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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决策议事的各项规章制度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各高校虽然实行了党代会制度,但5年才召开一次,尚不十分规范,应实施党代会常任制,每年召开代表大会,至少每学期报告一次工作,以不断推进党内治理现代化。第六,规范学术委员会制度。

党委统一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我国高等学校学校的一项基本领导制度,既不同于企业正在实施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框架下,党委会、工会、经营办公会的六个关系,也不同于国家机构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它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在实践中也有需要协调统一的制度和边界,因此,下列制度,必须建立和坚持。

第一,规范党委会(党委常委会)工作会议制度。党委统一领导工作,必须有制度规定和约束,包括议事规则、议题确定、决策形式、是否采用要决制等,一般而言,民主集中制是基本制度,少数服从多数是基本原则,防止独断专行和议而不决、软弱涣散是基本要求,干部任用上的票决制是通常做法。

第二,规范校长办公会议工作制度。校长办公会议是履行校长负责制、贯彻实施学校党委决策和上级工作布置的重要途径,其议题一般由校长或副校长提出,最后由校长确定,重要议题事先征求党委书记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也可参加会议,决策形式则采用在充分协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的首长拍板制。

第三,建立党员代表大会制度。中等规模的高等学校,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一般不建立常委会,而由党委会行使重大决策权,但其教工党员人数一般在300—500人,因此,有必要建立党员代表大会制度,这既有利于推进民主管理,也有利于实施党内监督,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该向党代会通报或由党代会做出决策。当前,各高校虽然实行了党代会制度,但5年才召开一次,尚不十分规范,应实施党代会常任制,每年召开代表大会,至少每学期报告一次工作,以不断推进党内治理现代化

第四,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般而言,各学校都有教工代表大会制度,但还不十分健全和完善,大都有形式化色彩,我们必须推进其规范化,让其具有准人大和准政协的双重职能,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学校财务预决算及学校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事关教职工收入分配等切身利益问题,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教代会充分行使民主管理和教职工当家做主的权利,但必须在党委领导下进行。

第五,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这种形式在我国一些大学有,但没有定式,而且需不需要建立尚存着争议。我个人认为,校务委员会应作为一项制度坚持并固定下来,其成员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学校两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也可聘请与学校有紧密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的领导参加。校务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专家学者代表及行业企业代表担任副主任委员,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事业发展规划及重要改革发展举措,由校长拟订工作初稿,听取和征求校务委员意见后,再提交党委会或教代会审议决定,这样既体现专家学者治学,体现行业企业合作办学,也有利于推进治理体系上的现代化。

第六,规范学术委员会制度。也就是说,建立并不断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合理划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但必须以专家教授为主体,以充分体现学术机构的特征,防止学术评价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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