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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什么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来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目的是实现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当家做主。可以说,依法治国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跨入现代化社会的客观要求。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

(一)依法治国方针的制定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来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目的是实现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当家做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胜利为实现这个目的提供了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为此目的提供了一些粗线条的设想。如何让这些粗线条落到实处,是一个更为有意义的内容。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三代领导集体为此进行了探索。在探索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现阶段,依法治国更有其必要性。

(1)它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出之前,喜欢通过行政命令和政治运动的方式来治国,结果导致了一些不公正,特别是影响了社会秩序,显示出执政的效果受到负面的影响。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改掉人治的旧思路。我们要在民主法制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促使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彻底消除言大于法、法随人变的现象。要 “依法治国”,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机关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制度如果没有权威性,人言如果大于法律,人民的民主权利就没有保证。

(2)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要使人民当家做主,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就要有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在这方面,我们有深刻的历史教训。“文化大革命”时期,大民主发展到极端,这种大民主漠视和否定法制,将民主看成是群众的自发行为,突破和超越法制规范,结果发生了大动乱,人们的基本人权遭到践踏。实践证明,没有法制的民主是一种盲目的民主,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其结果只能是对人民民主权利的粗暴践踏和极大破坏。所以,民主要法制化。

(3)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必须也必然是法治的社会。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确保市场有序、公正、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中国不论繁荣国内市场,还是走出国门,与国际市场接轨,都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保障。可以说,依法治国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跨入现代化社会的客观要求。

(4)它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历史经验证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邓小平同志也告诫我们:“中国人这么多,底子这么薄,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如行使游行、示威等权利,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果365天天天游行示威,那什么事情也干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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