,按照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出相应的工程量。

4.计算投标报价

根据工程量计价规范的要求,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并对综合单价包括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造价人员在计价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计价。工程计价的方法很多,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模式的工程计价,较多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所谓“综合单价法”就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及措施项目费用的单价综合了完成单位工程量或完成具体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而将规费、税金等费用作为投标总价的一部分,单列在其他表中的一种计价方法。

投标报价,按照企业定额或政府消耗量定额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管理费、利润,并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根据现场因素及工程量清单规定措施项目费以实物量或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按费率的方法确定。其他项目费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预算价为依据确定。规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税金按税法的规定执行。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合计汇总得到初步的投标报价,根据分析、判断、调整得到投标报价。

5.报价决策

在投标实践中,基础报价不一定就是最终报价,还要进行工程成本、风险费、预期利润等多方面的分析,考虑实际和竞争形势,确定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由企业决策者作出报价决策。投标报价的策略和技巧,一般有以下几种:

(1)免担风险,增大报价。对于装饰情况复杂、技术难度较大,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没有把握的工程项目,可采取增大报价以减少风险,但此法的中标机会可能较小。

(2)多方案报价。由于招标文件不明确或本身有多方案存在,投标企业可作多方案报价,最后与招标商协商处理。

(3)活口报价。在工程报价中留下一些活口,表面上看报价很低,但在投标报价中附加多项附注或说明,留在施工过程中处理(如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增加),其结果不是低价,而是高价。

(4)薄利保本报价。由于招标条件优越,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而且在企业任务不饱满的情况下,为了争取中标,可采取薄利保本报价的策略,以较低的报价水平报价。

(5)亏损报价。亏损报价一般在以下特殊情况下采用:企业无施工任务,为减少亏损而争取中标;企业为了创牌子,采取先亏后盈的策略;企业实力雄厚,为了开辟某一地区的市场,采取以东补西的策略。

(6)合理化建议。投标企业对设计方案中技术经济不尽合理处提出中肯建议,“若作某项修改,则造价可降低多少”,这样必然会引起招标单位的注意和好感。

(7)服务报价。此报价策略与上述几种不同,它不改变标价,而是扩大服务范围,以取得招标单位的信任,争取中标。如扩大供料范围、提高质量等级、延长保修时间等。

四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确定

1.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装饰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照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规定的装饰工程施工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是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1996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我国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按照该示范文本签订。

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不同的合同其订立的程序可能不同,但其中的要约和承诺是每一个合同都必须经过的程序。

(1)要约。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和合同的主要条款,并限定其在一定期限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以下特点:①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受要约的约束,即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不得随意撤回、变更和限制其要约;②要约人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向非特定人发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受要约人未明确答复拒绝要约前,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发出要约或订立合同;③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④超过要约有效期限,或要约虽未规定有效期限但显然已超过合同的时间范围,受要约人仍未承诺的,视要约无效。

(2)承诺:是指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的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有效承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承诺必须由承诺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作出;②承诺必须无条件同意要约中的全部内容;③承诺必须在约定的有效期限内作出。

采用招标发包的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是招标书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书中说明。承包方对招标书的说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投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装饰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取得一致的意见写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条款》。

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条款》中签字盖章,合同即告成立。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鉴证、公证或审批的,则在办理完鉴证、公证和审批后合同生效。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价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价,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于支付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装饰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约定合同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和有关单位审定;二是通过招投标,按中标价约定。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类型

建设单位在发包之前,要根据发包项目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设计工作的深度、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来考虑合同的形式。按计价方式划分合同形式,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在每一类中根据具体的计价特点和要求,又分为多种形式,具体介绍如下:

1)总价合同

对于各种总价合同,在投标时,投标者必须报出工程总价格。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较小的单项工程,在完成后一次付款;对较大的单项工程既可按施工过程分阶段付款,也可按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付款。

总价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对装饰总开支做到心中有数,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更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的工程质量。而对承包商来说,总价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如物价上涨、气候条件恶劣及其他意外的困难等。总价合同一般有以下3种:

(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的报价以准确的设计图纸及计算为基础,并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总价固定不变。只有在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要求有变更,或工期要求提前,总价才能变更。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须为不可预见因素付出代价,因此一般报价较多。适用于工期较短(1年以下)且要求十分明确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的合同即属于总价合同类型。

(2)调值总价合同。在报价及签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在合同中双方商定,如果在执行合同时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此种合同,建设单位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商承担其他风险。一般适用于工期较长的项目(1年以上)。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建设单位要求投标者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办法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装饰工程总价,据之签订合同。原定装饰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合同总价付款给承包商。如果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目,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的工程量价款并调整总价。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装饰项目。

2)单价合同

当准备发包的装饰工程项目内容和设计不能十分确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时,则采用单价合同形式为宜。

单价合同的优点是可以减少招标准备工作,缩短招标准备时间,以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措施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建设单位只按工程量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开支,可减少意外开支,只需对少量遗漏的项目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再报价,结算程序简单。单价合同又分为以下3种形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建设单位在准备此类合同的招标文件时,委托咨询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列出估算的工程量,承包商投标时在工程量表中填入各项单价,据之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但在每月付款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最终结算出工程的总价格。一般按施工图预算计价的合同即属于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类型。

(2)纯单价合同。在设计单位还来不及提供施工详图,或虽有施工图但因某些原因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时采用纯单价合同。招标文件只向投标者给出装饰工程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商只要给出表中各项目的单价即可,将来施工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有时也可由建设单位一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单价,而投标一方提出修正意见,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的承包单价。对于费用分摊在许多工程中的复杂工程,或有一些不易计算工程量的项目,采用纯单价合同容易引起一些麻烦与争执。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以估计工程量单位合同为基础,但对工程中某些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而对能用某种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的,均要求报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上的单价支付工程款。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二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有高度的信任,承包商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

以这种形式签订的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缺点:一是建设单位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商对降低成本兴趣不大。因此,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其条款必须非常严格。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如下几种形式: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根据这种合同,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支付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等按实际直接成本全部据实补偿,同时按照实际直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付给承包商一笔酬金,作为承包商的利润。由于这种合同形式的工程造价及支付给承包商的酬金随工程成本而水涨船高,不利于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因而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此合同形式与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相似,不同之处仅在于实际成本之外所增加费用是一笔固定金额的酬金。酬金一般是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采用上述两种合同计价方式时,为了避免承包商企图获得更多的酬金而对工程成本不加控制,往往要在施工合同中规定一些“补充条款”,以鼓励承包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

(3)成本加奖金合同。采用此合同形式,首先要确定一个目标成本。这个目标成本是根据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单价表编制出来的。在此基础上,根据目标成本来计算酬金的数额,可以是百分数的形式,也可是一笔固定酬金。当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时,承包商仅能从建设单位得到成本和酬金的补偿。同时,视实际成本高出目标成本情况,若超过合同规定的限额,还要处以一笔罚金。除此之外,还可设工期奖罚。这种合同形式可以促使承包商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随着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承发包双方都不会承担太大的风险,所以这种合同形式有一定的应用。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采用这种合同形式,首先要确定限额成本、报价成本和最低成本。当实际成本没有超过最低成本时,承包商花费的成本费用及应得酬金等都可得到建设单位的支付,并与建设单位分享节约额;如果实际成本在最低成本和报价之间,承包商可得到成本补偿和酬金;如果实际成本在报价和最高限额成本之间,则只有全部成本可以得到补偿;如果实际成本超过最高限额成本时,超过限额成本的部分建设单位不予支付。

五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根据计价规范规定,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这三种清单的性质各有不同,现分别介绍。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其项目、数量、金额等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不得随意改动。在投标人填写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表中,招标人填写的项目与数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报价,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本报价内容要无偿为自己服务。当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项不全时,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以下强制性规定:①第3.2.2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B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②第3.2.3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9位应按附录B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③第3.2.4条规定:项目名称应按附录B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④第3.2.5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B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⑤第3.2.6条规定:工程数量应按附录B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②招标文件;③设计文件;④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⑤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如图6.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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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清单项目的设置与工程量计算,首先要参阅设计文件,读取项目内容,对照计价规范项目名称,以及用于描述项目名称的项目特征,确定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然后设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前9位取自与项目名称相对应的计价规范,后3位按计价规范统一规范项目名称下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自001起顺序设置。再按计价规范中的计量单位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继而按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读取设计文件数据计算工程数量。最后参考计价规范中列出的工程内容,组合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工程内容。

招标文件在清单设置时的作用:工程范围、工作责任的划分一般是通过招标文件来规定。

在清单设置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可提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清楚分部分项工程概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是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工程内容不可缺少的参考资料。

工程施工规范及竣工验收规范,可提供生产工艺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品质要求,可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工程内容列项,以及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计算提供数据和参考,因而决定了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的工作。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设置

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共6章47节214个子目。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以下规定:①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规范表3.3.1列项;②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规范表3.3.1未列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

①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②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③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④招标文件;⑤设计文件。

3)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

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首先要参考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其次参阅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夜间施工、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大型机具使用等项目。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的,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如表6.5所示。

表6.5 措施项目清单及其列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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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1)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以下规定:①第3.4.1条规定:“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②第3.4.2条规定:“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③第3.4.3条规定:“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3.4.1条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2)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两部分内容组成,如表6.6所示。

表6.6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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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部分。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的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材料购置费,是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招标人采购的拟建工程材料费。这两项费用均应由清单编制人根据业主意图和拟建工程实况计算出金额填制表格。预留金的计算,应根据设计文件的深度、设计质量的高低、拟建工程的成熟程度来确定其额度。设计深度深,设计质量高、已经成熟的工程设计,一般为预留工程总造价的3%~5%即可。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不成熟的,最少要预留工程总造价的10%~15%。材料购置费的计算公式:

  材料购置费=∑(业主供材料量×到场价)+采购保管费

招标人部分可增加新的列项。例如,指定分包工程费,由于某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性较强,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即可增加这项费用,费用金额应通过向专业队伍询价(或招标)取得。

(2)投标人部分。计价规范中列举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两项内容。如果招标文件对承包商的工作范围还有其他要求,也应将其列项。投标人部分的清单内容设置,除总承包服务费仅需简单列项外,其余内容应该量化的必须量化描述。如设备厂外运输,需要标明设备的台数、每台的规格、重量、运距等。零星工作项目表要标明各类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零星工作项目中的工、料、机计量,要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的成熟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其数量。一般工程以人工计量为基础,按人工消耗总量的1%取值即可。材料消耗主要是辅助材料消耗,按不同专业人工消耗材料类别列项,按人工日消耗量计入。机械列项和计量,除了考虑人工因素外,还要参考各单位工程机械消耗的种类,可按机械消耗总量的1%取值。

六 工程量清单标底价格的编制

在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条件下,标底价格的作用、编制原则以及编制依据等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1.标底价格的作用

工程招标标底价格是业主掌握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投资的基础数据,并以此为参考依据测评各投标单位工程报价的合理与否。

在以往的招投标工作中,标底价格在评标定标过程中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条件下,形成了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模式。标底价格的作用在招标投标中的重要性逐渐弱化,这也是工程造价管理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必然会引导我国建筑市场形成国际上一般的无标底价格的工程招投标模式。

2.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必须遵循“四统一原则”

“四统一原则”即是在同一工程项目内,对内容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只能有一组项目编码与其对应,同一编码下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一致。“四统一原则”下的分部分项工程计价必须一致。

2)遵循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

市场形成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长期以来,我国工程招投标标底价格的确定受国家(或行业)工程预算定额的制约,标底价格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不能表现个别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有利于企业发挥自己的最大优势。各投标企业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条件下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自身能力合理地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有效地控制现场费用和技术措施费用,形成最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工程量清单下的标底价格反映的是由市场形成的具有社会先进水平的生产要素市场价格。

3)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建设市场上存在的许多不规范行为大多与工程造价有关。工程量清单下的标底价格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投标人之间的公开、公平、公正,亦包括招投标双方间的公开、公平、公正。即标底价格(工程建设产品价格)的确定,应同其他商品一样,由市场价值规律来决定(采用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不能人为地盲目压低或提高。

4)风险合理分担原则

风险无处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存在风险是必然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数量自主报价,即由招标人承担工程量计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工程价格的风险。在标底价格的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应充分考虑招投标双方风险可能发生的概率,风险对工程量变化和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在标底价格中应予以体现。

5)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口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的原则

标底的计价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量及其所综合的工程内容进行计价,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

6)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的原则

要素市场价格是工程造价构成中最活跃的成分,只有充分把握其变化规律才能确定标底价格的唯一性。一个标底的原则,即是确定市场要素价格唯一性的原则。

3.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

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②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③工程设计文件。④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⑥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及环境因素。⑦招标期间建筑装饰材料的市场价格。⑧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力市场价格。⑨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的到货计划。⑩招标人制订的工期计划。

4.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程序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图6.3)才能保证标底价格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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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标底价格编制程序

①确定标底价格的编制单位。标底价格由招标单位(或业主)自行编制,或受其委托由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②搜集审阅编制依据。③取定市场要素价格。④确定工程计价要素消耗量指标。当使用现行定额编制标底价格时,应对定额中各类消耗量指标按社会先进水平进行调整。⑤参加工程招投标交底会,勘察施工现场。⑥招标文件质疑。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或描述不清的问题向招标方质疑,请求解释,明确招标方的真实意图,力求计价精确。⑦综合上述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表述工程项目特征和描述的综合工程内容进行计价。⑧标底价格初稿完成。⑨审核修正。⑩审核定稿。

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方法

标底价格由5部分内容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规费、税金。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对招标方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提供了一份措施项目一览表。标底编制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对表内内容逐项计价,如果编制人认为表内提供的项目不全,也可列项补充,该措施项目计价按单位工程计取。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按单位工程计取,分为招标人、投标人两部分,分别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填写。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由投标人填写的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规范中列项不包括的内容,招投标人均可增加列项并计价。

招标人部分的数据由招标人填写,并随同招标文件一同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在标底计价中,编制人要如数填写,不得更改。

投标人部分由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填写,其中总承包服务费要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的复杂程度、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划分拟分包工程来计取,一般是不大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5%。

零星工作项目表,由招标人提供具体项目和数量,由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对其进行计价。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其中人工费综合了管理费与利润,材料费综合了材料购置费及采购保管费,机械使用费综合了机械台班使用费、车船使用税以及设备的调遣费。

4)规费

规费亦称地方规费,是税金之外由政府机关或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各地收取的内容多有不同,在标底编制时应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计算此项费用。

5)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3项内容。因为工程所在地的不同,税率也有所区别。编制标底时应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税率及计算方法计取税金。

6.标底价格的审查

1)标底价格审查的意义

标底价格编制完成后,需要认真进行审查。加强标底价格的审查,对于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水平,保证标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①发现错误,修正错误,保证标底价格的正确率。②促进工程造价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成为懂技术、懂造价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建设对工程造价人员的要求。③提供正确工程造价基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标底价格的审查过程

标底价格的审查分3个阶段进行。

(1)编制人自审。当某单位工程标底计价初稿完成后,编制人要进行自我审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各生产要素消耗水平是否合理,计价过程的计算是否有误,力求合理。

(2)编制人之间互审。编制人之间互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编制人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理解的差异,统一认识,准确理解。

(3)专家(上级)或审核组审查。专家(上级)或审核组审查是全面审查,包括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计价基础资料的合理性审查,标底价格整体计价水平的审查,标底价格单项计价水平的审查,是完成定稿的权威性审查。

3)标底价格审查的内容

(1)符合性。符合性包括计价价格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符合性,对招标人真实意图的符合性。

(2)计价基础资料合理性。计价基础资料的合理是标底价格合理的前提。计价基础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规范、工程验收规范、企业生产要素消耗水平、工程所在地生产要素价格水平。

(3)标底整体价格水平。标底整体价格是否大幅度偏离概算价,是否无理由偏离已建同类工程造价,各专业工程造价是否比例失调,实体项与非实体项价格比例是否失调。

(4)标底单项价格水平。标底单项价格水平偏离概念值。

4)标底价格的审查方法

(1)专家评审法。由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分专业对标底价格逐一审查,发现问题,纠正谬误。清单计价伊始,使用此法比较妥当,可以避免重大失误,确保标底价格的可利用性。

(2)分组计算审查法。按专业分组,按分部分项工程,就生产要素消耗水平、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理解,进行全面审查。在清单计价伊始,专家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方法不失为好的方法。

(3)筛选审查法。利用原定额建立分部分项工程基本综合单价数值表,统一口径对应筛选,选出不合理的偏离基本数值表的分部分项工程计价数据,再对该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详细审查。

(4)定额水平调整对比审查法。利用原定额,按清单给定的范围,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再按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市场工程生产要素消耗水平测定比例,调整单位工程造价。对比单位工程标底价,找出偏差,对标底价进行调整。该法可以把握各单位工程标底价的准确性,但是不能保证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计价都合理。

7.标底价格的应用

工程招标标底价格是业主掌握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投资的基础数据,并以此为参考依据测评各投标单位工程报价的合理与否。

标底价格最基本的应用形式是标底价格与各投标单位投标价格的对比。从中发现投标价格的偏离与谬误,为招标答疑会提供招标人质疑素材,澄清投标价格涵盖范围。

对比分为工程项目总价对比、分项工程总价对比、单位工程总价对比、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对比、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其他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为标底价格在商务标测评中建立了一个基准的平台,即标底价格的计价基础与各投标单位报价的计价基础完全一致,方便了标底价格与投标报价的对比。

1)工程项目总价对比

对各投标单位工程项目总报价进行排序,确定标底价格在全部投标报价中所处的位置。位置处于中间,说明报价价格正常。测算最高价及最低价与标底价的偏离程度,可得到工程建设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排除不合理报价后的平均报价与标底价之比,就形成了以标底价为基础的平均工程造价综合指数,用以指导今后标底价的编制,或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依据。

如果业主要简化评标过程,即可根据合理最低价或接近标底价确定中标单位。

2)分项工程总价对比

因为各个分项工程在工程项目内的重要程度不同,业主需要了解各报价单位分项工程的报价水平,就要进行分项工程总价对比。以标底价为参考,判别各报价单位对不同分项工程的拟投入,用以检验报价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3)单位工程总价对比

单位工程总价是按专业划分的最小单位的完全工程造价。对比标底价,可得知报价单位拟按专业划分的资源配置状况,用以检验报价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4)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对比

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数据,在以上总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照标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查阅偏离标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可以了解到投标人是否正确理解了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特征及综合工程内容,是否按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特征和综合工程内容进行了正确的计价,以及投标价偏离标底价的原因,以此判断投标价的正确与错误。

5)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

以标底价为参考,对比分析投标人的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不仅可以了解到工程报价的高低以及报价高低的原因,还可以了解到一个施工企业的工作作风、施工习惯,乃至企业的整体素质,有助于招标人合理地确定中标单位。

措施项目在招投标测评中,是唯一一个不能以项目多少、价格高低论优劣的项目。在工程总报价合理的前提下,以合理计价的尽量多的施工措施项目,是实现工程总体目标的有力保证。

6)其他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

其他项目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内容,仅就投标人部分与标底价对比,用以判别项目列项的合理性及报价水平。

复习思考题

1.什么叫招标、报标、开标、评标、中标?

2.简述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

3.简述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

4.简述装饰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原则、计算程序。

5.简述标底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类型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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