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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移民政策,建设生态城镇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25]开展移民扶贫,建立生态城镇,不仅能为农村贫困地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广阔的生态空间,而且,这也能为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提供有效的平台。
推进生态移民政策,建设生态城镇_美丽中国视野下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研究:以赣南农村为例

三、推进生态移民政策,建设生态城镇

2013年10月17日,是第21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出席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式代表中国政府致辞中明确指出:“城镇化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减少农村贫困、实现社会公平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有序推进农业人口转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将更加重视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更加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重视城乡一体化,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中国将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步伐,让更多的贫困人口充分享受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124]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振兴发展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对于那些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化地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如果不推行有效的生态移民政策,不仅会导致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而且也无法有效推进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近年来,对于移民扶贫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指导方针,并提出了六项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就强调“坚持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并着重指出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时:“要在有关省(区、市)的生态建设规划和扶贫规划的指导下,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等各项治理措施相结合,努力实现减贫和生态的双重目标。”[125]开展移民扶贫,建立生态城镇,不仅能为农村贫困地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广阔的生态空间,而且,这也能为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提供有效的平台。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区域被划归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表明了国家对赣南地区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在面临巨大挑战的同时,赣南地区肩负沉重的脱贫致富、振兴发展的历史重任:“2010年,赣南苏区工业化率只有38%,相当于全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城镇化率为37.5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42个百分点。”[126]因此,结合赣南地区发展实际,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开发并举,科学定位城镇功能,对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体说来,主要应当注意做到以下“五项原则”[127]

第一,坚持有序渐进原则。城镇化是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变迁,也是一个有序推进、渐进发展的长期过程。2012年,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曾经强调指出:“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128]建设生态化城镇,既是有效推进农村贫困居民移民搬迁的重要载体,也是降低农业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还是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振兴发展的重要平台。在国内,有的学者曾经深刻地指出:“一些发展了现代产业环节的农村,不仅将工业引入农村,而且将农业生产也纳入现代产业体系,用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将农业与现代产业接轨、与市场接轨,实现城乡一体化。像‘华西村’、‘刘庄’、‘韩村河’等都是这方面的成功范例。因此,‘就近市民化’、‘就地市民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形式。”[129]因此,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振兴发展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必须要正确理解城镇化的科学内涵,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有序渐进为基本原则,为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提供有效平台,全面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其中,特别要注意防止片面追求城镇化数量的“过度城镇化”、“虚假城镇化”等消极现象发生。

第二,坚持“以特色立镇”原则。城镇化发展应当与经济发展状态、生态资源优势相结合,与建设美丽中国、共筑中国梦重要实践相统一。正如国务院扶贫办等联合发出《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中所强调指出的那样:“在贫困地区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村建设。”[130]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要依托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建立资源型、工业型、旅游型或综合型的特色城镇,促进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注重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前进,进而全面推进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振兴发展。同时,城镇建设不能陷入“小而全”的建设误区,要依据地域资源优势互补条件,提高城镇资源利用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大、中、小城市与生态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发展与特色产业相结合,为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提供有效平台。当前,为有效整合和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打造绿色“宜居乡村”。具体说来,就是要加快落实生产生态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自然生态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提高对生态自然资源环境破坏浪费现象的处罚力度,建立吸收社会资本介入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打造绿色“宜居乡村”。另一方面,打响赣南“绿色品牌”。生产生态化的消费产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加快完成赣南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油茶、毛竹等特色林业,促进蜜橘、白莲、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开发,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打响“绿色品牌”。

第三,坚持资源节约原则。2012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曾经强调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131]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在推进生态移民与科学规划生态城镇的政策措施下,笔者以为,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注意城镇化建设规模的适宜性,防止“铺大摊子”、“过度征地”、“政绩工程”、“村不像村、镇不像镇”等超越城镇经济发展阶段搞城镇化现象发生,尤其要注重克服好大喜功等‘左’的思想;二是要保证城镇建设进程规划的科学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预防“建了又拆,拆了又建”等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三是要严惩浪费风气。在城镇规划及生态移民过程中,要注重节约意识。正如2013年习近平同志在新华社《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材料上的批示中所强调指出的那样:“联想到我国还有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32]

第四,坚持环境友好原则。2012年,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曾经明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133]赣南地区地处赣江、东江、抚河、闽江源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丰富。而且,在开展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以及库区水面木栅农民“渔民上岸”等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赣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坚持环境友好原则成效显著。因此,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必须坚持环境友好原则,始终坚持工业发展与城镇建设同步、城镇建设的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着力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振兴发展过程中建立起生态资源补偿机制,进而全面推进赣南地区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坚持开放互动原则。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新形势,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流动、深度融合、高效配置,必须推进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促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互动。赣南地区区位条件优越,是珠三角、厦漳泉地区的直接腹地,是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因此,在推进移民搬迁、建设生态城镇过程中,必须坚持开放互动原则。近年来,赣南各地积极探索扶贫模式,成效显著。2013年8月22日《江西日报》刊登的《兴国“大扶贫”铺就农民幸福路》一文中指出:“对库区、深山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少数民族特困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居民进行移民搬迁。近3年已完成4179户21301人移民搬迁任务,基本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134]一般而言,“生态移民是为了保护一个地区特殊的生态或者让一个地区的生态得到修复而进行移民”[135]。在赣南农村贫困地区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城镇的发展,既要依托新农村建设和特色产业的有效支撑,也不能脱离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扶贫移民城镇的内在动力,还要借助中心城镇或大城市的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其中,尤其要以城镇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生态城镇建设、区域发展与全球化发展相接轨,通过对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功能区贫困居民的移民,实现赣南农村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减贫与绿色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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