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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方面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几种论点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条件下,为垄断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谬论必然产生。这是否认国家和法律的阶级性、否认统治者是阶级压迫者所必然得出的结论。拉斯基的主权理论也是用来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当时,苏维埃政权亟须彻底打碎在其国土内的各种反革命组织。

帝国主义的基本矛盾日益尖锐,使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日益成熟,社会主义制度开始产生。在这条件下,为垄断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谬论必然产生。

狄骥的社会联带主义国家学说,从一方面看,是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称霸世界、反对民族解放运动服务的,这在前面已谈过;从另一方面看,它又是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这是这里现在要谈的。

狄骥认为,由于有了法律,就要有一个执行法律的机构,这就是国家。因此,国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而法律则是维持社会联带关系,即维持人们的分工合作关系的规则。这样,他在否认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的基础上,便否认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认为它只是执行法律而不制定法律。这都是错误的。

他又认为,国家就是指“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所存在的这种分化,从而存在有一种政治权力的社会本身”[1]。他甚至说:“有时人们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国家是刽子手的斧头、宪兵的军刀。如果把刽子手的斧头和宪兵的军刀作为强制权力的象征,那末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按照定义来看,国家是由强制权力所构成的。”[2]

―方面说国家是执行维持人们的分工合作关系的规则即法律的机构,另一方面又说国家是由强制权力所构成的,这两种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如果法律维持人们的这种关系,由于这种关系不是阶级对抗关系,那就不需要用强制权力来维持。例如,在原始社会里,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准则,不是靠政治权力,不是由这时尚未产生的国家,而是靠习惯、舆论、氏族组织领袖的尊严来维持的。

现在的问题是,他怎样说明国家中所存在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这种分化。他认为,由于有了法律,就要有执行法律的人,这些人由于是执行法律的,就成为统治者,他们的职责只是执行法律,以维持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他们不可能“享有一种权力,来运用力量,以强迫他人服从其意志”[3],其他的人就成为被统治者。在他看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同样都要服从法律。他说:“统治者和其他人一样,都是个人;因此他们同各该集体的一切成员一样,都应服从这个集团的客观法。”[4]所谓客观法,也就是社会法,是以社会联带关系为基础的。他认为这是同卢梭等所主张的以天赋人权论为基础的自然法相区别的。自然法的理论由于受到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天才的讽刺和马克思的批判,已经破产了,因此,狄骥以社会法的理论来代替它。

在狄骥看来,如果说在国家中是有压迫者的话,那末它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要服从的、独立于他们两者的意志之外的所谓客观法,亦即社会法。可以看出,他实质上认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就像一个合唱团的指挥和其他的成员的关系一样,他们两者都要服从乐谱。这是否认国家和法律的阶级性、否认统治者是阶级压迫者所必然得出的结论。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统治阶级其所以也服从法律,因为这些法律是他们制定的,反映他们的意志,保护他们的利益。如果有些法律由于过了时,再不符合他们的利益了,他们便或者将其废止,或者公然违反。

狄骥一方面否认国家和法律的阶级性,否认统治者是具有政治权力的特定的压迫阶级,另一方面又认为国家这个只是执行法律的机构的物质基础是斧头和军刀,这种理论上自相矛盾之处,都是出于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前一种说法是给垄断资产阶级这个统治阶级涂上保护色,妄图使无产阶级看不出它是统治阶级;后一种说法是使垄断资产阶级得以合法地挥动武器来镇压无产阶级革命。

出于同样的目的,狄骥认为,“统治者过去和现在一直是而且将来也永远是实际力量最强的人们”[5]。这些实际力量最强的人们,他认为是物质上、宗教上、经济上、精神上、智力上或数量上最强的人。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数量上最强的人这种提法。他说:统治者就是“选民团体的数字上的多数”[6]。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迄今为止,统治者虽然都是物质上、宗教上、经济上、精神上、智力上最强的人,工人不是这样的人,但是,工人数量多,通过议会选举,他们就能取代其他人成为统治者。其实,只要统治者已经掌握了斧头和军刀,工人的议会选举活动是受斧头和军刀限制的。只要垄断资产阶级一挥动武器,议会选举活动便化为乌有。前面所说的法西斯主义便是这样。

拉斯基的主权理论也是用来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面说过,他关于国家对内具有最高统治权即主权的问题,前后看法不一,都可以从这里得到解释。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反对资产阶级传统的一元主权论,主张多元主权论,亦即主张主权消灭论,其目的除为英国夺取世界霸权服务已见前述外,则是反对当时成立不久的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政权。当时,苏维埃政权亟须彻底打碎在其国土内的各种反革命组织。但是,按照拉斯基的谬论,苏维埃既然和俄国国内各种反革命的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和文化组织一样,都是主权者,它就无权镇压这些反革命组织的活动,也不能解散这些反革命组织,它实质上就不是一个主权者。拉斯基说:“除非国家和教会各走独立的道路,否则自由就遭牺牲。”[7]这就是说,俄国境内的教会有权无视苏维埃的法令,可以任意进行反革命活动。

但是,自从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后,拉斯基就逐渐改变论调,主张国家对内具有最高的统治权,即主张一元主权论,虽然作这样主张时,他仍然否认国家对外有主权,否认主权国家,以便继续为垄断资产阶级争夺世界霸权服务,以致使其主权理论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他为什么这样做呢?这是因为,这时苏维埃政权已完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再指望反革命组织用暴力来颠覆它是不可能了。与此相反的是,在严重的经济危机下,资本主义世界情况十分不妙,无产阶级革命随时可能爆发,在这条件下,如果仍然说工会等组织是主权者,共产党组织是主权者,那岂不束缚了垄断资产阶级的手脚,使他们不能取缔工会的活动,不能解散共产党,不能实行法西斯主义吗?于是,拉斯基便改换论调。

他说:“一个社会,假如其中各个人和各个团体必须遵守的生活方式,是由一个统辖他们全体的具有强制的权威来规定的,那它就是一个国家了……这种权力就叫做主权;国家因拥有主权,所以和其他一切人类的组织是相反的。”[8]他还说:“国家主权的基础通常就是有时需要运用国家的武装部队,以强迫人民服从它的意志的那种权力。”[9]相对于多元主权论来说,这种一元主权论当然是正确的。它的根本缺点在于,同所有资产阶级一元主权论一样,没有指出主权是统治阶级的最高统治权。

拉斯基的国家理论也是用来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他认为国家是没有阶级性的。他说:“国家者,人类之结合,以公共生活之恢宏为目的者也。”[10]又说:“国家之责,将社会中生活之需求,若交通,若教育,若卫生,为个人所共享者,善于分配,使得各享人生之乐而已。”[11]这种论调同狄骥的社会联带主义国家理论没有什么不同。

30年代经济危机时,他开始改变论调,口头上认为国家是有阶级性的。他说:“国家永远是供社会内占有生产工具的法定所有权那个阶级驱使的。它所制定的法律,便是为他们利益着想的法律。”[12]按照此说,此时已经参加英国工党并成为工党著名理论家的拉斯基就理应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起来夺取国家政权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但拉斯基却认为,无产阶级无论如何不能用武器来夺取政权。这是因为,“革命成功所必需的各项武器,如飞机、毒气、重炮、机关枪等等,是那些妄图夺取国家的人实际上无从取得所必需的数量的”,因而国家“在与一班组织不良的群众斗争时总是占着无限优势”[13],无产阶级万万不能冒险起来革命。拉斯基完全不了解武器是人掌握的,替反动统治者拿枪的大多数是被压迫者,他们一旦觉悟,便会调转枪口。

他实际上认为国家是没有阶级性的。因此,无产阶级完全可以用民主的方法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他认为,第一,“阶级的界限是混乱而不鲜明的,资本主义之经济发展已使一部分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化’了”[14],这是重弹伯恩斯坦的资本民主化论的旧调;第二,民主政治没有阶级性,政府没有阶级性,在民主制度下,“人们有机会来设立自己在其下生活的政府”,它“能殷切地满足那些把命运委托于它的人民的愿望”[15],这是鼓吹实行两党制的人惯用的宣传口号;第三,法律没有阶级性,在民主政治下,“一个国家的公民选择一些人来制定支配他们自己生活的法律”,“制定法律过程的实质也就在于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们的同意”[16],这是宣传民主政治是没有阶级性的必然结论。他总结说:“只要把多数的选民转变为共产主义信仰者,国家权力就能用来实行共产主义。……所以共产主义是可以在宪政主义范围以内来实行的”[17]。他用反对暴力革命的方法来保卫资本主义。

拉斯基把自己打扮成民主的捍卫者,“担忧”法西斯主义的统治使人类返回“黑暗时代”。他的谎言骗了不少人。其实,从他最后提出的国家理论和主权理论来看,他是一个狂热的法西斯主义的宣传者。他虚构了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矛盾,认为这矛盾在经济危机时会发展为对抗性的:享有民主权利的工人提出的种种要求,资本家没有办法满足。这矛盾的解决有两种可能:资产阶级“或者向群众的权力让步,寻求民主的所有权和生产资料管理权;或者转向压制民主,把它当做是和资本主义的本质绝不相容的生活原则”[18]。他认为在通常情况下,资本家是不可能向群众让步的,最可能的是转向压制民主,即实行法西斯主义。他之所以说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就是威胁工人说,资产阶级有刀有枪,你们要乖乖地交出仅有的权利,接受法西斯主义的统治;他之所以说国家是有主权的,就是让资产阶级国家下令取缔和解散工人组织和民主组织,实行法西斯主义。在这条件下,认为工人可以凭人数众多,以多数选票取胜,实现社会主义,岂非笑话!

考茨基的社会民主主义论,即认为资本主义的民主是全体社会成员享有的,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的理论,同样是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

他认为,社会主义必然性的前提,不是资本主义的矛盾,而是由于生产发展,无产阶级壮大,人数越来越多,实行民主政治,生产机构越来越简化,工人知识和技术提高,完全有可能代替资产阶级的结果。他重弹伯恩斯坦的老调,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的投资越来越少,工人越来越幸福,阶级矛盾被阶级协调所代替,工人不会起来冒险,进行革命。

由于这样,早在1909年,他在《取得政权的道路》一书中便认为,究竟武力在决战中起作用,还是借助于经济的立法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是无从谈起的,但后一个手段更为优越。然而在1918年的《无产阶级专政》中,他断然认为,越是资本主义,就越民主,而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所以,越是民主的地方,政治革命越可能是和平革命,资产阶级革命需要经过内战,因为封建主义没有民主,无产阶级革命不需要经过内战,因为资本主义有民主,资本主义越发展,从民主政治而言,就越接近社会主义。这是一切把资本主义民主看成是全社会的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的观点的必然结论。

从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出发,他认为应当像反对无政府主义一样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他认为,专政就是消灭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把工人阶级以外的人当作贱民。这是他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恶意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同时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工农劳动大众以及和工农结成统一战线以反对垄断资产阶极统治的中小资产阶级,是享有民主权利的,在他们中间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集中制,成为专政对象的只是极少数垄断资产阶级和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反动分子。

他反对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结果,以及在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理论。在他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发展,社会民主主义发展,而工人人数又较多的结果,是资产阶级法律的产物;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只是这样的政治情况,不是指的有什么样的国家宪法

他最后表明他背叛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他说,关于他自己,他必须说,如果他确信无产阶级生活条件的改善将不断缓和阶级矛盾,那末他会感到有责任放弃社会主义事业;他将非常痛心地这样做,因为他必须承认,他一生工作的方向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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