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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生态移民替代产业政策框架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根据高原区的特殊性,尽快制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草原是牧民维持生计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青藏高原是国家西部生态屏障和“中华水塔”,国家在青藏高原区实施生态移民是减轻草原人口压力、恢复草原生态功能的有效措施,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决策。因此,建立完善的高原区草原补偿政策是稳定维持牧民生活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一)高原生态移民替代产业优扶政策

设立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创业扶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滚动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移民自主创业,开展多种经营、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后续产业;增强移民创业能力,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生态移民的组织化程度;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以吸纳更多的生态移民进行就业。着力扶持商贸饮食服务业、农畜产品加工业、观光旅游业、采集加工业、编织加工业、民族工艺品加工业、家庭养殖业、运输业、修理业等项目发展。扶持资金可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2~5年。借款额度按照创业扶持资金扶持项目的内容及规模审核确认。

(二)高原生态移民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又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对高原生态移民区后续产业发展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进步,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可为移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主要包括:

——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贯彻中央及地方有关扶持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生态移民进城从事个体工商或创办私营企业的,对生态移民领办、创办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议五年内免征所得税;对生态移民从事采集、牲畜育肥应减免一切税收;对从事非牧业产业如餐饮、商贸、民族用品加工、旅游业的牧民免征所得税。同时根据高原区的特殊性,尽快制定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资金引进优惠政策。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大,加之高原地区地方财政困难,故引进资金要坚持多元化的筹集政策,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在争取加大国家投资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长年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和国外资金。鼓励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后续产业发展,谁有能力谁牵头,谁优先牵头就扶持谁。同时,要加大对生态移民的生产性投入。有些公益岗位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向移民户倾斜。

——龙头企业经营鼓励政策。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对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其征、占用土地的各项费用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产业发展信贷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后续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优先安排资金,加快运作速度,提高服务效率。

(三)移民生活质量稳步保障长效政策

草原是牧民维持生计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青藏高原是国家西部生态屏障和“中华水塔”,国家在青藏高原区实施生态移民是减轻草原人口压力、恢复草原生态功能的有效措施,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决策。但是,对于生活在高原区的牧民而言,因保护草原而失去草原的使用权,就等于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建立完善的高原区草原补偿政策是稳定维持牧民生活质量的前提和基础。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国家每年安排134亿元资金,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8个省(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但是,对于青藏高原而言,还需要以市场为先导,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除实施区域补偿和重要功能区补偿外,还要建立生态系统服务长效补偿机制,以保障高原生态的日益改善和移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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