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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前10位占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4.03%,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前10位占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的60.47%;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前10位占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用地面积的54.73%。这说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布局集中。这说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于少部分地区,城乡建设用地仍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土地利用结构尚需优化。

(1)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集中,土地利用结构尚需优化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共6个设区市、 26个县 (县级市),共32个行政区域。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前10位占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4.03%,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前10位占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的60.47%;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前10位占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用地面积的54.73%。这说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布局集中。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排前10位的区域有:鄱阳县、 南昌市、 南昌县、 丰城市、抚州市、 高安市、 新余市、 新建县、 进贤县、 余干县。而在此10座城市中,有8座城市的农村居民点面积排位在前10位之内;而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排前10位的城市有5座城市的农村居民点排位在前10位之内。这说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于少部分地区,城乡建设用地仍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土地利用结构尚需优化。

(2) 人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低

2005—2010年期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呈增长趋势,从2005年的138.35平方米增至181.61平方米/人,净增43.26平方米/人。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高于江西省水平 (143.65平方米/人),人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较低。

同时,从城镇人均用地面积和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来看,2005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34.91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为140.18平方米/人;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58.73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为198.03平方米/人。这说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程度均不高。

(3) 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不健全,城市发展规划尚需完善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用地利用总体特征为:各城市规模偏小,基础薄弱,规则布局不合理;土地市场问题较多,违法用地现象普遍并难以查处和制止;土地利用散乱,用地结构混杂,土地利用忽视立体利用,城市发展规划缺乏科学性;土地利用热衷于新区或扩散地的建设、 忽视对老城区的改造等。

为此,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这种城市土地利用模式,应大力发展城镇经济,科学定位梯度发展小城市;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做好规划控制和计划安排,积极开展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培育小城镇土地市场,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管地;建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控制城市平面扩张规模,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完善政策法律法规,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措施;积极实施土地集约型的二、 三产业导向型战略,构建城镇成熟的产业体系;积极开展土地整理,推行社会、 经济、 环境三位一体改造模式;在盘活存量土地的基础上,走内涵挖潜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

[1] 1公顷=0.01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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