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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消费与社会稳定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一般的消费相比较,位置消费的实质是消费的相对量,实现的途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比较,表现方式是消费商品与服务的符号或象征价值,目的是满足不断被刺激起来的消费欲望,炫耀自己的地位、身份、成功、富有等。金钱以及相应的消费力则成为测量人们社会地位的又一个重要指标。相反,必然不利于位置消费。

收入差距、位置消费与社会稳定

消费原本是满足人们基本的生存需要,维持人们的生命和存在。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产品的丰富和剩余,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相对差距的拉大,随着人们交往的日益密切和消费空间的不断公开化,消费逐渐超出了维持“生存水准”的功能而派生出一种新的社会显示功能,即显示个人成功,炫耀个人富有,提高个人地位的功能,消费被看做是幸福、喜悦的源泉,是豪华生活的象征。于是,以攀比、炫耀为特征的位置消费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操纵和怂恿下,迅速成为一种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在西方国家快速流行,并向世界各国扩散和蔓延。

位置消费(positional consumption)就是人们在一定时期或条件下,在相互比较中对相对经济地位或名次的消费。与一般的消费相比较,位置消费的实质是消费的相对量,实现的途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比较,表现方式是消费商品与服务的符号或象征价值,目的是满足不断被刺激起来的消费欲望,炫耀自己的地位、身份、成功、富有等。

一、收入差距:位置消费产生的重要条件

位置消费以显摆、炫耀为目的,所以,必须以较高的收入水平为支撑,同时以相对收入差距的拉大为前提。如果收入水平很低,仅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则消费丧失了“表现”的能力。如果人们的收入水平无差距或差距不大,那么消费就没有层级划分,从而也就没有“表现”的必要。改革开放以前,由于计划经济及相关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影响,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捉襟见肘的绝对收入使人们的消费行为基本处于受束缚的、无选择自由的被动接受状态。加之生产能力的严重不足和政治因素的严格压抑,使消费品缺乏,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消费具有很大的雷同性、同质性。所以,人们的身份、地位只能通过权力等级、工资高低来区分,而难以通过消费水平的差异来测量。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迅速增加,相对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快速提高,产品的花色品种不断翻新,使得消费水平迅速提高,消费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使得权力和工作单位不再是衡量个人身份和地位的唯一标准。金钱以及相应的消费力则成为测量人们社会地位的又一个重要指标。加之政治领域对消费控制的取消,特别是社会群体经济地位的沉浮升降,在消费能量迅速释放的同时,消费也开始获得沟通和表现功能,并成为人们显示自己成功,炫耀自己财富、身份、地位的重要手段,以“示范效应”、“消费攀比”为特征的位置消费日益普遍。

二、日趋拉大的收入差距对位置消费的效应分析

收入差距拉大对位置消费的效应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收入差距是否过分悬殊以及人们在位置消费中的满意度;二是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适度的、合理的、合法的收入差距既是经济发展中效率和公平的体现,也是促进人们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重要动力,也有利于位置消费。相反,必然不利于位置消费。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发生了两大变化:居民绝对收入普遍提高,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相对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贫富鸿沟不断拉开,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加剧。具体表现在: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

城乡收入差距对全国的收入不平等最具解释力,泰尔指数的分解表明,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收入差距的主要“贡献者”。1988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能够解释43%的全国收入不平等,1995年这个百分比下降为35%,但仍然是中国收入不平等的主要表现。表1列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变化轨迹。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总体都有大幅度增长,从而为位置消费的产生奠定了收入基础。从1978—2004年,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分别由343.40元、133.6元增加到9422元和2936元,说明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上都有很大提高,城乡居民根据其所处的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程度地都在进行位置消费。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一是城乡收入差U—R从1978年的209.8元增加到2004年的6486元;二是城乡收入比U/R从1978年的2.57增加到2004年的3.21。如考虑城乡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的差异,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可能扩大到5∶1—6∶1甚至更高。按照国际经验,在人均收入1000美元左右时,城乡收入比应该在1.7∶1。由此看来,我国城乡居民已经是根本不同的收入群体和消费阶层。

表1 1978—2004年中国城乡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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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区收入差距过大

东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东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从1980年的1.46∶1扩大为1997年的2.15∶1。2000—2003年,西部12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7%、86%、85%,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2004年上半年人均收入最高的5个省市分别是:上海(8513元)、北京(7836元)、浙江(7771元)、广东(7246元)、福建(5879元),平均为7453元,是人均收入最低的5省区市的2倍还多。

3.行业收入差距过大

据统计,行业间平均劳动报酬最高与最低之比在2000年为2.62倍,2003、2004年分别提高到3.98倍和4.25倍。这还不包括工资外的福利收入。国际上通常以2倍行业收入差距为正常值,而我国农林等低收入行业与能源等垄断行业和金融保险等高收入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达到5倍以上。

4.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过大

2003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最高收入户是最低收入户的8.50倍,是困难户的10.31倍。2004年上半年最高10%收入组和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322元和1397元,二者之比为9.5∶1。城镇居民拥有的金融资产中,20%富有的居民和20%低收入居民分别占66%和1.3%,相差50倍以上。农村贫困农民的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之比由1992年的1∶2.45上升到2004年的1∶4.39。

5.个体的收入差距无与伦比

2004年11月4日,世界著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公布了“2004年中国富豪榜”,上榜名单由2003年的100位扩增至200位,预计2005年会再增加一倍。控股中信泰富的荣智建家族、国美电器的黄光裕、盛大网络的陈天桥分别以14.9亿美元、13亿美元和12.76亿美元排名前三位。前100名富豪所拥有的总资产达292亿美元。与此相对照,目前为吃饭发愁、为看病担忧、被孩子上学困扰的家庭也为数不少,这两类个体的差异根本无法比较,其差距是天壤之别。

以上差距成为我国居民进行位置消费的重要条件。它不仅使位置消费行为更加普遍,而且在人们竞相进行位置消费时产生了一些畸形消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人们之间的消费攀比(parallel clnsumption)。如各类学生衣食住行要名牌,生日party讲排场;城市居民日常消费求奢华,节日消费比高低;农村居民节衣缩食谋生存,婚丧嫁娶摆阔气;富裕群众极尽所能寻奢靡,穷奢极欲显身价……都是位置消费所致。18.8万元的天价年夜饭,36.6万元一桌的满汉全席,标价38.8万元的金马桶,一粒橄榄在汕头拍出8.6万元的闹剧,和新近出现的“人体寿司”宴,富豪们花样翻新、骄奢淫逸的消费方式,使得以互相攀比为特征的位置消费真正体现出了“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还有东北某市“啤酒节”搞的啤酒喷泉,山东两城市企业开业比赛抛撒人民币,山西某矿主为显富摆阔购买20辆悍马轿车(家族15岁以上成员人手一辆),在“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广告诱惑和“笑贫不笑娼”的攀比心理下,中国的奢靡之风让很多真正富裕的外国人大跌眼镜:2003年的上海车展上推出了1180万元的天价宾利轿车,刚一露脸,就被人购走。售价在288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的高端宾利车,中国市场销量已经连续3年保持全球第一。宾利进入中国仅仅3年时间,其保有量已经达到280辆。2003年,全球高档豪华车销售下降了20%,中国市场却增长了150%。在“宾利效应”的带动下,奔驰将尘封多年的豪华品牌迈巴赫带到中国。一时间,法拉利、保时捷、世爵、罗孚、兰博基尼、沃尔沃、美洲豹雷克萨斯、凯迪拉克、林肯和大众辉腾,一个不落地向中国市场进发。在世界上占宝马总销量的5%到7%的宝马7系,在中国却占到了35%;售价180万元的奥迪A8刚推出时,在全球60个订户中,中国人竟占了2/3。《纽约时报》撰文列举了一位北京高尔夫球场和豪华住宅开发商,以9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相当于一名普通工人1200年工资”的迈巴赫62款。当然,如果仅从经济能力上考虑,似乎谁都没有资格对这些消费行为妄加评论,但如果从其消费给资源、环境、社会和人们心理带来“负的外部性”的视角来考察,我们就不应该对此熟视无睹了!这些消费现象与我们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与2900万绝对贫困阶层、9000万贫困人口以及挣扎在生存和温饱中的弱势群体相比是多么的格格不入。这些扭曲的消费行为所造成的巨大反差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收入差距、位置消费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一)我国目前收入差距的基本判断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上述差距是否已经超过警戒线,或超过人们能够容忍的限度,学术界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众说纷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最近研究出了一套针对中国国情的“居民收入分配预警系统”。[1]该系统显示,2003年后,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其中城镇居民内部总体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行业间收入差距的评分值分别为69分、72.7分、72.0分,都已经接近70分的黄灯警戒线;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评分值分别为64分,已接近60分的红灯警戒线。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到2010年前后,我国的收入差距将进入红灯范围。这一研究结果说明,收入差距所导致的公平失衡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公平失衡并非单纯的经济问题,更是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过于悬殊的收入差距,会使社会成员之间产生种种隔阂、抵触和离心因素,削弱社会的凝聚力和普遍的认同感,从而降低社会的整合力,甚至可能导致社会的分崩离析。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依奇罗·卡瓦奇和布鲁瑟·肯尼迪的研究表明,一个收入差距大的社会比收入差距小的社会显得更少亲善、更低的信任度和更多的敌意。因为不公平使人们更容易感受到压力和孤独,更容易苦恼和精神不安。相反,越是平等的社会,社会凝聚力就越强。

(二)位置消费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位置消费的无限性特点往往导致人们追求不止、欲望无穷,当无穷的欲望难以通过其能力范围之内的正常渠道满足时,就会产生各种犯罪。

经济犯罪。首先是贪污腐败,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90年代的贪污腐败数额之巨大,已经成为影响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贪污腐败之所以犹如毒瘤不断扩散蔓延,就是马向东、李嘉廷、胡长清等巨贪们的“示范”和“诱导”所致。虽然公众对此同仇敌忾,极为不满,但很多人还是想通过升官来发财,于是行贿受贿、买官卖官等为以后的“经济寻租”修路架桥的违法犯罪层出不穷。这些人一旦政治上有所升迁,他必然在经济上变本加厉,将过去“政治”投入的成本成倍成倍地变成“经济”收益,从而使贪污腐败屡禁不止、不断升级。同样,很多诈骗案的发生也是出于希望过上与别人一样奢侈生活的位置消费。女大学生刘雪梅诈骗42万元全部挥霍,就是在上学期间看见别人大把大把地花钱,在“别人有的,我为什么不能有”的扭曲心理下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在位置消费中,比较所产生的相对位置的差异是引起妒忌、自卑的基础,也是犯罪的重要心理因素。中国古代庞涓嫉妒孙膑的故事,古希腊诸神之间的嫉妒引起了特罗伊战争。现代人李·哈维·奥斯瓦尔德刺杀肯尼迪无不如此。同样,在比较中产生的自卑心理也是犯罪的重要起因。2004年3月,震惊国人的马加爵杀人案同样也是其长期贫穷、长相一般、自我封闭、自卑等扭曲心理集成的恶果。

刑事犯罪。贫富不均将导致犯罪的产生是犯罪学界普遍接受的原理。我国古代大思想家孔子也曾言:“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意思是说,不是担心人少,而是担心分配不均;不是担心贫困,而是担心人们不安分守己。古今中外诸多研究证明,尽管“贫困不会产生犯罪,但是因贫困而不满却会而且奇怪地足以产生犯罪”。一个社会的经济可以不发展,但如果人们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相对短绌(relative deprivation)的感觉便会使收入低的人产生相对被剥夺感,基尼系数越大,人们的相对被剥夺感愈强。而人们的相对被剥夺感愈强,从事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愈大。犯罪常常是行为人由于不能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而产生的沮丧和气愤的产物。当收入差距越大时,由于更多的人被剥夺了通向代表地位和尊重的资源的通道,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束手无策时,往往容易走向非正常之路。“贫困就会激起祸乱。在所有情况下,我们总能在不平等中找到叛乱的起因。”美国学者亨廷顿也认为,如果不能在消除社会绝对贫困的同时,逐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那么这种“相对剥夺感”也容易使人倾向于暴力。中国的贫困线(人均年收入625元)低于联合国划定的贫困底线(人均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个购买力平价美元,折合人民币2.5元,人均年收入约900元),而贫富差别的基尼系数高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富人太富,穷人太多,社会各阶层在利益的分配上过分悬殊,消费差距过分拉大,不仅与我们追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和谐共生格格不入,而且是引发仇富心理,导致社会动荡和滋生违法犯罪的重要隐患。

按照社会心理学的理论,社会的稳定取决于一个社会平均综合满意度与社会贫富分化度的对应问题。二者并非绝对一致,即社会贫富分化度高,但只要合理合法,社会综合满意度可能也高,社会可能是稳定的。相反,社会贫富分化度可能不高,如基尼系数处于警戒线的0.4,但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社会平均的满意度则低,社会也可能不稳定。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收入差距不可能避免,只要机制合理,制度完善,差距再大人们也许都能接受。但如果分配原则不公导致贫富差距悬殊,不仅为社会所诟病,而且也是引发动荡与不安的导火索。近些年来,我国由于体制上的弊端、机制上的缺陷,法制上的漏洞和政策上的不完善,使得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卖官鬻爵,大量侵吞公有财产、体制外的灰色收入和法制外的黑色收入充斥市场。这种基于机会不均等和特权基础上形成的收入差距,是产生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直接根源,是产生畸形位置消费行为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据调查分析,我国当前社会平均综合满意度较改革开放前有所下降,老百姓对贫富差距的现实状态,接受程度下降,其主要原因就是不合理和不合法收入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的社会心理,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如果从位置消费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相对地位的变化,其位置低下者必然心理不平衡,在无力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只能引起他们对社会的不满,从而引起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综上所述,我国虽然总体上还处于社会稳定、经济稳步发展的景气上升时期,但是抱怨情绪随处可见,社会的不稳定事件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由此引发的扭曲的位置消费行为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社会心理。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分析和研究目前收入分配问题时,应当从位置消费的新视角研究它们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因为,研究位置消费有利于我们从人们相互比较的满意度中观察改革的效果,权衡各项利弊得失,并及时地采取微调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改革的摩擦和阻力。

首先,位置消费理论告诉我们,人们更关心相对量的增加和相对地位的提高,不均比之贫能给人造成更大的痛苦,比较产生痛苦,增加痛苦。所以,我们的改革既要在“效率优先”中实现经济增长和人们绝对收入、绝对效用、绝对消费量的增加,又要在“促进公平”中保证社会稳定和人们相对收入、相对效用和相对消费量的合理。如果经济改革只使少数人的相对经济地位提高,大多数人的相对经济地位下降,那么政府就应该在公平上下工夫,推进改革的整体发展。

其次,从位置消费的理论来看,如果一个社会的消费中相对收入差距拉得太大,穷人太多,富人太富,就会出现消费断档:穷人消费不起,富人所有的消费需求都已经满足,在缺乏新的消费热点的条件下,经济将会因消费需求不足而趋向疲软。所以,明智的政府必须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种种调剂方式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使相对收入以及一般收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准保持着一种大体同步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宗旨,充分发挥消费最终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作用。

再次,位置消费中能引起人们不满的是非法差距的存在和拉大。任何社会都无法实现绝对的平均,合法的、正常的差距拉得再大,人们也许都能理解和接受,但如果腐败丛生,权钱交易横行,违法乱纪猖獗,并由此造成收入差距的拉大和相对地位的悬殊,公众的不满情绪就会高涨,动荡和危机也就不远了。而改革又常常难以避免这些现象,所以,毫不松懈地打击腐败,惩治违法乱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缔非法收入,应当贯穿于改革的始终,应成为政府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

原载《经济研究导刊》2006年第1期。合作者张慧芳博士现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注释】

[1]该预警系统从安全到失衡划分了蓝灯、绿灯、黄灯、红灯等四个阶段和相应的警戒值。黄灯表示收入分配关系进入警戒状态;红灯表示收入分配差距完全处于不合理状态,容易产生各种社会不稳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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