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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17个年头之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富有创建性地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依法治国首先是要依宪治国。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严格执法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国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17个年头之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富有创建性地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从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和路线日益清晰,法治中国的夙愿已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始新征程。

【《贞观政要》唐·吴兢】上之所好,下必有甚。

【译文】上面的人喜好什么,下面的人一定加倍喜欢

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度,是数代仁人志士为之不断探寻、不懈奋斗的“中国梦”。从一方面来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得首先要是一个法治的中国;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依法治国首先是要依宪治国。在当下的中国,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就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生命力须保持旺盛,宪法如果得不到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治国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宪法实施情况如何,可以视作是检验本国法治情况的“晴雨表”和“标尺”。从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从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点也须始终铭记。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将实现在哪里?也须我们不断的思考。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的过程中,法治既是必要途径,更是制度保障。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是贯穿全会精神的一条主线。它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的重点和总抓手,这对于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也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总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自古便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经验教训,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处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只有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才能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赢得新胜利,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与此同时,我们也只有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才能把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明确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来部署、来展开,这必然会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法。

【《颜氏家训》南北朝·颜之推】宇宙可臻其极,情性不知其穷,唯在少欲知止,为立涯限尔。

【译文】宇宙还可到达边缘,情性则没有尽头。所以要减少欲望,知道节制,给自己立个限度啊。

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视作一棵大树,那么宪法就是这棵大树的当之无愧的稳固根基。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基本原则和社会活动根本准则。我国的宪法更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站在历史新起点上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基于1997年的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依法治国,顾名思义,就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它的实质在于要把权力关进宪法编织的笼子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主要任务和实践过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目标、主要追求和发展愿景。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历史新起点上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严格执法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国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过去提依法治国,主要是提一个方略,而这次变得非常具体,全会提出制度性的要求,这也成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我们以后就应当按照这个行动总纲去做。而这个总纲的核心就是依法必依宪,依法必先依宪。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此,我们须要正确认识总目标里的两方面内容。这是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但这又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是不对等的。我们过去只提依法治国,是希望通过依法治国达到法治国家的目标,但这二者之间实是缺乏一个过渡的条件,即手段。所以,这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规划通过建设这一体系来达到法治国家,其实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但我们须清楚明白的认识到——这两个目标是并举但不对等的,同时,我们也须更坚定深刻的把握——在以依法为前提条件的两个目标要实现的过程当中,“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必然在其中充当衔接、协调和领导的关键性作用。

依宪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本性前提。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牢固彻底贯彻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这类同于我国宪法中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贞观政要》唐·吴兢】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

【译文】不可滋长骄傲,不可放纵欲望,不可玩乐至极,不可过分志得意满。

党在治国理政中要依据宪法,党所领导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正确方向。我们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依宪治国理政,从而达到把握总目标、落实总目标,谋划有主见、做事有章法,不断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的新境界。坚持党在依法治国伟大进程中的全过程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的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这是我们党给自己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提的任务与要求,合符我们党严格自律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另一方面,党也在给最广大人民群众做着最好的示范性作用和最大程度的释放积极影响。不仅展现党在从前的执政治国的岁月中,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伟大创举,而且更宣示了党要在未来的执政治国进程中将要同人民一道保证宪法、支持宪法、带头守宪法的最大决心。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我们就一定能完成好执政使命,建设好法治的中国。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正确的道路,必须树立明确的目标,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重大论断指导我们,要准确把握全会《决定》提出的总目标,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现在,我们把依宪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衔接点位置上,发挥宪法的协调性、领导性。同时也是党在对当前新形势、新情况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和拓展。在“依法必先依宪”这一根本性问题上,我们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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