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高原区生态移民政策及模式研究

高原区生态移民政策及模式研究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地处三江源、可可西里和隆宝滩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内现有村落、居民点及其人口、家畜等,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发展规划,由政府组织,分期分批,实行整体外迁、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生态移民。符合外迁的生态移民,按照国家现行移民政策,由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以满足移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并由政府引导,发展替代产业,开展生产自救,实现脱贫致富。

(一)高原区生态移民对象及范围

1.高原区生态移民范围。

高原区生态移民的范围重点指位于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地区,即我国长江、黄河和国际河流澜沧江—湄公河的发源地,地理位置为北纬31°39′~36°12′,东经89°45′~102°23′,海拔4000米以上的地区。行政区域包括青海省的玉树、果洛两个藏族自治州全境以及黄南、海南、海西三个藏族自治州所辖的泽库、河南、兴海、同德四县以及被称为“生命禁区”的唐古拉山,总面积达31.8万平方千米,约占青海省总面积的43%,包括17个县市,涉及人口55.7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90%以上。

2.高原区生态移民的对象。

——三江源、可可西里和隆宝滩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现有村屯、居民和放牧家畜;

——三江源地区的河流源头区、汇水区以及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等生态重要区内现有散居的农牧民及其放牧家畜;

——三江源地区高寒草地严重退化区、生态环境极度脆弱区、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区、社会经济极端贫困区的农牧民及其放牧家畜;

——高原腹地之内,交通闭塞、生活极端贫困的散居藏民及其放牧家畜。

(二)生态移民迁入区选择标准

(1)自然条件相对较好,基础设施相对优越,有一定资源禀赋和容纳能力,能够满足移民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的自然村(屯)、中心集镇、国营农牧场所在地以及州、县、乡镇政府驻地等。

(2)交通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地质条件稳定,便于移民生活和生产发展的地段。

(3)跨省、州、县以外,资源禀赋相对优越,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劳动力资源相对短缺,有开发潜力的地区。

(三)生态移民安置模式

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内现有居民安置。

地处三江源、可可西里和隆宝滩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内现有村落、居民点及其人口、家畜等,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发展规划,由政府组织,分期分批,实行整体外迁、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生态移民。符合外迁的生态移民,按照国家现行移民政策,由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以满足移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并由政府引导,发展替代产业,开展生产自救,实现脱贫致富。

2.生态环境极度脆弱、草地退化严重区域现有居民安置。

散居在生态环境极度脆弱、草地退化严重、生态恢复能力较弱、生存条件极度恶劣地区的现有居民,原则上以集中定居为主,整体外迁安置为辅的迁移方式进行生态移民。移民安置区由政府统一规划,配置相应的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并实行属地化和社区化管理,国家按照现行移民政策,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同时,移民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生产自救优惠政策和基本福利保障政策,实行自主择业,发展替代产业,实现发家致富。

3.河流源头区和汇水区现有居民安置。

散居在河流源头区和汇水区现有居民,由于自然条件尚好,基本适宜现有居民的生产生活,但为了减少人为因素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扰动,尽快恢复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现有牧民应建立牧民合作组织,选择条件相对优越的较大村屯,实行集中居住、属地化管理的方式进行移民安置。迁移的牧民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为主,维持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享受国家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和生活福利保障,保证移民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脱贫致富。

4.其他安置方式。

针对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文化的青年牧民,使其自愿放弃原有的土地和生产方式,由政府统一组织,免费进行必要的中短期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一部分青年牧民可录用为三江源区生态保护的管理人员,享受国家正式职工的薪金和福利待遇,保障其生活;另一部分青年牧民除享受国家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福利待遇外,实行教育移民或劳务输出的方式进行异地安置,一方面可解决内地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和青年牧民日后子女教育的问题,另一方面改善了青年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其能够在新的生活空间找到发家致富的出路,彻底摆脱原始、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