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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投标与报价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主要是投标单位对承建招标工程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金等全部费用,将工程量与该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将全部合价汇总后即得出投标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构成。

一、施工投标概述

(一)施工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承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单位拟订的招标文件参与竞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以期与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谓响应投标,主要是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就建筑企业来说,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有关不同的资质等级的认定上。如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企业承包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

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也就是投标文件的内容,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文件的组成也会存在一定的区别。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来编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①标书;

②标书附录;

③投标保证金;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⑤授权委托书;

⑥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⑦辅助资料表;

⑧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⑨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⑩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①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因素和计算依据,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提交投标担保。

②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③投标文件需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及其补充、修改和撤回

①投标文件的送达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②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

(一)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概念

联合体共同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法律行为。由此可见,所谓联合体共同投标,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即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组织形式。

(二)联合共同投标的特征

①该联合体的主体包括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该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通过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来约束彼此的行为。

③该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施工投标报价的组成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出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二)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

1.投标报价的原则

投标报价的编制主要是投标单位对承建招标工程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进一步复核工程量。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此外,投标计算还必须与采用的合同形式相协调。报价是投标的关键性工作,报价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投标的成败。

①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根据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投标报价的费用内容和计算深度。

②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③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

④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

⑤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2.投标报价的计算依据

①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

②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的技术说明书等。

③国家及地区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与之相配套执行的各种费用定额规定等。

④地方现行材料预算价格、采购地点及供应方式等。

⑤因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等不明确,经咨询后由招标单位书面答复的有关资料。

⑥企业内部制订的有关取费、价格等的规定、标准。

⑦其他与报价计算有关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调整系数等。

在标价的计算过程中,对于不可预见费用的计算必须慎重考虑,不要遗漏。

3.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①以定额计价模式投标报价 一般是采用预算定额来编制,即按照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基价或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直接费,然后再按规定的费用定额计取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形成标价。

②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报价 这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标报价方法,也是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标方式所要求的。一般是由标底编制单位根据业主委托,将拟建招标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相关的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人逐项填报单价,计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然后通过评标竞争,最终确定合同价。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招标人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者填报单价,单价应完全依据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企业实力而定,以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金等全部费用,将工程量与该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将全部合价汇总后即得出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均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构成。

针对招标人提出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时应重点注意以下的问题:

①项目特征 应特别注意项目名称栏中所描述的项目规格、部位、类型等,这些项目特征将直接导致施工企业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从而导致综合单价的不同。

②工程内容 必须确保所报的综合单价已经涵盖了该项目所要求的所有工程内容,否则投标人很可能在施工时由于单价不完整而遭受损失。

③拟采用的施工方法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数量是施工完成后的净值,而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是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之中。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就会产生不同的损耗和工程量增加,从而导致综合单价的不同。

④投标人类似工程的经验数据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投标报价的形成是投标人自主决定的,反映投标人的自身实力,因此,对类似工程经验数据的使用显得尤为重要,投标人必须事先对于从事的不同类型的工程历史数据进行加工和整理,使经验数据与“规范”的项目设置规则有良好的接口,以提高报价的速度和准确性。

⑤对各生产要素的询价 由于市场价格尤其是人、材、机等重要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总是在不断变化,投标人必须能够充分把握现行的市场价格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主要的办法包括:向有长期业务联系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询价;从咨询公司购买价格信息;自行进行市场调查或信函询价;利用有关政府部门公布的信息资料等。

⑥风险预测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投标人对其投标的价格承担风险责任,因此投标人有必要在投标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预测,估计其对投标价格可能带来的影响,从而确定合理的风险费用,形成投标价格。

(三)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投标策略作为投标取胜的方式、手段和艺术,贯穿于投标竞争的始终,内容十分丰富。常用的投标策略有:

1.不同报价法

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投标报价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

①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水平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公司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

②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低一些: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一般公司都可以做的工程;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

2.不平衡单价法

采取不平衡单价是国际投标报价常见的一种手法。所谓不平衡单价,就是在不影响总标价水平的前提下,某些项目的单价可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些,而另外一些项目的单价则可比正常水平低些,但又要注意避免显而易见的畸高畸低,以免导致降低中标机会或成为废标,该方法适用于综合单价法报价项目。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不平衡单价法有下列几种:

①对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定高一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存款也有利息,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单价可适当降低。

②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

③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这样做有利于以后的索赔。

④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标价,以后发生时又可多获利。

⑤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要在开工后再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可能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3.计日工单价的报价

如果是单纯报计日工单价,不计入总价中,可以报高些,以便在业主额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机械时可多赢利。但如果计日工单价要计入总报价时,则需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4.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暂定工程量有3种:一种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这种情况,由于暂定总价款是固定的,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竞争力没有任何影响,因此,投标时应当对暂定工程量的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做,既不会因今后工程量变更而吃亏,也不会削弱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另一种是业主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这种情况,投标人必须慎重考虑。如果单价定得高了,将会增大总报价,影响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如果单价定得低了,将来这类工程量增大,将会影响收益。一般来说,这类工程量可以采用正常价格。如果承包商估计今后实际工程量肯定会增大,则可适当提高单价,使将来可增加额外收益;第三种是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将来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这种情况对投标竞争没有实际意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规定的暂定款列入总报价即可。

5.多方案报价法

这是利用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之处,以争取达到修改工程说明书和合同为目的的一种报价方法。当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有某些不够明确之处时,往往使承包商要承担很大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就须扩大工程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但这样做又会因报价过高而增加了被淘汰的可能性。多方案报价法就是为对付这种两难局面而出现的。其具体做法是在标书上报两个单价,一是按原工程说明书和合同条款报一个价;二是加以注解:“如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可作某些改变时”,则可降低多少的费用,使报价成为最低的,以吸引业主修改说明书和合同条款。还有一种方法是对工程中一部分没有把握的工作,注明按成本加若干酬金结算的办法。但对于国际工程,如有些国家规定政府工程合同的文字是不准改动的,经过改动的报价单即为无效时,这个方法就不能用。

6.增加建议方案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即是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抓住机会,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建议方案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是缩短工期,或使工程运用更为合理。但要注意对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价。建议方案不要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

7.突然袭击法

投标报价中各竞争对手往往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来刺探对手的情况,因而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手的方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或很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或加价),为最后中标打下基础。

8.分包商报价的采用

由于现代工程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总承包商不可能将全部工程内容完全独家包揽,特别是有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须分包给其他专业工程公司施工,还有些招标项目,业主规定某些工程内容必须由他指定的几家分包商承担。因此,总承包商通常应在投标前先取得分包商的报价,并增加总承包商摊入的一定的管理费,而后作为自己投标总价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列入报价单中。应当注意,分包商在投标前可能同意接受总承包商压低其报价的要求,但等到总承包商得标后,他们常以种种理由要求提高分包价格,这将使总承包商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解决的办法是,总承包商在投标前找2~3家分包商分别报价,而后选择其中一家信誉较好、实力较强和报价合理的分包商签订协议,同意该分包商作为本分包工程的唯一合作者,并将分包商的姓名列到投标文件中,但要求该分包商相应地提交投标保函。如果该分包商认为这家总承包商确实有可能得标,他也许愿意接受这一条件。这种把分包商的利益同投标人捆在一起的做法,不但可以防止分包商事后反悔和涨价,还可能迫使分包时报出较合理的价格,以便共同争取得标。

9.无利润算标

这种办法一般在下列情况下采用:

①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

②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

③较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渡过暂时的困难,以图将来东山再起。

【例7.3.1】 某承包商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出适当调整,具体数字见表7.3.1。

表7.3.1  单位:万元

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2%,并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

问题:

①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②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解答】

问题1:

恰当。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桩基围护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单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10%以内,属于合理范围。

问题2:

①计算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桩基围护工程每月工程款A1=1480/4=370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6600/12=550万元

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3=7200/8=900万元

则,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PV0=A1(P/A,1%,4)+A2(P/A,1%,12)(P/F,1%,4)+A3(P/A,1%,8)(P/F,1%,16)

=370×3.9020万元+550×11.2551×0.9610万元+900×7.6517×0.8528万元

=13265.45万元

②计算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桩基围护工程每月工程款A1=1600/4=400万元

主体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A2=7200/12=600万元

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3=6480/8=810万元

则,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PV1=A1(P/A,1%,4)+A2(P/A,1%,12)(P/F,1%,4)+A3(P/A,1%,8)(P/F,1%,16)

=400×3.9020万元+600×11.2551×0.9610万元+810×7.6517×0.8528万元

=13336.04万元

③两者的差额

PV1-PV0=13336.04万元-13265.45万元=70.59万元

因此,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了70.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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