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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建议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以来,贵港市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通过抓引导、抓服务、抓规范、抓扶持,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据贵港调查队对所辖县市区调查并结合市农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贵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显著,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亟须解决。从覃塘区甘蔗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桑蚕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是属于松散型组织,缺乏竞争能力。

潘少健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1年以来,贵港市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通过抓引导、抓服务、抓规范、抓扶持,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据贵港调查队对所辖县市区调查并结合市农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贵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显著,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亟须解决。

一、基本情况

据贵港市农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市依法注册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合作社为1916个,同比新增524户;注册资金266822万元,同比增加96369万元;入社会员5.1万户,同比增加0.8万户;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达11.1万户,同比增加1.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数量规模不断扩展、覆盖领域日益拓展、牵头主体日益多元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特点

在贵港调查队对全市专业合作社的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目前贵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在组织类型上,多数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品而组建的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全市已形成优质稻、中药材、蚕桑、水果、茶叶、木薯、食用菌、速丰林、瘦肉型猪、白鸽、黄沙鳖、羽绒等农业优势产业。各地农民纷纷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品,发挥自身优势,成立相应的专业合作社,以规范市场行为,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掌握市场动态,帮助和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新产品,形成规模化生产,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和优化,为壮大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提供了基础。如桂平市黄沙鳖基地,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全区著名的黄沙鳖养殖基地,对推动桂平市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和优化、壮大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提供了基础。

(二)在产业分布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结构趋于合理

全市已登记注册的19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加工三大产业:其中种植业占42%;林业3%;养殖业占46%;农机服务业占8.8%;加工业占0.2%。据调查,种植业专业合作社主要以种植蔬菜、水果和花卉为主;林业主要以种植速丰按树木为主;养殖业主要以养猪、养鸡为主。

(三)在组织形式上,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

一是经济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67.7%;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社,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13.1%;三是村委干部利用自己行政组织管理上的优势,牵头举办合作社,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5.4%;四是基层供销社牵头举办,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9.3%;其他组织形式占4.5%。

(四)在运行方式上,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

一是维护原有财产主体的利益,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不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农民根据自己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入社、退社。二是在内部管理上普遍实行一人一票制,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不搞行政干预。三是在经营方针上,坚持农户与合作社共同发展的宗旨,帮助社员解决一家一户难做到,难做好的事情,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如港南区高岭蔬菜专业合作社,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实行入社、退社自愿和坚持农户与合作社共同发展的宗旨。

(五)在利益联结上,松散型合作社占较大比例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加入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期望合作社能够为自己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或带来好处,享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提供的优惠政策和服务。目前建立起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经济核算关系的紧密型组织不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不少合作社只是通过向农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优惠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供应等形式,与社员建立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松散型组织多,紧密协作、竞争力很强的合作社较少。从覃塘区甘蔗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桑蚕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是属于松散型组织,缺乏竞争能力。

三、效果与作用

据市农业局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贵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践证明,在农业新科技推广应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促进了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基本的服务就是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种养水平和素质。如桂平市的金田丽泉黄沙鳖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都定期举办各种现场培训、科技研讨等形式的科技推广活动,提高农民素质,提升水产养殖的科技含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经济发展。如振龙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投入水稻插秧机、水稻收割机、机械排灌机械等共186台,在保证各家自留地机械化作业的同时,为本村及周边村提供机耕、机插、机收等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服务,为全市的粮食生产和农业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优化了农业资源市场配置,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要求组织内成员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等级、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注册产品商标、统一规范市场行为,实现技术资源、市场信息共享,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营销绩效。通过“六统一”,使组织内成员的资源要素,按市场要求重新优化配置,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实现了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户之间联合,合理整合了农户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形成群体优势,解决了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农户采购与出售商品规模小、经营效益低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降低了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和交易费用,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桂平市金田丽泉黄沙鳖养殖经济专业合作社,由黄沙鳖养殖户、黄沙鳖贩运户组织起来,一改以往各自销售、相互压价的混乱局面,稳定了黄沙鳖市场价格,维护了广大养殖户的经济利益,社员的年均纯收入增加12%以上。

(四)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链,促进了龙头企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直接与农户联结,增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牵扯了企业大量的精力,广大农户还不一定能按企业要求的标准提供农产品,为此经常发生各种矛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入,由“公司+农户”变成“公司+合作社+农户”,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延长了产业链,使企业有稳定的原料、社员生产的产品有稳定的销路。如覃塘区新长天木瓜专业合作社,以覃塘镇六务木瓜加工基地为龙头组建,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规范运作,使入社农户由原来120多户发展到800多户,带动农民1600多户,木瓜基地由200多亩发展到1300多亩,带动周边农户种植2800多亩,年销售额由50多万元增至460多万元,带动的农户人均年增收近200元。

四、问题和困难

在贵港调查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过程中,也发现贵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四个问题和困难,影响和制约着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作用认识不清,协调指导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发展氛围不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艰难。

(二)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不民主,运营质量较差

全市合作社发展形势喜人,群众兴办热情高涨。但是,从调查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合作社内部没有较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少合作社连财务账都未建起。大部分合作社还没有真正开展对内服务、对外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活动,合作社与社员也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作社人员素质低,缺乏高素质人才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在技术指导、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方面受到一定的制约,影响合作社今后的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未能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

在整个合作社的运作模式中,多数合作社仅仅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大多停留在产前产中的提供优良种子、技术服务、有限的市场信息、解决滞销的办法来减少农户的经济损失等低层次面上,对于产后提供整体销售服务,开拓市场、农产品加工、营销等方面涉足太少,特别是在发展农产品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利用率相当低,合作社与农户之间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

五、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握好此次制度创新历史机遇,立足实际,坚持多主体组建、多形式发展,因势利导,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在媒体开辟专栏,通过组织会议、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宣传党和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知程度,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对内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从目前情况看,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政策但落实尚未到位,有扶持但力度仍需加大。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政府应对合作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兴办服务设施的项目给予支持,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对社员服务的能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服务。二要加强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部门应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要实行政策优惠。对合作社在税费征收、土地使用、用电、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三)整合要素,加强服务

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要树立服务合作社就是服务农民,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民的观念。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服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三支队伍培训:一要培训管理人员和业务干部队伍。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业务指导人员的培训,提高合作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二要培训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进行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法律道德方面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发挥能人的聪明才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三要培训社员队伍。加强对广大社员的合作经济基本知识的普及推广,培养和增强参与、合作意识。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制度建设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建立和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四要建立抗风险机制。专业合作社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应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或开展参加农业保险等,用来弥补在生产、加工和经营中的亏损,以保护专业合作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五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社员和农民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监督合作社健康发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有序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尽管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但主管部门适当的监督管理,不失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不能事无巨细,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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