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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后可以继续使用划拨的土地吗

时间:2022-09-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后,若要继续使用原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则应当依法变更土地取得方式,通过有偿出让或者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

(1)使用划拨土地有严格的范围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对于划拨土地的取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为四种情形,一是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是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除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外的用地,应当以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则不能无偿使用划拨土地。

(2)公司制改制后不符合无偿使用划拨土地的要求

国有企业经公司制改制后并不符合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一是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二是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三是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四是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

根据上述规定,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后,若要继续使用原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则应当依法变更土地取得方式,通过有偿出让或者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

(3)未进行变更而继续使用原划拨土地的,存在缴交土地出让金或租金以及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风险

根据上述规定,倘若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后没有依法变更土地取得方式而继续使用原划拨土地的,一方面企业可能被要求以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土地,按照相应价格缴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的土地出让手续;另一方面,企业由于缺乏合法使用原划拨土地的法律依据,相应的使用行为可能存在违法占用土地的风险,可能被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甚至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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