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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项目评估管理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省科技厅负责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级科技计划和重大项目经费的预算、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省财政厅负责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经费预算的审批,并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从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必须持有科技部或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资格证书。违反规定的,科技评估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活动的资格。

四、实施阶段项目评估管理

这里主要介绍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分类、组织管理和评估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一)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分类

前面提到,项目评估活动是整个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活动,它贯穿于项目管理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因此,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过程,一般可分为立项评估、执行过程评估、项目绩效评估和跟踪评估四类。

1.立项评估

这是指编制科技计划时对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进行的评估。

2.执行过程评估

这是指计划实施过程中对计划与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目标、规划执行,及对其未来的发展态势所进行的评估。评估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调整或修改目标与策略。

3.项目绩效评估

这是指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目标实现情况、水平、效果和影响,经费使用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所进行的评估。

4.跟踪评估

这是指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完成后所进行的后效评估,重点评估科技计划的整体效果,各类计划集成支持的重点工作的整体绩效,以及计划实施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组织管理

1.评估机构及其条件

评估机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某一内设专门从事科技项目评估业务的组织。评估机构从事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业务不受地区限制。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专业化的评估队伍。有10人以上的专职人员,业务结构应当包括科技、经济、管理、财务、计算机、法律等方面,且人员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项目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

②应当建有一定规模的评估咨询专家支持系统,评估咨询专家应包括来自科研院所、大学、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技术专家、经济分析专家、行业管理专家和企业专家。

③具备独立处理分析各类评估信息的能力。

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⑤兼营科技项目评估的单位或组织除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设有独立的科技项目评估部门。

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评估人员的条件和职业道德

评估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熟悉科技项目评估的基本业务,掌握科技项目评估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巧。

②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科技专业知识。

③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④掌握财会、技术经济、科技管理等相关知识。

⑤具有较丰富的科技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与综合判断能力。

⑥须经过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评估专业培训,并通过专业考核或考试。

评估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职业道德:

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

②奉行求实、诚信、中立的立场,在承接业务、评估操作和报告形成的过程中,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③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行事,不能因成见或偏见影响评估的客观性。

④自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廉洁自律,不利用业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组织管理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科技厅负责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级科技计划和重大项目经费的预算、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省财政厅负责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经费预算的审批,并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具体负责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工作的综合管理:

①发布与修订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技术规范、标准。

②组织中介机构和专项计划主管处室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

③监督和考核评估机构。

从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必须持有科技部或省科技厅颁发的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资格证书。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可实行有偿服务。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业务收费数额,由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在委托合同中协商议定。

(三)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程序

1.评估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

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在对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及评估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咨询和必要的研究分析后,确定评估目标和评估方案。

2.签订评估协议或合同

评估方案得到委托方认可后,评估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评估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①评估范围、对象。

②评估目的。

③评估工作时限。

④信息采集的范围和方式。

⑤评估报告的要求。

⑥评估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⑦允许变通的评估内容及其范围。

⑧评估报告的使用方式及使用范围。

⑨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保密。

⑩争议的处理方式。

img17当事人提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3.采集评估信息并综合分析

评估机构在签订协议或合同之后,按照项目评估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采集必要的评估信息,对项目进行综合的分析和评估。评估机构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出评估专家建议。选择评估专家应遵循客观、公正、权威性、针对性、组成合理性和回避的原则,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评估专家不得低于5人(单数)。

评估机构选择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准确反映被评估对象现状。

②尽可能为委托方所熟悉或易于理解,能够与所获取的评估信息相匹配,具有一定理论和应用基础。

③尽量降低评估的复杂性,能够满足评估需求。

4.撰写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在委托评估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编制并向委托方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部分应当包括:

①评估机构名称。

②委托方名称。

③评估目的、范围和简要说明。

④评估原则。

⑤评估报告的适用时间及适用范围。

⑥评估所依据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

⑦评估方法的采用。

⑧评估说明。

⑨评估结论。

⑩重大事项声明。

img18评估机构负责人、评估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附件部分包括:

①评估机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其他与评估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相关法律责任

1.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使用评估报告,应当与委托评估合同约定的评估目的、评估报告的使用方式及使用范围相符,如果委托方超出评估合同的约定使用评估报告,必须征得评估机构的同意,否则评估机构有权拒绝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2.评估机构的责任

评估机构进行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时,应当尊重评估对象的知识产权,遵守评估规范和委托评估合同的各项约定。

评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被评估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评估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不得利用评估业务得到的非公开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评估机构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相应科技评估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的评估机构进行以下处罚:

①通报批评。

②限期改正。

③停止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业务并进行整顿。

④取消评估资格。

3.评估专家的责任

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咨询专家,从收到参加评估工作的邀请至评估工作结束,不得擅自与委托方或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体单位或机构进行与评估业务有关的联系。同时,也必须严格保守被评估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与评估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咨询专家应主动向发出邀请的评估机构提出回避请求。违反规定的,科技评估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活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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