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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目标的制定

时间:2022-10-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最终目标是要建设生态城市。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的破坏趋势。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省、区生态功能区划。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必须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要求和“十五”环保计划规定的任务,因地制宜加以落实,提出各自的近期和中长期环境保护的目标。

7.2.3 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标的制定

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最终目标是要建设生态城市。生态城市的概念是1981年由前苏联生态学家扬尼斯基提出的一种理想的人类栖息地的模式,即要把城市建设成为一个可以自动组织和调节的,自然、城、人共生共荣系统。其主要内涵:①倡导生态价值观,讲究生态伦理,树立生态意识,在教育、科技文化、道德、法律、制度等方面建立自觉保护环境,促进人类自身发展的机制。②建立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广泛应用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循环利用的,城乡结合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结构合理、功能稳定、达到动态平衡状态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

要实现这个目标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经过若干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于已经造成的污染应该现在就着手治理,只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是可以取得成效的。例如伦敦工业化与城市化发端于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经过200年的发展,城市环境污染已达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著名的伦敦烟雾事件就发生于1952年,随后政府下大力量治理污染,改变燃料构成,实施以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代替烟煤,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大约经过了50多年的努力,把空气质量恢复到工业化以前的水平。这个事例一方面说明环境治理的长期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只要重视环境保护,经过切实的努力,环境还是可以改善的。

1)在2000年底我国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制定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中长期目标

纲要指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的破坏趋势。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力争使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区、长江、松花江流域和西南、西北地区的重要湖泊、湿地,西北重要的绿洲,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及重点监督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在切实抓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同时,抓紧建设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使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按规划进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全国部分县(市、区)基本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国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物种丰富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各大水系的一级支流源头区和国家重点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部分重要生态系统得到重建与恢复;全国50%的县(市、区)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30%以上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标准。

到2050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2)国务院还制定了国家环保“十五”计划要求,确定了三大环保任务

国家环保“十五”计划要求:到2005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两控区”(SO2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内SO2排放量减少20%,环境污染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乡环境质量特别是大中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五”计划确定了三大环保任务。

(1)控制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环境污染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预期年均增长7%,而2005年全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比2000年减少10%,必须依靠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从工业、农业到农村、城市等方面采取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措施来实现目标。

工业污染防治狠抓三个关键:一是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二是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推行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三是实施清洁生产,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

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着重抓好3项工作:①抓紧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监管,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②推行有机食品生产,加强食品基地的环境监测和监管,促进食品安全;③实行小城镇环保规划与乡镇企业污染集中控制相结合,建设一批“环境优美小城镇”,保护农村饮用水源。

城市环境保护重点推进两项措施:①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推广清洁能源,重点城市限期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②继续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并逐步向中西部发展。

(2)治理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要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继续抓好“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区”(SO2控制区、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的污染防治工作。“两控区”要加快洗选煤、低硫煤使用和电厂脱硫工作;进一步强化北京市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加快环京津生态圈建设。各地也要确定和抓好一批重点治理工程。

(3)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中东部地区生态环境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省、区生态功能区划。二是在长江和黄河源头、洞庭湖、鄱阳湖、塔里木河、阴山北麓等地区建成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三是继续抓好生态省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重视和强化湿地保护工作。四是加强西部大开发的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落实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重大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必须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要求和“十五”环保计划规定的任务,因地制宜加以落实,提出各自的近期和中长期环境保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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