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蹒跚起步的近代国家怪兽“利维坦”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舰艇以此处为据点在从马六甲海峡至南中国海的海域上活动。这就是英国的“非公式”帝国。如此看来,近代国家被极其单纯地定义成了“统治机构”“支配装置”。同时,国家作为一种机构拥有独特的记忆,并且存续着自我增值的内在冲动。作为这样的统治机构和装置的东南亚近代国家在19世纪英国自由贸易帝国时代诞生了。与之相比,被喻为“汽车”“喷气式战斗机”的近代国家是与

原著书名: 海の帝国——アジアをどう考えるか

译著书名: 《海洋帝国——如何思 考亚洲》

作者简介:

白石 隆(しらいし たかし/Siraisi Takasi),1950年生于日本爱媛,东京大学教养学部教养科毕业,美国康奈尔大学博士。东京大学教养学部副教授,1987年至1996年任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1996年回国,任京都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教授,西方现代学术经典《想象的共同体》(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日文版译者。主要著作有:《An Age in Motion》(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90年)该书荣获“大平正芳纪念奖”;《印度尼西亚国家与政治》(リブロボート出版社,1991年)该书荣获“三得利学艺奖”,于1996年由NTT出版社再版;《苏加诺与苏哈托》(岩波书店,1997年);《大崩溃》(NTT出版社,1999年);《海洋帝国——如何思考亚洲》(中央公论新社,2000年)本书荣获第一届读卖吉野作造奖。

《海洋帝国》原著书影

作者白石隆(Takasi Siraisi)

译者简介:

齐珮,毕业于吉林大学日语系,2007年获文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中日比较文学与文化,现任上海海洋大学日语系副教授。出版专著《日本唯美派文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主编《域外中国文化形象研究集刊》(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创新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先后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外语类核心期刊等相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原著简介:

本书尝试突破以往将亚洲视为某种稳定结构的通论,试图把亚洲视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成、发展、成熟乃至崩溃的地域共同体,并力图在长期的、宏观的历史时空跨度下,围绕“二战”后英、美等国针对重建亚洲新秩序问题制定的三个自由主义计划,描述“海洋亚洲”这一新兴的地域共同体生成、发展、演变的历史情况,从而为东南亚近代国家的比较史和中日两国关系史定位,并据此批判一直以来的亚洲地域“朝贡贸易体系”,主张以“曼陀罗体系”取而代之,从而讨论东南亚地域秩序的演变和海洋亚洲的未来。

译文节选:

新加坡城于1819年在莱佛士的努力下建立起来,随后1826年新加坡、马六甲、槟城合并在一起形成了海峡殖民地。19世纪在东南亚英国自由贸易帝国以海峡殖民地为核心建构起来,英国东印度公司设立了派出机构只负责统治、管理海峡殖民地,但英国的控制力量却由此辐射到周边地域。英国舰艇以此处为据点在从马六甲海峡至南中国海的海域上活动。中国人的秘密结社组织形成的关系网像珊瑚礁一般从这里向周边的马来半岛、苏门答腊东海岸、廖内群岛等地不断扩展、延伸。

这就是英国的“非公式”帝国。今天这片地域有两个国家——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它们在英国“非公式”帝国的形成期诞生于海峡殖民地,从此开始了近代国家蹒跚前行的脚步。而且,在这一时期荷兰东印度、菲律宾王朝、查克里(Chakri)王朝,即今天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国家也伴随着英国自由贸易帝国的形成而逐渐开始向近代国家转变。

众所周知,“利维坦”是近代国家的比喻,我们一提起近代国家就马上会联想到马克斯·韦伯所定义的威风凛凛的主权国家,尽管如此,这些主权国家也曾有过滑稽可笑的时代与步履蹒跚的历史。既然如此,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国家是如何成长为近代国家的呢,其历史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一、何谓近代国家

“国家”与“文化”“社会”等词语一样,即便是用最简单的方法为之定义也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情。原因之一在于“国家”就像“交通工具”这个概念一样很抽象。如果把“交通工具”定义为“人类不使用自己的双脚而在空间移动的手段”的话,那么“交通工具”就会包括从肩扛、轿抬直到航天飞机在内的一切内容。同理,如果把“国家”定义为“统治、支配体系”的话,这就要囊括从古代的律令制国家到东南亚的“曼陀罗”体系、罗马帝国,乃至今天的近代国家的全部范畴。对“国家”进行一般性的论述并不能说毫无疑义,但是本书的目的并不在此。在东南亚像今天的泰国、菲律宾、新加坡等国家虽然个性不同但我们一看便知它们确实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我们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判断呢?这些国家具有怎样共通的特征?

缅甸第一代总统吴努(U Nu,1907—1995)在其自传中把1948年独立之际的缅甸比喻成从英国手中接过来的汽车,而自己则是开车司机。

“意想不到的是我成了总统,坐在了汽车的驾驶席上。我还是第一次开车,这已经足够让人吃不消了,再看一看这车况吧,轮胎爆胎、汽油用尽、散热器损坏,而且路况又糟糕得令人恐惧。”

如此看来,近代国家被极其单纯地定义成了“统治机构”“支配装置”。“国家”与“国民”不同,“国民”是“想象的共同体”,也就是说国民是在人们的心目中被想象出来的,而“国家”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实体,与教会、大学、企业一样是一种制度、机构。国家作为这样一种机构拥有自己特殊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年龄、教育水平、性别等分类、编组进入机构中,又会在不久后“离开”。同时,国家作为一种机构拥有独特的记忆,并且存续着自我增值的内在冲动。

作为这样的统治机构和装置的东南亚近代国家在19世纪英国自由贸易帝国时代诞生了。但它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作为“异物”由外而内地被移植、输入进来。这是怎样一个“异物/怪物”?我们可以对照东南亚自然形成的政治体系,即奥利弗·沃特(Oliver W. Wolters, 1915—2000)所说的“曼陀罗”体系来解释这一问题。

关于“曼陀罗”体系如前所述,东南亚在历史上是由多个中心组成的地域。在它的交通要塞和人口聚居地一旦出现具有非凡“神力”的人物就会成为“王者”,并建立起“王国”。在这些“王者”中产生“大王”,并向“王者”们发号施令从而形成了“曼陀罗”。因此,“曼陀罗”没有国境,而是依据中心进行界定,“王”“王宫”以及 “都城”就是世界的中心,“曼陀罗”秩序就是世界秩序本身。而且,支撑了“曼陀罗”的支配/服从关系融入了以亲族、婚姻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中。但是,正如爪哇俗谚“王为虎,民为林”的暗喻,“曼陀罗”并不具有将自己统治、支配下的人民统合起来有序控制的思想和力量,它虽然赋予秩序以实际意义,但是并不对人民的日常生活进行过分干预。

与之相比,被喻为“汽车”“喷气式战斗机”的近代国家是与之多么不同的“怪物”!如果说“曼陀罗”融入了组织中,那么作为支配机构和装置的近代国家正像一个“异物/怪物”由外而内、自上而下地被移植到东南亚。如果说“曼陀罗”是由亲族、婚姻形成的关系网构成的统治体系,那么近代国家的工作人员作为官僚依据完全不同于“曼陀罗”体系的社会组织原理被充填进国家机器中。而国家则依靠法律、地图、居民登记、土地登记、贸易统计等“新技术”对各个领域和人民进行管理和统治。“曼陀罗”通过中心来界定,而近代国家是通过国境来界定,在这个边界截然区分开来的领域内国家力量被同质化运用。而且,“曼陀罗”赋予秩序以意义,近代国家完全不具有任何存在论意义。如果借用吴努的比喻,汽车是不可能有什么存在论意义的。

这样的国家在19世纪的东南亚诞生了,并开始蹒跚起步,那么它会如何成长?它的登场会破坏什么,又会成就什么?

二、海峡殖民地国家

首先来看海峡殖民地国家,日后发展成为现在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确切地说出这个国家诞生于何时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但是这个国家历经了槟城建设(1786年)、新加坡建设(1819年)、海峡殖民地建设(1826年)等过程,毫无疑问,它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一步一步地蹒跚而行。

这个国家不是王权国家而是殖民地国家,1858年以前一直受英国东印度公司管辖,同年该公司解体,后归属于英国政府印度省管辖,1866年归于殖民地省管辖。这个国家是一个小规模国家,或许用更加熟悉的表达方式来说,它就是一个小型政府。1826年海峡殖民地建成时政府规定管理人员包括1名理事官、3名评议员,共计14名正式的工作人员。此外还有60名左右的非正式职员。军队包括欧洲炮手17名,马德拉斯步兵30名,此外还有蒸汽军舰1艘,帆船2艘。这种国家规模直到移交给英国殖民地省管辖的1866年都没有太大的改观。这一年政府规定的正式工作人员仍然是14名,此外非正式职员有306名。尽管如此,它也是名正言顺的国家,拥有以理事官为首席长官的政府(1866年以后称为总督)、国家办公厅、会计局、国税局、审计监察院、陆海军,还有分别负责新加坡、马六甲、槟城等地行政事务的评议员。

海峡殖民地是东南亚英国自由贸易帝国的核心,日渐发展成为自由贸易港。但是由于自由贸易港不能征收关税,而无论规模多小的国家也必然需要用于运转的资金,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等,海峡殖民地政府就从中国人的经济活动中筹措这笔费用。例如,在新加坡种植栽培胡椒槟榔,或者以鸦片为首的税收垄断就是筹措资金的手段之一。英国人所“信赖”的中国人通过竞标获得了独占贩卖鸦片的资格,中国人的秘密结社组织作为下属负责将鸦片贩卖给在胡椒、槟榔种植园中劳作的中国苦力。政府通过这种税收制度获得了超过政府总收入50%的资金。

莱佛士的同事、创建了新加坡财政基础的约翰·哥罗福(John Crawford)曾描述说:“一个中国人至少相当于印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出身的两个当地人、四个马来人。”当然这是从经营国家的角度所做出的判断与评价,但是不能不说海峡殖民地政府正是遵循了这一精神才积极鼓励中国移民来到新加坡,为英国自由贸易帝国带来了经济上的发展和繁荣。例如,新加坡的胡椒、槟榔种植园1819年时有20个,到了1839年就超过了350个,1848年增加至600个之多。而且此后进一步扩张到了新加坡对岸的马来半岛南部柔佛州。整个19世纪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甚至数十万计的中国移民涌到海峡殖民地,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中国移民都会定居于此,大约5人中有4人经过几年的劳动后返回故乡。尽管如此,由于数量如此庞大的中国移民涌入,胡椒、槟榔种植园得以不断增加,锡矿山被大量开采,商业越发繁荣,因而中国人的关系网也不断地向海峡殖民地周边如马来半岛、廖内群岛、苏门答腊东海岸等地扩张。

但这也带来了很大的问题。福建、广东等地每年都会有众多的中国人来到海峡殖民地,然后再从这里流向周边地域,他们为海峡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利益,政府的收入也随之增加,这是积极的一面。可是虽说统称这批人为中国移民,但是他们来自中国的不同地区,籍贯不同、语言不通,风俗习惯也不尽相同。他们这些人被组织进“义兴会”“海山会”“太伯公会”等秘密结社中,而这些秘密结社常常围绕鸦片垄断、锡矿开发等问题相互争斗。因此,虽说海峡殖民地政府要充分控制、利用中国人的关系网,但是仅仅通过以鸦片为首的税收垄断从中国人的经济活动中赚取利润是行不通的,在必要的情况下必须凭借政府实力取缔秘密结社,驱逐势力过于强大的中国人,强迫他们离开海峡殖民地,从而确立并巩固海峡殖民地国家的权威。

可是这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直到19世纪60年代,中期海峡殖民地政府中还没有会说汉语,更确切地说是会说福建话、广东话、潮州话、客家话、海南话的英国官员。而且,19世纪中叶,据当时新加坡的一个警察官描述,当时现有的警力是不可能取缔中国人秘密结社组织的,可是在海峡殖民地秘密结社之间的相互斗争几乎发展到了间歇性的程度。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海峡殖民地周边领域随着中国移民的涌入,其经济活动也开始向马来半岛、廖内群岛、苏门答腊东海岸等地扩展。同海峡殖民地国家一样,这些地域的“马来王者”们也想要控制、利用中国人的关系网,可是却做不到,而且还引发了很多问题。

在这一时代,“马来王者”们面临着大转折。19世纪20年代,建设海峡殖民地和打击、取缔海盗共同成为当时的重要课题。为此19世纪30年代中期海峡殖民地配备了蒸汽军舰,这在帆船时代用于打击海盗是十分有效的。而且此时海峡殖民地政府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缔结了关于打击、取缔海盗据点的合作协议,所以19世纪40年代在海峡殖民地周边海域活动的海盗销声匿迹了。曾经马来人、布吉斯人、依拉侬人等购入数十艘武装帆船作为商人、海盗、佣兵活跃在马六甲海峡、南中国海、东印度海域的时代宣告结束。

19世纪中叶,布吉斯“冒险者”、依拉侬“海盗”、“马来王者”们就像上了岸的河童,可是也就在此时马来半岛出现了适合于他们活动的新舞台。这就是霹雳州(Perak)等马来半岛西海岸的锡矿山和新加坡对岸柔佛州的胡椒、槟榔种植园。马来人、布吉斯人、依拉侬人并不是直接参与锡矿开发、种植栽培等活动,这些都由中国苦力从事。新加坡、槟城的当地英国商人以及他们的中国合作伙伴提供资金,义兴会、海山会等中国人秘密结社的头目筹措、调配所需的资材和劳动力,矿山主雇佣中国劳动力开发矿山,而“马来王者”、布吉斯冒险者们向海峡殖民地的资本家和中国秘密结社组织提供矿区,作为交换,海峡殖民地政府将鸦片贩卖、博彩业等委任给他们,并通过税收垄断捞取利润。这就是海峡殖民地国家经济运行的常态。

这样看来,围绕锡矿山开采与控制问题,海峡殖民地的英国商人、中国的秘密结社组织、马来王者、布吉斯冒险者等各种势力相互斗争是很常见的,而且关于王位的继承问题往往也会成为他们之间斗争的焦点。不过,为了不引起读者的误解,在此我需要加以解释的是,19世纪中叶霹雳王国、雪兰莪王国当地人口最多时也只有2万—3万人,所以虽然称之为“王国”,但其实它们是有自知之明的。尽管如此,在理论上这些“王者”们仍然是锡矿山的所有者和“王国”的统治者。因此一旦发生王位继承问题,“马来王者”、布吉斯冒险者、依拉侬佣兵为了拥立各自的领袖而争斗不断,海峡殖民地的资本家、秘密结社的头目负责提供资金、武器和兵力。

19世纪五六十年代马来半岛西海岸的霹雳王国、雪兰莪王国等国家因此而秩序崩坏,这种在英国自由贸易帝国周边地域发生的内战也威胁到了海峡殖民地治安,而且直接导致了19世纪70年代海峡殖民地政府对马来王国事务的介入,由此英国的“非公式”自由贸易帝国开始向“正式”帝国转变。那么英国的干预和介入活动具体情况如何呢?英国通过派遣理事官、司政官并导入警力以恢复、重建地域秩序,从国王手中夺取垄断税收的权利,掌握并控制国家税务、会计等部门,循序渐进地组织近代国家。海峡殖民地政府完全打着“马来王者”(霹雳王国、雪兰莪王国等)的名义从事这些活动。在马来半岛西海岸,截至此时中国人口已经大大超过了“马来人”人口总数,可是尽管如此,这些王国仍旧是“马来人”的王国,这一虚名仍然被维持着,这成为日后不久马来亚(马来西亚)独立、“马来人”优先政策最为重要的根据。当然,这要等到很久以后,对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议题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移民大量涌入是这片地域经济繁荣的关键,控制并利用中国人以确保英国在这一地域的主导权,由此英国海峡殖民地逐渐转变为蹒跚起步的近代国家。

三、荷兰东印度国家

以海峡殖民地为核心的英国自由贸易帝国的建立给东南亚的政治经济秩序带来了巨大变化,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国家、马尼拉的菲律宾、曼谷的查克里王国并不具有挑战英国主导权的实力,尽管如此,他们也并不就此完全接受英国的自由贸易主义。那么他们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19世纪中叶,从19世纪20年代至19世纪60年代,荷兰东印度、西班牙领菲律宾以及查克里王国(即日后的泰国)把这一问题视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课题,在解决此课题的同时逐渐地向近代国家转型。

首先我们从荷兰东印度也就是日后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开始探讨。早在英国海峡殖民地国家建成之前这个国家就已经诞生,也就是17世纪初简·皮特斯佐恩·科恩[2]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本部定在巴达维亚(即雅加达)之际,在这个意义上,荷兰东印度国家几乎与日本的德川幕府是同时诞生的。德川幕府不是近代国家,同样荷兰东印度也并非近代国家,但是二者的意义完全不同。17世纪至19世纪,除欧洲之外在西印度、东印度地域,荷兰东印度既是一个公司又像是一个国家在发挥作用,它是一个“公司式国家”,于18世纪末破产。19世纪10年代初期东印度被英国占领,19世纪10年代中期以后爪哇返还给荷兰,这个国家逐渐向近代国家转变。

可是荷兰东印度产生、发展的环境与英国海峡殖民地相当不同。海峡殖民地对于英国来说只是附属性的、边缘性的,所以海峡殖民地政府只要不用负担英国东印度公司(1867年以后改为英国政府)巨大的财政开支就很乐于接受这一附属地位。与之相反,爪哇是荷兰最为重要的殖民地,荷兰的繁荣与权威与之密切相关,爪哇殖民地的经营问题常常是荷兰政治中最受争议的焦点,尤其是在爪哇归还荷兰的19世纪10年代中期到19世纪30年代初期达到了高潮。当时荷兰由于拿破仑战争日益衰败,而且1830年工业地带比利时独立,因此经济危机越发严峻,如何处理爪哇问题才能有利可图,这在当时成为荷兰政治的重大课题。

那么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如果接受英国所主张的自由贸易体制,那么荷兰有可能获得胜算。比如,1819年也就是新加坡建设当年,来到巴达维亚的商船一共有171艘,其中英国62艘,美国50艘,而荷兰只有19艘。而且,19世纪一二十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依靠英国商社的借款来补偿财政赤字。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英国的自由贸易主义计划,那么爪哇势必会落入当地英国商人以及与他们建立了同盟关系的中国人手中。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发生,同时又要使爪哇成为荷兰的获利之处,这成为荷兰政府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必须面对的课题。

这正是荷兰东印度发展必须面临的前提条件,在自由贸易中如果无法对抗英国就只有采取保护主义。爪哇不同于海峡殖民地,它拥有肥沃的土地和充足的人口,1800年爪哇人口就已经达到500万,所有耕地由农民进行耕种,农作物以砂糖、染料、烟草等面向欧洲市场的热带经济作物为主,荷兰国营的商社垄断了这些农产品,然后贩卖给欧洲市场。强制栽培制度和贸易垄断制度相结合,这是荷兰东印度的经济制度基础。而且荷兰地处欧洲大陆中心,商品买卖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生产,使爪哇成为一个巨大的国营农场,强制农民生产热带经济农作物,这需要强有力的国家管理机构作保证。可是从本国派遣荷兰人组建以白人为主的行政机构并不划算,于是将爪哇当地贵族作为官僚组建行政机构,并导入配给制,视热带经济农作物产量而决定报酬,并且在行政机构的重要职位上安插少数白人(19世纪中叶这一人数达到200),以总督为首席负责人,按照东印度政府意志进行国家管理。荷兰东印度—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国家原型就这样形成了。

荷兰东印度政府也导入了以鸦片垄断为首的税收垄断制度,19世纪30年代到19世纪70年代每年的税收占政府收入的30%左右。实际上爪哇导入税收垄断制度早已有之,早在17世纪爪哇就已经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以此为原型进行效仿,例如包括中部爪哇内陆地区、日惹、苏腊卡尔塔等地区在内的马塔兰王国,其税收垄断制度也成为王国收入的主要来源。可是19世纪的税收制度与此不同,17、18世纪以市场税、关税为中心,而鸦片税收是作为海峡殖民地的翻版被导入的,因此这种做法与海峡殖民地基本相同,政府从印度进口鸦片,鸦片的垄断贩卖权以理事为单位公开竞标,中标后通常签约三年。在这一过程中负责收税的人通常都是中国人,他们领了工资就去吸食鸦片。

尽管如此,荷兰东印度国家所实行的税收制度还是与英国有所不同。第一,海峡殖民地经济基础在于中国移民,如何从中国移民身上捞取利润是根本问题,因此鸦片通过中国秘密结社组织的关系网贩卖给在锡矿山、胡椒、槟榔种植园劳作的中国苦力。与此相反,荷兰东印度国家的经济基础在于爪哇农民,鸦片贩卖给当地农民,中国秘密结社组织的中国人关系网无法被利用在这一过程中,所以那些在爪哇世代定居且被荷兰人信赖的中国人只能作为税收负责人行使权利。在爪哇全境开设有1万多家鸦片馆,而且爪哇的行脚商人常常以赊账的方式挨个村镇兜售鸦片。

第二,东印度政府规定印度进口鸦片的政府批发价是海峡殖民地市场价的2到4倍,因此在经由巴厘岛的布莱伦(Kabupaten Buleleng)到爪哇一带,几乎与政府批发数量相当的鸦片被走私进口。鸦片税收的成败往往与收税人打击走私鸦片的力度相关,甚至在必要时收税人还要亲自走私鸦片以维持市场垄断。收税人为此要与县长等当地的管理官员交好,在市场、赌场、鸦片馆、妓院等场所充当警务人员打击私自贩卖鸦片行为。甚至有时还会雇佣当地官员的爪牙、流氓充当警察、间谍,所以爪哇警察、流氓常常勒索、搜刮鸦片收税人,而鸦片税收者也常常以取缔走私鸦片为借口打击、排挤同行竞争者,将他们排挤出鸦片市场,而自己通过赊账等方式从爪哇农民手上购买并囤积稻米等农产品。简而言之,爪哇贵族、官僚与中国人建立了同盟关系,中国人对爪哇实行经济控制,这与19世纪荷兰东印度国家向近代国家迈进是并行不悖的。

如果说英国海峡殖民地国家肌理张布着中国人的关系网,那么荷兰东印度国家机构就隐没在当地官僚、行脚商人、流氓、赌徒、娼妓等爪哇人与中国人混杂的合法世界与非合法世界之间的灰色地带中。荷兰东印度政府在20世纪初以“白人的责任和义务”为名再次探讨如何重新组织这一明暗交织地带,尝试推动国家的近代化。国家机构隐没在明暗交织的灰色地带,这一现象并不是19世纪荷兰东印度国家特有的,这一点值得我们关注。即便是到了今天,这种情况也没有多少改变。荷属东印度的国家基础在于对爪哇农民的控制,这应该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四、菲律宾

那么,菲律宾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从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菲律宾一直处于西班牙的殖民统治下,因此菲律宾的历史比印度尼西亚要更加古老。但是菲律宾在19世纪像荷兰东印度一样没能顺利地完成近代国家转型。荷兰东印度发展成了“强国”,而菲律宾仅止步于“弱国”,在某种程度上这与菲律宾的建设和发展环境密切相关。

在西班牙领属时代菲律宾有过两次转机,其一,“七年战争”(1756—1763)中英国占领了马尼拉(1762—1764),这对西班牙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此后开始着手重建菲律宾殖民统治体系。以此为目标,菲律宾政府效仿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实施了新经济政策,导入强制性烟草栽培和专卖制度,建立了国有菲律宾公司,也尝试引入咖啡、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技术,开发矿产资源,以及实行以鸦片税收为首的各种税收垄断制度。但是除了烟草强制种植、专卖制度,其他的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另一个转机是墨西哥独立。16世纪以来在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最大的特权就是帆船贸易,即以马尼拉为中转地连接墨西哥与中国的西班牙帆船贸易,可是到了1820年这一贸易活动就宣告终结了。而且,随着墨西哥独立,墨西哥政府给予菲律宾政府的补助金也终止了。此前菲律宾只不过是西班牙帝国的附属品,但是西班牙帝国在拉丁美洲的殖民时代结束后,只有把菲律宾视为获取利益的唯一途径了。那么该如何处理菲律宾问题呢?西班牙政府在英国自由贸易帝国时期与荷兰东印度政府所面临的问题是相同的。

荷兰东印度政府当时给出了强制栽培、贸易垄断、税收垄断的答案,这导致了近代国家的诞生,这头“怪物”吞噬了爪哇农民。与此相反,菲律宾政府给出了与荷兰东印度政府不同的答案,或者更确切地说,菲律宾政府并没有采取强制栽培、贸易垄断、税收垄断等制度。虽然18世纪中后期菲律宾政府也做过类似的尝试但都失败了,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两方面。

第一,菲律宾的基督教教会对地方行政的影响力很大,地方行政机构由州、村、镇、乡组成,城镇中心建有教会和政府办公厅,市长、镇长由居民选举产生,但明确规定教区的神父必须是西班牙人。教区神父介入市镇行政事务,纳税人名单需要教区神父认可,市/镇长选举也要神父推荐并列席选举会议。这样一来,为了充实、整备国家机构的某些举措常常会立刻遭到基督教教会的反对。

第二,这是菲律宾独有的问题,即“梅斯提索”(mestizo,中南美洲印第安人与白人尤其是西班牙裔白人的混血儿)的存在。在爪哇,中国人与当地人结合生育的孩子在文化上无论怎样被同化还是被视为中国人,因此法律规定他们必须居住在中国人聚居区,穿中式服装,梳中式发型。与之相反,在菲律宾中国人与当地人结合生育的孩子被称为“梅斯提索”。西班牙人将这一具有法律性质的概念从拉丁美洲引入,因此许多来到菲律宾的中国人经过一代、二代之后就变成了“梅斯提索”,拥有自己的土地,在各地扎下根来。在这样的地区导入税收制度将会发生什么?经过一代、二代后本应是中国人的征税者化身成“梅斯提索”,他们要求把经济实力转化为政治力量,这是极其危险的,而且也是行不通的。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如果强制栽培制度、贸易垄断、征税制度都不能成为最佳答案的话,那么只剩下实行自由贸易主义了。向当地的英国商人和他们的同盟者中国商人开放菲律宾经济,国家政府通过关税收入从中受惠,这就是菲律宾经济的基本形态。因此,马尼拉于1834年正式开埠,这里所说的“正式”是指18世纪末以来,马尼拉已然被默认为开埠港,只是处于非正式的“开埠”状态,1809年在马尼拉甚至已经建立了英国商馆。这种体制发展到了19世纪50年代被进一步完善,例如1850年实行中国移民奖励办法,1855年伊洛伊洛[3]、三宝颜[4]、苏瓦[5] 以及1860年宿务[6] 等地相继开埠。这种制度和政策在经济上获得了预期效果,由此菲律宾经济被纳入以香港、新加坡为中心的英国自由贸易帝国体系中,被英国商人和他们的同盟伙伴中国商人控制。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制度和政策对菲律宾政治、经济的作用和意义。当时连接开埠港与村镇的流通机构由开埠港的贸易商、批发商和当地商人组成。日本东南亚研究专家池端雪浦[7] 这样描述当地商人:“处于流通链条最末端的当地商人通常居住在作为交通要塞的大型城镇中,他们在周边乡镇定期举行的集市上兜售自己的商品。很多时候他们通过赊账的方式进行商品买卖,也就是农民等农产品收获后赚来的钱再支付商品交易。因为当地商人同时也是出口农产品的收购者,所以赊账买卖的形式对于收购农产品是极为有效的。同样,收购者有时也会应农民的要求预先垫付资金,等到砂糖、马尼拉麻、稻米等集中收购期,当地商人就会乘船逆流而上,或者赶着牛车来收购预先订购的货物。当遇到恶劣气候或者蝗灾等自然灾害时预付款、赊账金全都泡汤的情况也不少见。农民常常因此而负债累累,而商人就会通过高利贷等形式逐渐将土地集中到自己手中。”(参见《东南亚现代史2》,山川出版社,48页)

直到19世纪中叶,菲律宾当地商人大多是混血儿,这应该归结于菲律宾政府的政策。18世纪中叶菲律宾政府先后三次实施了驱逐中国人的政令,其结果造成了当地的中国人口锐减,而且中国人聚居地被严格限制在马尼拉周边,因而当地中国人的经济活动日渐衰退,混血儿以及少数当地人开始填补中国人经济活动的空缺。可是这在马尼拉开埠后发生了很大变化,菲律宾政府非常欢迎中国移民,对中国人的聚居地和人口迁移给予了最大程度的自由,这样一来,19世纪50年代中国人再度参与到当地的商业活动中。相应的,混血儿们则从当地的商业活动中转而投身于高利贷、地主、出口农作物的生产等活动中。正如菲律宾史所指摘的那样,到了19世纪末这些混血儿纷纷成为当地大宗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成了菲律宾国家精英和领袖,开始向西班牙殖民统治发出挑战。这同时也导致了19世纪菲律宾近代国家的发展仅仅止步于发育不良的状态。

如此看来,19世纪在东南亚发展情况各异、个性不同的近代国家纷纷登场。从历史发展阶段来看,东南亚各国的近代化稍早于日本。从所谓的近代国家的统治机构、运行机制来看,这些东南亚国家与明治时期的日本相比并没有什么较大的不同,但是在国家原型以及存在意义上确实有差异。明治时期日本以欧洲国民国家为样板,致力于国民国家的建设,自上而下地培育国民,建设国民国家。而东南亚各国作为殖民地国家彼此相互借鉴。在东南亚,“近代”以一种完全不同于日本的形式到来了。

【注释】

[1]利维坦 (Leviathan),字意为裂缝,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书中描述的利维坦实际上就是一条巨鳄,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在基督教中利维坦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在希伯来语中有着“扭曲”“漩涡”的含义,《以赛亚书》描述利维坦为“曲行的蛇”,乌加里特史诗则记载利维坦为利坦(Litan),并形容其为“缠绕之蛇”。后世每提到这个词语,都指来自海中的巨大怪兽,而且大多呈大海蛇形态。在《旧约圣经》中它是一条混沌之龙,号称是耶和华所创造出来的生物中最大的。这个时候它还不是恶魔,只是神所创造的怪物罢了。但是到了《新约圣经》的《启示录》或后来的基督教文学时,它就摇身一变,被视为反抗神、要让世界毁灭的恶魔了。在本文中笔者借用了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于1651年出版的政治哲学经典著作《利维坦》的题名和象征意义。该书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 Wealth Ecclesiastical and Civil)。在该书中用“利维坦”比喻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后来人们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但政府这个利维坦(Leviathan)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它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该书系统地阐述了国家学说,探讨了社会的结构,其中的人性论、社会契约论,以及国家的本质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是西方最著名和有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

[2]简·皮特斯佐恩·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1587-1629),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VOC)在17世纪的印尼总督,于1619—1623年及1627—1629年两度担任总督,并致力荷兰国力的增强。他虽被荷兰视为英雄,但在荷兰殖民地区的亚非国家却不受欢迎;在近现代,他更视为种族灭绝的典型人物。——译者注

[3]伊洛伊洛(Province of Iloilo),菲律宾中部的一个省,位于班乃岛(Panay Island)的南部和东北部。面积4663平方公里,人口150万。该省形成于13世纪,于1855年开始对外贸易,因为商业和贸易发达而成为当时菲律宾最大的港口。——译者注

[4]三宝颜(Zamboanga),菲律宾南部棉兰老岛西部港口,南三宝颜省直辖市。与苏禄群岛遥望,濒临巴西兰海峡,建于1635年,曾被西班牙殖民者焚毁,后重建。1936年成为直辖市,为菲律宾的国际转运港,香港—马尼拉—澳大利亚航线必经之地。——译者注

[5]苏瓦(Sual),菲律宾班诗兰省(Province of Pangasinan)下属的县,隶属该县苏尔经济特区,是班诗兰省四大经济特区和工业区之一,菲律宾最大的煤炭发电厂苏尔发电厂位于苏尔经济特区内,核定发电量为1545MW。)——译者注

[6]宿务(Cebu),菲律宾最早开发的城市,被誉为“南方皇后市”(Queen city of the South)。1521年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由西班牙航行到中南美洲发现了此岛。宿务市位于维萨亚斯(Visayas)群岛中心位置,临近宿务省(岛)的东部沿海,是宿务省首府,菲律宾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马尼拉。坐落在宿务市西北边的宿务港是天然良港,菲律宾的第二大港,是菲律宾与国际衔接的第二大通道。——译者注

[7]池端雪浦(Ikehata Setuho,1939— ),日本东南亚研究专家、历史学者,东京大学文学博士。历任东京外国语大学校长、东南亚史学会会长、名誉教授,代表性学术著作有《日本占领下的菲律宾》(岩波书店,1996年)、《东南亚史2·岛屿部》(山川出版社,1999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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